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約翰福音五章三十九至四十節,耶利米書二十三章六節,三十三章十六節,三十一章三十三至三十四節。
在前篇信息中,我們強調耶利米書的主題、內容和中心思想。在本篇信息中,我要說到耶利米書中神聖啟示的重要方面,以複習前篇信息所強調的事。
在約翰五章三十九至四十節,主耶穌對猶太宗教徒說,『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其中有永遠的生命,為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查考聖經』可能與『到我這裡來』分開。猶太宗教徒查考聖經,卻不肯到主這裡來;但這兩件事應當並行。聖經既是為主作見證,就不該與主分開。我們可能接觸聖經,卻沒有接觸主。惟有主能賜人生命。
從摩西五經完成的時代直到今天,猶太人一直研讀聖經;雖然聖經是為基督作見證的,但他們不認識基督,也不肯到祂這裡來。當我們研讀聖經,特別這次生命讀經是研讀耶利米書,我們的情況很可能也是這樣。因此,我要指出,我在這些信息中的負擔不是要查經,乃要尋求基督作生命。生命與僅僅字句不同。(林後三6下。)
不僅如此,我也有負擔使我們在這卷書裡看見神的經綸。我們不該以天然的方式來領會聖經,乃該照著關於神經綸的神聖啟示來領會。在已過三十年裡,主真理的恢復摸到了神的經綸這件事,所以我的信息都集中於神的經綸。
耶利米書啟示基督成為耶和華對神選民的義。(二三6,三三16。)為甚麼基督需要成為神對神子民的義?有人也許回答說,基督必須成為耶和華對神選民的義,因為他們在自己裡面是邪惡、敗壞的,完全沒有義;除非基督成為對他們的義,不然神就不能與他們有任何關係。這樣的答覆很好,但缺少亮光和異象,並且還留在僅僅查經的水平上。答覆這問題最好的方法,是照著新約關於神經綸的啟示來答覆。
神的經綸是要使基督成為一切,使基督成為中心和普及,以產生神的擴增,神的擴大,就是召會。神的擴增,擴大,就是神的豐滿,作祂的彰顯。這豐滿的完成將是新耶路撒冷。我們若看啟示錄二十一、二十二章所描述的新耶路撒冷,會看見新耶路撒冷就是神永遠的擴增,以基督為其中心和圓周。
我們可以說,在已過的永遠裡,神是『單身漢』,意即祂是單獨的,沒有任何人與祂相配。然而在將來的永遠裡,神不再是單身漢,祂要得著新耶路撒冷作祂的妻子。(啟二一9~10。)這妻子也是帳幕。(3。)這妻子,這帳幕,就是神的擴增。因此,新耶路撒冷,神選民的完成,乃是神的擴大。基督是這擴大的中心和普及。這是神的經綸。
我們若看見這點,就知道為甚麼基督需要成為耶和華對神選民的義。按耶利米書來看,以色列是邪惡的,惹神的忿怒,因此神進來刑罰並懲治他們。事實上,以色列的邪惡與奸惡豫備了道路,讓基督進來作他們的義。以色列若是義的,基督如何能成為他們的義?這是不可能的。但照著保羅的思想,他們的不義和罪惡提供機會,讓基督進來,成為耶和華對他們的義。所以,耶利米書的主題是基督成為耶和華對神選民的義,作他們的中心和圓周。至終,以色列要彰顯基督;這基督是他們的義,作了他們的中心和普及。這彰顯要完成於新耶路撒冷。
我們看過,耶利米書的內容是神藉著在愛裡,帶著祂柔細的關切、憐恤和同情,對祂選民以色列的懲治,以及在與祂的愛相配的義裡,對列國的審判,來完成祂的經綸,好叫以色列藉著成為新造,有神聖生命內裡的律,並這生命所具備認識神的性能,(三一33~34,)而彰顯基督;這位基督乃是他們神聖的義,作他們的中心和圓周。關於這點,我要問以下的問題:神使基督對以色列人成為一切(成為中心和圓周)的路是甚麼?也許有人回答說,神作這事的路是叫基督成為肉體作大衛的苗,被釘十字架,然後在復活裡成為賜生命的靈。然而,這是神使基督對我們成為一切的憑藉,不是神使基督對我們成為一切的路。
神使基督對祂子民成為一切的路,與公義、救贖和神聖的生命有關。我們看過基督成為神對我們的義。現在我們需要看見,這需要救贖。沒有救贖,基督無法成為對我們的義。在救贖以外,神無法給我們甚麼。神聖生命賜給我們,乃是基於基督的救贖。
耶利米在三十一章三十三、三十四節裡關於新約的豫言,含示了救贖。三十四節下半說,『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照著以弗所一章七節,赦免等於救贖。這節說,『我們在這蒙愛者【基督】裡面,藉著祂的血,…得蒙救贖,就是過犯得以赦免。』這裡救贖和赦免是同位語,指明二者是說到同樣的事。我們說耶利米三十一章三十四節關於赦免的話含示了救贖,根據就是在此。在新約裡,神要赦免我們的罪孽;這是救贖的事。
神使基督對祂的選民成為一切,是藉著公義的路,藉著救贖的路,也是藉著神聖生命的路。神聖的生命是基於基督的救贖,藉著神的稱義賜給的,而神的稱義是基於祂的義。生命含示生命的律同其能力和性能。這三件事-公義、救贖和生命-在新約裡得著完全的發展。雖然神使基督對我們成為一切的路,在新約裡得著發展,但這路已經內在的啟示在耶利米書裡。這就是說,我們在耶利米書裡看見新約的事。
表面看來,耶利米書是一卷關於以色列的罪、邪惡,以及神對以色列懲治的書。事實並非如此;耶利米書和整本聖經一樣,不是為著這目的寫的。聖經,包括耶利米書,是為著神的經綸寫的。聖經給我們看見,神要得著擴增,得著擴大,好得著豐滿,作祂自己的彰顯。這既是全本聖經的主題和內容,耶利米書的主題和內容怎能不一樣?耶利米書中神聖話語的基本元素,不是以色列的罪和神的懲治;其基本元素乃是神的經綸。這是非常要緊的事,我們都需要看見。
最終,我要問第三個問題:耶利米書中啟示的終極完成,終極結果是甚麼?這卷書中神聖啟示的終極完成乃是新耶路撒冷。我們知道這點,是藉著全本聖經完成於新耶路撒冷的事實。
新耶路撒冷是神新造的完成。在耶利米書裡,新造是由三十一章裡的新約所指明。新約產生新的東西,這新的東西就是新造。神的新造就是祂的擴增,祂的擴大,成為祂的豐滿。
這裡我們用豐滿一辭,不是指神的豐富,乃是指神的彰顯。這辭不是指神所是的豐富,乃是指這些豐富的彰顯,神那豐富所是的完滿彰顯。我們可用一杯水作例證。滿了水的杯子,有很豐富的水。但一杯水豐滿到溢出水來,就不僅是水的豐富,也是水的流出,作為水的豐滿,水的彰顯。所以,神的豐滿就是祂完滿的彰顯。新耶路撒冷,聖經的完成,要成為神的豐滿,神的彰顯。
至終,照著新約,以色列要得著救贖、拯救並更新,這樣,神就要作他們的神,他們也要作神的子民,有分於享受三一神的豐富。這樣的有分,是在來世復興的千年國裡,並要終極完成於新天新地的新耶路撒冷,直到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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