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篇 基督徒之完全的實行美德(十二)

讀經:雅各書五章十二至二十節。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雅各書的最後兩段:說話誠實,無需起誓,(五12,)以及召會生活中健康的實行。(13~20。)

說話誠實,無需起誓

雅各在五章十二節說,『我的弟兄們,最要緊的是不可起誓;不可指著天起誓,也不可指著地起誓,無論何誓都不可起;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免得你們落在審判之下。』我們不該起誓,因為我們甚麼都不是,也沒有甚麼受我們支配,或由我們決定。(太五34~36。)起誓顯示我們憑己意行事,並且忘記神。我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這乃是照著我們神聖的性情,覺得自己是在神面前,並否認己意和罪性而行。

雅各在雅各書五章十二節的話,題醒我們主耶穌在馬太五章三十七節的話:『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主在這裡說,我們的話應當簡單、真實:『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我們不該想要用許多話說服別人。

雅各在雅各書五章十二節說,如果我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就不會落在審判之下。我們若按著所有分於神的性情,在言語上真是忠信、純誠,這會保守我們免受神的審判。

雅各論審判的話,再一次題醒我們,使我們想起主耶穌的話。主在馬太十二章三十六至三十七節說,『我還告訴你們,人所說的每句閒話,在審判的日子,都必須供出來。因為要憑你的話,稱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閒』,原文意不工作。閒話就是沒有作用、無效的話,是沒有積極功用的、無用的、無益的、不結果的、不生育的。說這種話的人,在審判的日子,必須把所說的都供出來。既是這樣,我們惡毒的話豈不更要句句供出來!主在馬太五章三十七節給我們一個嚴重的警告,這警告向我們指明,我們必須學習管制並約束自己的說話。

雅各在雅各書五章十二節的話,正符合本書的主題─基督徒實行的完全。我們說話的態度也與此息息相關。說話誠實且有節制,是基督徒之完全的美德。但如果我們說話隨便,就不能完全。因此,雅各告訴我們不可起誓,然後就說,我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免得落在審判之下。

雅各是一個敬虔的人,絕不會忘記要來的審判,他也活在這審判之下。我希望我們都能領悟,我們無論作甚麼,都會受審判。例如,我們在電話上的談話,會受主審判。有些姊妹們打電話談話時,毫無節制。她們顯然並不知道,她們所說的話,有一天會照著主在馬太十二章三十六至三十七節的話受審判。

雅各對於起誓和說話沒有節制這兩件事,態度相當嚴肅。然而,有些信徒對這等事卻不認真。對他們來說,似乎不會有任何審判。他們可能有一種觀念,以為人一旦得救,脫離永遠的沉淪,就不再有問題了。但我們曉得,照新約來看,所有的信徒都要在主審判臺前向祂交賬。

當雅各寫這卷書的時候,他所在意的是基督徒實行的完全。因著他關心基督徒的完全,所以他在雅各書五章十二節說,『我的弟兄們,最要緊的是不可起誓。』他在三章用許多話說到舌頭之後,在五章十二節就論到起誓。

凡起誓的人,都不是誠實的人;他們是撒謊者。誠實的人不必起誓。我們基督徒不應該起誓,因為我們是誠實的。凡起誓的人,都是裝假的,他的起誓乃是他不誠實的記號。所以說,起誓是裝假的記號。

然而,我們不起誓的基本原因,在於沒有甚麼事是受我們支配的。天地都不是我們的;事實上,連我們都不屬於自己,我們也不能支配甚麼事。因為沒有甚麼事受我們的支配,我們就不應該起誓。我們再一次看見,我們的說話應當受約束。

雅各在五章十二節指明,我們不該多言多語。不必要的談話總會招惹麻煩。我們如果隨便談話,可能會誇大言辭,而不誠實。但我們說話若有節制,就會操練自己說話誠實。

召會生活中健康的實行
禱告

雅各接著在五章十三節論到召會生活中健康的實行:『你們中間有受苦的麼?他該禱告。有愉快的麼?他該歌頌。』禱告帶給我們主的力量,使我們能忍受苦難;歌頌保守我們在主的喜樂中。歌頌,原文原意彈奏絲絃的樂器,轉意唱樂調,因此是唱詩、歌頌。我們無論是禱告或歌頌,都是接觸神。我們無論在甚麼環境和景況中,或卑微或高昇,或憂傷或喜樂,都需要接觸主。

雅各在十四節接下去說,『你們中間有病弱的麼?他該請召會的長老來,在主的名裡用油抹他,為他禱告。』雅各在本節是說到因病軟弱的人。軟弱引發疾病,(林前十一30,)疾病又使人更加軟弱。

雅各在雅各書五章十四節鼓勵病弱的人請召會的長老來。請召會的長老來,為因病而有的軟弱禱告,含示:(一)請長老來的人與長老所代表的召會沒有問題;(二)倘若疾病是由於請長老來的人得罪了召會,(參林前十一29~32,)這時他與召會必已恢復了正常的關係;(三)病人和長老彼此已經有了徹底的認罪。(雅五16。)召會中的間隔必須清除,長老纔能代表召會為病弱者禱告。

在主的名裡用油抹他

雅各在十四節說,在主的名裡用油抹他。『抹』字原文有二:(一)用在這裡和約翰十二章三節,是抹油的一般用辭;(二)用在接受祭司、(徒十38、)君王、(來一9、)和申言者(路四18)職分時,是正式的抹油。這字與基督有關,用於子受父的膏抹。(徒十38。)用油抹病人,表徵長老代表召會,將那作膏油澆灌在基督身體上(詩一三三2)的生命之靈,分賜給基督身體上有病的肢體,叫他得醫治。(參約壹五16。)

在主的名裡,表徵與主是一。長老不是單獨抹油,乃是藉著與主是一,代表身體與頭來抹油。

雅各書中只有五章十四節直接題到召會。雅各這一次題到召會,是與醫病這消極的事有關。此外,使一位受迷惑離開真理的弟兄回轉,也與召會生活有關。因此,雅各說到召會,是與為病人禱告、並挽回退後的人等消極的事有關。

雅各的觀念充滿了猶太教的事物,與召會有關的事卻不多。保羅和雅各恰恰相反,他被召會的事所充滿、飽和並浸透。他在書信中一再的論到召會。保羅在他的書信中深奧的論到基督、那靈、生命與召會。但雅各在他的書信中很少說到基督、那靈、生命或召會。我們雖然欣賞雅各所著重基督徒實行的完全,但我們必須繼續藉著保羅關於神經綸之職事的幫助,看見召會是以包羅萬有之基督的豐富建造起來的。

信心的禱告

雅各在五章十五節接著說,『信心的祈禱要救那病人,主必叫他起來;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祈禱,不是一般指禱告的用辭。這辭在行傳十八章十八節,二十一章二十三節譯為『願』。

雅各在雅各書五章十五節題到病和罪。犯罪常是生病的原因。(約五14。)在這種情況下,赦免總是得醫治的原因。(太九2,5~7,可二5。)因此,雅各在雅各書五章十六節上半說,『所以你們要彼此認罪,互相代禱,使你們可以得醫治。』

在禱告裡禱告

雅各在十六節下半至十八節說,『義人的祈求發動起來,是大有能力的。以利亞是與我們性情相同的人,他懇切禱告,求不要降雨,雨就三年零六個月不降在地上。他又禱告,天就賜下雨水,地也生出土產。』懇切禱告,直譯,在禱告裡禱告。這指明有從主來的禱告賜給了以利亞,他就在這禱告裡禱告。他不是憑自己的感覺、思想、意願、情緒,或任何來自環境和情況的刺激,為著達到自己的目的而禱告,乃是在主所賜給他的禱告裡,為了成就主的旨意而禱告。

雅各在十六節題到義人祈求發動起來的情形。這指明我們為病人禱告時,需要使我們的祈求發動起來。這意思是說,我們不該禱告而沒有負擔,乃該像以利亞那樣禱告。

雅各在十七節說,以利亞在禱告裡禱告,(直譯,)求不要降雨。在禱告裡禱告,實際上不僅是指懇切的禱告。按原文,雅各不僅是說以利亞懇切禱告;他乃是說,以利亞在禱告裡禱告。

在禱告裡禱告,這種說法是甚麼意思?以利亞的禱告是一個重大的禱告,因為他禱告,求不要降雨,雨就三年零六個月不降在地上,這比為醫治病人的禱告重大得多。三年零六個月以後,以利亞再禱告,這一次是為天降雨而禱告。以利亞能彀這樣禱告,因為神賜給他一個禱告,神給他一個禱告的負擔。換句話說,以利亞有負擔獻上專一的禱告,那個負擔就是神賜給他的禱告。

我們不該按著我們的記憶、觀察、或自己的負擔禱告。相反的,我們該有從神來的負擔,為某件事禱告,正如以利亞從神得了一個禱告,而有負擔去禱告。神賜給以利亞一個禱告,以利亞就在那個禱告裡禱告。這不只是懇切的禱告,乃是神在祂的行動裡,照著祂的計畫,賜給以利亞一個禱告,使以利亞有負擔把神所賜給他的禱告,禱告出來。因此,以利亞是在禱告裡禱告。

叫一個罪人轉回真理

雅各在五章十九至二十節接下去說,『我的弟兄們,你們中間若有人受迷惑離開真理,有人使他回轉,這人該知道,那叫一個罪人從他錯謬的路上轉回的,必救他的魂脫離死亡,也必遮蓋眾多的罪。』這也許含示十四節病弱的人曾受迷惑離開真理,需要有人使他回轉。

照這兩節的上下文看,二十節的罪人不是不信的罪人,乃是曾受迷惑離開真理,而被人從錯謬中轉回之信的弟兄。因此,救他的魂不是指叫這人得著永遠的救恩,乃是指叫他的魂得著時代的救恩,免得他在神的管教之下,肉身死亡。

彼前一章五節和希伯來十章三十九節也與魂的得救有關。彼前一章五節的救恩,不是免去永遠沉淪的救恩,乃是我們的魂免去主行政對付之時代刑罰的救恩。希伯來十章三十九節說到得著魂。當我們相信主耶穌而得救時,我們的靈就為神的靈所重生。(約三6。)但我們的身體必須等到主耶穌回來時,纔能得贖、得救,並且改變形狀。(羅八23~25,腓三21。)至於拯救或得著我們的魂,乃在於我們得救重生之後,在跟從主的事上,如何對付我們的魂。我們現今若肯為主的緣故喪失魂,就必得著魂,(太十六25,路九24,十七33,約十二25,彼前一9,)在主回來時,就要拯救或得著我們的魂。這是所要給跟從主之得勝者(太十六22~28)的賞賜。

雅各在雅各書一章二十一節說到魂的得救。按那一章全文看,魂的得救包含忍受環境的試煉,(2~12,)並抗拒私慾的試誘。(13~21。)雅各對魂得救的看法有點消極,不像保羅那樣積極;保羅說,我們的魂能藉著那更新人的靈得著變化,甚至變成主的形像,從榮耀達到榮耀。(羅十二2,弗四23,林後三18。)

雅各書五章二十節的拯救魂脫離死亡,不是得救脫離永遠的沉淪。反之,這裡的死亡是指叫肉身死亡的時代管教。(約壹五16。)雅各書五章二十節的『脫離死亡』該等於十五節的『起來』。

雅各在二十節說,救人的魂脫離死亡,也必遮蓋眾多的罪。遮蓋眾多的罪,這是舊約的說法,(詩三二1,八五2,箴十12,)雅各以此指明,叫一個犯錯的弟兄轉回,就是遮蓋他的罪,使他不被定罪。雅各書五章二十節的『遮蓋…罪』該等於十五節的『罪…蒙赦免』,如在詩篇三十二篇一節,八十五篇二節者。雅各書五章二十節的罪是指犯罪弟兄所犯,在他身上產生死亡的罪。(一15。)

有些作者認為,雅各在五章十九至二十節是指失喪的罪人得著救恩。他們宣稱這一節所題的罪人是失喪的,也宣稱拯救魂就是一般所說的拯救靈魂,而死亡等於永死,就是永遠的沉淪。這種解釋並不正確。雅各在十九節的話是向弟兄們說的,並且他是說到在弟兄們中間,若有人受迷惑離開真理,而有人使他回轉。這指明那人以前是在真理中;如果他未曾在真理中,怎麼會受迷惑離開真理?他既然受迷惑離開了真理,那麼他以前必定是在真理中。不僅如此,二十節說到一個罪人從錯謬的路上轉回;這也指明他曾經一度在真理中,但受迷惑離開了真理,如今又回轉到真理中,這的

確不是指未得救的罪人。雅各在二十節固然使用『罪人』一辭,因為在神眼中,一個迷失的信徒,暫時被看作罪人。受迷惑就是一種犯罪。所以,因為他受了迷惑,如今就成為罪人。因此,使他轉回真理,就是叫一個罪人轉回真理。因此,這個罪人乃是一位退後的弟兄。

救一個魂脫離死亡

雅各在五章二十節又說,叫這樣一個罪人,就是叫一位退後的弟兄回轉的人,必救他的魂脫離死亡。我們要注意,雅各不是說『救他』,乃是說『救他的魂』。我們需要分辨『救他』與『救他的魂』二者的不同。我們在二十節所看到的乃是魂的救恩。

雅各在本書已經說到魂的救恩。他在一章二十一節說,『所以你們既脫去一切的污穢,和盈餘的惡毒,就該用溫柔領受那栽種的話,就是能救你們魂的話。』拯救魂不是起初救恩的事,而是長進階段,即變化階段救恩的事。(參彼前一5註6。)初得救的人需要接受更多能救他們魂的話。因此,照雅各書一章二十一節看,我們得著了起初的救恩以後,還需要進一步的救恩,就是我們魂的救恩。

五章二十節魂的得救,與救一個人免受永遠的沉淪無關,而是指救他的魂脫離某種的苦難。照約壹五章看,因著神的管教,罪會使人的肉身死亡。信徒犯了罪,神就會警告他。他若忽略神的警告,繼續留在罪中,神也許會管教他,任他生病。這疾病是一種管教,也是警告他要悔改,離棄他的罪,停止犯罪的生活。如果這位信徒不悔改,神會進一步管教他,甚至縮短他肉身的生命,結果這個信徒就死亡了。

信徒因犯罪而死亡,這個事實的意思不是說他會永遠沉淪。我們一旦得救,就永遠得救。我們相信主耶穌的那一天,就一次而永遠得救了,絕對不會再失喪。然而,信徒若仍舊活在罪中,神就會藉著疾病警告他,管教他。首先,神會用疾病作為警告來管教他,使他轉回真理。然後召會中也許有人設法使他回轉。但這人若仍舊留在罪中,神就不得不進一步管教他,任憑他死亡。

假設你有負擔叫一個迷失的信徒轉回真理,使他回轉就是救他的魂脫離肉身的死亡,這就是雅各書五章十九至二十節的正確解釋。

雅各在這幾節所說的,與永遠的沉淪或永遠的救恩毫無關係。永遠救恩的問題,在我們相信得救的時候,就已經完全解決了。然而,我們若受迷惑,又回去犯罪的話,我們可能會生病,這乃是神的管教。我們如果不悔改,也許就會短命而死。

若有人死了,最受苦的是他的魂,還不是身體。肉身死亡是魂極大的苦楚。要救我們的魂脫離這種苦楚,就需要轉回真理。這就是使一個退後的信徒回轉,而救他的魂脫離肉身的死亡。

雅各在這幾節所描繪的,乃是召會生活的一部分;然而卻是召會生活消極的一面。我們在本書中找不著雅各說到召會生活積極的一面。雖然雅各說到的召會生活是在消極的一面,我們還是能彀從本卷書所寫的,得到許多正面的幫助。我們特別能彀在基督徒實行的完全這一方面,得到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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