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篇 聽信仰與行律法相對

讀經:加拉太書三章二節,五節,三節,二十節,九節,十四節,二十二至二十五節,羅馬書七章十至十一節,二十四節,八章二節,六節,十至十一節,三十節。

加拉太三章二節說,『我只願問你們這一件,你們接受了那靈,是本於行律法,還是本於聽信仰?』我們接受那靈當然是本於聽信仰,不是本於行律法。

保羅在三章五節接著問加拉太信徒:『這樣,那豐富供應你們那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是本於行律法,還是本於聽信仰?』神不斷供應我們那靈,這也是藉著聽信仰,絕不是藉著行律法。

供應與接受

神新約的經綸乃是一件供應那靈與接受那靈的事。在神一面,祂豐富的供應那靈;在我們一面,我們接受那靈。那靈的供應與那靈的接受不是一次永遠的,而是持續不斷的。根據三章二節,我們已經接受了那靈;但根據三章五節,神是不斷的供應那靈給我們。神天天供應那靈,我們天天接受那靈的供應。因此,我們由經歷得知,那靈的供應與那靈的接受乃是一直在進行的。

信仰與律法的對比

那靈的供應與那靈的接受都是本於聽信仰,不是本於行律法。在神舊約的經綸裡,律法是人與神關係的基本條件;(加三23;)在神新約的經綸裡,信仰是神在人身上完成祂新約經綸惟一的路。(提前一4。)律法與肉體有關,(羅七5,)倚靠肉體的努力;肉體是『我』的顯出。信仰與那靈有關,信靠那靈的運行;那靈是基督的實化。在舊約裡,『我』和肉體在守律法上,擔任重要的角色;在新約裡,基督和那靈接管了『我』和肉體的地位,信仰頂替了律法,使我們能憑那靈活基督。憑著肉體守律法,是人天然的路,在人觀念的黑暗裡,結果是死和苦惱。(羅七10~11,24。)本於聽信仰接受那靈,是神啟示的路,在神啟示的光中,結果是生命和榮耀。(羅八2,6,10~11,30。)因此,我們必須寶貴聽信仰,不寶貴行律法。我們是本於聽信仰接受那靈,使我們能有分於神所應許的福而活基督。

在三章二十二至二十五節,我們看見律法與信仰的對比。根據三章二十三節所說,『信仰還未來到以先,我們是被看守在律法之下,被圈住好歸於那要顯示的信仰。』這節清楚的指明到一個時候,信仰要來到,並要顯示出來。根據二十四與二十五節,現今信仰既然來到,我們就不再在律法這兒童導師的手下了。信仰與律法是不能共存的。信仰來到以前,我們是在律法以下;但如今信仰既已來到,並已顯示出來,這信仰就頂替了律法。

信仰與恩典

基要派基督教普遍教導人說,律法已經由恩典頂替了。他們常用律法時代與恩典時代等神學名詞指出二者的分界。照這種領會,舊約是律法時代,新約是恩典時代。因此,恩典與律法相對,並且頂替律法。但你聽過信仰已經來頂替律法,並且信仰與律法相對麼?我們甚至可以說,舊約裡有律法時代,而新約裡有信仰時代。恩典時代也就是信仰時代。恩典來的時候,信仰也來了。恩典與信仰,二者都隨著耶穌基督而來。

行律法與聽信仰有何等大的對比!我們必須區分『作』的基督徒與『聽』的基督徒。你是那一種基督徒?我們都應當宣告,我們是『聽』的基督徒,不是『作』的基督徒。『聽』是一大福分。在召會聚會中,我們來在一起是為著聽信仰。藉著這樣的聽信仰,我們接受了那靈的供應。

我們若要明白聽信仰的意義,就需要知道信仰是甚麼,以及恩典是甚麼。恩典與信仰,二者是指同樣的東西。恩典是在神那一面,信仰是在我們這一面。我們已經指出,恩典乃是三一神經過了過程,成為我們的一切。我們聽到了這恩典,自然而然就有了信。

假如我向一班從來沒有聽過神、基督、那靈、十字架、救贖、救恩、或永遠生命的原始人傳福音,我會告訴他們,真神乃是一位親愛又可愛的神。接著我會再告訴他們,神如何差遣祂的兒子耶穌基督,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成功救贖的故事。我還會告訴他們,基督是何等奇妙。我願意他們知道,祂在十字架上受死,以及祂如何流了自己的血,使我們得著赦免。我要告訴他們,藉著基督的死與復活,祂裡面的神聖生命就釋放出來。我更要告訴他們,現今基督這永活的一位,乃是賜生命的靈,等候我們接受祂。聽到這樣福音信息的人,自然就有了聽信仰。我傳講的話乃是恩典的話,但是他們聽到這樣的話,在他們的經歷裡,這話就成了他們藉以相信的信。

當人在傳福音時,有人聽見了神的恩典,他們裡頭就升起了一個東西,叫他們珍賞所聽見的。所陳明給他們的恩典,在他們裡面成為他們藉以相信的信。自然而然的,他們就開始珍賞神、基督與那靈。他們珍賞基督所成功救贖的工作。這種珍賞就是信。當他們開始珍賞他們所聽見的福音時,信就來到了。

客觀一面與主觀一面的信

信有兩方面:客觀的一面與主觀的一面。在客觀一面,信是我們所相信的事物;在主觀一面,信是我們相信的行為。因此信是指相信的行為以及我們所相信的事物。說到相信的行為,信是主觀的;但說到我們所相信的事物,信是客觀的。當我們聽到那些我們將要相信的事物時,我們裡面就產生了信。我們越聽到這些美好的事物,我們就越珍賞。這種珍賞自然而然就使我們相信我們所聽見的那些事物。所以信既是客觀的,又是主觀的。

一章二十三節告訴我們,那從前逼迫信基督之人的保羅,現在傳揚『他原先所損毀的信仰』。這裡所說的信仰,以及三章二節、五節、七節、九節、二十三節、二十五節,和六章十節中的信仰,含示我們相信基督,是以祂的身位和祂救贖的工作,作為我們信仰的對象。這個頂替了舊約中神藉以對待人的律法,成了新約中神對待人的原則。這信仰乃是基督裡之信徒的特徵,使他們與守律法的人不同。這是本書主要的著重點。

主觀一面的信至少含示了八項。第一,信與聽有關。沒有聽見話,就不可能有信。信是由聽來的。我們所聽見的話,包括神、基督、那靈、十字架、救贖、救恩、赦罪和永遠的生命,也包括神經過了過程,成為包羅萬有賜生命之靈的事實。根據新約,福音告訴我們這一切的事。我們傳福音若是傳得合宜,那些聽見的人就會被挑旺並滿了珍賞。聽見福音的話乃是他們相信的起點。基督徒缺乏信,原因乃是他們所聽的很貧窮。他們若聽見一篇活的信息,說到三一神如何經過過程,成了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沒有疑問,這樣的聽見會在他們裡面產生信。

第二,信也含示珍賞。人聽見福音的話以後,一種珍賞的感覺自然而然在這些聽的人裡面升起。不僅第一次聽福音的人是這樣,所有相信基督的人都是這樣。每當我們正確的聽到一些話,這樣的聽就會喚起我們對主更多的珍賞。

隨著這種珍賞而來的就是呼求,這是主觀一面的信所含示的第三項。凡是珍賞主耶穌的人,都會自然而然的呼求主的名。我們的福音若傳得冷淡、沉悶、死沉,我們就需要說服人禱告並呼求主的名。但我們的傳揚若是寶貴的、豐富的、活潑的、激勵人並挑旺人,我們就不需要說服人。相反的,他們自然會呼喊,『哦,主耶穌!』也許他們不是這樣的來呼求主,而是對主發出一些珍賞的話。也許他們會說,『哦,主耶穌太好了!』

第四,信也含示接受。我們珍賞主耶穌並且呼喊祂,自然而然就接受祂。

隨著接受,我們還有了第五方面─領受。你可能接受某樣東西,卻沒有領受。信包括接受與領受。凡聽見福音並珍賞主耶穌的人,自然而然就接受了祂,也領受了祂。

第六,信包括與主耶穌聯合。我們接受並領受了主耶穌,就與祂聯合。

然後第七與第八項,就是我們有分於祂並享受祂。信就是有分於並享受這信所接受並所領受的事物。

我們傳福音的時候,人聽見神的恩典,就珍賞這恩典,並且呼求主。然後他們接受、領受、聯於、有分於並享受這恩典;這恩典就是三一神經過過程,來作我們的一切。這就是信。

在召會聚會中的聽信仰

在舊約裡沒有信,信是隨著耶穌基督來的。基督來的時候,恩典來了,信也來了。信來頂替律法。因此,我們這些信基督的人,乃是聽信仰的人,不是行律法的人。在召會的聚會中,我們聚集在一起是為了聽信仰。不參加聚會的人就給自己斷絕了聽信仰的機會。我們若是斷絕了聽信仰,也就從供應中斷絕了。

不要認為你不過是一次又一次聽同樣的話,就不來聚會。雖然我們幾乎每天都喫同樣的東西,但我們每天早上還是需要喫早餐。我們若因著老是喫一樣的東西而不肯喫,就無法接受所需食物的供應。同樣的,我們需要參加召會的聚會,好接受神的供應。我們都能見證,我們有沒有參加聚會來聽信仰,是有很大的不同。我們一遍又一遍的聽基督與召會、基督的死與復活,以及基督如何經過過程成為賜生命的靈。但我們每次聽到這些事,就接受那靈的供應。因此,正當的基督徒聚會,乃是聽的聚會,是為著聽信仰的聚會。

在召會聚會中說話的人,也應當是聽話的人,因為他們也聽到自己所說的話。我們這些在召會中說話的人都能見證,我們說得越多,聽得也越多。一個正確的說話者先是對自己說,然後對別人說。你如果不先對自己說,你所說的就不真。我們若是真正的說話者,就應當是頭一個享受自己說話的人。

我們參加一次又一次的聚會,是為著聽信仰。這信仰乃是對神恩典的珍賞、接受和領受。我們藉著信與神的恩典聯合,有分於神的恩典,並享受神的恩典。我們已經一再指出,這恩典乃是三一神經過了過程,成為我們的享受和一切。

神經綸的願望

加拉太信徒轉回到律法,是何等的錯誤!神並不要我們作行律法的人;祂要我們作聽祂恩典的人。當我們聽見祂的恩典,恩典自然而然就成了我們的信仰。信仰來到以先,神用律法保守、持守並維持我們。但現今信仰既然來到,我們就不再需要律法。就律法而言,沒有享受,也沒有恩典。信仰卻帶來豐富的享受,因為信仰和恩典有關。今天我們經歷聽信仰。我們因著聽信仰,就不斷的接受包羅萬有之靈的供應。

按照加拉太書的啟示,神新約的經綸並不是要我們在肉體裡掙扎努力來守律法。熱中猶太教者在這件事上完全偏離了。凡真實相信基督的人,都不該受這種愚昧行為的打岔。神在祂新約的經綸裡,盼望我們成為聽信仰的人。這信仰乃是對三一神經過過程來作我們包羅一切之恩典的反應。神渴望我們成為不斷聽信仰的人,這信仰乃是對祂恩典的反應。恩典一點不差就是三一神─父、子、靈─成了我們的生命和一切,使我們可以完滿的享受祂。藉著這樣的享受,我們就與祂成為一,成了一個宇宙永遠的實體,來彰顯祂奇妙的神性。這乃是本書深處所包含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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