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利未記十六章一至十六節,希伯來書十章一至四節。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遮罪這件事。遮罪(Propitiation)在神學上是個很難解的辭。大多英文字典對這辭的定義,都沒有按照原文的意義。利未記十六章的『遮罪』(Propitiation),原文意遮蓋;與約櫃的『蓋』同字根。在約櫃,就是神與祂子民相會、並人與神相會之處,有兩塊刻著十條誡命的法版。這就是說,十條誡命的法版是在神面前,也是在與神相會的人面前。十條誡命指出就近神的人所犯一切的罪。
在神與就近祂的人之間有難處。難處不在神,因為祂愛祂的子民,想與他們相會。難處乃是祂的子民犯了罪,行了許多干犯祂誡命的事。
十條誡命描繪出神的所是。神是愛也是光,是聖別也是公義。這四個辭-愛、光、聖、義-描述神是怎樣的一位神。神滿了愛和光,也是公義的、聖別的。祂頒賜十條誡命,要給我們看見祂是這樣的一位神。
十條誡命的法版立在就近神的人面前,暴露他是個罪人。所以,神與就近祂的人之間有罪性和罪行的難處。有罪的人怎能就近那是愛也是光、既公義又聖別的一位?又怎能與祂交談?這難處必須解決;不然,神與就近祂的人之間就有攔阻、有障礙。
我們已經看見,我們生來就是不潔的,又在不潔的人中間。所以,難處不僅在我們的出生,也在我們與別人的接觸。我們很容易因著這接觸受到污染。不僅如此,我們的光景全然是痲瘋的;我們就是痲瘋的總和。此外,凡從我們流洩出來的都是不潔淨、傳染人、污染人的。這樣的人怎能就近那位潔淨、聖別並公義的神,並與祂交談?這是不可能的。神愛人,但人卻在可憐的情形裡。這情形啟示出我們需要甚麼。我們需要遮罪。
我已經指出,遮罪一辭原文的意思是遮蓋,與約櫃的『蓋』同字根。約櫃裡十條誡命的法版,需要遮蓋。只有當十條誡命受到遮蓋,我們與神之間的情形纔能平息。
遮罪平息我們的光景。在遮罪這件事上,得平息的主要不是神,乃是我們與神之間的情形。難處乃在我們,不在神。神不是向我們發怒;神愛我們,但我們與神之間有難處。為這緣故,我們的情形需要藉著那擺在定罪、審判之誡命上的蓋,得著平息。
我們無須乞求神赦免我們。神一旦得著立場作這事,祂就豫備好來赦免我們。因著神是公義的,所以祂必須有立場纔能赦免我們。假若我們說,『神阿,我知道你愛我。我求你赦免我。』神會回答說,『是的,我愛你。你無需求我赦免你。但十條誡命怎麼辦?我要為你在十條誡命上擺一個蓋子,這樣,你的情形就得到平息。』何等奇妙,藉著遮罪,我們與神之間的情形就得到了平息!
有的人傳福音說,神向我們發怒,但我們的朋友耶穌,求神因祂的緣故赦免我們。神答應主的請求,因而赦免我們。這樣的福音絕對是錯的,因為把神全然描寫錯了。
約翰三章十六節說,『神愛世人。』這裡的『世人』就是墮落的人類。雖然人類已經墮落,但神仍然愛人。我們不該認為神在向我們發怒。祂沒有向我們發怒,而是愛我們。祂愛我們到一個地步,在已過的永遠裡就豫備了一條先遮蓋罪,後除去罪的路。在舊約,神的經綸是遮蓋人的罪;在新約,神的經綸是除去人的罪。
雖然在舊約時代,人的罪未被除去,但神還是豫備了一些東西來遮蓋十條誡命,好使墮落之人的情形得到平息。在約櫃的蓋上有兩個基路伯,看守著十條誡命。在豫表裡,基路伯表徵神的榮耀。因此,基路伯看守十條誡命,就是說神的榮耀看守十條誡命。神的榮耀看守著十條誡命,等著要看聖別公義的神如何對待進前來的罪人。十條誡命上加了蓋,就使神的榮耀看不見十條誡命,只看到蓋。這就是神的作法:祂只看那蓋,並不看十條誡命。在利未記十六章二節,十三至十五節,這蓋稱為遮罪蓋。因此在舊約,遮罪按照原文乃是一種遮蓋。
舊約的七十士希臘文譯本,用遮罪一辭來指約櫃的蓋。遮罪(Propitiation),原文意平息兩方之間的情形。兩方之間有了難處,彼此無法交談。於是,需有某種措施來平息這情形。在舊約,約櫃的蓋平息了神與墮落的人之間的情形。因著十條誡命被遮蓋,把問題平息了,就近神的人就可安心,因為沒有甚麼阻礙神與就近祂的人交談了。所以舊約啟示,那放在至聖所裡,內有十條誡命之約櫃的蓋,乃是神與祂子民相會之處。
英文欽定譯本將遮罪蓋(利十六2)譯為mercy seat(憐憫座),將遮罪譯為atonement(贖罪)。許多神學家把贖罪(屬於舊約的事),與救贖(屬於新約的事)交互使用。並且,在該用『救贖』的地方,有些詩歌卻用了『贖罪。』我們在新約裡所得著的不是贖罪,乃是救贖。
贖罪(Atonement)的意思是『成為一』(At-one-ment)。完成贖罪乃是使兩方成為一;就是把兩方帶到『成為一』的光景,而使兩方合一。在舊約裡,這種贖罪,這種成為一,等於遮罪。在利未記的恢復譯本裡,我們用『遮罪』,而不用『贖罪』。
舊約的遮罪,與新約的救贖是不同的。在舊約裡是遮蓋罪,卻沒有除去罪。舊約中這種對罪性和罪行的遮蓋,乃是遮罪。在新約裡是除去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之罪的!』(約一29。)這裡的『罪』是罪性和罪行的總和。罪不是遮蓋了,乃是除去了。這乃是救贖。
按照希伯來十章一至四節,舊約的遮罪是不能除罪的。倘若遮罪能以除罪,人就無須每年不斷的獻上贖罪祭了。重覆的獻祭,指明成功救贖而有的除罪尚未發生。主耶穌必須來到,為著我們的救贖在十字架上受死。
希伯來十章五至九節引用了詩篇四十篇六至八節,論到基督的豫言。希伯來十章五節說,『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祭物和供物是你不願要的,你卻為我豫備了身體。」』神為基督豫備了身體,使祂可以成為真正的供物,不是遮蓋罪性和罪行,乃是除去罪的總和。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受死時,作了這事。祂在十字架上除去罪,成功了完全的救贖。現今我們在新約裡所有的不僅是遮罪,使情形平息;更是完全、完整的救贖,使罪的整個問題得以解決。
利未記頭十章論到供物和祭司體系。十一至十五章非常消極,給我們看見我們的所是、我們的所在、我們的光景、以及從我們發出來的。藉著這幾章,我們完全被暴露了。這幾章不僅是鏡子,更是X光,把我們徹底暴露。現今我們知道我們的所是、我們的所在、以及我們所在的情形。我們也知道從我們天然的人所發出來的乃是不潔。我們能與保羅一同說,『我知道住在我裡面,就是我肉體之中,並沒有善。』(羅七18上。)我們是不潔的總和,痲瘋的總和。我們既是這樣,就需要贖罪祭,來解決罪的根本問題。不僅如此,我們這些罪人毫不為著神,是全然為著自己的。所以,我們也需要燔祭。
我們真正的光景乃是這樣:我們是有罪的,並且我們不為著神。不管我們是甚麼樣的人,我們都是罪人,也都不為著神。因此,我們需要贖罪祭和燔祭。我們需要贖罪祭,以解決我們罪的根本問題。我們需要燔祭,使我們能為著神。
基督是贖罪祭也是燔祭。按照希伯來十章,基督來作兩件事:除去我們的罪,(來十10~12,)並且實行神的旨意。(來十7,9。)基督來除去我們的罪,解決我們罪的根本問題。祂也來實行神的旨意,因為祂是完全且絕對的為著神。所以,基督是贖罪祭和燔祭。
舊約不是除去罪的時代,乃是遮蓋罪的時代。我們在利未記十六章看見遮罪。這章裡的遮罪,需要兩種祭-贖罪祭和燔祭。我們要遮蓋罪,以平息我們與神的情形,就需要這兩種祭。
我們現在接著來看利未記十六章,論到遮罪的許多細節。
『耶和華對摩西說,要告訴你哥哥亞倫,不可隨時進至聖所的幔內,到櫃上的遮罪蓋前,免得他死亡;因為我要在雲中顯於遮罪蓋上。』(利十六1下~2。)這表徵人因著墮落有罪,不能憑自己進到神前。
帳幕裡有聖所和至聖所。陳設餅桌子、燈臺和香壇是在聖所,內有兩塊刻著十條誡命之法版的約櫃是在至聖所。聖所與至聖所之間有幔子分隔。大祭司能隨時進入聖所。然而,因至聖所裡有神顯出來的榮耀,又因神的面光在約櫃的蓋(遮罪蓋)上,所以大祭司不能隨時進入那地方,免得死亡,就如亞倫的兩個兒子所遭遇的一樣。(利十1~2。)這指明墮落的人憑自己不可進到神面前;神的面光乃為幔子所遮藏。
『亞倫要這樣進至聖所:用一隻公牛犢作贖罪祭,一隻公綿羊作燔祭。』(利十六3。)這表徵人要親近神,必須藉著基督作他的贖罪祭和燔祭。
十一至十五章給我們看見一幅墮落之人的圖畫。這幅圖畫啟示出人是不潔的總和、背叛的總和、痲瘋的總和。既是這樣,人若沒有基督作他的贖罪祭和燔祭,就無法進到神面前。
『他要穿上細麻布的聖內袍,把細麻布褲子穿在身上,束上細麻布的裹腰帶,並且戴上細麻布的祭司帽;這些都是聖服。』(利十六4上。)這表徵一個親近神的人,必須以基督作他的公義和聖別,好遮蓋他的全人,並彰顯基督。
亞倫所穿一切麻布的衣服,豫表神的公義和聖別。神的公義和神的聖別,都是基督。亞倫穿戴這些麻布衣服,豫表我們今天穿戴基督。每當我們進到神面前,我們必須穿戴基督作我們的內袍、褲子、裹腰巾和祭司帽。作神公義和聖別旳基督,必須是我們整個的遮蓋。我們有基督遮蓋我們全人,就會彰顯基督。所以,我們不僅需要基督作我們的贖罪祭和燔祭,也需要基督作我們的遮蓋。
四節下半告訴我們亞倫要在水裡洗身,然後穿上聖服。這表徵人必須先對付自己,然後穿上基督作他的遮蓋、公義、聖別。我們先要對付自己,這是在水裡洗身所表徵的。然後我們要穿上基督的各面作我們的遮蓋,這是穿上聖服所表徵的。
『他要從以色列人的會眾取兩隻公山羊作贖罪祭,一隻公綿羊作燔祭。』(利十六5。)這表徵凡要進到神的面光中並事奉祂的人,必須為著他所服事的人,親身經歷基督作贖罪祭和燔祭。
贖罪祭是消極的,燔祭是積極的。為著消極的祭是用山羊,(參太二五32~33,41,)為著積極的祭是用綿羊。我們是事奉的聖徒,需要經歷基督作贖罪祭和燔祭,不僅為著自己,也為著所服事的人。我們先經歷基作贖罪祭和燔祭,然後將所經歷的供應別人,使他們有同樣的經歷。
六節和十一節告訴我們,亞倫要獻上為他自己作贖罪祭的公牛,為自己和家人遮罪。這指明亞倫就著是基督的豫表來說,不需要遮罪,但就著是我們的豫表來說,他為著盡祭司的職分,需要遮罪。
『也要把兩隻山羊安置在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亞倫要為那兩隻山羊搖籤,一籤歸耶和華,一籤歸阿撒瀉勒。亞倫要把那隻籤歸耶和華的山羊帶來,獻作贖罪祭。但要把那隻籤歸阿撒瀉勒的山羊,活活的呈獻在耶和華面前,用作遮罪,送到曠野,歸給阿撒瀉勒。』(利十六4~10。)二十節下半至二十二節接著說,『就要把那隻活山羊帶來。亞倫要兩手按在活山羊頭上,承認以列人一切的罪愆和過犯,就是他們一切的罪,把這些都歸在山羊頭上,藉著豫備好之人的手,送到曠野去。那山羊要把他們一切的罪愆擔到無人之地;他要把山羊放到曠野裡。』這一切表徵基督作神子民的贖罪祭,一面在神面前對付我們的罪,一面藉著十字架的功效,把罪送回撒但,因為罪是從他而來,進到人裡面的。
我們徹底研讀這一章,會看見阿撒瀉勒表徵撒但那犯罪者,他是罪的源頭、起源。歸耶和華的山羊要被殺,但歸撒但魔鬼的山羊要被送走。這是好消息,是完整、完全的福音,因為這表徵罪已經送回到撒但,罪的源頭那裡。罪來自撒但而進到人裡面,墮落的人無法將牠除去。但基督為我們的罪,並作我們的贖罪祭,死在十字架上。按照希伯來二章十四節,基督藉著十字架上的死,廢除了『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藉著死,基督廢除了撒但,罪的源頭。所以,十字架使基督有地位、力量、能力和權柄除去罪,並把罪送回給撒但。罪來自撒但,該送回給他。撒但要帶著罪到火湖裡去。所有未得救的人,要陪同撒但永遠在火湖裡擔罪。
感謝主,我們已經得救,我們的罪已被除去。我們都該因施浸者約翰所說的話喜樂:『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之罪的!』(約一29。)在基督來到以前,罪是被遮蓋的,但是未被除去。罪還存留,但在神眼中是被遮蓋的,人與神之間的難處是得了平息的。結果,舊約的聖徒就能與神有平安。然後,因著基督來到,為著我們的罪性、罪行,也為著舊約聖徒的罪,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罪就除去了,並且送回給撒但。這是由於基督十字架的功效。藉著祂的十字架,主耶穌有地位和資格,也有能力、力量和權柄,把罪從蒙救贖者除去,並送回給牠的源頭撒但。
『他要拿一個香爐,從耶和華面前的祭壇上,裝滿炭火,兩手捧滿搗細的香料,把這些都帶到幔內,在耶和華面前,把香放在火上,使香的煙雲遮掩見證櫃上的遮罪蓋,免得他死亡。』(利十六14~13。)這表徵主耶穌在祂的復活裡成為馨香的香,作了我們親近神的憑藉和保障,使我們坦然無懼的親近神,蒙神悅納,不至遭到死亡。這是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流血贖罪的死(由祭壇上取下的炭火,以及搗細的香料所表徵)所產生的一個結果。
一面,在神的救贖裡,基督乃是使我們從罪得贖,並使我們的罪從我們除去的供物。祂是贖罪祭和燔祭。另一面,基督是馨香的香,使我們蒙悅納。那馨香的香氣來自香的焚燒。沒有經過焚燒,香就不會有香氣。用來燒香的火,來自帳幕前面的祭壇。為著我們的救贖,基督乃是外院祭壇上的供物;為著我們的悅納,基督乃是在聖所金香壇上,用取自外院祭壇上的火焚燒的香。這就是說,基於祂為我們的罪在十字架上的受死,祂成了香被焚燒,使我們在神面前蒙悅納。
我們是罪人,在神眼中是有罪的。不僅如此,我們完全不能蒙祂悅納。凡從我們出來的,沒有馨香,只有不潔的漏洩。所以,在消極一面,基督先成了供物以除去我們的罪。然後在積極一面,祂以祂在十字架上的死為根基,成了香使我們蒙悅納。
在利未記十六章,我們有基督兩幅特別的圖畫。第一幅圖畫給我們看見,基督是我們的供物,除去我們的罪,並把罪送回給撒但。這解決了我們罪的難處。然而,我們對神仍然不是馨香的。因此在第二幅圖畫裡,我們看見基督以祂的死為根基,焚燒成為給神的馨香,使我們蒙悅納。
現在我們能明白,為甚麼我們必須在基督裡到神面前來。『在基督裡』的意思不只是沒有罪,也是帶著馨香。這馨香使神滿足。祂一聞到,就高興並滿足了。基督在祂的復活裡,對神乃是這樣怡爽的香氣。
『他要取些公牛的血,用指頭彈在遮罪蓋的前面;他要把些公牛的血,用指頭彈在遮罪蓋前七次。』(利十六14。)這表徵基督救贖的血被帶到神的面光中,滿足神公義的要求,為我們成就平息。
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流出祂的血,這血被帶到諸天之上的至聖所裡,彈在那裡的遮罪蓋上面,也彈在神面前。這樣,基督就為我們作成完整的救贖。用希伯來九章十二節話,祂『得到了永遠的救贖。』這裡的『永遠,』不僅指在數量上,也指在時間上,是完全完整的。這救贖在功效上也是完整的。在時間、數量和功效上都是永遠的。
『然後他要宰那為百姓作贖罪祭的山羊,把羊血帶進幔內,彈血在遮罪蓋上面和前面,就像他用公牛的血所作的一樣。』(利十六15。)這表徵主耶穌釘在十字架上,祂的血被帶進諸天,彈在神前為我們成就平息。現今我們有了永遠的救贖,這把我們直接帶進祂的面光中,使我們可以事奉祂這位活神。(來九14。)
『他要因以色列人的不潔淨和過犯,就是他們一切的罪,為至聖所遮罪。為著那在他們的不潔淨中間,與他們同住的會幕,他也要照樣行。』(利十六16。)這表徵雖然我們已經蒙了救贖,得了基督血的洗淨,但我們仍在舊造裡,仍活在不潔裡,因此我們在敬拜神的時候,還是有罪的感覺,需要基督的血所成就的平息。
因著我們仍在舊造裡,仍活在不潔裡,我們還是有罪的感覺。為此我們需要一再向主說,『主耶穌,我接受你作我的贖愆祭和贖罪祭。』我們一直會有這種罪的感覺,直到我們被提,身體改變形狀,完全模成基督榮耀的形像。有一天我們要達到那光景。但是當我們仍在舊造裡,我們就仍有罪的感覺,需要基督作我們的贖罪祭和贖愆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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