第五十七篇 安息年與禧年(二)

讀經:利未記二十五章二十三至三十四節。

關於禧年,有些極重要描繪的辭,諸如喊叫、釋放或自由、產業、家。禧年是喊叫的時候,也是我們脫離奴役與被擄,得到釋放和自由的時候。我們從前失去了神聖的產業,但在新約的禧年裡,這產業已歸還給我們享受。在禧年裡,我們也歸回我們的家。我們若將這些事連在一起,就會對禧年有完整的領會。我們曾在奴役與被擄中,但現在已經得了釋放,歸回對產業的享受,也歸回我們的家,使我們能在神的恩典中有真實的交通。

禧年也是安息年。這就是利未記二十五章先啟示安息年的原因。第八個安息年就是禧年,是滿了安息、釋放與享受的安息年。在這禧年裡,一切神聖的產業都要按照神的經綸,再度得到平衡。地的出產對人,甚至對走獸,都成了共有的,可以自由取用。

八 以色列人所得為業的地是屬於神的,不可永遠賣斷

『地不可永遠賣斷,因為地是我的;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利二五23。)這表徵我們神聖的產業是屬於神的,即使我們失敗或墮落,也不會永遠失去。這是神恩典的保障。

在新約裡,有許多教訓論到國度的獎賞與懲罰。我們也許會失敗,甚至在千年國裡受管教,但我們神聖產業屬靈的所有權卻不會永遠失去。千年國以後,受管教的信徒要得回神聖產業的所有權,要在新天新地裡享受新耶路撒冷的福分。這是出於神的恩典,我們要得回神聖的產業,直到永遠。

九 關於贖回賣了的地

利未記二十五章二十四至二十八說到賣了之地的贖回。這段記載很有意義,但有點複雜,因此需要特別留意。

1 重新得回我們對神聖產業的享受

我們縱然軟弱、退後、失去了對神聖產業的享受,但我們還可以重新得回。我們可能暫時失去這享受,但至終必歸還我們。

2 以色列人重新得回所失去的

以色列人雖然歷代以來失去了從神所得的一切,但在主回來時,要重新得回。主回來時,以色列人要重新得回他們從神所得之分的所有權。

3 一個以色列人若變窮了,賣了一些產業,他最近的親屬就要來作贖主,將他所賣的贖回

『在你們得為業的全地,要准人將地贖回。你的弟兄若變窮了,賣了一些他的產業,他最近的親屬就要來作贖主,將弟兄所賣的贖回。』(利二五24~25。)這表徵我們變窮了,賣了我們的產業,主耶穌是我們最近的親屬,成了我們的救贖主,將我們所賣的,替我們贖回。

在亞當裡,我們賣了一切。但主耶穌是我們的親屬,作了我們的救贖主,為我們贖回了一切。路得記說明了這點。在路得記中,我們看見路得由她的親屬波阿斯所贖回。因此,路得記乃是禧年完整的故事。

4 一個以色列人若沒有人為他贖回,但他自己富足起來,就可以自己贖回

『若沒有人為他贖回,但他自己富足起來,有餘力贖回,就要計算賣地的年數,把買主多付的價款退還他,自己便歸回自己的產業。』(利二五26~27。)這表徵以色列人不承認主耶穌是他們最近的親屬,把自己擺在負責贖回自己的地位上,等待富足時自己贖回。然而,直到今日他們仍無法贖回,實際上他們永遠不能自己贖回。到主耶穌回來時,以色列人要承認主是他們的親屬,那時他們就要被主贖回。

5 人若沒有足彀的錢財贖回,就要等到禧年,地就要讓出歸他

『倘若他沒有足彀的錢財得回產業,他所賣的就要留在買主手裡,直到禧年;到了禧年,產業就要讓出,他便歸回自己的產業。』(利二五28。)這表徵我們不能贖回所失去的,直到新約的禧年,那時我們一切失去的就歸回我們,作我們的產業。

在這些經節裡,我們看見以色列人有三個途徑可以得回所失去的產業。首先,可以由他最近的親屬贖回。這是一件恩典的事。第二,他若富足起來,可以自己贖回。第三,倘若沒有親屬替他贖回,他自己也無能贖回,就要等到禧年,那時所賣的產業就自然要歸還他。這也是一件恩典的事。因此,禧年是神恩典非常好的豫表。

十 關於已賣房屋的贖回

利未記二十五章二十九至三十四節說到已賣房屋的贖回 。

1 以色列人若把城內的房屋賣了,一年之內有贖回權;一年之後,這權利就要結束,即使在禧年,房子也不得讓出還他

『人若賣城內的住處,賣了以後,一年之內有贖回權;他的贖回權有一整年之久。若在一整年之內不贖回,這房屋的永久所有權,就要世世代代留歸買主,在禧年也不得讓出。』(利二五29~30。)這表徵信徒若失去對召會生活的享受,只能在神恩典的短暫期限內得著恢復。對召會生活所失去的享受若沒有在召會時代得著恢復,在千年國時仍要失去。這是按照『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從他奪去』的原則。(太二五29。)因此,失去對召會生活的享受,比失去對基督作我們神聖產業的享受更為嚴重。

論到城內房屋的贖回,這裡有限制的律例。滿了一年以後,房子就不能贖回,甚至在禧年也不能。我們也許認為禧年可以使一切歸回,但事實並非如此,這裡還有時間的限制。

城內的房屋是召會生活的豫表。我們可以賣別的東西,但絕不該賣召會生活。我們若賣了召會生活,只能在限定的時間內恢復,不然即使禧年也對我們無能為力。如二十九節的一年所指明的,我們對召會生活的享受,只能在神恩典短暫的期限內得著恢復。

一整年豫表召會時代。我們不要認為召會時代很長,事實上,召會時代很短。新約警告我們,召會時代很短,。主耶穌自己說過:『我必快來。』(啟三11。)只有懶惰、閒懶的僕人纔說,『我的主人必來得遲。』太二四48下。)事實上,主正加速祂的回來,召會時代很快就會結束。召會時代不會加長、延長。沒有人能說主不會明天回來,把召會生活結束。召會時代只有一段短時間,只是神恩典短暫的時期。今天我們在召會生活中,但主回來時要結束這召會生活。

你若失去召會生活而不快快贖回,就在千年國裡也要失去召會生活。這就是說,對召會生活的享受若是失去,在千年國裡也就不會得著恢復。我們已經指出,這是按照『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從他奪去』的原則。你若在今世沒有召會生活,在來世也要把召會生活從你奪去。在馬太二十五章,失去要來國度的獎賞,就是失去對召會生活的享受。

失去對召會生活的享受,比失去對基督的享受還要嚴重。因為要恢復對基督的享受比較容易。今天我們若失去對基督的享受,可以很快且容易的恢復。主是滿有恩典的,祂可以隨時讓我們得回,作我們的享受。然而,要恢復失去的召會生活所需要的時間就長得多,因為有困難阻撓我們回到召會生活。我們該受此警告,不要把召會生活賣了。我們一旦賣了召會生活,就該竭力盡快恢復,因為召會時代隨時都可能結束。我們若不在今世恢復所失去的召會生活,就要失去對基督身體的享受,直到千年國裡受過管教之後,纔在新耶路撒冷裡得回。

雖然新約裡有這關於喪失召會生活的教訓,基督教教師看見的卻不多,對召會生活的喪失和恢復有這樣的看見,會幫助我們認識今天何等需要過正當的召會生活。我們一旦失去召會生活,就有危機也會在要來的千年國裡失去。所以我們需要認識,失去召會生活比失去對基督的享受還要嚴重。

2 房屋在四圍沒有城牆的村莊裡,要看如鄉下的田地一樣,可以贖回,在禧年要讓出

『但房屋在四圍沒有城牆的村莊裡,要看如鄉下的田地一樣,可以贖回,在禧年要讓出。』(利二五31。)這表徵在一個只有一些信徒,還不能視為召會的地方,對基督所失去的享受就能以恢復。

信徒若是在這個豫表的光景裡,因著那地方沒有召會生活,就不會失去對召會生活的享受。他們沒有過召會生活,因為他們僅僅是一小群信徒,還不能視為召會。這些信徒對基督的享受若失去了,還可以恢復。

3 在利未人得為產業的城內房屋,利未人有永久的贖回權

『至於利未人的城,那些在他們得為產業的城內房屋,利未人有永久的贖回權。若是一個利未人不將房屋贖回,那在他得為產業的城內所賣的房屋,到了禧年就要讓出;因為利未人在城內的房屋,是他們在以色列人中的產業。』(利二五32~33。)這表徵在召會中對神有充分事奉的信徒,若失去了對召會生活的享受,這享受能沒有時間限制的給他們恢復。

倘若我們在召會生活中對神有充分的事奉,即使我們失去召會生活,也很容易得著恢復。由此可見,我們最好在召會生活中有更多的事奉。我們在召會生活中越有事奉,對召會生活的享受就越安全。我們不容易失去召會生活,即使失去了,也能容易且很快的得著恢復。

4 利未人在城外的牧場田地,是他們永遠的產業,不可以賣

『但不可賣城外的牧場田地,因為那是他們永遠的產業。』(利二五34。)這表徵在召會中對神有充分事奉的信徒,不會永遠失去對基督的享受。

這些經文中與利未人有關的兩項,確實鼓勵我們在召會生活中事奉。我們對神的事奉越多越好。我們若投入這事奉,就不容易失去對基督的享受。我們若失去對召會的享受,也很容易得著恢復。因此,為了對基督並對召會的享受,我們需要更多的將自己投入召會的事奉。

然而,我們要曉得,甚至在完全是恩典的禧年裡,仍有限制的律例,論到召會生活,就如城內的房屋所豫表的。我們若失去這樣的召會生活,就需要在限制的律例所定規的期限內贖回。

我們年輕的時候,主給我們看見有關千年國裡,國度獎賞與時代管教的啟示,我們就開始教導並傳講。許多基督教傳道人、教師與牧師引用以弗所二章八節與我們爭論,那裡說,『你們得救是靠著恩典,藉著信。』他們聲稱,我們所教導的不是恩典。不錯,以弗所二章八節說到我們是靠著恩典得救。但我們也需要留意以弗所五章五節,保羅在那裡說,『凡是淫亂的,或是污穢的,或是貪婪的,(就是拜偶像的,)在基督和神的國裡,都得不到基業。』那些生活不潔的,在基督和神的國裡得不到基業。這就是說,在來世的國度時代裡,有一些真正的、得救的信徒將得不到基業。由於他們不潔的生活,他們在今世失去了召會生活,在來世也要失去國度的基業。

我沒有見過,人得罪神失去召會生活之後,又回到召會生活的。在每個事例中,聖徒行了一些事因而失去召會生活,結果終其一生都沒有回到召會生活。他們至死都沒有恢復所失去的召會生活。

我說這些話不是恐嚇你們,乃是論到新約禧年的一個警告。實際上,甚至這種說話也是吹禧年的號聲,告訴主的子民,禧年雖然是禧年,卻仍有對城內房屋的限制。

我們若失去房屋(召會生活),只能在特定的期限內贖回。我們若沒有在指定的時間內贖回所去的召會生活,就會在來世失去召會生活,直等到在來世受管教、訓練、改正、懲罰,為著永世得著潔淨、豫備和成全,然後纔得回召會生活。我們不會永遠失去召會生活,乃會暫時、時代的失去召會生活一千年。這種領會與整本聖經是一致的;我們在利未記二十五章的豫表,以及新約清楚的話中都能看見。

對失去召會生活的這個警告,至終要成為禧年的一部分。對於禧年,我們不該放鬆,大意的喊叫。相反的,我們需要謹慎並受警戒,恢復所失去的召會生活是有時限的。我們若失去召會生活,該設法立即恢復,因我們不知道召會時代到底還有多久。對神來說,也許千年如一日,但對我們來說,無論是管教或獎賞,都是一千年。

來世千年國裡的時代賞罰這嚴肅的事,乃是福音的一部分,特別在馬太福音有這樣的教導。馬太福音乃是國度的福音。這福音以賞罰來警告我們。主耶穌在馬太五章二十節說,『你們的義,若不超過經學家和法利賽人的義,絕不能進諸天的國。』這關於國度的教訓,與約翰福音的不同。約翰福音不是國度的福音,乃是生命的福音。按照約翰福音,我們進入神的國,是單單藉著重生。(約三3,5。)這是生命的國,我們只要接受神聖的生命,就在生命的國裡。然而,馬太福音裡所說的,不是生命的國,乃是國度的國。在本篇信息中,我是在吹號,說出禧年的一面,這一面乃是國度福音的一部分。我們都需要聽國度的福音。

利未記二十五章裡有兩種享受:對地的享受與對房屋的享受。對地的享受豫表對基督的享受,對房屋的享受豫表對召會生活的享受。我們在召會生活中不該大意,免得失去這生活。我們的確有可能在今世失去對召會生活,然後在來世千年國裡痛失召會生活。

有地而沒有房屋是可能的,但有房屋就必定有地。享受地不一定會享受房屋,但享受房屋就必定享受地。只要我們享受房屋,保證我們也必享受地。我們若享受基督,並不保證我們也享受召會生活。但只要我們享受召會生活,我們也就享受基督。召會保證我們對基督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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