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領會馬太在他的福音書裡所表達道理的點,不是容易的事。我們許多人曾受教導說,馬太福音僅僅是一卷故事書。然而,馬太福音不是一卷故事書,乃是一卷論到諸天之國道理的書。要摸著這卷書的深處,我們需要把這點應用到每一章。在二十六至二十八章,我們無法找到諸天之國一辭。然而,這幾章所包含的每件事,都與諸天的國有關。我們若在主的面光中,花時間來看與諸天之國有關的這幾章的意義,祂就會向我們啟示。
馬太二十六章一、二節說,『耶穌說完了這一切的話,就對門徒說,你們知道過兩天是逾越節,人子將要被交給人,釘十字架。』在原文裡,一節的開頭有連接詞『並且,』把二十六章與論到猶太人、信徒和外邦人之豫言的二十四、二十五章聯結起來。說過這國度的豫言之後,主立刻告訴祂的門徒,過兩天是逾越節,人子將要被交給人,釘十字架。主這裡的話,意義乃是祂的釘死是逾越節的應驗。這逾越節是最後的一次。逾越節已經守了十五個世紀以上。但現在逾越節要被了結,就某種意義說,是被頂替。主把逾越節和人子的釘死擺在一起,含示祂的釘死是逾越節的應驗,並且祂自己就是逾越節的羊羔。
逾越節是基督的一個豫表。(林前五7。)基督是神的羔羊,使神能越過我們這些罪人,如出埃及十二章的豫表所描繪的。因此,基督這逾越節的羊羔,必須在逾越節當天被殺,使豫表得著應驗。
按豫表,逾越節的羊羔必須在逾越節前四天,受察驗是否完全。(出十二3~6。)照樣,基督在釘十字架之先,在逾越節前六天,(約十二1,)末次上耶路撒冷,受猶太首領察驗(太二一23~二二46)數日之久。人在祂身上找不出瑕疵,這證明祂是完全的,有資格作我們逾越節的羊羔。
基督是逾越節的羊羔,對眾人乃是試驗。歷代以來,基督始終是這樣一個試驗,我們對祂不能中立。反之,我們所是的都要被祂試驗出來。我們必須對祂作些事,我們必須對祂有反應。我們的反應要啟示出我們對這逾越節羊羔的態度。
三至五節指明基督為宗教徒所害。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聚集商議,如何用詭計拿住耶穌,把祂殺了。你能相信宗教運用詭計為要殺主耶穌麼?五節說,『只是他們說,在節期中不可,恐怕民間生亂。』最終,在神的主宰之下,他們果然在這節期(太二七15)殺了主耶穌,使豫表得著應驗。這指明基督的被釘是在神主宰的手下,以應驗逾越節。因著恨主耶穌,第一班人,宗教徒,被暴露了。
儘管宗教徒恨主耶穌,祂的門徒卻愛祂。(太二六6~13。)那些愛祂的人,其中二人是患痲瘋的西門,和馬利亞,就是把香膏澆在祂頭上的女人。患痲瘋的象徵罪人。(太八2。)患痲瘋的西門必定得了主的醫治,他感激主、愛主,便在家中為主和祂的門徒擺設筵席,(太二六7,)以享受祂的同在。得救的罪人總會這樣作。西門必定知道主即將被殺。他也許領悟這是他向主表達他愛的最後機會。因此,他抓住機會,與主有進一步親密、愛的接觸。他把家打開,擺設筵席,邀請了主和所有愛祂的人。
七、八節說,『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極貴的香膏,到祂跟前來,趁祂坐席的時候,澆在祂的頭上。門徒看見,就惱怒說,何必這樣枉費?』門徒認為馬利亞向主愛的奉獻是枉費。已過二十個世紀以來,千千萬萬寶貴的性命、心愛的奇珍、崇高的地位以及燦爛的前途,都曾『枉費』在主耶穌身上。對這些愛主的人,祂是全然可愛,配得他們獻上一切。他們澆在主身上的不是枉費,乃是馨香的見證,見證祂的甘甜。
在十一節,主對惱怒的門徒說,『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這指明我們必須愛主,並把握機會向祂表露我們的愛。
十二節說,『她將這香膏澆在我身上,是為安葬我作的。』由十六章二十一節,十七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二十章十八至十九節,和二十六章二節主的話,馬利亞得到主受死的啟示,因此抓住機會,把她一切上好的澆在主身上。我們對主要有啟示,纔能用上好的愛祂。
馬利亞和西門一樣,可能也想到這是她最後的機會,為著主的安葬膏祂的身體。真正說來,馬利亞是在主耶穌被釘十字架以先,就把祂埋葬了。那些恨主,想要殺主的宗教徒,與抓住機會向祂表露愛的愛祂之人,有何等的對比!我信彼得、雅各和約翰沒有正確的領受主論到祂釘死的豫言,照著主的見證,馬利亞的確領受了祂論到這事的話,因為主證實在澆香膏的事上,馬利亞是為安葬祂作的。這表明馬利亞領會主論到祂的釘死所豫言的。
十三節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甚麼地方傳揚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行的,作為對她的記念。』在前節,主說到祂的安葬,含示祂為著救贖我們,將要有的死與復活。因此在這節,主稱福音為這福音,就是指祂受死、埋葬並復活的福音。(林前十五1~4。)福音的故事是主愛我們,馬利亞的故事是她愛主。我們必須傳揚主愛我們,也必須傳揚我們愛主。一個是為著我們得救,另一個是為著我們奉獻。福音告訴我們主如何愛我們,但馬利亞愛的故事卻激勵我們愛主。因此,需要相互的愛。這必須伴同福音的傳揚。
在十四至十六節,我們看見主耶穌為假徒所賣。十四節開頭的『當下』一辭指明,當一個跟從主的人,表達自己對主的愛達到極點時,另一個卻要出賣祂。一個寶愛主,同時,另一個卻要把祂交給人。甚至假信徒也不該這樣邪惡。主耶穌從未虧負猶大。然而,猶大被撒但魔鬼所充滿、所霸佔。在約翰六章七十、七十一節,主耶穌說到猶大是魔鬼。按照約翰十三章二節,魔鬼已將出賣耶穌的意思,放在猶大心裡,並且約翰十三章二十七節說,撒但進入他裡面。因此,猶大成了魔鬼的化身。出賣主耶穌的意念不是起源於他,乃是起源於仇敵,魔鬼。
在這些經文裡,我們看見三類人:宗教徒、愛主的人和賣主的人。你屬於那一類?你曾否把家打開,為主耶穌豫備筵席?你曾否打破玉瓶,把香膏澆在祂身上?我們的確是耶穌的愛人。然而,我們必須學習愛祂到極點。
在十七至三十節,我們看見守逾越節,並設立筵席。十七節說,『除酵節的第一天,門徒到耶穌跟前來,說,你要我們在那裡為你豫備喫逾越節的筵席?』除酵節為期七天,(利二三5~6,)又稱逾越節。(路二二1,可十四1。)事實上,逾越節是除酵節的頭一天。(出十二6,11,15~20,利二三5。)二十節所說的筵席,不是指主的筵席,乃是指逾越節的筵席。
二十一至二十五節啟示出主在被出賣的時候設立筵席。二十一節說,『正喫的時候,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出賣我了。』門徒聽見這事就甚憂愁,一個一個的問祂說,『主,是我麼?』當猶大問這問題時,主就讓猶大以自己的話定罪自己。(太二六25。)此後,猶大就離開了。他再也不能忍受留在那裡了。猶大走了之後,主纔設立筵席。因此,猶大有分於逾越節的筵席,卻沒有分享主的筵席。那出賣者,假信徒,被暴露之後,主就同十一個真信徒設立了筵席。
二十六節說,『他們喫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福了,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喫,這是我的身體。』從二十六節開始,主的筵席就設立起來了。主和門徒首先喫逾越節的筵席,(太二六20~25,路二二14~18,)隨後主用餅和杯設立祂的筵席,(太二六26~28,路二二19~20,林前十一23~26,)以頂替逾越節,這是因為祂就要應驗這豫表,成為我們真正的逾越節。(林前五7。)現今,我們是守真正的除酵節。(太二六17-,林前五8。)
在這章裡有兩個筵席:逾越節的筵席和新約的筵席。逾越節的筵席是舊約經綸的筵席,但主的筵席是新約經綸的筵席。
在二十六節,主拿起餅來,祝福了,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喫,這是我的身體。』主筵席上的餅是個表號,象徵主物質的身體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裂開,將祂的生命釋放出來,使我們能有分於這生命;藉此,我們就成為基督奧祕的身體,(林前十二27,)這奧祕的身體,也是桌上的餅所象徵的。(林前十17。)因此,我們分享這餅,就有分於基督身體的交通。(林前十16。)
在逾越節,人喫逾越節羊羔的肉。但在逾越節的筵席之後,主耶穌沒有喫羊羔的肉,卻拿起餅來,遞給他的門徒喫。我們已經指出,這餅象徵主的身體,要滋養我們。然而,我們都有某種宗教背景,使我們不能瞭解這事。由於我們的宗教背景,我們對主的筵席有一點道理上的印象。今天基督徒參加擘餅聚會時,並不領悟他們把主耶穌接受到他們裡面,作他們的滋養。當你在宗教裡,你有這種領悟麼?我沒有。反之,人告訴我們要察驗自己;沒有人告訴我們說,我們是接受主的身體作我們的滋養。但是若有人不帶著任何宗教觀念來赴主的筵席,他自然而然會領悟,喫主的身體就是把主接受到我們裡面作滋養。
今天許多牧師和傳道人,囑咐人在有分於聖餐時要記念基督的死,許多人努力溫習主在十字架上的受苦和受死。然而,主沒有告訴我們要記念祂的死,乃是要記念祂,因為祂說,『你們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路二二19。)祂告訴我們要藉著喫餅喝杯記念祂。這不僅是記念,也是對主的享受。這樣分享主的筵席,就是喫祂喝祂。
路加二十二章十九節說,『又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遞給他們,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照著這節,我們喫是為著記念主。因此,真正的記念不是溫習主一生的故事,乃是喫祂,把祂接受進來。
主不是用一粒麥子,乃是用一個餅作祂身體的豫表。一個餅,象徵許多麥粒經過漫長的過程成為餅。首先,種子撒在地裡,然後生長並結出許多子粒。麥子收成之後,子粒磨成細麵,揉成團,在爐子裡烤,作成一個餅。只有這樣,我們纔有餅喫。主耶穌是一粒麥子,(約十二24,)經過了這樣的過程,最終成了筵席上的餅,給我們喫。每次我們來赴主的筵席,都該有這種領悟。我們都該能說,『主,今天你是我們的餅,因為你已經為我們經過過程,現在你是筵席上的餅,給我們喫。』
筵席上的餅首先象徵主被釘十架的物質身體。但祂復活之後,這身體成為奧祕的,因為這身體擴大成為祂奧祕的身體。照著約翰二章,猶太人殺了祂物質的身體,但這身體奧祕的復活,成了祂奧祕的身體。主奧祕的身體包括了我們眾人。因此,我們看見主筵席上的餅時,需要領悟那象徵了主物質的身體和祂奧祕的身體。為這緣故,我們擘餅、喫餅時,就有主身體的交通。(林前十16。)基督奧祕身體的所有肢體都由這餅所代表。因此,我們在祂的筵席上不僅享受主耶穌,也享受信徒。換句話說,我們享受基督與召會。基督與召會都是我們的享受。
二十七節,『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先說餅,後說杯,因為神永遠的定旨不是要有救贖,乃是要有基督的身體。因此,象徵基督身體的餅在先。然而,我們需要受題醒,我們是罪人,有罪的問題,並且主耶穌流出祂的血來洗淨我們。祂的血已為我們成就了完全的救贖,使我們一切的罪都能得赦免。
主的血救贖我們,從墮落的光景回到神面前,並回到神完滿的福分裡。關於主的筵席,(林前十21,)餅象徵我們有分於生命,杯象徵我們享受神的福分,因此,這杯稱為福杯。(林前十16。)在這杯裡有神一切的福分,甚至有神自已作我們的分。(詩十六5。)在亞當裡,我們的分乃是神忿怒的杯,(啟十四10,)但基督已經為我們喝了那杯,(約十八11,)祂的血已經為我們構成了救恩的杯,(詩一一六13,)滿溢的杯。(詩二三5。)我們分享這杯,就有分於基督之血的交通。(林前十16。)
二十八節說,『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主筵席上杯裡葡萄樹的產品(太二六29)也是個表號,象徵主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罪所流的血。這血乃是神的公義所要求的,為使我們的罪得赦免。(來九22。)
二十八節的『約』字,有些古卷作,新約。主的血既滿足了神的公義,就立了新約。在這新約中,神賜給我們赦罪、生命、救恩,和一切屬靈、屬天、神聖的福分。當神將這新約賜給我們時,這約乃是一個杯,(路二二20,)就是我們的分。主流了血,神立了約,而我們享受這杯;在這杯裡,神和一切屬神的都是我們的分。血是基督為我們所付的代價,約是神為我們所立的契據,杯是我們從神所領受的分。
二十九節說,『但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絕不喝這葡萄樹的產品,直到我在我父的國裡,同你們喝新的那日子。』主說這話,表明從祂設立筵席的時候起,祂的身體要離開門徒,不與他們同喝葡萄樹的產品,直到祂在父的國裡,同他們喝新的那日子。這是千年國屬天的部分,就是諸天之國的實現。主回來以後,要在那裡與我們同喝。
三十節說,『他們唱了詩,就出來往橄欖山去。』這詩是主在擘餅後,同門徒對父的讚美。我們在擘餅的末了唱詩讚美父,就是基於這一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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