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使徒行传十章三十四至四十八节。
在本篇信息中,我们要来看三件事:彼得对聚集在哥尼流家的人所讲的信息,(徒十34~43,)圣灵降在哥尼流家-外邦信徒受灵浸,(徒十44~46,)以及哥尼流家受水浸。(徒十47~48。)
行传十章三十四至三十六节:‘彼得就开口说,我真看出神是不偏待人的,各国中那敬畏祂,行义的人,都为祂所悦纳。祂藉着耶稣基督(祂是万人的主)传和平为福音,将这道传给以色列子孙。’彼得首先说,神是不偏待人的;接着说,各国中那敬畏神,行义的人,都为祂所悦纳。各国中那敬畏神,行义的人,仍是堕落人类的一部分。神悦纳他们,乃是因基督的救赎。在基督之外,没有一个堕落的人能本于行为得称义。(罗三20,加二16。)
在三十六节,彼得宣告耶稣基督是万人的主。有些人读使徒行传,可能把这节的‘万人’一辞领会成一切人事物。但严格的说,这里的‘万人’只指人,不指事物。‘万人’在此指一切的人,(提前二4,)不仅指犹太人,也指外邦人。彼得在这里的话指明,他如今领悟神已经立基督为犹太人和外邦人的主,祂并不偏待人。
在这信息里彼得也说到主耶稣在地上的生活与职事。他对哥尼流家里的人说,他们都知道神‘藉着耶稣基督…传和平为福音…传给以色列子孙’的道。‘在约翰宣传受浸以后,这话从加利利起,传遍了整个犹太,就是神怎样以圣灵和能力膏拿撒勒人耶稣,祂周游各处行善事,医好凡被魔鬼压制的人,因为神与祂同在。’(徒十36~38。)三十七节的‘话,’原文指即时的话。彼得在这些经文中指出,主耶稣行神迹,拯救并释放被魔鬼压制的人。
在三十九至四十一节,彼得说到基督的复活:‘我们就是祂在犹太人之地,并耶路撒冷所行一切事的见证人;他们竟把祂挂在木头上杀了。第三日神叫祂复活,使祂显现出来,不是给众百姓看,乃是给神豫先所选派的见证人看,就是我们这些在祂从死人中复活以后,和祂同吃同喝的人。’四十节的‘显现,’照原文直译应为‘成为看得见的。’彼得在四十节说,神叫祂复活,却在四十一节说,主从死人中复活。论到主是人,新约告诉我们,神叫祂从死人中复活;(罗八11,)但论到祂是神,新约告诉我们,祂自己从死人中复活。(罗十四9。)
在四十二节彼得接着说,‘祂吩咐我们向百姓传道,并郑重见证祂是神所立定,要审判活人死人的那一位。’这里我们看见,基督已经被立定为审判全人类的那一位。祂要审判活人和死人。复活的基督在千年国前回来时,要在祂荣耀的宝座上审判活人。(太二五31~46。)这与祂的再来有关。(提后四1。)到千年国以后,祂还要在白色大宝座上审判死人。(启二十11~15。)
在四十三节彼得继续说,‘众申言者也为祂作见证说,凡信入祂的人,必藉着祂的名得蒙赦罪。’这证明即使哥尼流敬畏神并且行义,他的祷告和凋济也蒙了神的悦纳,然而,他仍需要信入救赎主基督,蒙神赦罪。哥尼流是个虔诚人,但他仍需得蒙赦罪。他虽然虔诚,却不能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他是虔诚的,却仍然有罪;所以,他需要救赎和赦免。
四十四节说,‘彼得还说这话的时候,圣灵降在一切听道的人身上。’这节的听包括信入主。(徒十43,约五24,罗十14,弗一13。)
彼得还说话的时候,那灵降在哥尼流家里的人身上。这里的灵,无疑的是那包罗万有的灵。包罗万有的灵降在哥尼流家以后,他们就开始说方言,并且尊神为大。(徒十46。)这里的尊神为大,就是赞美神。彼得和同他在一起的人看见所发生的事,就知道不该禁止哥尼流家里的人受水浸。(徒十47。)
圣灵降在哥尼流家听道的人身上,是在外面和经纶一面。在哥尼流家的事例中,圣灵在素质一面进入信徒里面作生命,并在经纶一面降在他们身上作能力,乃是同时发生在他们信主的时候。然而,四十四节只记述圣灵在经纶一面降在他们身上,因为这是外面的,别人可以从他们说方言并尊神为大认出来;而祂进入他们里面是无声的,也是看不见的。他们未经任何中间的管道,就直接从元首基督受了圣灵的两面,然后才由基督身体的其他肢体为他们施水浸。这很着重的指明,神国的福音开展到外邦人是出于主,并且身体的头直接将外邦信徒浸入祂的身体里,不像撒玛利亚信徒和大数扫罗的事例那样,要经由身体的肢体按手。(徒八17,九17。)
四十五节说,‘那些奉割礼,和彼得同来的信徒,因圣灵的恩赐也浇灌在外邦人身上,就都惊奇。’圣灵的恩赐,在这里是指圣灵自己,不是指属于圣灵的任何东西作为恩赐赐给信徒。他们不是领受那灵所分给的任何恩赐,如罗马十二章六节、林前十二章四节、和彼前四章十节所题的。他们所领受的恩赐乃是圣灵自己,是神赐给信徒,作为独一的恩赐,由此产生罗马十二章、林前十二章、和彼前四章所题的一切恩赐。
四十五节说到圣灵恩赐的浇灌。这恩赐是由神从包罗万有、复活、升天的基督浇灌下来的。那灵在基督升天以后浇灌下来,就是复活升天的基督成为包罗万有的灵降下来,要为着神新约的经纶,在地上执行祂天上的职事,建造祂的召会,(太十六18,)作祂的身体。(弗一23。)
四十六节接着说,‘因为听见他们说方言,并尊神为大。’说方言并不是在经纶一面受了圣灵所产生的惟一结果,因为在这事例中,尊神为大,就是赞美神,也是其中的一个结果,正如在以弗所十二个信徒的事例中,说豫言也是一个结果一样。(徒十九6。)因此,说方言不是在经纶一面受了圣灵的惟一证明,也不是必需的证明,因为在经纶一面受圣灵的事例中,至少有一件,就是撒玛利亚信徒的事例,没有题到说方言。(徒八15~17。)在大数扫罗的事例中,(徒九17,)关于这事也没有题到说方言,虽然他后来在林前十四章十八节告诉我们,他也说过方言。
外邦信徒在哥尼流家里,直接从升天的元首受了经纶一面的圣灵,与早期的使徒和犹太的信徒,在五旬节那天所受的一样。(徒二4。)在新约里只有这两个事例,算是在圣灵里受浸。(徒一5,十一15~16。)藉着这两个步骤,身体的头将祂所有的信徒-犹太和外邦-一次永远的浸入祂的身体里。(林前十二13。)因此,在圣灵里受浸是已经成就的事实,由升天的基督在五旬节那天,并在哥尼流家里完成的。其他的事例-八章撒玛利亚的信徒,九章大数的扫罗,和十九章以弗所的十二个信徒,按新约的启示,都不算是在圣灵里受浸;这些事例,不过是信徒对那一次永远完成之灵浸的经历。
关于信徒在经纶一面受圣灵,就是圣灵降在他们身上,使徒行传只说到五个事例。其中两个是为着成就在圣灵里的浸,分别发生在五旬节那天和哥尼流家里。其他三个,就是撒玛利亚的信徒、大数的扫罗、以弗所的十二个信徒,算是持别的,需要基督身体的一些肢体,藉着按手使他们与身体联合为一。除了这五个事例以外,还有许多得救的事例,如三千人、(徒二41、)五千人、(徒四4、)埃提阿伯的太监、(徒八36,38~39上、)在安提阿许多信的人、(徒十一20~21,24、)在十三至十四章保罗尽职时的许多事例、腓立比的吕底亚、(徒十六14~15、)腓立比的禁卒、(徒十六33、)帖撒罗尼迦的信徒、(徒十七4、)庇哩亚的信徒、(徒十七10~12、)雅典的信徒、(徒十七34、)哥林多管会堂的和其他许多的信徒、(徒十八8、)以弗所的信徒,(徒十九18~19,)都没有题到信徒在经纶一面受圣灵,就是圣灵降在信徒身上;因为在这些事例中,信徒是在正常的情形下,藉着他们的信进入基督的身体,没有特别的原因需要基督身体的肢体,藉按手将他们带进与身体的联合里。按神新约经纶的原则,他们因着信入基督,都该正常的在素质一面得着圣灵作生命,同时也在经纶一面得着圣灵作能力。
在四十七节,彼得说,‘这些人既受了圣灵,与我们一样,谁能禁止他们在水里受浸?’在下一节,彼得吩咐那些在哥尼流家里的人,‘在耶稣基督的名里受浸。’这指明我们必须注意灵浸,也必须注意水浸;水浸表征信徒与基督的死和复活联合为一。(罗六3~5,西二12。)灵浸产生信徒在素质一面的生命里,和经纶一面的能力里,与基督联合的实际;水浸是信徒对那灵实际的确认。这二者都需要,不能互相顶替。所有在基督里的信徒都该正确的有这二者。
哥尼流和他全家在耶稣基督的名里受了浸。在耶稣基督的名里受浸,就是在耶稣基督之名的范围里受浸,在这范围里有受浸的实际。
四十八节的‘名’指人位。在耶稣基督的名里受浸,就是浸入基督的人位里,(罗六3,加三27,)也就是进入这人位的范围里。
在本篇信息中我们看了好些事,但我们需要看见的最主要的事,乃是身体的头将祂的身体浸入包罗万有的灵里,这灵实际上就是祂自己。我们已经指出,在五旬节那天,身体的头-基督-将犹太的信徒浸入那灵里。那是基督将祂的身体浸入那灵里的第一步。然后在哥尼流家里,祂这位身体的头将所有外邦的信徒浸入那灵里。这是第二步。藉着这两步,身体的头-基督-就将祂的整个身体浸入那灵里。
我们研究灵浸这件事已经五十多年了。一九三三年,倪弟兄和我透彻的谈论过这事。我们看见在使徒行传圣灵降在圣徒身上的五个事例中,只有两个称为那灵的浸。我们已经看过,头一个是五旬节那天犹太信徒的事例,第二个是哥尼流家里外邦信徒的事例。这两个事例乃是成就灵浸的两步。另外三个圣灵降在信徒身上的事例-撒玛利亚信徒的事例、大数扫罗的事例、和以弗所信徒的事例-都不称为在圣灵里的浸。此外,在使徒行传所记许多得救的事例中,都没有题到圣灵在经纶一面降在信徒身上。但愿我们都看见,在使徒行传只有两个事例称为灵浸,藉着这两个事例,基督这身体的头一次永远的将祂的身体浸在圣灵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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