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篇 人救主為著完成救贖將自己交與死(七)

讀經:路加福音二十二章七至四十六節。

在前一篇信息中我們指出,路加二十二章七至二十節有逾越節和主的晚餐。七至十八節記載喫逾越節的筵席,十九至二十節記載主設立祂的晚餐,使門徒有分於祂的死。在逾越節,神選民享受的主要項目是羊羔。羊羔的肉是給他們喫的。但主的桌子給我們新約信徒享受的主要項目不是羊羔,乃是餅。這是很有意義的。在本篇信息中,我們需要比已往更詳細的來看這件事。

當主耶穌為救贖我們獻給神的時候,祂不是餅,乃是羔羊。然而,結果不是羔羊,乃是餅。羔羊是單一的實體,餅卻是團體的。一粒麥粒不可能作成餅。餅是團體的實體,是由許多子粒組成並構成的。逾越節的筵席,沒有要享受在性質上是團體之物的觀念。但主桌子的象徵,特別是餅,卻有意義重大的特徵,就是團體的實體,團體的身體。我們看見這點是很重要的。

主桌子上的餅指著主受死以後纔有的東西;這表徵在主的復活裡從主所產生的東西。餅所表徵的不是主受死以前的東西。乃是主受死以後,在祂復活裡的東西。主耶穌在受死以前是單一、個別的羔羊。然而,從祂的死,在復活裡所產生的乃是團體的實體。這實體就是餅,表徵團體的身體。

當然,在路加福音裡,我們沒有看見多少主桌子的餅的發展。然而,我們必須記得,路加對這事的印象來自保羅的啟示。關於餅,我們應當從路加二十二章來看保羅在林前十章十七節的話:『我們雖多,還是一個身體,因我們都分受這一個餅。』在此我們看見,餅不僅表徵救主物質的身體,也表徵祂奧祕的身體,就是召會。這不是個人的事,乃是團體身體的事。

我們都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分受這一個餅。我們一同分受這一個餅,見證我們眾人乃是一。這指明我們有分於基督,使我們眾人成為祂的一個身體。我們眾人所分受的這位基督,把我們構成祂的一個身體。

路加福音沒有用『召會』一辭。然而,在這卷福音書裡,有一些召會的暗示或暗指。比方,十章的客店是指召會。同樣,十五章的父家也指明召會。不僅如此,二十章葡萄園的比喻裡也有關於召會的暗示。猶太首領好比園戶。按照二十章十六節,園戶被除滅,葡萄園轉給別人。『別人』就是新約的信徒,他們是召會的組成分子。在二十章十七、十八節,主接著題到祂自己是房角石:『那麼,經上寫著,「匠人所棄的石頭,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這是甚麼意思?』這房角石必定是為著建造召會。這再次有力的指明,本卷福音書題到召會。現今在二十二章,餅和召會有關。按照新約其他地方的發展,餅表徵基督的身體,召會。因此,二十二章十九節的餅是指召會。

人救主在受死以前是羔羊。然而在祂受死以後,在復活裡成了餅。舊約逾越節的筵席是享受羊羔,然而新約的筵席是享受餅。羊羔藉著死與復活的過程成了餅。

我們在主的桌子前陳列、展覽主的死。然而我們是在祂的復活裡陳列祂的死。每當我們來到主的桌子前,我們應當記住,我們不是在祂的死裡,乃是在祂的復活裡。因著我們現今有分於這餅,所以我們在主的復活裡陳列祂的死。這餅不僅包含主自己,也包含主同我們。因此,這餅不再是個別的基督,乃是團體的基督,(林前十二12,)包含主自己和信徒。

在設立主的桌子時,餅是主要的元素。我們在十字架上看見羔羊,但在主的桌子上卻看見餅。我們在主的桌子前,必須領悟餅包含頭和身體,就是基督和所有的信徒。因此,這是一個完整的餅,團體的實體。讚美主,羔羊已經成了餅!羔羊藉著死,在祂的復活裡已經成了餅。按照約翰十二章二十四節,主如同一粒麥子落在地裡死了,然後在復活裡,成了一個由許多子粒所組成的餅。這餅是無窮無盡的!

多年來我一再默想主的桌子,我能見證,餅和杯的屬靈意義是無窮無盡的。主耶穌在上十字架以前是個別的羔羊,然而祂經過死,在復活裡出來以後,成了包含祂和我們的餅。不僅如此,祂在十主架上所流的血已經成了一個約,而這約已經成了一個杯,成了我們的分,就是神自己作為福分,給我們享受。神在這杯裡分給了我們,祂是我們的分,給我們享受。在此我們看見二十二章裡設立主晚餐的意義。感謝主,使我們能這樣領會祂的晚餐。

門徒欠缺悟性

在設立主晚餐的時候,彼得、雅各、約翰和其他的門徒,不可能領會牠的意義。彼得也許對自己說,『主說到餅,然後說到祂的身體,這是甚麼意思?餅怎麼會是身體?餅屬於植物生命,身體屬於動物生命。植物生命怎能成為動物生命?我真不懂。』不僅如此,雅各和約翰也許不在意餅,只在意坐在主的左右。雅各也許對自己說,『我不在意這餅,我在意寶座,在意會不會坐在主的左右。』門徒無心也無耳理會主所說關於餅和杯的話。

我們應當從門徒身上學個功課,和他們有所不同。我們不該在意寶座,或是坐在主的左右,乃該在意餅,身體,召會生活;也該在意杯,在意三一神作我們的分,給我們享受直到永遠。

死與復活

人救主在盡職事時,不論是在加利利,或是在往耶路撒冷的路上,都強調祂的死與復活。祂三次向門徒揭示祂的死與復活。(路九21~22,44~45,十八31~34。)現在祂設立祂的晚餐,所強調最重要的事,又是祂的死與復活。祂乃是藉著祂的死與復活來了結門徒,埋葬他們,救贖他們,並使他們有新生的起頭。祂使他們有新生的起頭,藉此使他們與祂自己是一而成為餅。不僅如此,藉著祂的死與復活,祂已經把我們眾人帶進作我們福分的三一神裡面。因此,人救主藉著祂的死與復活,已經使我們與祂自己成為一,作祂的身體;祂也已經帶我們進入對三一神的享受裡,並祂為我們所作的一切裡。

禧年的表號

與主是一,作祂的身體,是生命的事,而享受三一神是福分的事。在主的桌子這裡,有餅表徵生命裡的身體,也有杯表徵三一神的福分。我們在主的桌子這裡,有生命和福分。在這裡我們從轄制得自由,並且享受三一神。這就是主的桌子作禧年表號的意義。

暴露猶大

在路加二十二章二十一至二十三節我們看見,主指出一個門徒要出賣祂:『看哪,那出賣我之人的手,與我一同在桌子上。人子固然要照所豫定的去世,但出賣人子的有禍了。他們就彼此究問,他們中間是那一個要作這事。』那即將出賣主耶穌的人當然是猶大。猶大被暴露以後,在人救主的晚餐以前(太二六20~26)就離去了。(約十三21~30。)他與人救主的身體和血無分,因為他不是在主裡的真信徒,乃是滅亡之子。(約十七12。)人救主甚至認為他是個魔鬼。(約六70~71。)

路加二十二章二十一至二十三節,似乎指明猶大在主的晚餐以後纔離去,因主的晚餐是在十九和二十節題起的。然而馬可的記載和馬太的一樣,表明主耶穌在馬可十四章二十二至二十四節設立祂的晚餐以前,就在十四章十八至二十一節指出猶大是出賣祂的人。馬可的記載是按著歷史的次序,路加的記載是按著道德的次序。

你知道主耶穌為甚麼暴露猶大?主暴露他,促使那時刻速速來到,使祂被交給敵對者。主知道祂釘十字架的時候近了,就使猶大加速出賣祂。

教導門徒謙卑,並豫言他們會跌倒

在路加二十二章二十四至三十八節,人救主教導門徒謙卑,並豫言他們會跌倒。二十四節說,『還有,門徒中間也起了爭論,他們中間那一個可算為大。』『爭論』這辭表明喜愛爭鬧、熱中爭論。這節指明門徒無心也無耳注意主所說的話。當主說到祂的身體和血時,他們卻在想他們中間誰為大。為著這點,他們中間起了爭論。

在二十五至二十七節主對門徒說,『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那掌權管轄他們的稱為恩主。但你們不是這樣;反倒你們中間為大的,要像年幼的;為首領的,要像服事人的。是誰為大?是坐席的,還是服事人的?不是坐席的大麼?然而我在你們中間,如同服事人的。』主論到服事的話,與天然、自私的心思完全相反。

在二十八節主接著說,『在我的試煉中,始終和我同在的就是你們。』主在這裡似乎說,『不要想寶座─想想我的試煉。我就要被釘十字架了。你們需要忘掉為大的事,要記得你們現在是與我同在我的試煉中,我的苦難裡。』

在二十九、三十節主繼續說,『我將國賜給你們,正如我父賜給我一樣,叫你們在我國裡,坐在我的席上喫喝,並且坐在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這裡的筵席就是馬太二十二章一至四節比喻裡的筵席,和啟示錄十九章九節給得勝聖徒的婚筵。主不要門徒注意寶座或誰為大,乃要門徒注意國度、禧年。在祂的國裡,在祂的席上喫喝乃是來世的事。那纔是門徒想到寶座的時候。

在二十二章三十一至三十四節主告訴彼得,他要否認主。三十一、三十二節說,『西門,西門,看哪,撒但想要得著你們,好篩你們像麥子一樣。但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你回轉過來,要堅固你的弟兄。』三十一節的『你們』是複數,三十二節的『你』是單數。按照三十二節,彼得說,『主阿,我已經豫備好,去同你下監,同你受苦。』主回答說,『彼得,我告訴你,今日雞還沒有叫,你要三次否認你認得我。』

在三十五至三十七節,主對門徒說到買刀的事:『我差你們出去,沒有帶錢袋、口袋和鞋,那時你們缺乏甚麼沒有?他們說,沒有。祂說,但如今有錢袋的可以帶著,有口袋的也可以帶著,沒有刀的,要賣衣服買刀。我告訴你們,經上寫著,「祂被列在不法的人當中,」這話必須應驗在我身上,因為那關係我的事,就要成就了。』當時的人旅行習慣帶刀,正如帶錢袋和口袋一樣。救主的話,意思不是要門徒武裝自己,抵抗要來的捉拿,(參路二二49~51,太二六51~54,)乃是指明人對祂態度的轉變。

門徒不領會主所說買刀的話,以為他們即將用刀爭戰。因這緣故,他們對主說,『主阿,看哪,這裡有兩把刀。』(路二二38上。)祂聽了這話,就對他們說,『彀了。』(路二三38下。)這不是指明兩把刀彀了,乃是指明他們的談話彀了。(參王上十九4。)

有些新約的讀者不領會路加二十二章三十八節。這些讀者忽略文法,以為主是說兩把刀彀了,其實主是說,門徒的談話彀了。主在這裡似乎說,『不要再談了。我不再和你們談了,因為我和你們一直講不通。我和你們說到我的桌子,你們不領會。我說到你們會否認我,你們需要謙卑自己,你們也不領會。現在你們告訴我,你們這裡有兩把刀。你們的談話彀了。我們現在去一個地方禱告罷。』

為受死的苦禱告,並命門徒禱告

路加二十二章三十九至四十六節說,人救主為祂受死的苦禱告,並囑咐祂的門徒禱告。三十九、四十節說,『耶穌出來,照例往橄欖山去,門徒也跟隨祂。到了那地方,就對他們說,你們要禱告,免得入了試誘。』四十節題到的地方就是客西馬尼。(太二六36。)人救主囑咐門徒禱告,使他們可以豫備好接受祂的死。

按照四十二節,主耶穌禱告說,『父阿,你若願意,就把這杯從我撤去,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這裡的『杯』是指救主在十字架上的死。

在四十二節,人救主禱告願父的旨意得著成就。三一神在已過的永遠裡,為著完成祂永遠的定旨,(弗一7~9,)就在祂神聖的計畫裡,定規神聖三一的第二者要成為肉體,並死在十字架上,以完成永遠的救贖。因此,神聖三一的第二者在創立世界以前,已過的永遠裡,(彼前一19~20,)就被命定為神的羔羊。(約一29。)在神眼中,這位神的羔羊,從創立世界以來,就是從神墮落的造物存在以來,就被宰殺了。(啟十三8。)自從人墮落以後,神就用羔羊、綿羊、牛犢、公牛,給神的選民作豫表,(創三21,四4,八20,二二13,出十二3~8,利一2,)指著神所豫定,要來作真羔羊的那一位。到了時期滿足,三一神就差遣神聖三一的第二者,神的兒子,成為肉體而來,取了人的身體,(來十5,)使祂可以在十字架上獻給神,(來九14,十12,)實行三一神的旨意,(來十7,)也就是用祂在人性裡的自己,作惟一的祭牲和祭物,頂替作豫表的祭牲和祭物,使神的選民得以聖別。(來十9~10。)這裡,祂在即將釘十字架之前的禱告中,豫備自己來喝十字架的杯,(太二六39,42,)甘願行父這獨一的旨意,好成就三一神永遠的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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