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篇 新約職事的素質(一)

讀經:哥林多後書三章三節,六至九節,十八節,四章一節上。

本篇信息的題目是『新約職事的素質』。『素質』一辭與保羅在林後三章七至十一節所論到新約職事的榮光與卓越有關。這幾節經文表明,摩西的職事,律法的職事,即定罪與屬死的職事,其榮光較為低下;而使徒的職事,恩典的職事,即義和那靈的職事,其榮光較為卓越。前者是暫時經過榮光的,後者是永遠留在榮光裡的。使徒在二章十二至十七節,說到使徒職事的得勝與功效;在三章一至六節,說到其功用與資格;在三章七至十一節,說到其榮光與卓越。

在前面的信息裡,我們已經交通了好幾個與新約職事有關的基本點:得勝、功效、功用、資格、榮光與卓越。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新約職事的素質。

用那靈為素質書寫

有的人也許會指出,林後三章沒有素質一辭。雖然這裡沒有用到這辭,但素質的觀念卻含示在第三節裡:『你們顯明是基督的信,由我們供職所寫的,不是用墨,乃是用活神的靈寫的,不是寫在石版上,乃是寫在肉版,就是心上。』本節『供職』一辭實際的意思是供應,原文的意思是擺上東西供應人,就像餐館裡的侍者上菜,或是飛機上的空中小姐供應食物一樣。因此,保羅的意思是說,哥林多信徒乃是基督的信,由使徒供應而成的。但保羅知道供應一辭還不彀,就接著又用了『寫』這個字。這說明了供職、供應的意義。保羅供職的方式乃是藉著寫。

保羅在三節說,『不是用墨…寫的,』他不是說,『不是由墨…來寫。』『用』這個字指明,屬靈的墨,就是活神的靈,乃是書寫者所用的素質、元素。我們要特別注意保羅所用的介係詞是『用』,這是很重要的。這個介係詞指明,那靈不是書寫者,也不是書寫的工具,乃是書寫時所用的素質、元素、本質。活神的靈,就是活神自己,不是作工具像筆,乃是作元素像書寫的墨;使徒們用這元素供應基督作內容,書寫傳輸基督的活信。

我們可以用原子筆寫信這件簡單的事,作為例證來說明。你是寫信者,原子筆是工具。但是墨不是書寫者,也不是工具;墨乃是元素、素質。原子筆若沒有墨,就甚麼都寫不出來;你雖然在紙上寫字,紙還是空白的。在這種情況之下,有書寫者,也有工具,但沒有墨作為必要的書寫素質。

在林後三章三節,聖靈不是書寫者,也不是工具,甚至也不是能力。今天有些基督徒談到靈的時候,他們的觀念就是與能力有關。但我們若仔細讀這節經文,留意上下文,就會看見這裡的靈不是能力的問題,乃是素質的問題。

因著許多基督徒忽略了靈是素質,所以我在本篇信息裡特意強調『素質』一辭。今天有那些基督徒把靈看作素質?基督徒最多不過把靈看作是工具,是能力。有些人比較進步,說到那靈是神聖的人位。但我不知道有任何傳道人像保羅在林後三章那樣說到那靈。在這一章聖經裡,保羅把那靈看作素質,用來書寫基督的信。他在這裡不是把那靈看作人位、工具或能力;反之,那靈乃是用來書寫基督活信的素質。

新約的職事不是僅僅教導的職事。學校裡的老師,沒有一位曾經把某種素質寫到你裡面。他們可能灌輸你一些觀念,但是他們並沒有把甚麼素質儲存在你裡面。然而,新約的職事不僅教導我們,更在我們裡面書寫。不僅如此,這新約的職事不是用觀念、知識或神學書寫,乃是用一種素質,一種既真實又具體的東西書寫。

在主恢復的召會生活中,你難道沒有感覺到一直在經歷一種屬靈的書寫麼?我們中間許多人能見證,藉著新約的職事,基督已經寫到我們裡面。一種神聖的素質已經寫到我們裡面;這種素質就是那靈。

然而,我們仍然需要解釋這素質是甚麼。我們知道那靈已經寫到我們裡面,但這靈是甚麼?

死與那靈相對

現在我們必須接著來看,與新約職事有關的幾個辭。保羅在三章七節說到屬死的職事,在八節說到那靈的職事。因此,這兩節經文有屬死的職事與那靈的職事之對比。屬死的職事是指舊約的職事,摩西的職事。保羅說到屬死的職事,這是很大膽的,難怪猶太人被他得罪了。接著,保羅將屬死的職事與那靈的職事作比較。

我們多半不會將死與那靈作對比,因為死總是與生命相對。對我們而言,不是生,就是死;不是死,就是生。但保羅在三章八節沒有用生命一辭,反而說到那靈。這指明生命既然與死相對,這裡的那靈就與生命有關。保羅在三章六節已經說過,那靈賜人生命。因此,這裡的那靈是指賜生命的那靈,也是指那靈所賜的生命。舊約的職事是屬死的職事,新約的職事是生命的職事,而這生命乃是具體化於那靈。

寫到我們裡面之那靈的素質乃是生命。這裡的生命不是工具、人位、能力、力量、才能、才幹或恩賜。我們若認識這裡的那靈乃是屬於生命的,就會明白,新約的職事寫在我們裡面所用的素質,其性質到底是甚麼。

基督徒說到那靈的時候,通常把祂看作工具、能力或恩賜。我們受了傳統的影響,也可能不彀注意那靈是寫到我們裡面的素質。為這緣故,我要強調這個事實:林後三章的那靈不是指能力或工具,乃是指素質。

從榮耀到榮耀

十八節可以證實這樣的領會:『但我們眾人既然以沒有帕子遮蔽的臉,好像鏡子觀看並返照主的榮光,就漸漸變化成為與祂同樣的形像,從榮耀到榮耀,乃是從主靈變化成的。』這裡的榮光(榮耀)不是工具、能力、才能或恩賜。榮光也是一種素質。當我們以沒有帕子遮蔽的臉觀看主的榮光,就因著榮光的素質而漸漸變化。我們在前一篇信息裡指出,十八節的『從榮耀到榮耀』就是從主靈到主靈,因為在這一節經節裡,榮光(榮耀)與那靈乃是同義詞。因此,漸漸變化,從榮耀到榮耀,就是漸漸變化,從那靈到那靈。

擴大本新約聖經(Amplified New Testament)把『從榮耀到榮耀』譯為:『從一種程度的榮耀,到另一種程度的榮耀。』我們漸漸變化,從一種程度的榮耀到另一種程度的榮耀,這樣說是正確的。但我們仍然要找出,榮耀是甚麼。三章十八節的榮光(榮耀),實際上就是那靈。這榮光(榮耀)也是指復活的基督,或是指在復活裡的基督。主耶穌是藉著復活而得著榮耀。(路二四26。)因此,榮光(榮耀)、那靈、復活,都是說到同一件事。今天我們裡面的那靈就是榮光(榮耀),也就是復活的實際。因此,我們再一次看見,林後三章的那靈不是工具或能力,乃是素質。

那靈的職事與義的職事

保羅在九節接著說,『若定罪的職事有榮光,那稱義的職事,就越發充盈著榮光了。』『定罪的職事』也是指摩西舊約的職事。那職事是屬死的職事,也是定罪的職事。保羅很大膽的宣告這個事實:摩西的職事是屬死的職事,也是定罪的職事。但是九節指明,即使是這樣的職事,也是在榮光裡來的。(另譯。)

舊約的職事怎樣是屬死的職事和定罪的職事,新約的職事也照樣是那靈的職事和稱義的職事。死與具體化於那靈裡的生命相對,而定罪與稱義相對。

稱義的職事,直譯,義的職事。我們也許料想保羅不會用義這個字,而會用稱義一辭。但保羅在這裡是說義(righteousness),而不是說稱義(justification)。本章聖經裡的那靈乃是素質,基於這個原則,這裡的義也該視為素質。因此,新約職事有一種素質,這種素質有兩方面:第一方面是那靈,第二方面是義。

我們曾經指出,林後三章的那靈與生命有關。這章聖經裡的那靈就是指生命。但義是指甚麼?我們要回答這個問題,就必須看見保羅把義和那靈歸為一類。義和那靈是在同一個水平。新約的職事是那靈與義的職事,那靈與義是這職事之素質的兩方面。就如桌子是由木頭和油漆構成的,新約的職事照樣是由那靈和義構成的。假設一張桌子由木頭作成,然後上了油漆。木頭是這張桌子的本質,而油漆賦予桌子特別的外表。因此,桌子有本質,也有外表。新約的職事在原則上也是這樣。這職事有其本質,也有其外表,彰顯。新約職事的本質是那靈,而其彰顯、外表乃是義。

我們日常生活中的那靈與義

我們要從對主經歷的觀點,來看那靈與義這件事。你是個愛主而且追求主的人,當你活基督的時候,豈不感覺到你裡面有個東西是很實在、活潑且活躍的麼?這種活的本質不是任何一種道理、教訓或神學。相反的,這活潑、活躍的本質就是那靈。

今天藉著那職事,我們都有那靈寫到我們裡面。許多時候,我們在聚會之後,覺得裡面有個活潑、實在、活躍的東西。這個活的本質,就是我們裡面的那靈,就是已經寫到我們裡面的那靈。換句話說,神聖的素質已經加到我們全人裡面。如果一個人從來沒有這種經歷,我會懷疑他是否真正得救、重生。我信我們所有在召會生活中的人,都能見證我們曾經活潑、活躍、實在的在裡面經歷了那靈。除了這內裡的本質以外,我們還有外面的彰顯;這彰顯就是義。

凡是有活神的靈寫到他裡面的人,在他的日常生活中就會有義的彰顯。譬如,一位已婚的弟兄,可以藉著來自新約職事的書寫,經歷那靈在他裡面作活的本質。他的妻子自然而然的會看見,有些事發生在她丈夫身上。她也許會對自己說,『他身上發生了一些事,但我不明白那是甚麼。他好像各方面都正正當當的,凡事都很得當。從前他作許多事都作得不對,他連收拾東西都不會,因為他從來不把東西放回原處。但是他現在料理事情樣樣都很恰當。我發現他跟我講話的態度也不一樣了。他要去上班的時候,跟我說再見的態度是那樣親切。他說,『親愛的,我現在要去上班了。』我丈夫現在連照顧狗也照顧得很合宜。我不知道他到底怎麼了。』這位弟兄因著在裡面經歷了那靈為本質,就在他家庭生活中把義彰顯出來。

我們沒有活基督的時候,許多事上都不對。我們可能連關門窗的方式也不對。我們沒有好好的關門,而是把門甩上。但是當我們活基督,經歷我們裡面那實在而活躍的本質時,我們關門窗的方式就對了。事實上,我們作甚麼都作得合宜了。

有些人擺鞋子、擺衣服的時候隨隨便便。如果你去看他們的臥室,你會發現許多東西都放得沒有條理。但是凡經歷那靈作裡面本質的人,就會把鞋子、衣服整理得妥當。每樣東西都會擺在適當的地方。

如果你裡面經歷了那靈,外面彰顯出義來,別人就會看見,你跟以前不一樣了。這是新約職事的結果。這職事把一種素質寫到我們裡面,這素質有內在與外在兩方面。內在一面是活的靈在我們裡面運行,外在一面是義作我們的彰顯。

彰顯神的形像

那靈與義都和我們彰顯神的形像有關;原因是那靈與義實際上就是神自己。神是靈,是在你裡面運行的本質,也是活在你裡面的素質;因為藉著新約的職事,祂自己已經加到你全人裡面。因此,從裡面來看,你有那靈。你在外面所彰顯出來的義,也是神自己。這樣,你不僅在許多方面是對的,你也不僅是義的,你更有神自己作你的義。那位是義的神,成了你的外表,你的彰顯。首先,神自己是賜生命的靈,在你裡面生活、運行、行動。然後神自己成了義外面的彰顯,義的外表。這就是新約職事的素質。

新約職事的工作與今天大多數傳道人和教師的工作完全不同。新約職事的工作不是僅僅教導我們要改良自己的行為,更是用那靈在我們裡面書寫。書寫就是把神的素質更多加到我們裡面。這素質在我們裡面就是那靈,顯在外面就是義。但我們已經看過,裡面的那靈與外面的義都是神自己。因此,新約的職事,那靈與義的職事,就是神的職事。說新約的職事是那靈與義的職事,就等於說新約的職事是神的職事。然而,說這職事是神的職事,乃是概括的說法,而說新約的職事是那靈與義的職事,是更為專特的說法。讚美主!那靈是神在我們裡面生活、運行、行動,而義是神在我們外面彰顯為我們的表現!

聖經中心的異象,乃是說到神的形像藉著神的生命得著彰顯。關於這一點,創世記頭兩章是非常重要的。創世記一章給我們看見神的形像:『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祂的形像造男造女。』(26~27。)神的心意是要我們有祂的形像來彰顯祂。然而,我們若要這樣彰顯神,就必須有祂的生命。神的生命是由創世記二章九節的生命樹所表徵的。裡面的生命是那靈,外面彰顯的形像是義。為著新約的職事有生命與彰顯這兩方面讚美主!我們裡面有那靈作生命,外面有義作彰顯。

活基督

世上眾人當中,最合乎義的人就是活基督的人。只要你活基督,你在各方面都是對的。你不需要人教導怎樣纔是對的,因為活在你裡面的基督會使你對任何人、在任何事上都是對的。如果我們放置東西或關門的方式是隨隨便便的,就指明我們沒有活基督。我們如果真活基督,就會好好的關門。我們敲門或按門鈴也會很得體。我再說,我們不需要人教導如何關門、敲門、或按門鈴。聖經裡面沒有這種教導。如果聖經包含我們日常生活每一方面的細則,這本聖經就大到無法攜帶了。乃是在我們裡面的那靈,能叫我們在生活裡是義的。我們所需要的是那靈更多的書寫。新約的職事乃是那靈的職事。

當我們得著那靈為素質的書寫,神聖的素質就分賜到我們裡面。這素質使屬靈新陳代謝的過程在我們裡面發生。因著這種過程,結果就叫我們漸漸變化,成為主的形像。

裡面的變化與外面的義

我們已經看見,漸漸變化成為主的形像,從榮耀到榮耀,就是漸漸變化,從那靈到那靈。我們若經歷這種裡面的變化,就自然有義作我們外面的表現。這樣,我們與神、與人、自己,就都是對的。然而,許多人與神、與人、或與自己,都是不對的。他們每天得罪神,也得罪他們週遭的人。不僅如此,因著他們缺少神聖的素質,他們對自己也是不對的。因此,他們需要職事把神聖的素質寫到他們裡面。就裡面說,這素質是在他們裡面的那靈;就外面說,這素質彰顯為義。

我們對林後三章(特別是十八節)這樣的領會,不是僅僅以道理為根據,更是以經歷為根據。多年來,我一直尋求要懂三章十八節的意思。現在從我對主的經歷,我就懂得,那靈就是神的素質,在我裡面生活、運行、行動;而義是神的素質彰顯在外面,作為神的形像彰顯祂。我裡面有那靈,外面有義作神的形像;結果,我與神、與人、與自己、以及在我日常生活的許多方面,都是對的。因著我們各方面都是對的,我們就有平安、喜樂、安息和信心。這就是新約職事的結果、果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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