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篇 長遠活著且能拯救的神聖大祭司

壹 神聖的大祭司

希伯來七章,是論到基督祭司職分的一章,啟示基督祭司職分的兩面。第一面是君尊的祭司職分,第二面是神聖的祭司職分。我們在上一篇信息看見,基督是君尊的祭司。祂的身份是君尊的。祂雖然是大祭司,卻不是出自作祭司的支派,乃是出自作君王的猶大支派。祂君王的身份,使祂成為君尊的祭司。

君王職分與公義和平安有關,因為君王的職分是一種管理與權柄。我們若要維持公義和平安,就必須有權柄。基督若要把經過過程的神,作為餅和酒供應我們,就需要一個滿了公義和平安的環境。每當我們來到主的桌子前,我們都該從深處感覺,我們乃是在公義和平安的光景中。倘若我們的光景不是這樣,反倒彼此爭吵;在這樣的情形中,自然就沒有公義和平安,也不會有餅和酒的供應。我們要得著這位經過過程的神供應給我們,作我們的享受,我們與神,以及我們彼此之間的關係,就必須都是對的。當一切都對了,纔有平安,基督在其中就能把經過過程的神供應給我們。公義和平安乃是出於祂君王的職分,因為當王在這裡時,沒有人會爭鬧,一切都是和平的。基督君王的職分,維持了公義和平安的秩序。祂君王的身份,是為了保守公義和平安的秩序。

在希伯來七章裡,基督祭司職分的第二面,乃是神聖的祭司職分。基督是君尊的,與身份有關;基督是神聖的,與構成的成分有關,就是指祂具有一種必要而基本的素質,使祂構成這樣一位大祭司。基督是神聖的,乃是指祂的性質。基督是君尊的,合乎祂君尊的身份;基督是神聖的,合乎祂神聖的性情。基督之所以是君尊的,因為祂是王;基督之所以是神聖的,因為祂是神的兒子。這位神的兒子基督,不僅有君王的職分,也有神性。祂的君王職任保持一種滿有公義和平安的光景,使祂能將經過過程的三一神供應給我們,作我們的享受;祂的神性使祂成為一位長遠活著、且滿有生命的大祭司,叫祂能永久繼續祂的祭司職任。

基督的性質和生命都是神聖的。祂這樣一位滿了神性的神聖者,乃是長遠活著的一位。有了基督這位君尊的大祭司,就沒有不義和紛爭,只有公義和平安。有了基督這位神聖的大祭司,就沒有死亡。祂已經戰勝、征服、吞滅了死亡。為甚麼有了這位神聖的大祭司,就沒有死亡?因為祂就是生命。基督是神聖的;祂的素質、性情、元素和構成,都是神聖的。祂君王的身份解決了一切的難處,並維持一種平安的環境。但祂不僅是君尊的,祂也是神聖的。因為基督是神聖的,所以那裡有基督,那裡就沒有死亡。那裡有基督,那裡就有復活,死亡也被吞滅。那裡有基督,那裡就沒有死亡。基督的祭司職分,使死亡消除。你曾聽說過基督的祭司職分消除死亡麼?光能使黑暗消除,因為那裡有光出現,那裡黑暗就必定消失。照樣,基督一出現,死亡就消除。

為甚麼基督出現,死亡就消除?因為祂是神聖的。神性是祂祭司職分的構成成分。祂的祭司職分是由祂的神性所構成、所組成的。正如木頭是桌子的元素;照樣,神性乃是基督作大祭司的元素。當祂的職事進來時,死亡就消除了。基督的祭司職分,一面叫死亡消除,一面帶來生命。因此,基督的祭司職分消除死亡,並帶來生命。基督作君尊的大祭司,將經過過程的神供應給我們;祂作神聖的大祭司,不論到那裡,那裡就有生命。祂的祭司職分乃是帶來生命。

你曾否注意到希伯來七章中基督祭司職分的兩面,就是君尊的一面,和神聖的一面?你或許會問,我們怎能證明有這兩面。這不難證明。在二節,我們看見公義王和平安王;在二十八節,我們看見『兒子…乃是成全直到永遠的』。神的兒子已被立為大祭司,而神的兒子當然是神聖的。因此,在七章開頭,我們看見君王;在七章末了,我們看見神的兒子。我曾花許多時間研讀這一章,但還不明白,直到一天,我得著『君尊』和『神聖』這兩個辭。我看見這章前面的部分是指君尊的一面,後面的部分是指神聖的一面,全章就都清楚了。

這位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奇妙的大祭司,『不是照著屬肉之誡命的律法,乃是照著不能毀壞之生命的大能』(16)構成的,因為『律法原來一無所成』。(19。)律法既是一無所成,我們就必須對律法說,『律法,你一無是處。你對人毫無益處。律法,離開我罷!』我們的大祭司不是照著律法構成的,乃是照著不能毀壞之生命的大能構成的。祂是誰?祂乃是神的兒子。你也可以對律法說,『親愛的律法,你能與神的兒子相比麼?我多年受你欺騙,以為你真有所是,其實你甚麼都不是。律法阿,我如今得著生命了!』我們有主的生命,這生命就是神的兒子自己。

神的兒子並不簡單,因為祂有兩面的講究。大多數基督徒只知道神的兒子是神的獨生子,但聖經說,祂也是神的長子。獨生子是一面,長子是另一面。獨生子,從已過的永遠就存在,只有神性;而根據詩篇二篇和行傳十三章三十三節,祂乃是在復活的那日生為神的長子,兼有神、人二性。在復活的那日,為人的耶穌生為神的兒子。這與祂是獨生子的一面無關,乃是與祂是長子的一面有關。

不要以為這只是道理,這與基督作大祭司的資格極有關係。獨生子雖好,但祂只有神性,而沒有作我們大祭司所必須有的人性。希伯來七章二十八節說,神的兒子乃是成全直到永遠的,證明這裡神的兒子,必定不只是神的獨生子,也是神的長子。神的獨生子不需要成全,因為祂是永遠完全的。但祂要成為神的長子,就需要極多的成全。祂必須成為肉體,穿上人性,在地上生活三十三年半,經過為人生活的一切經歷。然後祂需要經過死,嘗到死味,並勝過死,征服死,吞滅死。以後祂還必須復活,從死裡出來。祂復活之後,祂這位帶著人性的神的長子,就完全得著成全。現今祂不僅是永遠的神的獨生子,也是得成全的神的長子。所以現今祂乃是全然得了成全,受到了裝備,且彀了資格作我們神聖的大祭司。

基督是怎樣構成為這樣一位大祭司?乃是藉著祂的神性經過成肉體而進到人性裡,活在地上,進入死,並復活,從死裡出來。現今祂是誰?祂乃是神的兒子,有兩面的講究:獨生子的一面和長子的一面。如今祂是神又是人。祂經過了成為肉體、人性生活、死與復活的過程,祂已完全裝備好,彀資格承當神聖的祭司職分。這樣的一位大祭司,不僅沒有世界,沒有罪,更絕對沒有死亡。死亡已經被祂神聖的生命完全吞滅了。

基督是長遠活著的,死亡不能攔阻祂長久作大祭司。所有的利未祭司,活到一定年歲就死了。死亡攔阻他們,使他們不能長久作祭司。第一個大祭司死了,第二個起來接替,然後由第三個接替,因為有死的攔阻,使他們不能長久盡大祭司的職任。這些大祭司不要說不能救別人,甚至也不能救自己。他們都無可指望。但基督的祭司職分完全不同。亞倫的祭司職分一直受制於死,但照著麥基洗德等次的祭司職分,乃由生命的元素所構成,是毫無死亡的。構成這祭司職分的生命,乃是經過了死,也吞滅了死。這生命是不能毀壞的。我們怎麼知道這生命是不能毀壞的?因為這生命曾經過各樣事物並各種情形的試驗。這生命受過祂肉身母親的試驗,受過祂肉身家人的試驗,經過一切人生苦難的試驗,也受過撒但魔鬼的一切試誘;最終,又經過死亡、墳墓、陰間和黑暗權勢的試驗。這生命經過了萬般的試驗,而絲毫未受損毀。這生命完全是不能毀壞的。我們的大祭司,就是由這不能毀壞的生命為元素所構成的。

基督的君尊祭司職分,乃是為著供應;祂的神聖祭司職分,乃是為著拯救。七章二十五節說,『所以,那藉著祂來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著,為他們代求。』為甚麼祂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著的,又因為祂乃是那不能毀壞的生命,任何事物都不能毀壞祂。我雖然有心來拯救你們眾人,但我很容易被毀壞,被了結。基督卻能拯救我們到底,因為祂的祭司職分是由不能毀壞之生命所組成的。不管我們發現自己所處的情形或光景如何,我們能對撒但說,『撒但,你可以盡你的全力,打發你的軍兵攻擊我。但我不怕,因為我有神聖的祭司職分在照顧我!』這神聖的祭司職分是甚麼?乃是不能毀壞之生命的拯救大能。君尊大祭司的職事,不是為我們的罪向神獻祭,乃是將經過過程的神供應我們,作我們的享受,而神聖大祭司的工作,主要的是拯救我們。

一 祭司職分的更換
1 從亞倫的等次更換為麥基洗德的等次

七章十二節告訴我們,祭司職分已經更換。首先,從亞倫的等次更換為麥基洗德的等次。(11,15,17。)在舊約裡,祭司的職分是照著亞倫的等次,那是受死阻隔的。在新約裡,祭司的職分更換為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那是永久的。

2 從利未的祭司支派更換為猶大的君王支派

祭司的職分,也從利未的祭司支派更換為猶大的君王支派。(13~14。)在舊約裡,利未是祭司支派,猶大是君王支派。主從猶大支派而出,使祭司職分因而更換,並將祭司職分與君王職分合併於一個支派,(亞六13,)正如麥基洗德所顯明的,他是大祭司,又是君王。(來七1。)

3 從人更換為神的兒子

二十八節指明,祭司的職分也從人更換為神的兒子。舊約裡所有作祭司的人都是脆弱的,受制於死,但神的兒子是永遠活著的。祂是神的獨生子和神的長子,乃是新約祭司職分所憑以構成的生命。祭司職分已經從人更換為既是神的獨生子,又是神長子的這樣一位身上。在這一位裡,有成為肉體的神性,也有拔高的人性。在這一位裡,有人性生活、包羅萬有的死和復活。在這一位裡,有神長子神聖的出生,這出生產生了神的眾子。在新約裡,祭司的職分已經更換到這一位身上。

4 律法也必須更換

十二節說,『祭司的職分既已更換,律法也必須更換。』舊約的祭司職分,有舊的律法。現在,新約的祭司職分,就該有新的律法。所以律法也必須更換。

a 從字句的律法更換到生命的律法

律法的更換乃是從字句的律法更換到生命的律法;基督就是照著這生命的律法,成了活著、永久的大祭司。基督成為大祭司,不是照著字句的律法,乃是照著不能毀壞之生命的大能。(16。)在新約裡,基督的祭司職分不是字句的,乃是生命的。現今基督作大祭司,乃是用祂那不能毀壞之生命照顧我們。然而,許多基督徒仍然想要回到河那邊字句的律法。靠著主的憐憫,我們已從河那邊,就是字句那邊,過到了這邊,就是生命這邊。我們乃是在這不能毀壞、永遠的生命裡,有分於並享受今天基督的祭司職分。

b 從軟弱無益的誡命,更換為更美的盼望

十八至十九節說,『一面是先前的誡命,因其軟弱和無益,而被廢掉,(律法原來一無所成,)另一面卻在其上引進更美的盼望,藉此我們可以親近神。』關於利未祭司職任之律法的誡命或條例,因其字句上的軟弱,已被廢掉。誡命不是生命的事,不過是字句上死的誡命,所以毫無益處。律法乃因人肉體的軟弱,一無所成。(羅八3。)

律法的更換,廢掉了舊律法,並引進了更美的盼望。這更美的盼望是甚麼?乃是生命的祭司職分。這盼望主要的是在於生命,就是那不能毀壞的生命。因為那照顧我們的祭司職分是在這生命裡,所以我們滿有盼望。當你感覺軟弱,而知道這感覺是假的,這就指明,你是滿了盼望。倘若你的妻子對你說,你軟弱了,你必須回答說,『親愛的,這個軟弱是假的。不用多久我會像亞伯拉罕一樣,是剛強的戰士。因著我的麥基洗德祭司的職分,我滿了盼望。』你若這樣說,就指明你滿了更美的盼望。這更美的盼望就是在生命裡的祭司職分。只要有生命,就有盼望。惟獨死人沒有盼望。只要我們活著,就有相當多的盼望。律法的更換,廢掉死的字句,並帶進生命的盼望。永遠不要失望,我們有更美的盼望。我們有不能毀壞之生命的祭司職分。

很多次有人向我說,『李弟兄,我們從來沒有看見你煩惱過。在你的基督徒生活中,難道沒有任何試煉和難處麼?』我所遭遇的難處,一點也不比你們任何一位少。惟一的不同處,在於我不相信我的難處。我相信我的盼望。在我裡面有更美的盼望。我們都有這盼望,因為那照顧我們的祭司職分所根據的律法,已經從軟弱和無益的誡命,更換為不能毀壞的生命。

二 神的獨生子和神的長子成為大祭司

基督是神的獨生子,也是神的長子,這兩種身份,都是祂作大祭司的資格。(來七28。)祂憑這雙重的資格,成了我們的大祭司。基督成為大祭司,乃在於祂既是神的獨生子,又是神的長子。

1 照著不能毀壞之生命的大能,成了祭司

基督成為大祭司,不是照著律法無能的字句,乃是照著不能毀壞之生命大能的元素,(16,)這生命是一切都不能毀壞,都不能消除的。這是無窮的生命,是永遠、神聖、非受造的生命,也是經過死亡和陰間之試驗的復活生命。(徒二24,啟一18。)今天基督就是藉著這樣的生命供職作我們的大祭司。因此,祂能拯救我們到底。(來七25。)我們的大祭司基督,是神自己永活的兒子。祂滿有能力。一面,祂在天上;另一面,祂也在我們的靈裡。在這兩端之間,就是在天和我們的靈之間,有天梯上往來的交通,因為祂的祭司職分不斷的從寶座流到我們靈裡。並且所流通的不是知識,乃是不能毀壞之生命的大能。

2 是神起誓立的

基督是神的獨生子和長子,祂成了大祭司,乃是神起誓立的。(20~21,28。)沒有一個利未祭司是神起誓立的。根據詩篇一百一十篇,神起誓要立基督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希伯來書的作者在第七章引用詩篇一百一十篇裡的這個誓言。這是強有力的證明,基督成為神聖的大祭司,乃是神起誓所立的。

3 成全直到永遠的

在希伯來七章二十八節我們看見,基督已經得了成全,直到永遠。我們曾經題過,基督作為神的獨生子,是不需要成全的。然而,祂要成為神的長子,就需要被成全。祂復活以後,就成全直到永遠。現今祂乃是全然得了成全,受到了裝備,且彀了資格作我們的大祭司,直到永遠。我們有充分的把握信靠祂,因為祂是全然得了成全。

4 成了更美之約的保證

二十二節說,『祂就成了更美之約的保證。』基督成了更美之約的保證,乃是基於祂是活著、永久的大祭司。保證這辭,原文的字根中含有身上肢體的意思。這辭在這裡的意思是,身體的一個肢體,向身體以自己為擔保。譬如,我的手向手臂以自己為擔保,保證為手臂作任何事。這一節的保證,意思是說,基督向新約,並向我們眾人,以自己為憑質。祂是受契約束縛者,擔保者,保證會作一切必需的事,使新約得以完成。

手一旦向手臂以自己為擔保,就成了保證,擔保為手臂作一切的事。即使手不願為手臂作甚麼,仍必須去作,因為手已經向手臂保證了。基督當然不會不肯為我們效力,但即使祂不願意,也太遲而不能拒絕了,因為祂已經向新約,並向我們所有在新約之下的人,以自己為擔保。祂必須為我們效力。

這個思想含意很深,並完全是生命的事。你是否知道,你肉身的生命以自己向你擔保?你肉身的生命不管願意或不願意,都必須為你作一切的事,因為你肉身的生命已經以自己為擔保,保證為你效力作一切的事。牠受了束縛,必須如此行。

照樣,基督也簽了具約束力的契約。這約是怎樣簽的?乃是藉著基督向新約,並向我們,以祂自己為憑質。祂不可能改變主意。這已經太遲了。不管我們是否明白,不管祂是否願意,祂都必須為這約效力,因為祂已經以自己為憑質了。因此,祂是新約的保證。這種擔保,完全在於祂神聖的祭司職分。

我的手雖然向手臂以自己為擔保,但我的手能力很有限。手能拿起一本書,但無法拿起一張重的桌子;基督卻是無限量的,祂的擔保也是無限的。這位對我們以自己為憑質的基督,乃是無限量的。祂不僅願為我們作成一切,也能為我們作成一切。祂乃是有資格、有能力的保證。祂總是便利的,也是得勝的,能完成祂所擔保的一切事。

假若你有一位朋友,請你為他向銀行簽約作保。如果銀行經理知道你只有幾塊錢,他必定不會接受你的擔保,即使你答應要忠信的承擔你所擔保的一切,他也不會讓你簽約作保。但是基督的資產何止億萬。祂以自己為憑質,一切就都包括在內。所以新約,就是憑生命之律所立定的約,是永不失效的,因為基督是這約的保證。包括在這約裡的一切,都必完成。但不是由我們來完成,乃是由我們的保證來完成。基督不僅是新約的完成者,祂也是保證,是其中一切都必成就的憑質。

貳 長遠活著

基督有能力,是因祂長遠活著。(七25。)祂是便利的,也是得勝的,因為祂是長遠活著的。祂凡事都能,乃在於一件事,就是祂是長遠活著的。

一 沒有死的攔阻,長久為祭司

基督既是長遠活著,就能長久盡祂祭司的職分,而不受死所攔阻。(23~24。)在舊約時代,所有的祭司都因為有死攔阻,不能長久盡他們的祭司職分;但基督是長遠活著的一位,死不能攔阻祂盡祂祭司的職分。

二 不能更換

基督的祭司職分是不能更換的,不能更改的。祂的所是,是一直存到永遠的。祂『昨日、今日、直到永遠,是一樣的』,(十三8,)祂的祭司職分也是這樣。

參 能拯救
一 拯救到底

七章二十五節告訴我們,基督能拯救到底。拯救到底,原文或作拯救得全備,拯救得完整,拯救得完全,拯救到極點,拯救直到永遠。因為基督是長遠活著,永不改變的,所以祂在程度上、時間上和空間上,都能拯救我們到底。在程度上、時間上和空間上,祂的拯救能臨到我們,直到極點。

二 為我們代求

基督能拯救我們,是因為祂為我們代求。基督作我們的大祭司,為我們代求,承擔我們的案件。祂為我們顯在神前,為我們禱告,使我們蒙拯救,並完全被帶進神永遠的定旨。你或許說,你從不覺得祂在為你代求。你無須有這樣的感覺。你即使感覺到了,對你又有甚麼好處?不要想去感覺祂的代求。只要簡單的安息在其中,信靠並享受祂的代求。你該確信,這位神聖的大祭司正在不住的為你代求。我的經歷告訴我,我多次因著祂的代求,蒙了拯救。我們有一位永久、不變、永遠的代求者。

我們神聖的大祭司,不住的為我們代求,祂知道我們何等容易跌倒,而且一跌就留在落下去的光景中。但祂的代求遲早要勝過、征服、並拯救我們。倘若這事在今天或明天不作成,也必在明年、來世、或最終在新天新地作成。藉著祂的代求,至終我們每一個人都會完全被征服,完全蒙拯救。神設立祂來看顧我們,現今祂正在藉著祂的代求來看顧我們。你可能忘記你曾呼求祂的名,祂卻永不忘記。祂現今正在為你代求,並且要拯救你到底。

三 與我們合宜
1 聖而無邪惡、無玷污、與罪人分別

二十六節說,『像這樣聖而無邪惡、無玷污、與罪人分別…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基督是聖而無邪惡、無玷污、與罪人分別的。祂是這樣完全的一位,必然是與我們合宜的。我們這些還帶著墮落、敗壞天性的人,需要這樣一位大祭司,時時拯救我們。

2 高過諸天

二十六節說,祂是高過諸天的。基督升天時,經過了諸天,(四14,)所以現今祂不僅在天上,(九24,)並且高過諸天,遠超諸天之上。(弗四10。)你的難處有多高?你有甚麼難處,比諸天更高麼?因為我們的大祭司高過諸天,所以祂能救拔我們,且能拯救我們到底。

3 為我們的罪一次永遠的獻上自己

希伯來七章二十七節說,『祂不像那些大祭司,每天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再為百姓的罪獻上祭物,因為祂獻上自己,就把這事一次永遠的作成了。』這不是指基督今天正在作的,乃是指祂過去已經作成的。這一節向我們保證,我們永遠不必再受罪的攪擾,因為基督已經一次永遠的為罪獻上自己了。祂在十字架上,一次永遠的解決了罪的問題。現今祂在寶座上,正在盡祂祭司的職任,直到永遠。我們有這樣一位君尊、神聖的大祭司,這是何等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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