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篇 奴僕救主福音服事的行動(十一)

讀經:馬可福音九章十四至五十節。

我們在前一篇信息裡看見,馬可八章二十七節至九章十三節啟示,基督同祂的死與復活,宇宙性的頂替了神以外的一切事物。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接著來看九章十四至五十節。

要明白九章十四至五十節所啟示的,並不容易。馬可福音這段話的主題是甚麼?若把這段話分成小段,我們也許會領會一些具體的點。但是把這些經節擺在一起時,我們看見了甚麼?

趕出啞吧靈

這段話有三十七節經文,頭一個事例是趕出一個人兒子身上的啞吧靈。(可九14~29。)這件事是在主和三個門徒從變化山上下來時,立即發生的。『到了門徒那裡,看見大批群眾圍著他們,又有經學家和他們辯論。群眾一看見耶穌,都甚喫驚,就跑上去問祂的安。』(14~15。)當主耶穌問他們辯論的是甚麼,『群眾中間有一個回答祂說,夫子,我帶了我的兒子到你這裡來,他被啞吧靈附著;無論在那裡,靈抓住他,把他摔倒,他就口中流沫,咬牙切齒,身體枯乾。我請過你的門徒把靈趕出去,他們卻無能為力。』(17~18。)

我們在這裡看見,這個事例說到一個啞吧靈,這不是整個人需要醫治。在二十五節我們看見,從孩子身上所趕出去的,是一個聾啞的靈。所以,這裡再一次題到聽覺和說話的器官需要得著專一的醫治。

門徒失敗的原因

孩子的父親請過主的門徒把靈趕出去,他們卻無能為力。他們既是學徒,就該能趕出這靈。但他們不能,所以起了激烈的爭辯。主從變化山上下來時,就遇到這種光景;接著,祂就把聾啞的靈趕了出去。

馬可九章二十八節說,『耶穌進了屋子,門徒暗暗的問祂說,我們為甚麼不能趕出牠去?』門徒似乎向主說,『我們跟從你,向你學習,已經相當長的一段時間,你趕鬼是那麼容易,為甚麼我們卻不能?』

二十九節是主回答門徒的話:『非用禱告,這一類的靈總不能出來。』主在這裡的話指明,門徒沒有禱告,因此不能趕出這一類的靈。

禱告與否認己

你知道禱告的意思麼?禱告的意思是說,我們看見自己是一無所有,一無所能的。這含示禱告是真正的否認己。因此,禱告就是否認己,知道我們一無所有,也一無所能。不僅如此,禱告實際上就是宣告:『不再是我,乃是基督。』

門徒不禱告,卻想要趕鬼。他們也許對自己說,『我們觀察主趕鬼兩年多,已經從祂學會了。我們應當能從這個孩子身上把鬼趕出去。』他們雖然想要趕鬼,卻沒有成功。我們可以說,他們想要趕鬼,卻沒有所需要的能力、力量,也就是沒有神聖的電力。

我要強調一個事實,就是九章二十九節的『禱告』,實際上是指『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這件事上,我們要明白這個事例為甚麼緊接在啟示基督作我們的頂替,並在主說否認己的話之後。我們必須否認己,好叫基督成為我們的頂替,並我們的一切。門徒雖然看見這個啟示,卻沒有實行,也沒有照著而活。看見啟示是一件事,活這啟示是另一件事。

基督作我們的頂替這個啟示之應用

馬可九章十四至五十節,實際上就是基督作我們的頂替這個啟示的應用。門徒所得的啟示,乃是基督藉著祂的死與復活,成為完全的頂替。死亡了結我們,復活卻把基督帶給我們。結果『不再是我,乃是基督』。然而,這個啟示要怎樣應用?從趕出一個人兒子身上的啞吧靈這個事例來看,這個異象乃是藉著禱告來應用的。

人總是有發脾氣的問題。因此,我們可以在婚姻生活中用脾氣來說明一個事實,就是有些『鬼』只能藉著禱告趕出去。在婚姻生活中,丈夫或妻子都很容易發脾氣。每個丈夫都有脾氣,每個妻子也有發脾氣的難處。脾氣乃是婚姻生活裡一個嚴重的問題,也是分居與離婚的原因。如果夫妻從來沒有吵嘴,從來不受脾氣困擾,那麼婚姻生活中多半的問題就消除了。然而,脾氣實在是一個問題。因此,我們的婚姻生活的確需要基督。我要說,在我們人生中,沒有一方面像在婚姻生活裡那樣需要祂。

你知道怎樣纔能有最好的婚姻生活麼?路就在於實行『不再是我,乃是基督』。但是我們要怎樣實行?實行的路就是禱告。譬如,你不應該想要克制脾氣。你如果要憑自己克制脾氣,最終你的問題一定更嚴重。你越掙扎要克制脾氣,你就越在『脾氣銀行』裡『存款』。遲早你會發一頓更大的脾氣。這就是想要靠自己的能力,而不是藉禱告來趕出脾氣『鬼』。

不要想去克制脾氣,而要禱告。如果你問主,你為甚麼不能趕出脾氣鬼,祂也許會說,『非用禱告,這一類的靈總不能出來。你需要禱告。』

呼求主

其實,我們的禱告不必很長,只要呼喊『哦主耶穌』就彀了。即使這麼一個短短的禱告,就指明『不再是我,乃是基督』。你的禱告見證你沒有靠自己的努力,去應付處境,你乃是應用基督。這就是把基督同祂的死與復活作我們頂替的這個異象實行出來。

不要想靠自己的努力來趕鬼;趕鬼需要禱告。正如我們所指出的,禱告的意思是『不再是我,乃是基督』。所以,九章十四至二十九節的事例指出,我們若要被基督頂替,就不要憑自己趕鬼,而需要禱告。

第二次揭示主的死與復活

主耶穌在九章三十至三十二節第二次揭示祂的死與復活。三十一節說,『因為祂教訓門徒,說,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裡,他們要殺害祂;被殺以後,過三天祂要復活。』然而,三十二節說,『門徒卻不明白這話,又不敢問祂。』

教導謙卑

門徒趕不出鬼以後,也許多少明白到禱告就是『不再是我,乃是基督』,那個禱告含示否認己,並認識自己一無所是,一無所能,需要由基督來頂替。我們要由祂來頂替,就需要禱告,讓主進來,並作我們的一切。然而,我們不能單靠一個事例就得了訓練,知道如何實行,因為一個特例所能成就的相當有限。因此,九章三十三至三十七節有另一個教導謙卑的事例,強調同一個重點。

馬可九章三十三至三十四節說,『他們來到迦百農。耶穌在屋子裡問門徒說,你們在路上爭論甚麼?門徒不作聲,因為他們在路上彼此爭論誰為大。』門徒中沒有人敢作聲,但主已經曉得他們彼此爭論誰為大。主接著就教導謙卑。『耶穌坐下,叫十二個門徒來,對他們說,若有人想要作首先的,他必作眾人末後的,作眾人的僕役。』(35。)於是主『領過一個小孩子來,叫他站在他們中間,又抱起他來,對他們說,凡因我的名接待一個這樣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凡接待我的,不是接待我,乃是接待那差我來的。』(36~37。)主把小孩子抱起來,這樣對小孩子柔細的愛,顯出祂的人性。

你知道謙卑是甚麼?謙卑與禱告一樣,意思都是說,我們一無所是。謙卑的意思是:『不再是我,乃是基督。』

主在這裡教導門徒的功課,與趕出啞吧靈的事例中的功課相同。門徒已經看見了異象,看見基督的身位,祂那了結他們的死,以及祂那帶進祂自己作他們頂替的復活。雖然這個異象已經向他們啟示了,他們還需要去實行。在趕鬼的事上,他們需要藉著禱告實行異象。禱告就是見證『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誰為大的事上,門徒需要藉著學習謙卑來實行異象。當他們爭論誰為大時,他們忽略了基督作他們的頂替這異象,以及祂的死廢掉了他們,祂的復活供應他們的異象。因此,主需要訓練他們,來實行主是他們的頂替這個異象。

教導為合一的容忍

在九章三十八節,雷子約翰忽然對主說,『夫子,我們看見一個人在你的名裡趕鬼,我們就禁止他,因為他不跟從我們。』這是雷子約翰急躁的行動,與他所陪伴奴僕救主的美德相反。約翰的態度,與約書亞在民數記十一章二十八節的態度一樣。

約翰可能有意要改變話題。爭論誰為大,也許是雅各、約翰這兩個雷子挑起的。我相信在這場爭論中,他們擔任主角。

主耶穌沒有斥責約翰,反而非常有智慧回答他。馬可九章餘下的經節(39~50)都是描述主對約翰在三十八節所說之話的反應。

主耶穌在三十九節說,『不要禁止他,因為沒有人在我的名裡行異能,反倒能輕易譭謗我。』這是奴僕救主在福音服事的實行上,對祂信徒的包容,這些信徒與較為接近祂的人不同。在這方面,使徒保羅在腓立比一章十六至十八節的態度,以及摩西在民數記十一章二十六至二十九節的態度,都與主耶穌一樣,但急躁的約翰,態度就不同了。

馬可九章三十八至五十節這一段,接續三十三至三十七節,是非常有意義的。在那裡,奴僕救主教導跟從祂的人要謙卑,因為他們彼此爭論誰為大。在那次爭論中,兩個雷子,雅各和約翰,也許擔任主角。(參十35~45。)不願包容不同信徒的,就是這約翰;這急躁的行動,也許與他要為大的野心有關。可能是這樣的野心,使他不肯包容其他信徒不同的作法。這是基督徒中間分裂的基本因素。奴僕救主在這事上,必然不同意約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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