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出埃及記十二章十一至二十八節,四十三至五十一節,十三章二至十一節;林前五章七至八節;林前十五章四十五節上。四十七節下。
基督的救贖是奧祕的,過於我們所能領會。舊約中的逾越節把新約中所啟示基督救贖的所有成分、要素和各方面都描繪出來,我信就是這個原因。倘若我們有新約的明言,而沒有舊約的圖畫,就很難看見基督奇妙且奧祕之救贖的一切細節。為著呈現在出埃及記中救贖的圖畫,我們何等感謝主!
在已過的信息中,我們論到了逾越節的許多細節。我們看見基督不僅是逾越節的羊羔,還是無酵餅、苦菜和房屋。羊羔的血塗在房屋的門楣上和門框上;整個羊羔被喫盡,包括頭、腿和五臟。當以色列人喫羊羔時,他們必須腰間束帶,腳上穿鞋,手中拿杖。不僅如此,他們還必須趕緊的喫羊羔。羊羔不可喫生的或水煮的,必須用火烤。而且,必須用代表信心的牛膝草,把逾越節羊羔的血塗在門楣上和門框上。當以色列人享受逾越節時,他們必須遵守這一切細節。在本篇信息中,我們將繼續來看一些取用逾越節羊羔的進一步細節。
逾越節只有一天。它在正月,就是亞筆月的十四日舉行。接著逾越節,有另一個節期,就是除酵節,有七天之久。在聖經中,七天表示時間的完全過程,整段期間。因此這七天表徵我們在地上的一生。在神眼中,我們人生的全部過程不過是七天。
除酵節是以盛宴開始並結束的。頭一日和第七日,甚麼工都不可作,只准以色列人喫。
我們在本篇信息中所要看的細節特別重要。到目前為止,我們所說過的是僅有一天之久的逾越節。但在本篇信息中我們所要說的是有七天之久的節期,七天代表人生過程的期間。
論到逾越節,聖經主要著重於喫逾越節的羊羔,而不是守逾越節。例如,路加二十二章說到主和祂的門徒喫逾越節的筵席。(路二二11,15。)在那裡,逾越節是給我們喫的筵席。出埃及記十二章說到喫羊羔的肉、無酵餅和苦菜。喫的意義在於這事實:我們憑著我們所喫的而活。在人類生活中沒有甚麼比喫更重要的了。
以色列人七日之久不可喫有酵的餅。出埃及記十二章十五節說:『你們要喫無酵餅七日;頭一日要把酵從你們各家中除去。』根據十二章十九節,在各家中,七日之內不可有酵;又根據十三章七節,以色列人不可見酵。在除酵餅的七日之內,以色列人不可喫有酵的餅,在他們各家中,不可有酵,並且他們不可見有酵的餅。
喫無酵餅表示神的百姓不該活在罪中,那就是說,不該過罪惡的生活。在聖經中,酵表示在神眼中罪惡、邪惡、敗壞和不潔的事。在林前五章八節保羅說到『惡毒、邪惡的酵』。
酵的作用是使東西更容易喫。假設作麵包不用酵母粉或任何別的酵,這種麵包一定厚重難嚼。但如果把酵放進麵糰裡,麵包就柔軟容易喫了。罪與酵的作用相似;它軟化堅硬的東西,使我們易於接受。因此,酵的原則就是增加一種成分,使堅硬的東西變軟。比方說,開玩笑是一種酵,使艱難的情況容易為人所接受。
以色列人要守除酵節作為逾越節的延續。(出十二15~20,十三6~7。)出埃及記十二章十八節說:『從正月十四日晚上,直到二十一日晚上,你們要喫無酵餅。』我們已指出,當以色列人喫逾越節的羊羔時,他們也需要喫無酵餅。我們看見逾越節只有一天,而除酵節卻有七日之久。所以,除酵節是逾越節的延續。
逾越節羊羔的肉表徵基督無罪的生命。我們不僅接受基督的死與復活,並且接受祂的無罪,因祂的生命不僅是釘死和復活的生命,也是無罪的生命。所以,我們必須喫羊羔的肉和無酵餅。這意思是從我們接受基督而得救,並且人生有了新起頭的時候,我們就開始過無酵的生活,就是無罪的生活。
出埃及記十三章七節說,以色列人不可見酵。在我們基督徒的生活中,不該看見酵。我們不可能全然無酵,但使酵不被看見卻是可能的。雖然我們不可能無罪,但我們必須對付任何明顯的罪,看得見的罪。這意思是說,我們有責任對付所覺得的罪。每當我們在生活中發現某件罪惡的事,我們就必須除去它。但這不是說我們沒有罪了。在我們的生活和環境中也許有許多罪,但我們可能不覺得。然而,只要我們感覺到罪,就必須對付它。我們必須棄絕所覺得的罪。我們不該容忍任何明顯的罪。
在十二章十九節給了以色列人很強的話語:『凡喫有酵之物的,無論是寄居的,是本地的,必從以色列的會中剪除。』從以色列的會中剪除就是從神選民的交通中剪除。這嚴肅的話符合保羅在林前五章十三節的話:『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把這樣的人趕出去就是斷絕他與教會的交通。
倘若我們容忍暴露出來的罪,我們的交通就要被剪除。這表明我們基督徒應該過無罪的生活,不容忍任何暴露出來的罪。對付明顯的罪就是守除酵節。
出埃及記十二章十四節說:『你們要記念這日,守為耶和華的節,作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本節指出,要把逾越節當作節期來遵守。除酵節也是一樣。(十二17。)節期包含喫與享受。當我們喫而不以享受為我們喫的目的時,那個喫是普通的。但是當我們為了享受而喫時,我們的喫就成了節期。例如,我們每天喫早餐、午餐和晚餐,沒有任何特殊的享受。但是有時候我們來在一起守節,這時候,我們的喫是為了享受的目的。喫逾越節的筵席被稱為逾越節,因為它是為享受而喫的。
當我們得救時,我們享受逾越節。但這節期應該立刻由除酵節所接續。這表示基督徒的享受不該停止。然而,在許多基督徒的經歷中,除酵節沒有接著逾越節。他們悔改的時候很快樂。但這享受不持久,因為他們沒有守除酵節。這意思是說,他們沒有對付罪惡的生活。反之,他們容許被暴露的酵存留。他們不對付已被暴露的罪。為這緣故,許多基督徒沒有守除酵節。
我們接受主並得救以後,應當藉著對付罪而持續我們的享受。這不該僅僅維持一日,而該有七日之久。這意思是說,我們的一生應當維持享受。我們得救之後的整個生活該是一個除酵節。
這就是保羅在林前五章的觀念。在第七節保羅說:『你們既是無酵的麵,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然後在第八節他繼續告訴我們:『守這節不可用舊酵,也不可用惡毒邪惡的酵,只用誠實真正的無酵餅。』一天過一天,我們需要守除酵節。我們應當在我們基督徒的一生中守這節,直到見主。
當我們拒絕對付任何已被暴露的罪時,我們就不再是守除酵節了。這意思是我們失去對這節期的享受。容忍罪使我們失去享受。反之,我們愈對付已經顯明或暴露的罪,就愈有享受。這就是守除酵節。
我很欣賞保羅將逾越節和除酵節靈然解的方式。他說,我們的逾越節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我們應當把舊酵除淨,並守除酵節。我們守這節,是藉著對付罪以及過無罪的生活。每當罪惡之事被暴露,我們就立刻對付它。如此在我們家中就看不見酵。基督就是無酵餅,我們愈喫祂,就愈沒有酵。除罪惟一的路就是喫基督釘死、復活且無罪的生命。
出埃及記十二章十六節說:『頭一日你們當有聖會,第七日也當有聖會,這兩日之內,除了豫備各人所要喫的以外,無論何工,都不可作。』這一節說,在除酵節的頭一日和第七日,無論何工,都不可作。這表徵在對神救恩的享受中,我們的工作沒有地位。我們必須學習停下我們的工作。我們必須停止各樣的工作。不要立志作一個愛心的丈夫、順服的妻子或孝敬父母的孩子。這一切都是人的工作。惟一許可我們作的事就是喫。這表示當我們有分於神的救恩時,只有喫的地位,沒有作工的地位。不要試著作甚麼─只要喫,只要享受。
今天基督教的情形正相反。沒有喫,倒有工作。一篇又一篇的道,吩咐人去作某些工作。這與神救恩的原則相背。神的救恩不許可我們作任何工作。
由於我們的蛇性,在我們得救或復興以後,立刻下決心要作些甚麼。有的人立志不發脾氣;其他的人定意要謙卑。但是主不許可這樣的工作。在神的救恩裡,只准我們喫。
聖經與人宗教的著作成對比,它吩咐神的百姓在節期的第一日和最後一日,除了喫以外,不可作別的。倘若以色列人在這幾天作工,他們就破壞了神救恩的原則。救恩是給我們享受的;它不需要我們的工作或行為。然而,連許多熱心的基督徒也從屬靈的交通中被剪除,只因為他們作了太多的工作。把人的勞苦加在神的救恩裡是侮辱神,並且使自己從交通中被剪除。
我們發現要停下工作,一直地喫很不容易。我們的習慣不是喫而不作,乃是作而不喫。有些人也許抱怨屬靈方面的喫太多了,他們甚至說,對這樣的喫厭倦了。前一段時間,像這樣的談論流傳在我們中間。這樣的話是從神的仇敵,那惡者來的。當反對喫主的話一說出,接著就是建議我們作工或作甚麼甚麼活動。這與神救恩的原則是何等邪惡的對比!我再說,神的救恩要求我們停下我們的工作,除了喫以外不作別的。
甚至連禱告也可能成為神所禁止的工作。有些聖徒定意花更多的時間禱告。這樣,他們的禱告會成為一個工作,破壞神救恩的原則。對立志這樣禱告的人,我要說:『不要讓禱告成為一個工作。不要以天然的方式禱告,你必須喫無酵餅。』
當我年輕時,我為主作了許多工作。我閱讀關乎如何成聖、如何禱告以及如何勝過罪的書籍。這些書鼓勵我去作一些事情。然後有一天我看見了光,神不要我們作工─祂要我們喫。倘若我們要向祂守節,就必須停下我們的作為。
假設一位弟兄邀請你去他家赴席。但你到了之後,卻花許多時間為他工作。你割草、修剪樹木並洗刷窗子。可是你這一切的工作都觸犯了這位弟兄。他巴望你上桌與他一同坐席。你喫得愈多,他愈高興。
我們都必須學習放下我們天然的作工。然而,這對我們來說,卻不易實行。當我們放下我們的作工時,我們就需要不斷地來喫。但如果我們不喫,我們就不該工作。大多數的基督徒作而不喫,但我們必須學習喫而不作。讓我們放下我們的工作而一直地喫罷。
出埃及記十二章四十三節說:『逾越節的例是這樣,外邦人都不可喫這羊羔。』四十五節繼續說:『寄居的,和雇工人,都不可喫。』這些經節指明,外邦人和雇工人不准喫逾越節的羊羔。在舊約裡,外邦人代表兩種人:不信的人和天然的人。我們十分同意不信的人是外邦人,但也許不同意我們天然的人也是外邦人,不得有分於逾越節。事實上,我們天然的人與不信的人無異,因我們天然的生命總是迅速照著不信之人的方式。所以,天然的人和不信的人是屬於同一個家族的。
請注意在出埃及記十二章,天然的人就是外邦人,和雇工人相題並論。雇工人就是為工資、報酬而服事的人。天然的人總是為得報酬而替神作工。這在今天的基督教中是司空見慣的。絕大多數的基督教已成為一種宗教,僱用外邦人為薪水而工作。儘管一個雇工人可以接受薪水,在他卻沒有恩典、信心或享受。倘若我們想要照著雇工人的原則去享受逾越節,就要發現我們沒有地位享受逾越節了。
像雇工人一樣作工的人有這樣的態度:他們勞苦,而神付給他們工價。但在羅馬書保羅指出,我們不必為著我們的得救而作工。羅馬書四章四至五節說:『作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論到揀選的恩典,保羅在羅馬書十一章六節宣告說:『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
加拉太四章七節說,我們相信基督的人不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孩子們就是享受家庭生活。他們不像雇工人一樣勞苦,以求有分於這個享受。我們享受神的救恩是根據白白恩典的原則,不是根據雇工人為報酬而工作的原則。在救恩的事上,我們的勞苦毫無意義。神不許可我們享受逾越節像工資一樣,乃要像白白賜與的恩典一般。
天然的人不能享受基督作逾越節是很明顯的。如果一個人仍在天然的人裡,他就還未來到亞筆月,意思是萌芽或發芽。這意思是說,他還沒有經歷在基督裡的新開始。這樣的人沒有神聖生命藉著重生而有的萌芽。有新的開始就是不再作外邦人,不再作天然的人;相反的,乃是被重生,並成為在基督裡的新造。(林後五17。)
不要作一個天然的人或雇工人來有分逾越節,也不要有你為神作工而祂給你報酬的態度。我們接受神的救恩不是因著我們的勞苦。如果我們留在天然的人裡,或者把自己當作雇工人,為得報酬而工作,我們就無權同享逾越節了。
雖然外邦人和雇工人不能同享逾越節,但買來的和受了割禮的卻有資格喫。(十二44,48。)買來的就是被贖的。我們不是雇工人,但我們已被主買來作祂的奴僕。我們從前是失喪的,但主付了贖價,把我們買回來。這意思是我們已被贖回來,買回來。因此,我們不再是外邦人─我們是被贖的人。我們不再是天然的人─我們是買來的人。
基督的救贖不包括天然的生命。反之,祂的救贖藉著把天然的人釘在十字架上來對付他。基督只救贖那些已被祂的十字架對付過的人。這樣的對付就是割禮所表徵的。
你認為自己是一個雇工人呢?還是一個買來的人?很少人喜歡認為他們是被買來的人。被買來的人實際上就是奴僕。這便是我們在自己裡面都更喜歡當雇工人的原因。如果某人雇我們來為他工作,只要我們對僱主滿意,我們就情願工作。但如果我們不高興,我們可以辭職而為別人工作。但是一個買來的人,一個奴僕,他就沒有權利辭職。
我們又一次看見天然的人違反神的原則。在神的救贖裡,我們不是雇工人;我們是買來的人。誰認為自己是一個雇工人,誰就在神的救贖裡無分。我們若要享受神的救贖,就必須守住我們的身份,就是被祂所買來的人。
在道理上說我們是被買來的人很容易,但在我們每天實際的實行中,我們卻活得像雇工人一樣。使徒保羅知道他是耶穌基督的僕人。(羅一1。)他不認為自己是一個被雇來為主作工的人。保羅與許多牧師、傳道人不同,他知道他沒有權利辭職不事奉主。
從屬靈上說,作一個雇工人就是憑我們天然的生命作工,為了獲取報酬之目的。但是根據屬靈的原則,作一個被買來的人就是在救贖裡事奉主。一個被買來的人就是曾經失喪,被買回來,並且被十字架對付過的人。這就是被神所救贖的人。這樣的人纔有資格同享逾越節。
出埃及記十二章四十四節說:『但各人用銀子買的奴僕,既受了割禮,就可以喫。』四十八節也說到割禮:『若有外人寄居在你們中間,願向耶和華守逾越節,他所有的男子務要受割禮,然後纔容他前來遵守,他也就像本地人一樣;但未受割禮的,都不可喫這羊羔。』所有蒙救贖的人都必須受割禮。從屬靈上說,受割禮就是天然的生命受十字架的對付。在割禮之外,沒有救贖。故此,蒙救贖的人與割禮有關。那些蒙救贖的人已受了十字架的對付。用保羅的話說,他們是真受割禮的。(腓三3。)外人是雇工人,而買來的人是受割禮的人。受割禮的人不用天然的生命為神作工。神不要我們為祂作工,祂要我們受割禮。憑著我們天然生命的工作只能產生以實瑪利。我們產生以實瑪利的力量必須藉著割禮被割除。
倘若我們要以正確的方式接受救恩,我們必須是被買來的,並且受過割禮。在悔改的時候,罪人應當懊悔、認罪,並相信主耶穌。同時,他應當開始恨惡他天然的生命,並知道這生命需要被埋葬。這就是人一相信主耶穌就應該受浸的原因。受浸就是認識天然的生命甚麼都不配,只配埋葬。當一個初信的人有這樣的覺悟時,他知道他已被買來和受了割禮的事實。然而,今天許多基督徒盲目地接受了神的救恩,不曉得他們必須是被買來和受過割禮的。
所有這些與逾越節有關的細節,顯示了取用逾越節正確而恰當的路。如果不需要這些細節,聖經就不會把它們記載在內。雖然這些細節也在新約裡,我們卻很難找著它們。然而,在出埃及記這卷書中,它們被生動地描繪在逾越節的圖畫裡。感謝主,我們是被買來並受割禮的人,我們根據神的原則喫逾越節的筵席。
出埃及記十二章五十一節下結論說:『正當那日,耶和華將以色列人按著他們的軍隊,從埃及地領出來。』本節指出神完全的救贖產生了一支軍隊。根據神所給的一切原則享用逾越節的筵席之後,我們需要從埃及出來,成為神的軍隊,為著祂在地上的權益爭戰,好繼續享受逾越節。我們需要藉著從世界出來,而成為神軍隊的一部分,來持續我們對救恩的享受。這就是出埃及這詞的意義。出埃及記所描繪神的救恩是何等完全的圖畫!今天我們取用基督作我們的逾越節,我們需要出埃及記逾越節的記載中所說的一切原則。
出埃及記十二章十二節說:『因為那夜我要巡行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擊殺了。』有些人會懷疑為甚麼神只擊殺頭生的。當我年輕時,我就為此困惑。我不知道它是否指頭生的是邪惡的,而其餘的是良善的。那時候,我不清楚屬靈的原則。後來我知道頭生的包括在亞當裡的每一個人。首先的人亞當,實際上就是頭生的。(林前十五45上。)既然亞當是第一個人,頭生的就包括所有在亞當裡的人。反之,次生的就是所有在基督裡的人,因基督是第二個人。(林前十五47下。)實在說來,我們相信基督的人就是次生的。然而,我們裡面仍舊有頭生的成分。雖然我們在基督的血底下,但這血不救贖任何頭生的東西。故此,我們必須定罪在我們裡面與頭生的─就是亞當─有關的一切。這又一次指出,我們必須定罪天然的生命。
『頭生的』和『外人』實際上是描寫同一件事。它們是同義詞,描繪舊人和天然的生命。我們可以說,舊人就是頭生的,而我們天然的人與天然的生命就是外人。但這兩者實際上是一個。當我們取用基督作逾越節,我們必須定罪舊人和天然的人。我們必須棄絕頭生的和外人。在神逾越節的筵席中,舊人和天然的生命沒有地位。
我們不可僅以道理的方式接受這個,而要在實行上和經歷中來接受。倘若我們以經歷和實行的方式來應用,就要發現在我們裡面仍有相當成分是舊人和天然的生命。這使我們不能以完全而恰當的方式取用逾越節。我們仍然抓住舊人和天然附的生命。這意思是說,頭生的和外人仍在我們裡面。所以,我們不能完全地享用逾越節,因為神不允許舊人或天然的生命有分於祂的逾越節。這是關於神審判一切頭生者的原則。
在十二章十二節主也說:『又要敗壞埃及一切的神。』這話很有意義。沒有十二章十二節的這部分,我們就不知道,逾越節的晚上,撒但和一切的鬼魔也受了審判。頭生者是埃及的構成分子,而『眾神』是撒但國度的組成分子。當逾越節的時候,兩者都受了審判。
我們可以把無分於逾越節的項目列成一個表。不能有酵、工作、外邦人、雇工人、頭生的和埃及的眾神。這意思是說,罪、人的作為、天然的生命、舊人、世界或撒但都沒有地位。這些項目不僅描繪在出埃及記中逾越節的圖畫裡,它們也清楚地啟示在新約裡。當我們照著神所吩咐詳細的原則來守逾越節時,我們就是以正確的方式來享用逾越節。為著這幅逾越節的完全圖畫、神的完全救贖讚美主!
除了這消極事物的清冊之外,我們還能列成一表,就是逾越節所包括的正面事物:羊羔、房屋、無酵餅、苦菜、牛膝草、腰帶、鞋子和杖。這一切是構成逾越節的要素。這些正面事物的結果乃是神的軍隊。我們享受基督作逾越節,最終成為一支軍隊,在地上為神的國爭戰。就如我們所指出的,逾越節最終產生一支軍隊,為著神的權益爭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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