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在真理與愛中的行事

讀經:約翰二書一至六節。

本書信的主題

這卷書的主題是禁止有分於異端。約翰在七節說到異端:『因為有許多迷惑人的已經出來,進到世界裡,他們不承認耶穌基督是在肉體裡來的。這就是那迷惑人的和敵基督的。』有些異端者否認耶穌是基督,(約壹二22,)還有些否認子,不承認耶穌是神的兒子。(約壹二23。)否認耶穌是基督的塞林則,是個異端者。多西特派和智慧派也教導關於基督身位的異端。

約翰二書禁止我們有分於任何關於基督身位的異端教訓。使徒約翰在十節說,『若有人到你們那裡,不是傳講這教訓,不要接他到家裡,也不要對他說,願你喜樂。』這裡的『教訓』和九節的一樣,是關於基督的神格,尤其是關於祂藉著神聖的成孕成為肉體的教訓。約翰在這封書信裡警告我們,不要接待任何否認關於基督神格與成為肉體之真理的人。

引言
在真實中為著真理而愛

約翰在一節說,『作長老的寫信給蒙揀選的夫人和她的兒女,就是我真實所愛的;不單我愛,也是一切認識真理之人所愛的。』使徒約翰和彼得一樣,也是主後七十年耶路撒冷被毀以前,當地召會的長老。(加二9,彼前五1。)根據歷史,約翰自放逐回來以後,就留在以弗所照顧亞西亞的眾召會。因此他也可能是以弗所召會的長老,本書信就是他在以弗所寫的。

約翰這封書信是寫給『蒙揀選的夫人和她的兒女。』『夫人』的希臘文Kuria,可利亞,是Kurios,可利歐斯(主,主人)的陰性形式。這字在此有不同的解釋,最可取的如下:指召會中一位相當特出的基督徒姊妹,就如彼前五章十三節『同蒙揀選的』所指的。Kuria,可利亞,也許是她的名字,因為當時這是一個普通的名字。有些人說歷史告訴我們,她住在以弗所附近,她的姊妹(約貳13)住在以弗所,那裡的召會就是由約翰照顧的。在她的所在地,有召會在她家裡聚會。

約翰在一節說到在真實中的愛。真實原文與真理同字。照約翰對這辭的用法,特別照他在福音書裡的用法,本辭在此是指啟示出來的神聖實際-三一神在子耶穌基督裡分賜到人裡面-成為人的真實與真誠,使人過一種與神聖之光相符的生活,(約三19~21,)並且按著神的所是,照神所尋找的敬拜神。(約四23~24。)這就是神的美德,(羅三7,十五8)成了我們的美德,藉此我們能愛眾信徒。這就是真實、可信、真誠、誠實、可靠、信實;就著神說,是神聖的美德,(羅三7,十五8,)就著人說,是人性的美德,(可十二14,林後十一10,腓一18,約壹三18,)並且是神聖實際的流出。(約參1。)活在三一神聖實際裡的使徒約翰,就是在這樣的真實中,愛他的受信者。這是在本節裡,真理頭一個用法的含意。

簡單的說,一節裡真理的頭一個用法,指明真誠,而約翰是說到在真誠中愛人。然而,這裡真誠的意義不是簡單的。我們說到真誠,通常僅僅領會成人性的美德。但在這裡真誠不僅是人性的美德。使徒約翰在其中愛本書受信者的人性美德,乃是他所享受之神聖實際的結果。

約翰所享受的神聖實際是甚麼?這實際就是三一神。本書信的作者享受在子裡的三一神作他神聖的實際。出於這在基督裡之三一神的實際的享受,產生了真誠。這真誠,或信實,實際上乃是神的美德。我們享受神作我們的實際,祂神聖的美德就成了我們人性的美德,這美德就是真誠,信實。

對在真實中愛人的這種領會,是基於約翰一書所啟示的。約翰在那封書信裡指明,我們該以神自已作愛來彼此相愛。神就是愛。(約壹四8,16。)當我們享受神作愛,從這愛就產生我們用以愛別人的愛。我們以從我們享受神作愛所產生的愛來愛別人,我們的愛就會在真誠裡。這真誠不是我們人性的美德;乃是我們享受神聖實際的結果。

當我們思考約翰在一節所說在真實中愛人的意義時,我們受到題醒:認識聖經不是一件膚淺的事。膚淺的認識約翰的書信尤其是不彀的。只有當我們進入這些書信的深處,我們纔能瞭解作者的意思。

約翰在一節說到『一切認識真理之人。』約翰在這裡是指那些不僅因信基督是神而人者接受祂,且認識關於基督身位之真理的人。

約翰在一節末了再次用真理這辭。這裡真理指福音的神聖實際,(見約壹一6註6,)特別是約翰福音和約翰一書所啟示關於基督的身位,就是基督是神而人者,兼有神格和人格,有神聖的性情和人的性情,為要在為人生活中彰顯神,並在人的肉體裡,用神聖的能力,為墮落的人類完成救贖,使祂可以將神聖的生命分賜到他們裡面,且把他們帶進與神生機的聯結裡。約翰二書與三書都強調這真理。二書警告忠信的信徒,不要接待那些不留於這真理(關於基督之教訓)中的人。三書鼓勵信徒要接待並幫助那些為這真理作工的人。

約翰在二節繼續說,『愛你們是因真理的緣故,這真理存在我們裡面,也必永遠與我們同在。』使徒約翰在福音書和第一封書信裡,用他關於基督身位之啟示的修補職事,使信徒豫防關於基督神性與人性的異端。因著這種豫防的真理,他和一切認識這真理的人,都愛那些對這真理忠信的人。

約翰在二節說,這真理存在我們裡面,也必永遠與我們同在。他在一節告訴我們,他和一切認識真理之人,在真實中愛這封書信的受信者。約翰在二節用真理這辭,與一節裡的第二個用法同義,就是指福音的神聖實際,特別是關於基督的身位。這神聖的實際,實際上就是三一神,現今住在我們裡面,也必永遠與我們同在。

在真理與愛中的恩典、憐憫與平安

約翰在三節說,『恩典、憐憫、平安從父神,並從父的兒子耶穌基督,在真理和愛中,必與我們同在。』這裡的真理是指福音的神聖實際,特別是關於這位彰顯神,並完成神定旨之基督的身位;愛是指信徒藉著接受並認識真理,在彼此相愛裡的彰顯。這兩件事是本書信的基本結構。在真理和愛中,恩典、憐憫、平安必與我們同在。

使徒基於信徒中間存有真理和愛這兩件要緊的事,便用恩典、憐憫、平安問候並祝福他們。我們在真理中行事為人,(約貳4,)並且彼此相愛,(約貳5,)就必享受神聖的恩典、憐憫與平安。

真理和愛若不存在信徒中間,他們就無法享受從父神並從耶穌基督來的恩典、憐憫與平安。恩典、憐憫與平安,只有在真理和愛這基本要素存在時,纔能歸與我們。因此這封書信強調真理和愛。我們都需要過真理和愛的生活。

在真理與愛中的行事
在真理中

約翰在四至六節中說到在真理與愛中的行事。四節說,『我看到你的兒女,有照著我們從父所受的誡命,在真理中行事為人的,就大大歡樂。』關於基督身位的真理,乃是約翰修補職事基本且中心的元素。他看到忠信信徒的兒女在真理中行事為人,就大大歡樂。(約參3~4。)

約翰在四節用『行事為人』這辭。正如約翰在約壹一章七節說到在光中行,『行』字的意思是生活、舉止和為人。關於基督身位的真理,不應當僅僅是我們的信仰,也應當是我們的生活。

這裡的真理再一次指神聖的實際,特別是關於基督的身位。父命令我們要在這實際中,就是在對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參太十七5,)這神聖事實的體認中行事為人,使我們照著父所願望的尊敬子。(約五23。)

父命令我們在真理中,在實際中行事為人。祂命令我們在對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這神聖事實的體認中行事為人。我們若在這實際中行事為人,就會照著父所願望的尊敬子。

在愛中

約翰在五、六節繼續說,『夫人阿,我現在請求你,我們要彼此相愛;我寫給你的並不是一條新誡命,乃是我們從起初就有的誡命。我們要照祂的誡命行,這就是愛;你們要行在愛中,這就是誡命,正如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從起初』這辭在約翰的著作中出現多次。有一些是用在絕對的意義上;(約壹一1,三8;)但在五、六節這裡,和別處(約十五27,約壹二7)一樣,是用在相對的意義上。

五、六節所題到的誡命,指子所賜的誡命,要我們彼此相愛。(約十三34。)父命令我們要在真理中行事為人,以尊敬子;子命令我們要彼此相愛,以彰顯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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