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已經看見,呼召摩西的記載是聖經中關乎神呼召最完全的記載。摩西來到曠野的背面,在那裡遇見了神,他看見荊棘被火燒著卻沒有燒燬的神蹟。雖然這神蹟很神奇,但有些客觀。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看第四章裡的三個非常主觀的神蹟。
看見為甚麼有這三個主觀的神蹟,對我們來說是很重要的。在第三章末了,神對摩西的呼召似乎完成了。摩西已經看見火燒荊棘的客觀神蹟,他也聽見了神對他說話。神將祂自己完全啟示給摩西。因此,在神這邊對摩西的呼召是完成了;但在摩西這邊還未完成。出埃及記四章一節說:『摩西回答說,他們必不信我,也不聽我的話,必說,耶和華並沒有向你顯現。』這話表明摩西雖然看見了最奇妙的神蹟,並且聽見了神的聲音,但他還沒有受到激勵和感動。為此,有第四章中的三個神蹟,這些神蹟是摩西真蒙神呼召的確實證據。今天對於神所呼召的人原則是一樣的。無論誰宣稱蒙了神的呼召,就該有這三個主觀神蹟的記號。
主給摩西看見三個神蹟,不是兩個、四個,或其它的數目,這是很有意義的。在聖經中,『三』這個數字很有意義。因為神是三而一的,『三』這個數字便與神的經營、神的分賜有關。在路加十五章裡有三個比喻,與子、靈、父有關。但在出埃及記第四章有三個神蹟,是論到蛇、大痲瘋和血。
每一個讀聖經的人都知道,蛇是代表撒但。在創世記第三章裡我們看見撒但,就是那狡猾的蛇。出埃及記第四章的蛇就是創世記第三章的蛇,在啟示錄裡稱為『古蛇』。(啟十二9,二十2。)蒙召者只認識神是不彀的,每一個蒙召者還必須認識蛇。我們不僅應當曉得如何對待神、接觸神,與神交通,並信靠神;我們也必須能對付蛇。
第二個神蹟裡的大痲瘋是罪之肉體的腐朽、敗壞和污穢。按照舊約,每個長大痲瘋的人必須公開宣告他是不潔淨的。大痲瘋所代表的罪不是外面的罪,而是主觀的罪,在我們肉體裡的罪。從這罪裡出來的有腐朽、敗壞和污穢。
第三個神蹟是水變成血。這裡的血表徵由世界及其享受所帶來的死亡。所以,第三個神蹟裡的血與世界有關。
蛇、大痲瘋和血分別與撒但、肉體中的罪,以及由世界所帶來的死亡有關。蒙神呼召的人不僅需要有火燒荊棘的客觀神蹟,還必須有蛇、大痲瘋和血的主觀神蹟。作為蒙召的人,我們需要一些主觀的經歷、主觀的證據,向別人證實神的確呼召並差遣了我們。這些證據就是對付那惡者的能力,對付罪惡肉體的能力,以及對付世界所帶來之死亡的能力。假定某人到你這裡來宣稱他是神所差遣的。倘若他不知道如何對付撒但、肉體和世界,你就不該相信他是一個奉差遣的人。火燒荊棘的神蹟不足以證明一個人已蒙神呼召。奉差遣的人必須能對付蛇、大痲瘋和血。
我們已經指出出埃及記是一本圖畫的書。第四章裡是何等美妙的圖晝!在這些圖畫中,我們看見撒但、罪惡的肉體,以及死亡的世界。我們若知道如何對付這些事物,我們就真是神所差遣的人。我們都明白本章中三個主觀神蹟的意義,並且有這樣主觀的經歷,是極其要緊的。
當神呼召摩西時,摩西有一根他所倚靠的杖。也許摩西對神說話時,這位年老的人就靠著那根杖。他的杖是他的支持。因此,杖表徵我們所倚靠的。
摩西不願接受神的呼召,他抗議說,以色列人必拒絕他,說主沒有向他顯現。所以,神對摩西說到杖:『丟在地上,他一丟下去,就變作蛇,摩西便跑開。』(3。)杖一丟在地上,隱藏在那裡的蛇就被暴露出來了。即使在丟下杖以前,蛇已經在那裡了,但是十分隱祕。聖經啟示蛇總是企圖隱藏在某些事物的裡面、後面或下面。摩西所倚靠的杖實際上是蛇,撒但。在摩西眼中,杖僅僅是他所能倚賴的;但在神眼中,杖乃是蛇,其目的在霸佔人。
我們所倚靠的任何事物都是一根杖。例如,一位弟兄若是倚靠他的工作,那個工作對他而言就是一根杖。但對神來說,蛇就藏在那個工作裡面;因為撒但,就是蛇,從那個牠所隱藏在其中的工作裡,設法霸佔這位弟兄。我們也許倚靠許多人或事:我們的妻子、丈夫、父母、兒女,或才幹、教育、財產、銀行存款。聖經給我們看見,凡我們所倚靠的,都成了霸佔人的蛇。今天撒但把自己隱藏在人所倚靠的杖裡面,藉以霸佔全人類。
凡蒙神所呼召的人,都必須認清我們所倚靠的任何事物都是蛇的藏身之處。神那霸佔人的仇敵,可能隱藏在我們所倚靠的任何人、事、物的裡面。多年來我一直學習信靠主,而不倚靠任何杖。
請注意,神並沒有叫摩西扔掉他的杖。反之,祂乃是吩附摩西把它丟在地上,為要暴露它的真相。這裡的重點是說,無論我們的杖是甚麼─我們的丈夫或妻子、我們所受的教育、我們的工作、才幹或銀行存款─都必須暫時離開我們的手。如果杖仍是頭朝上地留在我們手中,蛇就不會被暴露。但我們若把它丟在地上,就要親眼看見我們的杖實際上是一條蛇。出埃及記四章三節說,摩西的杖變作蛇,『摩西便跑開』。那根杖多年為摩西所有,對他來說可能一直是很寶愛的。但是當它被丟在地上時,對摩西就不再是可愛的,因為一直隱藏在裡面的蛇被暴露了出來。
第四節說:『耶和華對摩西說,伸出手來拿住它的尾巴,它必在你手中仍變為杖。』主要我們把杖丟在地上,而不是丟棄它們。不要丟棄你所受的教育或儲蓄,要把它們扔在地上。那隱藏的蛇被暴露之後,我們就必須拿住牠的『尾巴』。這是對付蛇最好的方法。你若拿住蛇的頭,牠也許會咬你;但如果你拿住牠的尾巴,牠將失去牠的權勢,無力地懸掛著。
摩西拿住蛇尾巴的圖畫,顯示我們處理事情的方式該與世人相反。世人所作所為都是為著他們自己。但我們所作所為的一切都該是為著主。比方說,世人結婚,他們的婚姻生活乃是為著自己。但我們的婚姻生活該是為著主。同樣的原則,世人讀大學是為著自己的興趣;但在主恢復裡的青年人應該上大學勤奮讀書,不是為自己,而是為著主。這原則能應用到我們與一切人、事、物的關係上。 一切都該為著主。
如果我們照世俗的方式得著甚麼或作些甚麼,就是為著我們自己來得甚麼或作甚麼,那麼我們的杖便是蛇頭在上,蛇尾在下。但我們若拿住蛇的尾巴,我們就是用與世俗相反的方式來掌握牠。我們需要有正當的婚姻生活,並受良好的教育;然而,我們不該按凡俗的方式、世界的樣子來擁有這些東西,乃是按主的方式。主的方式總是使蛇變得沒有權勢,軟弱無力。
在一九三○年代,我訪問了中國一所著名的大學,該校以優秀的醫學院而聞名。許多主內弟兄都是那裡的醫科學生。然而,這些弟兄們結婚以後,幾乎所有的人都遠離主了,主要是因著他們的妻子。這些弟兄不曉得如何拿住他們婚姻生活的『尾巴』。
聖經決不要求我們丟棄為人的生活;反之,我們需要有正常的生活。例如,聖經不禁止青年人受良好的教育,但是青年人必須學習拿住他們所受教育的『尾巴』。青年人也需要結婚;然而他們不該拿住蛇頭,反而他們該拿住蛇的尾巴。這意思是說,他們不該照著世俗的方式結婚,而該以非世俗的方式,就是為著神的方式來結婚。這種方式與世人庸俗的作法相反。所有結過婚的弟兄都當愛他們的妻子,但他們不該以世俗的方式,就是拿住蛇頭的方式,來愛他們的妻子;而該以非世俗的方式,就是拿住蛇尾巴的方式,來愛妻子。在我們為人生活的每一方面,從購物到理髮,我們都需要拿住事情的『尾巴』。
任何事物都能成為蛇的藏身之處。甚至在我們日常生活的每一細節中,也埋伏著霸佔人的蛇,準備咬那拿住蛇頭而不拿住蛇尾的人。一個宣稱是奉主差遣的人,必須認識蛇隱藏在一切人事物的裡面。此外,他必須知道如何把那藏匿之處丟在地上,然後他還必須知道如何拿住『尾巴』來處理那種情況。
最終,被拿住尾巴的蛇變作權柄的杖。(四4,17,路十19。)當摩西拿住蛇的尾巴,那蛇變為杖,摩西能用來行神蹟。(四17。)這表示變化過的杖在摩西手中成為權柄的杖。如果我們拿住每一種情況的『尾巴』,我們就有能力和權柄。那麼,我們所有的杖就不是天然的杖,而是變化過的杖了。如今這根杖的位置倒過來了。這樣的杖纔是我們的權柄。
今天許多基督徒談論能力。但是他們愈談論能力,愈沒有能力。他們沒有能力對付隱藏的蛇。我們這些基督的執事,惟有藉著拿住各種情況的『尾巴』纔有權柄。譬如,一位弟兄若是知道如何拿住與他妻子相處的『尾巴』,他自然而然就有權柄。然而,我認識許多有恩賜、彀資格的好弟兄,可是他們有一個嚴重的弱點:他們給妻子太多的地位並讓她們作頭。結果,這些弟兄變得既無能又無用。
要蒙神呼召並受祂差遣,我們就必須學習如何掌握我們的丈夫、妻子、兒女和所有的光景,不是以平常、普通、天然的方式,而是以一種迥然不同的方式─拿住『尾巴』。若是我們以天然的方式掌握一個人或一件事,那個人或那件事將成為蛇的藏身之處。
摩西沒有以世俗的方式使用他的杖。如果他以平常的方式來使用,蛇會仍然藏在裡面。但是他把杖丟下以後,隱藏的蛇就被暴露出來了。這指明我們常常需要使我們的手離開一種情形,看看結果如何。因著我們的手離開我們所倚靠的那些東西,它們的真相就會暴露出來。然後我們將說:『這並不可愛─它是一條可怕的蛇。』在那個時候,神將吩咐我們拿住蛇的尾巴。倘若變為蛇的杖是我們的妻子,我們就該再拿起她來,以全新的方式愛她。我們應當拿住整個情形的『尾巴』。
你一旦結了婚,你就不能放棄婚姻生活。放棄婚姻生活的人在主的事上一無用處。你必須維持婚姻生活,但不是以世俗的方式。以世俗的方式結婚或離婚相當容易。這就是在這個國家有許多離婚的原因。不要隨波逐流,我們應該拿住我們婚姻生活的『尾巴』,為主掌握它。
杖變蛇的神蹟是一幅十分主觀經歷的圖畫。我們所倚靠的那些人、事、物,最終必須被丟下,然後照著主的話再取回來。當年輕的聖徒對某種光景失望時,他們的處理方式也許是把它拋棄。我們應當強烈地鼓勵他們不要這樣作。他們不該拋棄,反該守住,不是憑著自己或為著自己,乃是憑著主並為著主。不要憑你天然的才幹掌握情況,而要憑著恩典掌握它們。憑著恩典掌握它們就是拿住它們的『尾巴』。願我們都學習為著主並靠著祂的恩典來處理事情。我們若學會了這個功課,這就是強有力的神蹟、證據,我們是蒙神呼召並奉祂差遣的人。我們是祂所差遣的人,知道如何處理每一種情況,它若是蛇的藏身之處,我們也知道如何藉著拿住蛇的『尾巴』來對付蛇。這樣我們就有權柄。
在第六節中,主吩咐摩西把手放在懷裡。摩西也許以為把手放在懷裡,他會發現珍珠、鑽石或某些寶物。相反的,摩西的手竟長了大痲瘋。胸懷代表我們裡面的所是,而大痲瘋則代表罪(羅馬七章十七至十八節)。這說出除了認識撒但之外,我們還必須認識肉體。我們所倚靠的杖是蛇,但肉體卻是大痲瘋的化身。我們需要認識在我們的肉體裡,我們是長大痲瘋的。在我們的肉體裡面沒有良善,只有大痲瘋。如果我們摸肉體,我們將成為長大痲瘋的。
在二至六節中,主似乎說:『摩西,你向我求我差遣你的證據。第一個證據是你知道如何對付蛇。另一個證據是你認識你的肉體只不過是大痲瘋。摩西,把你的手放在懷裡,看看從你所出來的究竟是甚麼。』
有句諺語說,人若自以為善,就當在夜深時捫心自問,自己究竟如何。倘若你這樣作,你將發現你是何等邪惡。也許你和別人在一起時,誇耀你自己的良善。但是在夜闌人靜時,你察驗你的內心深處,你將看見在你裡面沒有別的,只有大痲瘋,只有罪。
一個人若誇耀他的良善,就不是神所呼召的人。每個蒙召的人都認識在他裡面有大痲瘋。摩西看見手長大痲瘋的神蹟之後,他認識他的肉體就是大痲瘋的化身。摩西可能說:『在主給我看見那個神蹟之前,我以為我相當不錯。但是當神吩附我把手放在懷裡再抽出來之後,我的手竟長了大痲瘋。這給我看見在我肉體中沒有別的,只有大痲瘋。』
今天在教會中每一個被主使用的人,對於他的肉體必須要有這樣的認識。這樣主觀地認識肉體,就是主呼召並差遣我們的憑據。作為被呼召並奉差遣的人,我們必須帶著這記號,表明在我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我們都是由大痲瘋所組成的,就是由罪的化身,腐朽、敗壞和不潔所組成的。如果你不信你的肉體是這樣,我建議你在夜闌人靜時,摸摸自己的良心,聽它說你到底是如何。你的良心將顯明你的肉體也只不過是大痲瘋。
神所差遣的人必須認識肉體到這樣的地步。以賽亞被主呼召時,他喊著說:『禍哉,我滅亡了;因為我是嘴唇不潔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又因我眼見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賽六5。)若是我們被主遇見了,那個遇見會使我們暴露出我們的肉體。我們就認識在我們的肉體中除了大痲瘋以外,沒有別的。
在這些日子裡,我們聽見眾聖徒都能成為今日的使徒和先知。但如果我們要成為身體中這樣的恩賜,就必須認識我們的肉體是腐朽、敗壞、不潔,和罪惡的化身。我們的肉體就是罪的化身。我們外面的成就和天然的才幹,沒有一樣能使我們彀資格成為奉差遣的人。我們若要有資格。就必須看見在我們的肉體中沒有良善。
在第七節,主對摩西說:『再把手放在懷裡。』摩西就『再把手放在懷裡;及至從懷裡抽出來,不料,手已經復原,與週身的肉一樣。』這表示摩西長大痲瘋的手因著他遵行主的話而得潔淨。遵行主話就是順服主。不順服主是罪的基本因素。當我們因著遵行主話而順服主時,祂潔淨的能力將與我們同在,我們也就得了潔淨。
為著第三個神蹟,主對摩西說:『從河裡取些水,倒在旱地上,你從河裡取的水必在旱地上變作血。』(9。)這裡的河是灌溉埃及地的尼羅河。尼羅河的水表徵屬地的供應和享受。根據聖經,埃及因著尼羅河出產富饒,享受豐盛。表面看來,尼羅河的水帶來供應和享受。但在神的眼中,它卻是死亡。世界所有的供應、享受和娛樂都是死亡。但要明白這事,我們需要將尼羅河的水,倒在旱地上。根據創世記第一章,旱地是產生生命的源頭。屬世的享樂和屬地的供應,一倒在產生生命的旱地上,血所表徵的死亡就立刻暴露了出來。你若將尼羅河的水存在水井、器皿或水罐裡,你就仍會認為這水是供應和享樂的源頭。但如果你把它倒在地上,死亡將立刻被暴露。因此,第三個神蹟啟示出一切屬地的供應和屬世的享受都不過是死亡。今天人們沉迷於各種的運動和娛樂,都是沉迷於各種類型的死亡。世界所給我們的供應也是死亡。
世界的水實際上根本不是水,它乃是血。世人不是喝水,而是喝血,喝死亡。他們所享受的世界就是死亡。蒙召的人必須認識世界是甚麼。對世人來說,尼羅河的水是美妙的;但對我們而言,它卻是血。神所呼召的人必須能告訴祂的百姓,不要留在埃及喝尼羅河的水,而要離開埃及,到曠野去喝從裂開的磐石所流出的水。
除了認識撒但和肉體以外,我們還需要認識世界。在新約裡,撒但、肉體和世界一再地受到對付。凡蒙神呼召並奉祂差遣的人,都要認識蛇、大痲瘋和血;那就是說,他們認識撒但、肉體和世界。根據新約,撒但與基督相對;(約壹三8;)肉體與聖靈相對;(加五17;)世界與父相對。(約壹二15。)因此,撒但、肉體和世界與三一神的分賜相對抗。因著撒但、肉體和世界,神的分賜尚未實現。就如路加十五章三個此喻中所見到的神的經營─子來尋找墮落的人,靈光照他們,為要帶他們歸向父。但那惡者作工抵擋子,肉體掙扎抵擋聖靈,世界攔阻人歸向父。
主所差遣的人必須知道如何拿住蛇的尾巴,如何對付大痲瘋,以及如何對付世界及其供應和享樂。如果我們缺乏這些資格,我們就還末蒙神呼召,因而不能成為祂所差遣的人。在神所呼召的人裡面,撒但、肉體和世界已失去了他們的地位。
出埃及記第四章記載這三個神蹟的事實,證明聖經是神聖的呼出。人類作家寫不出這樣的事來。在出埃及記第三章,神給摩西看見荊棘被火燒著,卻不被燒燬。接著在第四章,主給摩西看見三個主觀的神蹟,使他對撒但、肉體和世界有所認識。這指出一個蒙召的人,首先必須有火燒荊棘的異象。然後他需要一些主觀的經歷,好認識撒但、肉體和世界。
為著蒙神呼召並奉神差遣之人的神蹟讚美主!為著出埃及記第四章這些神蹟的清楚圖畫,我們感謝祂。在這些日子裡,許多聖徒巴望在主手中有用。但是,就如我們在本篇信息中所指出的,如果我們要在主手中有用,我們我必須認識蛇、大痲瘋和血;那就是說,我們需要知道如何對付撒但、肉體和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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