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是一本由神聖觀念所構成神聖的書。因此,聖經包含許多奇妙的記載,創世記二十四章是其中之一。這一章不但揭示與神是一的生活,也含示比為人生活更深奧的事。這就是人的心思很難探測聖經之深奧的原因。創世記二十四章表面是記載為人的生活,深處卻存著神聖的事物。觀看表面很容易,探究深處卻不容易。
在創世記二十四章,我們看見一個豫表基督娶召會的婚姻。在新約裡我們找不到一節說,這婚姻是基督娶召會的豫表。然而,新約清楚的啟示,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豫表基督是亞伯拉罕獨一的後裔。(加三16。)基於以撒是基督的豫表這事實,我們可以推斷,以撒的婚姻豫表基督的婚姻。
因為聖經是由神聖觀念所構成神聖的書,我們能在聖經多處的記載裡看到這些觀念。例如,我們都熟悉約瑟的故事。雖然新約裡沒有一句話說,約瑟是基督的豫表,但任何聖經讀者都能看出,約瑟的故事與基督的故事極為相似。有些聖經教師說,除非新約中指明經文中某件事是某些屬靈事物的比喻或豫表,我們就不該將其寓意化。但我們不應堅持這點,因為新約雖沒有說約瑟是基督的豫表,但每個聖經教師都承認,約瑟是基督絕佳的豫表。當我們讀約瑟的故事時,我們看到那是描述基督的生平。約瑟生平中的許多事件,與基督生平中的事件相似,就如他的被賣與基督的被賣相似。同樣的原則,因為以撒豫表基督,以撒的婚姻與基督的婚姻相似,所以我們可以說,創世記二十四章所記載的婚姻,是基督婚姻的豫表。
創世記二十四章有四個主要人物:父親、兒子、僕人和新婦。這是很有意義的。當我們來到新約,就看見三一神共同作工,要為子得著一個新婦。新約的主題是甚麼?你若說新約的主題是耶穌作我們的救主,我要說很好,但這不彀包羅一切。新約的主題乃是三一神-父、子、靈-共同作工,要為子得著新婦。父定計畫,靈完成父的計畫,子享受父所計畫並靈所完成的。新婦是誰?新婦是一部分的人類,他們與子結合,成為祂的配偶。馬太二十八章十九節說到父、子、靈。我們在行傳和書信中看見,靈如何照著父的計畫作工,要為子得著新婦。我們在新約的末了啟示錄中,看見了新婦。啟示錄十九章七節說,『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新婦也自己豫備好了。』最終,整個新耶路撒冷這個城婦,要成為新婦。(啟二一2,9~10。)『城婦』這樣的辭聽起來很奇特,但用起來並沒有甚麼不對,因為新耶路撒冷是女性,是羔羊的妻,是神兒子的配偶。整本新約就是記載三一神共同作工,要得著一部分人類,成為子的新婦,配偶。
首先,有父的計畫,以弗所三章十一節說,『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所立的永遠定旨。』定旨是現代辭彙計畫的古代說法。我們說到神的計畫,就是指神的定旨。在已過的永遠裡,神定了一個計畫,就是要為基督得著召會。(弗三8~11。)神的計畫不是僅僅要得著一班罪人,也不是僅僅要得著一班蒙救贖的人,這樣的觀念太低淺了。神的計畫乃是要為祂兒子得著一個新婦。
我們一再聽到基督來要拯救罪人,但你曾否聽到一篇信息,告訴你基督來要得著新婦?約翰三章二十九節說,『娶新婦的,就是新郎。』在四福音裡,主耶穌告訴門徒說,祂就是新郎。(太九15。)祂來不僅要拯救罪人,還要得著新婦。我們仍然是罪人麼?不,我們是新婦!讚美主,我們不再是罪人-我們是新婦!我們還該像叫化子一樣去神面前認罪麼?不,我們必須歡歡樂樂的到祂面前說,『讚美主!我真快樂,我不再是罪人。我是新婦的一部分!』基督來不僅要作我們的救主和救贖主,也要作新郎。神並沒有計畫要拯救一班可憐的罪人,把他們都帶到天上。神乃是計畫要選取一部分人類,使他們成為祂愛子的配偶。最終在新天新地裡,沒有一班可憐的罪人,卻有新婦,就是新耶路撒冷,羔羊的妻。
我們已經看過,父神計畫要從人類中為祂兒子得著一個新婦。豫表父的亞伯拉罕,囑咐他那豫表聖靈的僕人,不要從迦南的女子,乃要從亞伯拉罕的親族中,為他兒子娶一個妻子。(創二四4,7。)在豫表裡,這指明基督的配偶必須來自基督的族類;不是來自天使,也不是來自別的受造之物。既然基督成為肉體,成了人,人類就成了祂的族類。不要一直認為人類是那麼可憐。人類並不可憐,因為人類是基督的族類,是神所親愛所寶貴的。神只能從人類中為祂兒子得著配偶。因此,我們都必須以身為人類的一分子為榮,並且說,『讚美主,我是人!感謝祂把我造成人,而不是造成天使。』
在創世記二章我們看見,神把各樣活物帶到亞當面前,給他命名。亞當說,『這是狗,這是貓,這是猴子,這是驢。』他看遍了那些活物,在牠們中間找不到他的配偶。於是神使他沉睡,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建造成一個女人,作他的配偶。(創二21~22。)所以亞當和夏娃屬於同樣的族類。這指明基督的配偶必須來自基督的族類,就是人類。我們都被造成人類,並且都已經重生。只有人類彀資格作基督的配偶。
父有一個計畫,僕人就接受了一個託付,一個使命。(創二四33。)亞伯拉罕託付他到本族去,為他的兒子娶一個妻子。這表徵父神託付靈神。新約啟示了這樣一個神聖的託付。
亞伯拉罕怎樣託付他的僕人到被揀選的新婦那裡,(創二四10~21,)父神也照樣託付靈神臨到人類。我們都能見證,在某一時刻神的靈臨到了我們。你也許會說,『我不知道靈神臨到我,我只曉得有人傳福音給我。』當那人向你傳福音,你就被他所講的吸引,願意接受福音。你雖然不明白他所講的一切,但你深處在回應。在我們的頭腦裡,許多人說,『我不喜歡這個;』但在我們靈的深處,我們說,『這個很好。』我早期在中國盡職,常常傳福音。那些有學問的中國人,以為基督教是洋教,聽了我們所傳的,就在頭腦裡說,『這是洋教,我不喜歡。』但很多人後來見證說,當他們這樣說的時候,在他們的深處卻說,『這正是我所需要的。』是甚麼使他們的深處這樣回應?就是那臨到他們的聖靈。
利百加作夢也沒想到,她會被選為以撒的妻子。按當時的習俗,她只是在傍晚去打水。但那一天發生了特別的事,在她到井邊之前,亞伯拉罕的僕人已經在那裡了。這指明那靈臨到了人類。(創二四10。)在我們聽見福音的傳講,或參加福音聚會之前,聖靈已經等在那裡了。
在創世記二十四章,亞伯拉罕的僕人來到井邊,(創二四11,)向一個女子要水喝。(創二四17。)在約翰福音四章,主耶穌來到雅各井旁,(約四6,)也向一個婦人要水喝。傳道人常說,我們人是乾渴的,需要活水解除我們的乾渴。但你有沒有聽過,聖靈是乾渴的,需要你解除祂的乾渴?在創世記二十四章,我們看見一個僕人,在長途跋涉之後,囗渴了。在約翰四章,我們看見一位救主,走路困乏,也渴了。在創世記二十四章,誰更乾渴?是那僕人呢,還是利百加?是那僕人。同樣,在約翰四章,誰更乾渴?是主耶穌呢,還是撒瑪利亞婦人?是主耶穌。所以我們傳福音的時候,必須告訴人說,父、子、靈都渴望得著他們。
利百加不覺得乾渴,也不覺得需要丈夫。乾渴的是那僕人。當他到達拿鶴城時,身體和靈都乾渴,渴望得著一個女子,適合作他主人兒子的妻子。在約翰四章,主耶穌也是身體和靈都乾渴。當你讀本篇信息的時候,聖靈甚至現在就渴望得著你。你願給祂水喝,解除祂的乾渴麼?
過去我們聽見福音的傳講,不知道聖靈渴望得著我們。我們也許想說,『這個傳道人為甚麼這麼急切要說服我?』但這不是傳道人的急切,乃是聖靈的渴望。當你聽見福音的傳講時,你不覺得有人渴望得著你麼?在你得救的時候,你覺得有人在追你,一面你說,『我不喜歡這個;』另一面你的深處說,『你逃不了。』
那一天利百加到井旁打水,她全然是純真的,對於所要臨到的事一無所知。她不曉得給一個人水喝,並為他的駱駝打水,就會被抓住。但遠處的父親已經定了計畫,要從她的族人中,選擇一個女子作他兒子的妻子,並且託付他的僕人去完成這個計畫。因此,這僕人到了拿鶴城,特意在井旁等候。他是為以撒獵取妻子的真獵人。利百加若從不對那僕人說話,她就不會被抓住。但正如我們所看見的,她所遭遇的不在於她。那僕人已經禱告,要耶和華賜他通達,說,『我向那一個女子說,請你拿下水瓶來,給我水暍,她若說,請喝,我也給你的駱駝喝,願那女子就作你所豫定給你僕人以撒的妻,這樣,我便知道你施恩給我主人了。』(創二四14。)他還這樣說的時候,利百加來了。他向她要水喝,她不但給他水喝,並且說,『我再為你的駱駝打水,叫駱駝也喝足。』(創二四18~19。)利百加雖然不曉得,但她這樣作,就被抓住了。
我們很多人都能作見證,起頭我們對基督並沒有好感。但到了一個時候,我們裡面深處開始愛祂。當我年輕時,我對基督不很瞭解,但我的確愛祂。雖然那時我無法解釋,我只是愛祂,但現在我知道原因了:在永世裡,父已計畫要抓住我。雖然我不過是渺小的人,卻很值得被神抓住。我們都已照祂的計畫被祂抓住了。讓我問你,你從前願意得救或作基督徒麼?我們沒有一個願意的。但有一天,我們聽到了耶穌的名,並且在愛裡回應。這就是我們已被選上的標記。誰將那僕人帶到利百加所居住的拿鶴城?誰將利百加帶到那僕人等候的井旁?無疑的是神的靈。我們得救並不在於我們,乃是父計畫和靈受託的結果。
亞伯拉罕的僕人,最後藉著使人滿足的水得到利百加。(創二四14。)神所揀選的人,乃是使聖靈滿足的水。今天聖靈來尋找神所揀選的人,正像基督在敘加井旁所作的。(約四7。)任何人若回應祂並滿足祂的願望,就表明他是一個為基督被選上的人,並且聖靈要為基督得著他。
那靈也將基督的豐富帶給新婦。(創二四10,22,47,53。)駱駝喝足了,僕人就將一個金環戴在利百加的鼻子上,兩個金鐲戴在她的手上。(創二四22。)抓住人最好的方法,是抓住他的鼻子。利百加鼻子上有金環,手上有金鐲,意思就是她已被抓住了。僕人送給她這些東西之後,就問她說,『請告訴我,你是誰的女兒?你父親家裡有我們住宿的地方沒有?』(創二四23。)當那僕人被帶到利百加的家中,他就見證以撒的豐富。利百加的哥哥拉班和父親彼土利,接受了那僕人的提親,他就將以撒更多的豐富-金器、銀器和衣服送給利百加。(創二四53。)他又將寶物送給她哥哥,和她母親。這正是約翰十六章十三至十五節所啟示關於那靈的事。在這些經節裡主耶穌說,那靈並不是從祂自己說的,乃是要榮耀子。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那靈要將從祂所領受的宣示與門徒。假設亞伯拉罕的僕人對拉班說,『亞伯拉罕在迦南謀生不易,他的兒子以撒健康也不佳。我奉差遣為他找一個幫手。』你想,利百加聽了這樣的事會說『我去』麼?不,她會逃走。但亞伯拉罕僕人的見證不貧窮;相反的,他的見證非常豐富。僕人說,耶和華大大的賜福給他主人,使他昌大;他主人也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他的兒子以撒;並且主人囑咐他為他兒子娶一個妻子。利百加聽了這見證,就被以撒吸引,願意到他那裡去。
這描繪出聖靈如何臨到我們,見證基督的豐富。今天基督是被立要承受父一切豐富的那位。我們知道這事,因為那靈已經藉著聖經告訴我們。因著那靈的見證,我們都被基督吸引。每個得救、愛主、尋求主的人,都這樣被吸引。我們不在意世人所尋求的東西。我們喜歡來到召會的聚會中,告訴主耶穌我們是多麼愛祂。哦,我們愛祂,我們尋求祂,我們讚美祂!我們一遍又一遍的說,『主耶穌,我愛你。』
利百加藉著亞伯拉罕的僕人帶給她的禮物,認識了以撒的豐富。今天我們藉著那靈所分給我們的恩賜,認識基督從父所領受的豐富。利百加在美地見到以撒以前,已經有分於並享受了以撒的產業。我們有分於基督的產業也是一樣。我們在遇見主以前,已經享受了那靈的恩賜,作為全享祂豐富的豫嘗。
那靈也說服新婦。(創二四54~58。)豫表那靈的僕人把豐富帶給利百加以後,她就被說服,願意嫁給以撒。雖然她的親屬要她遲延一些時候,但利百加聽了僕人所作以撒的見證,就說,『我去。』(創二四58。)她願意到迦南地的以撒那裡去。同樣,我們願意到基督那裡去。雖然我們從未見過祂,卻受祂吸引,並且愛祂。(彼前一8。)雖然利百加從未見過以撒,她卻愛他。她聽到他的時候,就愛上他,願意到遠方去和他在一起。只要我們願意到基督那裡,就表明我們是被揀選的利百加。當我看到青年人愛耶穌,我說,『這些青年人在這裡作甚麼?他們為甚麼不去尋求世界的東西?』但在裡面深處,我知道原因。我們都已被說服,知道基督是奇妙的一位,祂是全宇宙中最可愛的一位。我們是何等的愛祂!當利百加騎上駱駝,要去和以撒在一起時,她一定多次說,『以撒,我愛你!以撒,我要見你,並且和你在一起!』今天我們也是這樣。當我們走在漫長的旅途上,我們一次又一次的說,『耶穌,我愛你。耶穌,我渴慕遇見你,並且和你同在。』
最後僕人將利百加帶給以撒。(創二四51,61~67。)雖然那是漫長的旅程,但他帶利百加行過其間,將她獻給以撒作新婦。聖靈已經說服我們,現今正在把我們帶給基督。雖然這是漫長的旅程,至終祂要帶我們行過其間,將我們獻給基督,作祂心愛的新婦。
現在我們必須看召會的回應。我們看過,利百加立刻答應,願意與僕人一同到以撒那裡。雖然在我們老舊、墮落的天性裡面,不願意立刻跟從主,但我們不能否認,在我們裡面還是願意跟從祂。雖然我們還在這老舊的天性裡,但我們還是容易跟從主。跟從祂比不跟從祂容易多了。不要相信仇敵的謊言,說你在跟從主的事上很容易受到阻撓。要對仇敵說,『沒有甚麼能阻撓我跟從主的願望。我裡面深處渴慕跟從祂。』撒但是說謊者,有時他甚至藉著說消極事情的傳道人欺騙我們,告訴我們說,我們不能愛主耶穌。不要相信這些謊言,只要宣告說,『不!我能愛主耶穌!我真愛主耶穌!』我們甚至會欺騙自己說,『我好軟弱,我簡直無法跟從主,我最好還是轉身回頭。』我們必須拒絕這謊言,並且說,『我絕不回頭,我要跟從主耶穌。』不要相信你不愛主的謊言。要對仇敵說,『我愛主耶穌。我愛祂不在於我能愛,乃在於祂是這樣可愛。因為祂可愛,我不能不愛祂。』我若給你一雙舊鞋,你會拒絕,說,『我不希罕這些!』但我若給你一些鑽石,你很容易就愛上,這不是因為你有能力去愛,乃是因為鑽石可愛。同樣,我們愛主耶穌,不是因為我們能愛;乃是因為祂可愛。在創世記二十四章,不是因為利百加能愛以撒,並回應以撒;乃是因為以撒可愛。
我們對聖靈的回應,乃是一直作祂所盼望的事。亞伯拉罕的僕人盼望利百加給他水喝,並且為他的十隻駱駝打水,利百加恰恰照他盼望的去作,(創二四18~20,)滿足了他的乾渴。我們常常不知不覺作了聖靈所盼望的事,滿足了祂的願望,作的時候還不知道祂所盼望的是甚麼。我們這樣作,表明我們是在聖靈的運行之下。
利百加作了僕人所盼望的事以後,就接受了禮物。首先,僕人將一個金環戴在她的鼻子上。今天婦女喜歡把環子戴在耳朵上,但這裡金環是戴在利百加的鼻子上。我讀雅歌時,很希奇主不稱讚尋求者的耳朵,而稱讚她的鼻子,說,『你的鼻子彷彿朝大馬色的利巴嫩塔,』以及『你鼻子的氣味香如蘋果。』(歌七4,8。)在雅歌二章三節尋求者說,『我的良人在男子中,如同蘋果樹在樹林中。我歡歡喜喜坐在他的蔭下,嘗他果子的滋味覺得甘甜。』因為她一直在享受蘋果,她的鼻子就有蘋果的香氣。這是甚麼意思?鼻子的功用是聞味。將金環戴在利百加的鼻子上,意思是叫她的嗅覺功能被神聖的性情所抓住。一旦我們的鼻子上戴著這環子,我們就有神聖的香氣和口味,就如希伯來書所說,我們嘗過屬天的恩賜,神善美的話,以及來世的能力。(來六4~5。)在我得救以前,我有特殊的口味;然而,我接受主以後,我的口味改了,我已經接受了神聖的口味。在你鼻子上有金環麼?你的鼻子像利巴嫩的高塔麼?按照利未記二十一章十八節,塌鼻子的人不能作祭司事奉。我們都必須有高鼻子,而不是塌鼻子。
我們這些得救的人,有神聖的嗅覺功能和神聖的口味。我們既有這種口味,在百貨公司裡就有許多東西我們不能買。是甚麼告訴我們不要買那些東西?是我們鼻子上的金環。憑我們帶著金環的鼻子,我們嗅到在百貨公司裡有些東西不對勁。因我們有這樣的鼻子,我們不需要別人告訴我們,甚麼可作,甚麼不可作。我們嗅覺和味覺器官的功能告訴我們,甚麼合乎神的口味,甚麼不合乎神的口味。我們必須有高塔般的鼻子,和帶著蘋果香氣的鼻子。我們屬靈的鼻子在那靈裡必須是一座高塔。我們屬靈的鼻子必須帶著基督的香氣。我們越享受基督這蘋果樹,我們的鼻子就越滿了祂蘋果的香氣。
僕人也將兩個手鐲戴在利百加手上。(創二四22,47。)就某種意義說,她是被銬住了。按照新約的觀念,這意思是我們領受了神聖的功用。(羅十二4。)我們越被那靈銬住,我們就越從祂接受恩賜。我們不但領受了神聖的口味,更得著了神聖的功用。送給利百加的兩個鐲子重十舍客勒,因而能滿足神誡命的要求。相反的,她鼻子上的金環只重半舍客勒,這半舍客勒表徵初嘗,豫嘗。我們所嘗的一半,指明另一半,就是全嘗,即將來到。豫嘗只有一部分,功用卻是完全的。不要說你只有一半的功用。不,你的功用,你的銀子是完整的。每個人至少有一錠銀子。我們從聖靈所接受的豫嘗只是部分的,但我們從祂所領受神聖的功用卻是完整的。
利百加也接受了金器、銀器和衣服,(創二四53,)這一切都指明基督的豐富。起初利百加接受一個金環戴在鼻子上,兩個鐲子戴在手上。她接納了僕人的使命之後,就帶來更多的豐富。同樣,我們進入了召會生活,並接納了聖靈的託付之後,就帶來基督的豐富,就是金器、銀器和衣服,給我們享受。
藉這一切細節我們就能知道,創世記二十四章完全是神聖的,並且含示神聖的觀念。這不是我的寓意;事實是這樣記載的。為甚麼金環只是半舍客勒,而不是四分之三舍客勒?為甚麼手鐲是十舍客勒,而不是九舍客勒或十一舍客勒?為甚麼在僕人的使命被接納以前,他不拿出所有的豐富?這一切都和新約的啟示相合。今天,我們不僅享受我們鼻子上的金環,手上的金鐲;我們還享受金器、銀器和衣服。在召會生活中,基督一切的豐富都是我們的。
利百加接受並享受這一切豐富之後,就跟從僕人,騎上駱駝行經曠野,直到她與以撒相會。(創二四58,61~65。)同樣,我們也在跟從那靈,騎著『駱駝』行經漫長的旅程。當我們遇見基督,我們就要從『駱駝』上下來。一切現代的便利設備,就如電話、汽車,都是今日的『駱駝。』利百加在駱駝背上行經曠野,我們在今日現代的『駱駝』上行經曠野。按照利未記十一章,駱駝是不潔淨的,卻有用處。今天許多的便利設備在神眼中是不潔淨的,卻使我們能行過曠野。當我們遇見主的時候,就要離開這些『駱駝』了。
從好的一面說,兒子以撒沒有作甚麼。這指明一切都是父所計畫,靈所完成的;子所作的不過是接受新婦。
以撒在黃昏時迎娶利百加。(創二四63~64。)這含示基督的婚娶要在這世代的末了。在這世代結束時,基督要來迎娶祂的新婦。
以撒領利百加進他母親撒拉的帳棚,並且愛她。(創二四67。)我們看過,撒拉豫表恩典。因此,這意思是基督不僅要在愛裡,也要在恩典裡迎見我們。
本章的結語是:『以撒自從他母親不在了,這纔得了安慰。』我若是作者,我會說,利百加經過長途跋涉,這纔得了安慰。但聖經並不這樣說。不要考慮你的安慰,你的滿足;相反的,要考慮基督的安慰,基督的滿足。基督若沒有安慰和滿足,我們也不能有任何安慰和滿足。我們的滿足在於祂的滿足。我們的安慰就是祂的安慰,祂的滿足就是我們的滿足。基督現今在等候得著安慰。祂甚麼時候纔會得著安慰?乃是在祂婚娶的日子。那日子必要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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