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篇 藉着保罗一班同工的职事,在外邦地的繁殖(二十)

读经:使徒行传二十章十三至三十八节。

用神自己的血所买来的召会

在行传二十章二十八节,保罗嘱咐以弗所召会的长老‘牧养神的召会,就是祂用自己的血所买来的。’买来的,原文意得来的。当我们买一样东西,我们就得着了它。神买了召会,就得着了召会。我们要买任何东西,都需要为那东西付代价。神买召会付了什么代价?按照保罗在二十章二十八节的话,神付了‘自己的血’为代价,来得着召会。

二十八节‘自己的血’一辞很不寻常,相当令人不解。神会有血么?神就是神,祂不是人或受造之物。神这位创造主,怎么会有血?

有些人可能尝试解释这事说,二十章二十八节的血是耶稣的血。但耶稣的血怎么会是神的血?主耶稣乃是神;但二十章二十八节不是说到耶稣,乃是说到神。我们思想这事,就看见很难从神学来解释。

两个多世纪以前,卫斯理查理(Charles Wesley)写了一首诗歌,说到神为我们死。他在这首诗歌(诗歌二三四首)里说:

惊人之爱,何竟如此?

我主我神为我受死!

卫斯理在这首诗歌里接着说,‘不能死者,竟然受死!全是奥秘,谁能尽知?’在这里卫斯理宣称神为我们受死。多年前我将这首诗歌译成中文时,就被这一点难住了。我不确定是否该这样放胆直译,指明神为我们死。你有胆量说神为你死么?卫斯理看见关于这事的异象,就在他的诗歌里宣称神为我们受死。

神人

为我们受死的神不是成为肉体以前的神。在成为肉体以前,神的确没有血,不可能为我们受死。乃是在成为肉体,神与人性调和以后,祂才为我们受死。藉着成为肉体,我们的神,创造主,那永远者,耶和华,就与人调和。结果,祂不再仅仅是神-祂成了神人。祂这神人确实有血,并能为我们受死。

当神人死在十字架上时,祂不仅是人受死,也是神受死。死在十字架上的,乃是从神成孕,并且生来就有神的那一位。因为祂是神人,所以神的元素在祂里面。神圣的元素与祂的人性调和。

主耶稣这位神人在成孕时,出自圣灵的神圣素质(太一18~20,路一35)已经生在马利亚腹中。圣灵在童女里面这样的成孕,由神圣和属人的素质所成就,构成了神性与人性的调和,产生出这位神人,是完整的神,又是完全的人,独特的兼有神性与人性,并没有产生第三性。这就是耶稣最奇妙、最超绝的身位。

主耶稣的成孕与出生乃是神成为肉体,(约一14,)由神圣的素质加上属人的素质所构成,因此产生了兼有神性与人性的神人。藉此,神亲自与人性联合,使祂得以在肉体显现,(提前三16,)并得以成为替我们受死流血的救主。(路二11。)

神儿子耶稣的血

救赎堕落人类的血,乃是神儿子耶稣的血。我们人类需要真正的人血来救赎我们。因为主耶稣是人,所以祂能满足这要求。祂是人,流了人血来救赎堕落的人类。主也是神的儿子,就是神自己。所以,祂的血有‘永远’的元素,这元素保证祂的血永远有功效。所以,祂是人,有真正的人血;祂是神,有赋予祂血永远功效的元素。

约壹一章七节说,‘祂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耶稣’这名是指流出救赎的血所需之主的人性;‘祂儿子’这名称是指使救赎的血永远有功效所需之主的神性。因此祂儿子耶稣的血指明,这血乃是真正的人所流正当的血,为要救赎神堕落的造物,有神圣的保证为其永远的功效,这功效在空间上是普及各处的,在时间上是永远长存的。

主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是神儿子耶稣的血;不仅是耶稣的血,也是神儿子的血。为这缘故,这位神人,就是与神调和的一位,所完成的救赎乃是永远的。

如果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救赎仅仅是由人完成的,那救赎就不会永远有功效。救赎可能对一个人有功效,却不会对千百万的信徒有功效。因着人是有限的,所以一个人不能为千百万的人受死。然而,人虽是有限的,神却不是有限的。同样,人虽是短暂的,神却是永远的。所以,在基督的救赎里有神永远且无限的元素。这是希伯来九章十二节称这救赎为永远的救赎的原因。

我们需要看见,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乃是永远的血。这血不仅仅是人的血,更是调和着神圣元素之人的血。因此,这血-神儿子耶稣的血-乃是永远的。保罗在行传二十章二十八节放胆说,这血是神自己的血。

新约中所启示的神

今天有些基督徒对神有一种观念,与犹太人的观念非常相似。犹太人对神的观念是说,神就是神,祂里面没有人的元素。但按照圣经,旧约中的神已经成为新约中所启示的神。在旧约中,神仅仅是神,没有一点人的元素。但在新约中,我们看见神人。藉着成为肉体,旧约中的神穿上了人的性情,成了神人。这样,祂就成了显现于肉体的神。(提前三16。)

神藉着在童女腹中成孕,成为神人,然后由那童女所生。这样,人的元素就加到祂神圣的元素里。然而这不是说,这位神人救主有两个人位。不,主耶稣这位救主乃是一个人位带着两种性情-神圣的性情与人的性情。这很难领会,却是圣经中所启示的事实。

现在我们能看见,我们的神是新约中所启示的神,而不仅仅是旧约中所启示的神。然而,犹太人只有在旧约中所看到的神。犹太人的神与我们的神有什么分别?分别乃是:犹太人的神仅仅是神,没有人的元素;而按照新约,我们的神不再仅仅是神-祂乃是神人。我们的神有两种性情,就是神圣的性情和人的性情。这就是说,我们的神这位神人既是完整的神,又是完全的人。然而,祂没有两个人位;这位神人只有一个人位。

虽然我们一直相信并且教导,这位神人耶稣基督只有一个人位,兼有神圣的性情和人的性情,并且祂既是完整的神,又是完全的人;但一些反对者诬告我们教导基督既不完全是神,也不完全是人。他们控告我们说神性和人性这两种性情在基督里相调,产生第三性。这控告完全不实,没有根据,我们否认这样的控告。

那些这样诬告我们的人,乃是曲解我们在‘基督主要的四个步骤’这本小册子里的话。我们在那本小册子里清楚且着重的说,我们的救主是真神也是真人。经过成为肉体,神性与人性都没有失去。相反的,虽然神性与人性相调成为神人,但神性与人性都存留,绝没有产生第三性。虽然这真理解释、陈明得很清楚,却被人邪恶的曲解,企图控告我们教导关于基督身位的异端。按照圣经,我们确信流血救赎我们的救主,乃是神人在十字架上受死。

在经纶一面被神弃绝

因着我们指出主耶稣乃是神人在十字架上受死,有些人可能不明白马可十五章三十四节:‘午后三时,耶稣大声喊着:以罗伊,以罗伊,拉马撒巴各大尼?翻出来就是:我的神,我的神,你为什么弃绝我?’这乃是主在祂担当我们的罪、(彼前二24、)替我们成为罪、(林后五21、)并取了罪人的地位(彼前三18)时所喊叫的。这就是说,神为我们的罪审判祂作我们的代替。在神眼中,基督成了大罪人。因为在神眼中基督是我们的代替,且成为罪,所以神审判祂,甚至弃绝祂。

按照马太一章和路加一章,主耶稣乃是从圣灵成孕。以后,为着祂的职事,祂为降在祂身上的圣灵所膏。(路三22。)我们需要看见,当施膏的灵在经纶一面降在主耶稣身上以前,祂在素质一面已经有生祂的灵作祂里面神圣的素质,这是祂所是的两种素质之一。我们需要看见,生祂的灵这神圣的素质,在素质一面从未离开祂。甚至当祂在十字架上大声喊叫‘我的神,我的神,你为什么弃绝我’时,祂仍然有生祂的灵作神圣的素质。那么是谁离开了祂?乃是施膏的灵(祂藉这灵将自己献给神-来九14)在经纶一面离开了祂。神悦纳基督这包罗万有的供物之后,施膏的灵就离开了祂。但虽然施膏的灵在经纶一面离开了祂,祂仍在素质一面有生祂的灵。

当主耶稣这位神人受神审判,在十字架上受死时,祂在素质一面有神在祂里面作祂神圣的所是;但祂在经纶一面却为公义、审判的神所弃绝。祂在素质一面由圣灵成孕并出生,所以圣灵是祂所是的一种素质。主耶稣在地上成长生活时,在素质一面有圣灵在祂里面。在祂受浸之先,祂已经有圣灵作祂所是之素质的一部分。然而,在祂受浸的时候,圣灵在经纶一面降在祂身上。这就是说,主耶稣在素质一面有圣灵作祂所是的一种素质,在经纶一面又有圣灵降在祂身上。当然这不是说有两个圣灵,乃是说一个圣灵有两方面-素质和经纶。素质一面是为着主耶稣的所是,存在;经纶一面是为着祂的工作,职事。

我们需要对这事实有深刻的印象:当主耶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的罪受死时,在素质一面神就在祂里面。所以,为我们的罪受死的那一位乃是神人。但在某个时刻,当公义的神审判这位神人时,在经纶一面神离开了祂。神弃绝基督乃是经纶的事,与执行神的审判有关。

因为主耶稣从圣灵成孕,从神生且生来就有神,所以祂有圣灵作祂神圣所是的内在素质。因此,神不可能在素质一面离开祂,弃绝祂。但是,当那曾降在祂身上,作经纶能力以完成祂职事的灵离开祂时,祂就在经纶一面为神所弃绝。但神的素质仍留在祂里面。所以,祂乃是神人在十字架上受死,并且祂在那里为救赎我们所流的血,不仅是那人耶稣的血,也是神人的血。所以,神藉以将召会买来的这血,乃是神自己的血。

召会的宝贵

我们再读行传二十章二十八节:‘圣灵立你们作全群的监督,你们就当为自己谨慎,也为全群谨慎,牧养神的召会,就是祂用自己的血所买来的。’在这里保罗嘱咐以弗所召会的长老,说到圣灵与神自己的血,为要指明祂对召会之宝贵的感觉。按照保罗的领会,召会是全然宝贵的。召会是在圣灵的看顾之下,且是神用自己的血所买来的。因此,召会在神眼中乃是珍宝。保罗就像神那样宝贝召会。

保罗在二十八节嘱咐长老,要像神和他那样宝贝召会。神用自己的血买了召会,这事实指明召会在祂眼中的宝贵。神既然为召会付了这样的代价,召会对祂当然是宝贵的。不仅如此,召会乃是在圣灵的看顾之下。按保罗在二十八节的话,长老应当把召会看得非常宝贵,视为神眼中的珍宝。长老牧养召会,对召会应当和神有同样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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