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篇 神聖膏油塗抹的教導(二)

讀經:約翰一書二章二十至二十七節。

我們在前一篇信息裡指出,根據約壹二章二十至二十七節,父與子乃是一。子與父不是分開的,父與子也不是分開的,這說法絕對正確。然而神格的三者仍有區別,父、子和聖靈仍有區別。

耶穌與基督

主是耶穌,也是基督。雖然耶穌與基督不能分開,但耶穌與基督這兩個名稱是有區別的。耶穌這名字的意思是耶和華我們的救主,或耶和華我們的救恩。基督這名稱的意思是受膏者。耶穌這名字主要的是指主在祂的人性、成為肉體、為人生活、和釘十字架這幾方面,基督這名稱是指主作神的受膏者,特別是指祂在復活和升天裡的所是。耶穌與基督是指同一位。雖然這一位是不可分開的,但耶穌與基督這兩個名稱卻有區別。

父與子

雖然子與父是一,但我們不該說父與子沒有區別。父與子有區別,卻沒有分開。當父在的時候,子也在。同樣的,子在那裡,父也在那裡。父與子不能分開。為這緣故,約翰在約壹二章二十三節說,凡否認子的就沒有父,承認子的連父也有了。

每當我們說到神聖的三一,我們的解釋和例證必須清明、謹慎。我們已經從約壹二章二十至二十七節看見,耶穌、基督、父、子、生命的話、永遠的生命都是一,然而其間仍有區別。我們已經指出,耶穌與基督是指同一位,然而,耶穌這名與基督這名稱是有區別的。我們不該說這兩個名稱是指同一件事,因為其中的意義大不相同。我們的主是豐富且包羅萬有的,祂需要不同的名字和名稱來描述。因此,祂是耶穌,祂也是基督。祂是耶穌,乃是耶和華我們的救主;祂是基督,乃是神的受膏者。

我們不該疑惑,父、子、靈實在是一,是一位神。我們雖然相信神聖的三一,但絕不相信三位神。相信三位神的三神論是異端,我們必須定罪。雖然神是一位,但神格裡的父、子、靈卻有清楚的區別。

關於神聖三一之真理的兩面

三一神的真理是兩面的,是有兩方面的講究,一方面是一,一方面是三。關於神聖三一之真理的兩面,具體包含在三一這辭裡。這形容詞實際上是拉丁文的一個字,由兩部分組成:Tri的意思是三,une的意思是一。因此,Triune這辭的意思就是三一。我們的神一面是獨一的,另一面又是三。在神是一的這面,父、子、靈不是分開的;但在神是三的這面,父、子、靈卻是有區別的。主耶穌說,『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約十四10。)因為父與子相互在彼此的裡面,所以不能分開。但父與子仍有區別。

關於神聖的三一,我們不該傾向任何一個極端,強調三或一的極端。有些基督徒走到強調三的極端,忽略了一。有些傾向一的極端,忽略了三。我們需要平衡,我們要平衡,就需要強調神聖三一的兩面─三的一面與一的一面。在上篇信息裡,我們指出父與子是一;在本篇信息裡,我要說些平衡的話;雖然父與子是一,其間仍有明確的區別。就區別的這面說,父是父,子是子,靈是靈。雖然神格的三有區別,但三者仍是一。

多瑪格力菲(W. H. Griffith Thomas)在神學的原理(The Principles of Theology)這本書裡,說了以下的話:

『身位』一辭有時也遭到反對,這辭就像人類一切的語言一樣,會被人指控為不當,甚至完全錯誤。這辭確實不可過於強調,否則會導致三神論。當我們用這辭指明神格裡的區別時,並不含示這區別就等於分開,乃含示有關素質上互相內住或互相包括的區別。

因此,當我們不得不用『本質』和『身位』這類的辭時,並不認為這和我們對人的本質或位格的領會一樣。當我們必須給神的性情下定義時,這兩個辭並不是一種解釋,不過是大體準確就是了。

我特別欣賞多瑪格力菲所說,『身位』一辭不可過於強調,『否則會導致三神論,』就是相信三位神。同樣的原則,當我們說父、子、靈都是一時,也不該過於強調這點,否則我們會陷入另一種錯誤。有些人用陽光作例子:太陽是父,光線是子,照耀是靈。另一個例子是冰、水和水蒸氣,這三樣分別代表父、子、靈。這樣的例子可作暫時的幫助,但不該過於強調,否則會導致錯誤。

膏油塗抹與真理

我們現在再繼續來看約壹二章二十至二十七節。二十、二十一節說,『你們有從那聖者來的膏油塗抹,並且你們眾人都知道。我剛寫信給你們,不是因你們不曉得真理,正是因為你們曉得,又因為沒有虛謊是出於真理的。』約翰在二十節說到膏油塗抹,在二十一節說到真理。無疑的,二十一節的真理與膏油塗抹有關,膏油塗抹就指真理。

約翰在二十二節接著說,『誰是說謊話的?不是那否認耶穌是基督的麼?否認父與子的,這就是敵基督的。』這清楚的指明,我們若否認耶穌是基督,就是否認父與子。這也指明基督是父與子。

住在父與子裡面

約壹二章二十三、二十四節說,『凡否認子的就沒有父,承認子的連父也有了。至於你們,務要讓那從起初所聽見的住在你們裡面;那從起初所聽見的若住在你們裡面,你們也就住在子裡面,並住在父裡面。』有些人不同意我們對這些經節的領會,他們會說,『這些經節的意思是子是道路。耶穌在約翰十四章六節說,祂是道路,若不藉著祂,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所以約翰一書這些經文的意思是,我們若沒有子作道路,就不能達到父這目的地。因此,否認子就是否認道路,結果就是沒有父這目的地。』然而,照二十四節看,我們若認為子是達到父的道路,至終我們會達到子也達到父。約翰在這節說到住在子裡面,並住在父裡面。說子基督僅僅是我們達到父這目的地的道路,這話聽來也許合邏輯。因此,我們若不接受這道路,就不會達到目的地。我們若接受這道路,就會達到目的地。然而這裡說,我們若接受這道路,就不僅會有目的地,乃是有目的地也有道路。約翰在這裡指明,我們不僅要住在目的地裡,也要住在道路裡,也就是說要住在子裡面,並要住在父裡面。這證明子與父都是目的地。不但父是住處,子也是住處。這意思就是,子是道路和目的地,是進入居所的道路,也是居所本身。

永遠的生命

約翰在二章二十五節接著說,『祂所應許我們的,就是那永遠的生命。』約翰在這節不是說『他們所應許我們的,』而是說『祂所應許我們的。』這節的單數代名詞『祂,』乃指前節的子與父,指明子與父乃是一。按我們對神聖生命的經歷,子、父、耶穌、基督都是一。不是僅僅子對我們是永遠的生命,而父不是;乃是耶穌,就是那是子與父的基督,對我們是永遠神聖的生命,作我們的分。我們在這裡所強調的點是,代名詞『祂』的前述詞是子與父,這指明子與父乃是一。

迷惑信徒的人

約壹二章二十六節說,『我剛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指著那些迷惑你們的人說的。』這節指明這段話是要用神聖三一的真理,使信徒豫防關於基督身位的異端。『迷惑你們』的原文也可譯為,將你們引入歧途。迷惑信徒,就是用關於基督所是之奧祕的異端教訓迷惑信徒,使他們從關於基督神性與人性的真理上岔出去。

膏油塗抹內裡的教導

約翰在約壹二章二十七節說,『你們從祂所領受的膏油塗抹,住在你們裡面,並不需要人教導你們,乃有祂的膏油塗抹,在凡事上教導你們;這膏油塗抹是真實的,不是虛謊的,你們要按這膏油塗抹所教導你們的,住在祂裡面。』我要請你們注意這裡的代名詞『祂』(用了兩次)和『祂的。』這兩個代名詞和二十五節一樣,是指子與父。這單數代名詞的使用,有力的證明子與父乃是一。

在這些經節裡,關於父與子並沒有用代名詞『他們,』這是很有意義的。約翰反倒用單數代名詞來指子與父。然而,『在子裡面…在父裡面』(約壹二24)這話指出子與父的區別。若沒有區別,約翰就不需要說,『住在子裡面,並住在父裡面。』子與父雖有區別,卻不能分開,因為父與子乃是一。因此,父與子有區別,但不能分開。

約翰在二章二十七節說,『不需要人教導你們。』關於神聖三一的內住,(約十四17,23,)並不需要人教導我們;我們藉著包羅萬有、複合之靈(神聖三一之組成)的塗抹,就能認識並享受父、子、靈作我們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

照二章二十七節看,那包羅萬有、複合、賜生命之靈的膏油塗抹,是在凡事上教導我們。這不是外面用言語的教導,乃是裡面膏油塗抹,藉著內裡屬靈知覺的教導。這種膏油塗抹的教導,將神聖三一的神聖元素,就是塗抹的複合之靈的元素,加到我們裡面,作我們的元素。這就如將油漆重複塗在一件物品上,油漆不但指明某種顏色,更因著一層一層的塗抹,油漆的元素就加到所塗的物品上。三一神就是這樣的灌輸、注入、並加到我們裡面的各部分裡,使我們裡面的人,因著神聖的元素,在神聖的生命裡長大。

照上下文看,『凡事』是指一切與神聖三一有關之基督身位的事。在這些事上,膏油塗抹的教導保守我們,使我們能住在祂(神聖的三一)裡面,就是住在子裡面,並住在父裡面。(約壹二24。)

約翰在這節也說,這膏油塗抹是真實的。複合之靈乃是三一神的組成,這三一神是真實的,(約壹五20,)所以這靈在我們裡面的塗抹乃是實際,不是虛謊。這可由我們基督徒生活中真實、實際的經歷得著證明。

約翰在二章二十七節結束的話,是勸勉人住在三一神裡面。住的原文意思是停留(在某種地方、情形、關係或盼望中),因此是住、留、居住。住在祂裡面就是住在子裡面,並住在父裡面。這就是停留並居住在主裡面。(約十五4~5。)這也是住在神聖生命的交通裡,並且行在神聖的光中,(約壹一2~3,6~7,)就是住在神聖的光中。(約壹二10。)我們該照著包羅萬有之膏油塗抹的教導,實行這種居住,使我們與神的交通(約壹一3,6)得以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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