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篇 行程(十二)

讀經:民數記十八章十五至三十二節。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繼續來看利未人的事奉與亞倫的祭司職任,以及他們的獎賞,就是基督。首先,我們要進一步來看,給作祭司的亞倫和他兒子的獎賞。然後再來看利未人的獎賞。

e 人畜中一切頭生的

神把人畜中一切頭生的,都賜給亞倫和他的兒子作獎賞。(民十八15~18。)

(一) 人所頭生的,不潔淨牲畜所頭生的,都要贖出來

『他們獻給耶和華,一切血肉所生的頭胎,無論人畜,都是你的;只是人所頭生的,你總要贖出來,不潔淨牲畜所頭生的,也要贖出來。』(民十八15。)一切頭生的男孩,都不屬於他的父母,乃屬於祭司。所以,他的父母要出代價將他贖出來。(民十八16。)甚至不潔淨牲畜所頭生的,雖然獻給耶和華是不蒙悅納的,也要贖出來。

(二) 頭生的牛、綿羊、或山羊,都不可以贖

『但頭生的牛、綿羊、或山羊,乃是聖別的,不可以贖。你要將牠們的血彈在祭壇上,將牠們的脂油燻著獻上,給耶和華作怡爽之香氣的火祭。牠們的肉是你的,像搖祭的胸和舉祭的右腿一樣,都是你的。』(民十八17~18。)這裡我們看見頭生的牛、綿羊或山羊(豫表釘十字架的基督)都不可以贖。他們的脂油要給神作怡爽之香氣的火祭。他們的肉是給祭司的,就是作搖祭的胸和舉祭的右腿(各表徵在復活和升天裡的基督,作事奉者的食物)都是祭司的。

f 以色列人獻給神一切至聖之物的舉祭,都賜給祭司和他們的兒女

『以色列人獻給耶和華一切至聖之物的舉祭,我都賜給你和你的兒女,作永得的分;這是給你和你後裔,在耶和華面前永遠的鹽約。』(民十八19。)獻給神為聖別之物的特殊之分—舉祭,總是保留給祭司和他們的兒女。

g 祭司沒有產業,在以色列人的地上也沒有分

祭司沒有產業,在以色列人的地上也沒有分。神自己就是他們在以色列人中間的分和產業。(民十八20。)不僅神的食物是他們的分,(民十八8~10,)甚至神自己就是他們的分和產業。因著神是他們的分和產業,他們就不需要任何別的分或產業。

2 給在會幕中服事的利未人

二十一至三十二節說到,賜給在會幕中服事之利未人的獎賞。

a 以色列中一切的十分之一為利未人的產業

『看哪,我已將以色列中一切的十分之一賜給利未人為產業,酬報他們所辦的事,就是在會幕中的服事。』(民十八21。)這一節啟示,在會幕中服事的利未人,要得著以色列中的十分之一為他們的產業。葡萄園或穀場收成的十分之一,公牛母牛群、綿羊山羊群的十分之一,都歸給神。(利二七30~32。)這稱為十分之一的分,是為著利未人歸給神的,也被視為利未人的產業。結果,利未人擁有整個以色列國十分之一的財富。

(一) 利未人要從以色列人所給的十分之一再取十分之一,獻給耶和華為舉祭

利未人要從以色列人所給的十分之一再取十分之一,獻給耶和華為舉祭(升天的基督)。(民十八26。)這舉祭要算為禾場上的穀,滿酒醡的酒。(民十27。)

假設一個以色列人生產了一百隻山羊。他要把十分之一獻給神,就是說,要把十隻山羊獻給神。這十隻山羊要歸給利未人。利未人得著這十隻山羊之後,要把一隻山羊獻給神。這隻山羊就是十分之一中的十分之一。這十分之一的奉獻,好比今天繳所得稅的作法。

(二) 這十分之一中的十分之一要給祭司亞倫

『這樣,你們從以色列人所得的十分之一,也要獻給耶和華為舉祭;從其中你們要將耶和華的舉祭給祭司亞倫。』(民十八28。)這一節很清楚的告訴我們,利未人獻給耶和華的舉祭,是給祭司亞倫的。從百姓所取的十分之一要給利未人,從利未人所取的十分之一要歸給祭司亞倫。

為甚麼十分之一中的十分之一要稱為舉祭?我們已經指出,在豫表中,舉祭是指基督的升天,基督的升到諸天之上。這思想與主在馬太六章十九、二十節所說的話相符,那裡告訴我們要積蓄財寶在天上,不要積蓄財寶在地上。積蓄財寶在天上,就是把錢財『送到』天上,這樣作也就是『舉起』我們的財寶。按照豫表,凡舉向神的,都成了升天基督的豫表。比如,假定某個舉祭是由一百隻山羊組成的;這些被舉到諸天之上的山羊,就成了在升天裡之基督的豫表。今天,我們這些神的兒女,也該將神賜給我們的東西,獻上一些給神。當我們獻上這些東西的時候,就是將牠們舉起,將牠們舉到諸天之上。凡我們這樣獻上的,都成了升天的基督。

以色列人在曠野的生活,乃是為基督作一切的生活。他們照管豫表基督的約櫃,也照管約櫃所在之處的帳幕。帳幕裡有基督的各面—陳設餅桌子、燈檯、香壇、約櫃及其內容,而帳幕外有表徵基督十字架的祭壇。

在林前二章二節,保羅說,『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這位釘十字架的。』保羅顧到基督並祂的十字架;他在地上的一生,乃是照管基督和十字架的一生。保羅照管基督的時候,有時也製造帳棚。(徒十八3。)至終,他所製造的一切帳棚,都成了基督,因為他不是為自己,乃是為基督造的。保羅所製造的一切帳棚,都舉到了諸天之上,因此,牠們都成了基督。 

今天我們的原則應當是一樣的。不管我們的職業是甚麼,實際上,我們不該照管與我們工作有關的事,乃該一直照管基督。我們的光景是不是這樣,在於一個基本因素:在我們的職業上,是為基督而工作,不是為自己而工作。我們若為基督而工作,我們所獻給神的,就會成為舉祭。這會成為屬基督的事物獻到諸天之上。

我們這些基督徒在地上究竟作甚麼?我們的中心是甚麼?約櫃是以色列人的中心。按照豫表,這指明我們的中心應當是基督。這豫表進一步指明,我們該照管那作約櫃並帳幕一切內容的基督,也該照管祂的十字架。這樣,無論我們作甚麼,我們都是為著基督工作並照管基督。這要成為我們在地上生活的因素、原因、元素、與素質,使我們的生活絕對是基督。這樣,凡我們給主的,就都向祂舉起,並成為基督。

(三) 利未人和他們的家人,可以隨處喫

『你們和你們的家人,可以隨處喫;因為這是你們的賞賜,酬報你們在會幕中的服事。』(民十八31。)以色列人獻給利未人的十分之一,利未人和他們的家人,可以隨處喫。

b 利未人在以色列人中沒有產業

祭司和利未人在以色列人中都沒有產業。(民十八23下,24下。)他們的產業就是神。他們所享受的這位神,就是他們的賞賜,酬報他們的服事。今天我們服事的賞賜乃是基督。然而不幸的是,許多信徒只是非常有限的認識基督。因為他們對祂認識得不彀,對祂的享受就不彀。因此,我們讀民數記,乃是為著更充分的認識祂,更多的享受祂。

可拉、大坍、亞比蘭公然反抗祭司體系,但神有力的為這祭司體系表白。神表白祭司體系,不僅藉著使亞倫的杖發芽,更藉著把這樣的賞賜賜給了祭司。把賜給祭司的賞賜,與賜給利未人的賞賜相比,就清楚的看見,利未人的賞賜差得多。可拉、大坍、亞比蘭背叛的主要動機,除了權力與地位之外,很可能就是因祭司享受到更高的賞賜。

今天我們對神的事奉不是在物質的範圍裡,所以我們的賞賜也不是在物質的範圍裡。我們的賞賜乃是基督。我們若作祭司事奉,就要更多的享受基督。我們若僅僅作利未人事奉,對基督的享受就要減少。然而嚴格說來,神新約的經綸將祭司職任與利未事奉合而為一。在新約裡,祭司職任包括利未人的事奉。這二者既成為一,賞賜也就是一—基督是一切。

我願鼓勵所有的聖徒,特別是年輕人,挪出時間來研讀神聖的話語,並讀我們的書報。神話語中的豐富要重組你的全人。我盼望神聖的話語至終成為你的構成,盼望你被論到基督的神聖話語所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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