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六篇 亞倫和他的兒子成聖作祭司(四)

讀經:出埃及記二十九章十五至二十八節;四十章十四至十五節。

我們已經指出,記得我們有罪惡的性情,並且天天把基督當作贖罪祭獻上,會防衛我們、保守我們。把贖罪祭獻上乃是亞倫和他的兒子成聖作祭司的基本方面。現在我們繼續來看其它的方面。

與燔祭合而為一

亞倫和他兒子成聖作祭司來事奉神,除了公牛犢以外,還需要兩隻公綿羊,來作贖罪祭。二十九章十五至十八節論到頭一隻公綿羊,說:『你要牽一隻公綿羊來,亞倫和他兒子,要按手在這羊的頭上。要宰這羊,把血灑在壇的周圍。要把羊切成塊子,洗淨五臟,和腿,連塊子帶頭,都放在一處。要把全羊燒在壇上,是給耶和華獻的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照這些經文來看,頭一隻公綿羊要被宰殺,然後切成塊子。沒有疑問,這是指基督說的,祂被宰殺、被切成塊子。然而也和我們有關,因為我們與基督聯合。亞倫和他兒子按手在羊的頭上,(出二九15,)就表明這種與基督的聯合。

我們都很寶貝與基督聯合這件事,但你曉得在基督裡、同著基督、藉著基督,就需要被宰殺,並被切成塊子麼?在相信基督的人中間,有誰願意被宰殺,並被切成塊子呢?恐怕沒有人真願意這樣。但我們要成為祭司,就必須被宰殺,並在基督裡、藉著基督被切成塊子。當然,不是我們宰殺自己或別人,而是神在基督裡宰殺我們。聖經指明凡要作祭司事奉神的,都會被神宰殺,並被切成塊子。

有些人聽見祭司要被宰殺,並在基督裡被切成塊子,也許會抗議說:『不,我們不同意。公牛和公綿羊豈不是基督的豫表麼?基督乃是被宰殺的一位。神宰殺了基督,並把祂切成塊子。這不是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在這一點上,基督乃是我們的代替;祂代替我們被宰殺,被切成塊子。』如果你的觀念是這樣的話,你就只彀資格得救,不彀資格作祭司。不錯,基督釘在十字架上,作了我們的代替。當祂死在十字架上擔當我們的罪時,祂就是我們的代替。然而,要作祭司事奉神,我們就必須與被宰殺、被切割的基督聯合,就是與被神切成塊子的基督聯合。

燔祭的公綿羊被宰殺,並切成塊子以後,要洗淨五臟和腿,然後把全羊燒在壇上,當作馨香之氣獻給主。這表明經過宰殺和切割之後,我們就需要洗淨並焚燒。照二十九章四至五節來看,要使亞倫和他兒子用水洗身,然後穿上祭司的衣服,這是最初的洗淨。以後祭司就必須與被宰殺、切成塊子、洗淨,並焚燒的公綿羊合而為一。

神的食物

十八節說,要把全羊燒在壇上,是給耶和華獻的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燔祭』這希伯來名詞實際上的意義是上升的祭物。這祭在壇上焚燒的時候,就成為馨香之氣升到神那裡作祂的滿足。這就是民數記二十八章二節、三節說到燔祭是神食物的原因。神的食物─燔祭,使神滿足。

當然,基督就是被焚燒的那位,使神得著餧養和滿足。然而,我們還需要把手按在基督身上;那就是說,我們需要與祂合一、與祂聯合。這意思是說,凡我們的所是和所作都必須被宰殺、切成塊子、洗淨,且燒在祭壇─十字架上,完全為著神的享受和滿足。然後這就成為給神的食物。

在我作基督徒的早期,我不懂得神需要食物,需要喫一些東西。我由聖經裡只曉得我們罪人需要喫一些東西,我不知道神也需要喫。但一九五三年,我在臺灣和聖徒們再查讀豫表的時候,我就開始看見神需要食物。神的食物頭一方面就是燔祭。利未記描述所有的祭,首先題起燔祭,原因就在這裡。雖然利未記裡燔祭在先,但出埃及記二十九章裡描述祭司的成聖,卻是作贖罪祭的公牛在先,其次纔是作燔祭的公綿羊。我們首先必須獻上基督作為贖罪祭;我們必須不斷地覺察到我們的性情是罪惡的,甚至就是罪。因著天然的出生和生命,我們就是罪。那些要作祭司事奉神的人,必須有這種感覺和領會。既然我們在性情上是罪惡的,我們怎能事奉神呢?憑著我們自己和天然的生命,這是不可能的。我們需要蒙救贖,我們罪惡的性情也必須受對付。

頭一隻公綿羊被宰殺以後,要把血灑在壇的周圍。這血說出救贖。我們怎麼可能作神的祭司呢?惟有藉著救贖纔有可能。

血和馨香之氣

在出埃及記二十九章裡的燔祭,給我們看見兩件要緊的事。首先是把血灑在壇的周圍,這是為著我們的平安和滿足。其次是馨香之氣升到天上作神的滿足。贖罪的血灑在地上的壇上,而馨香之氣升到天上使神滿足。基督是我們的燔祭,使我們成聖作祭司,祂流出血來叫我們得平安,而祂自己被焚燒作為神的滿足。

頭一隻公綿羊是作為燔祭,而第二隻公綿羊是作為平安祭。平安祭相當複雜。燔祭實際上很簡單:祂被宰殺、切成塊子、洗淨並焚燒。這個祭有雙重的結果─血灑在壇上,而馨香之氣升到神那裡去。血是給我們注視的,馨香之氣是給神享受的。當然,血能使神滿足,但血主要是為著我們的良心,並叫我們得平安。

為甚麼我們把基督當作頭一隻公綿羊─燔祭的公綿羊獻上呢?我們這樣把祂獻上,因為我們曉得我們向來不是為著神的,現在也不是為著神的,反而總是為著自己。再者,我們不是神的食物,反倒一直是自己的食物。所以,因著我們是罪惡的,我們就需要基督來救贖我們。祂為我們被宰殺,為我們被切成塊子,祂的血流出來,為著救贖我們。如今每當我們注視這血,我們就平安了,因為知道我們已經蒙了救贖。又有馨香之氣升到神那裡,作為祂的享受和滿足。結果,我們的難處解決了,神的飢餓也飽足了。因此就有平安的光景,我們也能彀進一步享受基督,並且更多經歷祂。如今我們尤其能彀經歷祂作第二隻公綿羊,經歷祂作平安祭。

平安祭的血

現在讓我們略略來看第二隻公綿羊的意義。我們由二十九章二十節曉得這隻公綿羊被宰殺了,然而沒有切成塊子。頭一隻公綿羊的血是灑在壇上,而第二隻公綿羊的血處理的方式有些不同。二十節說:『你要宰這羊,取點血,抹在亞倫的右耳垂上,和他兒子的右耳垂上;又抹在他們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腳的大拇指上;並要把血灑在壇的四圍。』請注意血是抹在右耳垂上、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腳的大拇指上。血在耳朵上指明,如果我們要作祭司,就需要一個聽從神的耳朵。我們不該說得太多。我們也許會覺得很希奇,摩西沒有奉命把血抹在亞倫的嘴唇上或舌頭上。作祭司不需要說得太多,只需要聽。大拇指表徵作工,而腳趾表徵行走。因此,作祭司需要合式地聽、合式地作工、合式地行走。這也是祭司成聖的一部分。我們的耳朵、拇指、腳趾都需要救贖的血。在我們的耳朵、拇指、腳趾上的血使我們成聖,與別人有所不同。耳朵、拇指、腳趾上沒有血的,還沒有成聖歸給神。亞倫和他的兒子這樣用血潔淨以後,就成聖作祭司來事奉神。

照二十節來看,第二隻公綿羊的血不但要抹在右耳垂、大拇指、腳趾上,也要灑在壇上。這就是平安祭的血第二種的應用。

二十一節說:『你要取點壇上的血和膏油,彈在亞倫和他的衣服上,並他兒子和他兒子的衣服上,他們和他們的衣服,就一同成聖。』(另譯。)這裡我們看見平安祭血的第三方面。摩西要取點灑在壇上的血和膏油,彈在亞倫和他兒子的衣服上。現在亞倫和他兒子就全然成聖了,因為遮蓋他們全身的衣服已經潔淨並受膏了。

兩種受膏

出埃及記二十九章七節首先題起膏油,二十一節再度題起。七節說:『就把膏油倒在他頭上膏他。』這是指宰殺祭物之前亞倫的受膏。首先亞倫自己在血以外受膏。這就是豫表詩篇一百三十三篇所題基督的受膏。在這篇詩裡,膏油倒在亞倫的頭上,最後流到他的衣襟。這表徵神在救贖之外膏了基督。當然,基督受膏是不需要流血的。

亞倫受膏不但是豫表基督,也是豫表罪人成聖作祭司來事奉神。因為亞倫和他的兒子是罪惡的,所以需要第二種的受膏,就是為膏油和所灑的救贖之血所膏。事實上,這次受膏先題起血。這指明我們必須先有救贖的血,然後纔能有分於膏油塗抹的靈。

平安祭的血多少有幾分複雜。我們已經看見,有三個步驟,三種應用:首先,把血應用到祭司的耳朵、拇指、腳趾上;其次,把血灑在壇上;第三,把血和膏油彈在祭司的衣服上。

平安祭的其它方面

二十二節、二十三節說:『你要取這羊的脂油,和肥尾巴,並蓋臟的脂油,與肝上的網子、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並右肩;因為這是把手充滿了的羊;再從耶和華面前裝無酵餅的筐子中取一個餅、一個調油的餅,和一個薄餅。』(另譯。)這裡所題起公綿羊的部位乃是最豐富、最甜美的部分。照二十四節、二十五節來看,這些部分和從裝無酵餅的筐子中所取的一個餅、一個調油的餅,和一個薄餅,要燒在耶和華面前燔祭的壇上,為馨香的火祭。內臟和脂油都要焚燒,作為神的食物。利未記三章十一節和十六節便證實這件事。

第二隻公綿羊外面主要的部位是胸和肩。右肩、內臟、脂油要和三種餅一同焚燒。右胸要在神面前搖一搖,這就是搖祭,豫表復活裡的基督。這右胸在神面前搖一搖,不可焚燒;反倒要給摩西,作他的分。左胸和左肩是給亞倫和他兒子享受的分。肩要舉起,要高舉。這舉祭豫表升天裡的基督。復活裡的基督就是搖祭,而升天裡的基督乃是舉祭。

平安祭的胸表徵愛,肩表徵力量。復活裡的基督有愛,升天裡的基督有力量。在新約裡,升天表徵力量和能力。升天的基督就是有能力、有力量的基督。

我再說,右肩是焚燒給神的,而右胸首先在神面前搖一搖,然後給摩西,作為他的分。左肩和左胸都要在神面前舉起,然後給亞倫和他的兒子,作為他們的分。在要來的信息裡,我們要更詳細地講到這些事。

由我們到目前為止所講論的來看,我們需要基督作我們的贖罪祭,作公綿羊,成為使神滿足的燔祭,並作我們的平安祭,及其所有的方面。平安祭的一部分是為著神的滿足,一部分是為著事奉的祭司。我們作祭司的,可以享受平安祭和胸的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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