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篇 憑著那靈作我們生命的素質和我們道路的途徑而行

讀經:加拉太書五章十六節,十八節,二十二至二十五節。

歌羅西書與加拉太書,是新約中啟示基督是我們的生命和一切的兩卷書。歌羅西書對付文化,加拉太書對付藉著摩西頒賜的律法,以及照著這律法形成的宗教。人類發明的文化與神頒賜的律法,都被撒但用來攔阻神的選民經歷基督並享受祂。神的心意是要將祂自己這三一神,父、子、靈,分賜到我們這人裡面,好叫祂與我們生機的成為一。我們若生機的與三一神是一,祂就是我們的生命,我們也就是祂的生活。因此,神在宇宙中的終極心意,就是將祂自己分賜到祂的子民裡面,使他們與祂同有一個生命、一個生活。因為撒但利用文化與律法,攔阻我們經歷那靈作三一神的終極實化,所以歌羅西書與加拉太書是非常重要的。

神的兒子與宗教和傳統相對

加拉太書的寫法非常特別。在一章我們看見,神的兒子與照著神所頒賜的律法而形成並建立的宗教相對。保羅在一章十六節指明,神的兒子已經啟示在我們裡面了。神的兒子不僅僅是我們身外信仰的對象,祂已主觀的啟示給我們,並且與我們成為一。那啟示在我們裡面,並且如今與我們是一的神的愛子,與宗教同其一切傳統相對。神的心意乃是宗教和傳統必須過去,只留下神的兒子。

然而,今天的猶太教與基督教充滿了宗教和傳統。在天主教和各公會裡面很少能看到神的兒子。我們仍然被宗教和傳統包圍。我沒有把握,在主的恢復裡,宗教同其一切傳統,完全從我們挪去了。不要以為因著你在召會生活中一段時間,你就沒有宗教或傳統,而只有基督,神的兒子。我沒有把握說,我們裡面只有基督,我們脫離了一切宗教和傳統。

彼得、雅各、和約翰在山上看見主耶穌變化形像時,彼得愚昧的題議搭三座帳棚,一座為耶穌,一座為摩西,一座為以利亞。忽然天上有聲音宣告:『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祂。』(太十七5。)門徒舉目『不見一人,只見耶穌』。(8。)他們在變化山上的經歷,說明了保羅在加拉太一章所說的。摩西和以利亞怎樣必須由神的愛子基督所替代,宗教和傳統照樣也必須擺在一邊,惟有神的兒子該存留。

因為宗教深入我們的骨髓,所以很難除去。我們禱告的時候,可能受傳統的影響。例如,我們可能覺得禱告最好是跪下,不要坐在椅子上。但我們怎能說甚麼是最好的禱告姿勢呢?跪著禱告比坐著好,這種感覺可能是從傳統來的。回教徒定時禱告的時候五體投地是很普通的。我訪問耶路撒冷時,看到寺院裡的回教徒就是這樣禱告。我裡面覺得,他們不是真正敬拜神。他們不是在實際裡敬拜祂,乃是在宗教、傳統的方式裡行禮如儀。雖然主耶穌和使徒保羅曾跪著禱告,但主沒有吩咐我們跪下禱告,或是在我們敬拜父神的時候,在祂面前五體投地。主沒有這樣的吩咐。但祂在約翰四章二十四節說,神是靈,敬拜祂的,必須在靈裡敬拜。這話是在井旁對一個撒瑪利亞婦人說的。主耶穌將活水供應給這婦人,她喝了這活水。照著約翰四章的上下文,喝活水就是敬拜父神。

主耶穌和撒瑪利亞婦人談話的時候,耶路撒冷的祭司們在殿裡敬拜神。真正的敬拜在那裡─在殿裡,還是在井旁?要正確答覆這問題,我們需要領悟,在井旁和撒瑪利亞婦人說話的那位,實際上就是神自己。神在撒瑪利亞婦人那裡,而不在耶路撒冷的殿中。祭司們那種按班次有次序的敬拜是徒然的。你如果在那裡,你會在殿裡和祭司們一同敬拜神呢,還是在井旁和撒瑪利亞婦人在一起?我們若誠實,就必須承認,我們可能會和按照傳統敬拜的祭司們在一起。

雖然我們多年一直說,我們必須除去傳統,但我沒有把握,我們已經脫離傳統。傳統一直非常狡猾的暗中破壞我們對基督的經歷和享受。我們需要從加拉太一章看見,傳統必須擺在一邊,惟有神的兒子應當啟示在我們裡面。這位啟示出來的神的兒子,與宗教同其一切傳統相對。

在加拉太一章我們看見,神的兒子頂替宗教同其傳統。現今在加拉太二章我們看見,基督,神的受膏者,頂替律法。保羅在十九節說,他藉著律法,已經向律法死了,叫他可以向神活著。然後他在二十節接著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所以,照著一章,子啟示在我們裡面;照著二章,基督在我們裡面活著。

那靈

保羅在三章開始說到那靈。他在二節問加拉太的信徒:『你們接受了那靈,是本於行律法,還是本於聽信仰?』一章有神的兒子啟示在我們裡面,二章有基督在我們裡面活著。但三章這裡保羅指明,我們接受的那位乃是那靈。三章的那靈,就是一章的神的兒子,以及二章的基督。保羅寫到一、二章的啟示時,說到基督。但他在三章和以下幾章轉到我們的經歷時,強調那靈。我們所接受的那靈,乃是神應許亞伯拉罕福音之福的總和。(三14。)

我們在四章六節看見,我們不僅接受了那靈,並且神兒子的靈已進入我們裡面。照著四章二十九節,我們是一班按著靈生的人。那靈已進入我們裡面,我們已從祂而生。我們是神的兒子,有祂的生命與性情。神的生命與性情注入我們裡面,不是像水倒在瓶子裡那樣。不,我們接受父的生命與性情,乃是藉著一個孕育與出生的過程。我們都已藉著那靈從神而生。我們既接受了神的生命與性情,真正說來,我們就是神聖的。孩子怎能沒有父親的生命與性情?同樣的,神的兒女怎能沒有神的生命與性情?然而,說我們接受了神聖的生命與性情,並不是說我們成為敬拜的對象,如同神自己一樣。說我們成為神而成了敬拜的對象,乃是褻瀆。但我們見證我們因為從神而生,有了神聖的生命與性情,結果我們就是神聖的,這絕不是褻瀆。我們是神的兒女,有那靈非常主觀的住在我們這人裡面。

兩種素質─肉體與那靈

五章有兩種憑著靈而行。十六節說,『你們當憑著靈而行,就絕不會滿足肉體的情慾了。』這裡的行指我們一般的日常生活。這是憑著靈生活並為人。保羅在二十五節說到第二種行,是憑著某些準則或原則而行,以達到目標,完成神的定旨:『我們若憑著靈活著,也就當憑著靈而行。』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同時論到這兩種行,並要來看憑著靈作我們道路之途徑而行。

五章十六節和二十五節的那靈,就是經過過程的三一神。三一神經過了成為肉體、人性生活、釘十字架、復活,成為經過過程、複合的靈,住在我們裡面。這樣一位靈既住在我們裡面,我們就當憑著這靈過日常生活。這就是說,那靈應當成為我們生命的素質。

我擔心我們許多人沒有憑著靈而行,沒有活在神聖生命的素質裡,反而仍憑著肉體,憑著我們墮落生命的素質而活。憑著靈而行就是說,我們以那靈作我們生命的素質。我們這些重生的人有兩種素質:肉體與那靈。我們得救以前,憑著肉體作一切事。因為我們是由肉體的元素構成的,所以肉體就是我們生命、我們構成的素質。肉體的行為也許不同,素質卻是一樣。例如,一個人也許藐視父母,另一個也許孝敬父母,但倘若肉體是他們生活的素質,兩種行為就都是憑著肉體的。有一天,包羅萬有的靈帶著神聖生命的素質,進入我們裡面。從那時起,我們就可能憑著肉體的素質而活,或是憑著那靈的素質而活。保羅在加拉太五章囑咐我們要憑著靈而行,那就是以那靈作我們的素質與構成成分。我們不該再憑著肉體、我們老舊的構成成分而活,乃該憑著那靈、我們新的構成成分而活。每當我們愛的時候,我們應當憑著那靈、憑著新的素質來愛。同樣,甚至我們恨的時候,也應當憑著那靈作我們的素質來恨。基督徒不但應當愛,也應當恨。我們實在應當恨撒但、罪與世界。我們或愛或恨,都需要憑著包羅萬有的靈作我們的素質而活。關鍵不在於我們愛或恨,驕傲或謙卑,乃在於我們憑著甚麼素質來愛或恨,驕傲或謙卑。我們若憑著那靈作我們的素質而活,恨一些東西也是對的。但我們若憑著肉體作我們的素質而愛,神就會非常不喜悅。神無論如何都不稱許肉體。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我們不應當再憑著肉體作我們這人的素質而活。反之我們應當以那靈作我們的素質,並且憑著那靈行作一切事。

第一種憑著靈而行,是以那靈作我們生命的素質。然後我們的一切所是、所作與所有,都會憑著那靈作我們的素質。這就是說,我們的素質將是經過過程的三一神,成了我們的構成成分。這樣,肉體就會實際的被釘在十字架上。五章二十四節說,那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都釘了十字架。我們若以那靈作我們的素質,並且把肉體釘十字架,我們日常生活行動的每一面就會憑著那靈。

素質與途徑

第一種憑著靈而行,是為著第二種,就是以那靈作我們道路的途徑而行。我們都必須沿著某一道路而行。這道路的途徑應當是那靈自己。對於第一種行,那靈是我們的素質;對於第二種行,那靈是我們的道路。

加拉太五章二十五節說,『我們若憑著靈活著,也就當憑著靈而行。』這裡保羅似乎告訴加拉太人:『你們不但憑著律法活著,以律法作你們生命的素質,你們的目標也照著律法而定。律法成了你們道路的途徑。現今你們不僅僅在律法之下活著,你們也照著律法而行。親愛的加拉太人哪,你們必須回到那靈這裡來,把律法留在十字架上。以那靈作你們日常生活的素質頂替律法。你們若憑著那靈作你們的素質活著,也應當以那靈作你們的路徑,達到神的目標。以那靈作你們的素質和路徑,就把律法、道理、宗教、傳統並規條排除在外。這些東西沒有一樣應當是你們朝著神目標的道路。獨一的路徑乃是三一神這賜生命的靈。惟有祂是原則、準則、途徑,你們應當照著這個而行。 』

五章二十五節蘊涵的思想非常深。保羅說出憑著那靈作我們的準則或原則而行這樣的話,就除去律法、宗教、傳統、道理、和規條作為準則了。我們行事為人的管治原則、指導準則,必須是那靈。某些事我們應當作,某些事我們不應當作,不是因著規條,乃是因著我們以那靈作我們生命的素質、我們新人的素質。你若問我為甚麼不願作某件事,我的答案乃是:我是以那靈作我這人的素質而行。然而,我若回答說,我不願作那件事是因為會浪費時間,或是因為會破壞主的見證,我的答案就是宗教、傳統的。有些事我們作,有些事我們不作,惟一的原因該是:我們以那靈作我們的素質而活基督。

當我們有第一種行,以那靈作我們素質而行,我們就能有第二種朝著神目標的行。一天過一天,那靈會是我們的路徑。然後我們就會照著那靈,不照著道理、神學、宗教、傳統、或組織而行。經過過程奇妙的三一神將是我們的路徑,我們會在祂裡面行。我們憑著那靈作我們的道路而行,就能達到目標並得著獎賞,就是基督自己。

我們若與包羅萬有的靈是一,沒有疑問,祂會引導我們在祂自己裡面行,以祂自己為我們的道路。結果,那靈就成為導向神目標的準則、原則。自然而然那靈成為達到神目標之道路上的線道、規則。因此包羅萬有的靈成為我們道路的途徑。我們若沿這路徑而行,我們必會達到神的目標,祂的定旨就會成就。

加拉太書指明,我們不該憑著律法、宗教、傳統、組織、道理、或規條而活。反之,那住在我們裡面經過過程的三一神,應當是我們新人的素質,也是我們道路的途徑。我們應當憑著祂生活,在祂裡面行,有兩種的憑著靈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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