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路加福音二十四章一至五十三節。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開始看路加二十四章一至五十三節。路加福音這段話是說到人救主的復活與升天這兩件要緊的事。論到主耶穌復活,四卷福音書各有不同的觀點。路加從他的觀點來寫,特別說到人救主與兩個往以馬忤斯去的門徒同行並談話。(路二四13~35。)
在看路加二十四章以前,我要先說一點關於基督復活的事。主在地上活了三十三年半,祂在盡職工作三年半以後被釘十字架並且埋葬了。如果祂一直留在墳墓裡,那就表示神不稱義人救主的所是和所作。然而,人救主復活了。
按照新約,主的復活有兩種說法。第一,新約告訴我們,主耶穌使自己復活,使祂自己復起。論到祂的生命,祂說,『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再取回來。』(約十18。)在約翰二章十九節主說,祂三日內要將祂的身體建立起來。主耶穌有能力受死,又從死人中復活。所以,一面說祂是自己從死人中復活。但另一面,新約也告訴我們,神叫祂復活。關於這點,主耶穌告訴門徒,祂『第三日復活(被動式)。』(太十六21。)主在別處論到祂自己說,『第三日祂要復活(被動式)。』(太十七23。)行傳二章三十二節說,『這位耶穌,神已經叫祂復活了。』行傳三章十五節論到主是生命的創始者,說,『神卻叫祂從死人中復活了。』不僅如此,在羅馬六章四節保羅說,『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人中復活(被動式)。』所以,一面是主自己復活,另一面是神叫主從死人中復活。
主使自己復活,顯示祂生命的大能,祂復活生命的能力。但神叫祂從死人中復活,乃是表明祂被神稱義並表白。神叫基督從死人中復活,證明祂稱義主在地上的所是和所作。
人救主的生活,別人認為很奇特。祂的生活方式與宗教、文化、社會完全不同。祂的生活與工作很不尋常。如果神沒有來叫祂從死人中復活,意思就是神沒有稱義祂。但神叫基督從死人中復活了,這是神稱義與表白的標記。
羅馬四章二十五節說,基督『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我們的稱義。』基督的死履行並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叫我們藉著祂的死,就得神稱義。(羅三24。)祂的復活證明祂為我們的死已經滿足了神。
如果基督死在十字架上,在那裡受神審判,卻沒有從死人中復活,神就沒有稱義或表白祂。那會影響我們的得救,因為若是那樣,祂的死就沒有神的表白隨著。但神在基督的死裡審判了祂,然後又叫祂從死人中復活。神叫基督從死人中復活,乃是稱義並表白基督的所是和所作,從這點我們可以確信,神已悅納了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所作的。因著基督的死,我們得神稱義;在基督這復活者裡面,我們在神面前蒙悅納。
基督復活也是祂所成就之事成功的標記。假定基督死後一直留在墳墓裡,那麼祂所作的就沒有成功。但人救主從死人中復活,有力的表明祂宇宙成就的偉大成功。
基督復活也是祂對世界、撒但、死、陰間和墳墓的得勝。這五項叫主耶穌擺在墳墓裡。但祂在復活裡從墳墓裡出來的時候,這就是祂對世界、撒但、死、陰間和墳墓的得勝。正如彼得在行傳二章二十四節所說,『神卻將死的痛苦解除,叫祂復活了,因為祂不能被死拘禁。』因為基督就是復活,(約十一25,)死不能拘禁祂。死不可能拘禁復活;復活勝過死。
基督的復活也是祂的得榮。基督的復活把祂帶進榮耀。(路二四26,林前十五43上,徒三13上,15上。)
主神聖的性情,主神聖的所是,原來隱藏並限制在祂的肉體裡面。藉著死,祂人性、祂肉體的限制解除了;然後在復活裡祂這位神,連同祂的性情與豐富,就得著釋放。因為祂在復活裡從祂肉體的限制得了釋放,所以祂就得了榮耀。因這緣故,主對往以馬忤斯去的門徒說,基督受害又進入祂的榮耀,乃是應當的。(路二四26。)基督乃是藉著祂的復活,進入榮耀的。
不僅如此,基督復活也是祂的變化形像,叫祂成為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祂原是在肉體裡的基督,但祂現今已經變化形像,成了是靈的基督,(the Pneumatic Christ)就是那在素質上是賜生命之靈的基督。復活是祂真正的變化形像。在祂死而復活以前,祂曾在變化山上變化形像。但那次變化形像只是暫時的,祂真正的變化形像乃是祂的復活,因為在復活裡祂成了賜生命的靈,就是那將生命分賜到我們裡面的靈。
基督的復活也是新造新生的起頭。祂的死怎樣是舊造的了結,祂的復活也照樣是新造新生的起頭。祂在死裡所了結的,就在復活裡使其有新生的起頭。這新生的起頭包括我們;我們已經藉著祂的復活蒙了重生。(彼前一3。)因此,祂的復活是我們的新生和重生。這樣我們就成了新造。(林後五17。)我們乃是在祂新造裡得著重生的人。
不僅如此,基督的復活也產生召會作祂的身體,甚至作祂的複製。(約十二24,林前十17。)所以,召會是基督在復活裡的複製。主耶穌成為肉體時是單個的,但祂復活時成了團體的,就是團體的基督,(林前十二12,)這位基督是頭,又是身體。
我們需要明白基督復活這七方面。復活是神對主的生活與工作的表白;復活是主宇宙成就的偉大成功;復活是祂對所有仇敵的得勝;復活是祂的得榮;復活是祂的變化形像,叫祂在素質上成為賜生命的靈;復活是新造新生的起頭;復活產生召會,身體,作基督的複製。這些事清楚的啟示在使徒行傳和書信裡面。我們需要認識基督的復活到這樣的地步。
路加二十四章記載基督的復活,特別記載祂在復活裡的行動。一節說,『七日的頭一日,黎明的時候,那些婦女帶著所豫備的香料,來到墳墓前。』基督在七日的頭一日復活,這表徵祂的復活為神的國帶來新的起頭,新的時代。本節的『那些婦女,』指十節和二十三章五十五節所題的婦女。主的復活已經成就了,但門徒還需要在對主的愛裡去尋找,纔能發現。我們從二十四章十節知道,黎明的時候來到墳墓前的婦女,包括抹大拉的馬利亞、約亞拿、並雅各的母親馬利亞,就是人救主的母親。
根據路加二十四章四至七節:『有兩個人站在她們旁邊,穿著閃爍的衣服…對她們說,為甚麼在死人中找活人?祂不在這裡,已經復活了。當記得祂還在加利利的時候,怎樣對你們講過,說,人子必須被交在罪人手裡,被釘十字架,第三日復活。』人救主的復活,證明祂藉著死所成就的滿足了神,並證實祂救贖並分賜生命之死的功效。(徒二24,三15。)
那些婦女從墳墓那裡回去,『把這一切事報告十一個使徒和所有其餘的人。』(路二四9。)但『她們這些話,使徒以為是胡言,就不相信。』(路二四11。)『胡言』原文為醫學用語,意指精神錯亂、語無倫次。(Vincent,文生。)但基督的復活為彼得所查看並證實了:『彼得卻起來,跑到墳墓那裡,低頭往裡看,見細麻布獨在一處,就回去了,心裡希奇所發生的事。』(路二四12。)
路加二十四章十三至三十五節記載人救主向兩個門徒顯現。『看哪,就在那日,門徒中有兩個人往一個村子去,這村子名叫以馬忤斯,離耶路撒冷約有十一公里。他們彼此談論所遇見的這一切事。』這兩個門徒全然失望,深深沮喪。他們因為沮喪,所以沒有留在耶路撒冷,反而離開耶路撒冷往以馬忤斯去。
路加二十四章十五、十六節說,『正談話討論的時候,耶穌親自就近他們,和他們同行。只是他們的眼睛被蒙蔽,以致認不出祂來。』這裡人救主在復活裡和兩個門徒同行。這與祂受死以前和門徒同行不一樣。(路十九28。)
十五節只告訴我們耶穌就近兩個門徒,和他們同行,並沒有告訴我們祂從那裡來。人救主進入復活以後,成了無所不在的。祂既是無所不在的,我們就無法離開祂。門徒在耶路撒冷,祂與他們同在。他們離開耶路撒冷往以馬忤斯去,祂與他們同行。這是一個事實,無論我們在那裡,復活的基督都與我們同在。我們若走下坡,也會帶著祂與我們一同走下坡。在路加二十四章,那兩個門徒帶著主與他們一同從耶路撒冷往以馬忤斯去。
在路加二十四章十七節,人救主對兩個門徒說,『你們走路彼此交談的是甚麼事?他們就站住,面帶愁容。』然後,其中一個門徒對祂說,『獨有你在耶路撒冷作客,不知道這幾天在那裡所發生的事麼?耶穌說,甚麼事?他們對祂說,就是關於拿撒勒人耶穌的事。祂是個人,是個申言者,在神和眾百姓面前,行事說話都有大能。』(路二四18~19。)在這裡我們看見,他們因著眼瞎,以為自己比復活的救主知道的還多。這兩個門徒認識在肉體裡的救主,(林後五16,)卻不認識在復活裡的救主。他們曉得救主行事說話的大能,但不曉得祂復活的大能。(腓三10。)
在路加二十四章十三至三十五節,人救主開啟聖經,也開啟門徒的眼睛。祂對他們說,『無知的人哪,申言者所說的一切話,你們的心信靠得太遲鈍了。基督受這些害,又進入祂的榮耀,豈不是應當的麼?』(路二四25~26。)『無知』這辭,在原文意指領悟遲鈍。二十六節『進入祂的榮耀,』乃指主的復活,(路二四46,)因為復活把祂帶進榮耀。
二十七節告訴我們:『於是從摩西和眾申言者起,凡經上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凡經上…的話,』包含摩西的律法、申言者的書和詩篇。(路二四44。)本章還有兩次題到聖經。三十二節說到解開聖經,四十五節說到明白聖經。關於基督以及祂的死與復活,聖經裡有完滿的記載,完全的啟示。然而,因著這些事沒有向主的跟從者開啟,所以主到他們那裡,為要將神聖的話向他們開啟。
主到他們那裡,目的也是為著開啟他們的眼睛。『將近他們所要去的村子,耶穌好像還要往前行。他們卻強留祂說,請你同我們住下罷,因為時候晚了,日頭已經平西了。耶穌就進去,要同他們住下。』(路二四28~29。)到了他們坐席的時候,人救主『拿起餅來,祝福了,擘開,遞給他們。他們的眼睛開了,這纔認出祂來;耶穌就從他們面前不見了。』(路二四30~31。)救主和他們同行,(路二四15,)又同他們住下,(路二四29,)但直等他們把餅獻給祂擘開,他們的眼睛纔得開啟,認出祂來。門徒需要救主和他們同行、同住,但祂需要門徒把餅獻給祂,讓祂擘開,好使他們的眼睛得開啟,看見祂。他們的眼睛一旦得開啟,就認出祂來。
不僅這兩個門徒的眼睛需要得著開啟,彼得、約翰、雅各的眼睛也需要得著開啟。那兩個門徒回耶路撒冷去以後,祂也向十一個使徒,和同他們聚集的人顯現。(路二四33,36。)祂的顯現令他們震驚。在這段話中,人救主開啟了聖經,也開啟了祂門徒的眼睛。
兩個門徒的眼睛一得開啟,認出祂來,『耶穌就從他們面前不見了。』這裡原文意,祂從他們面前隱沒了。救主仍與他們同在,並未離開,只是隱沒了。
路加沒有說主耶穌走開了,他乃是告訴我們祂不見了。不見與走開不一樣。這裡的『不見了』是一種的隱藏。主沒有離開那兩個門徒,只是使祂的同在隱沒了。起初,祂的同在是看得見的,後來卻成為看不見的。當人救主的同在成為看不見的,祂就隱沒了。但當祂的同在成為看得見的,祂就顯現了。
基督不再是在肉體裡。在復活裡祂已經成了那是靈的基督,就是那靈。但祂仍有身體。我們不明白那靈怎能有身體。
二十四章十三至三十五節,那兩個門徒一路上學了許多。他們不想等到早晨纔回耶路撒冷,『就在那時,他們起身,回耶路撒冷去,』『把路上的事,和擘餅的時候,主怎麼被他們認出來的事,都述說了一遍。』(路二四33,35。)他們失望的離開耶路撒冷,卻大得鼓勵的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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