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使徒行傳十八章一至二十二節。
在行傳十八章一至四節,保羅到了哥林多,與亞居拉和百基拉相遇;五至十七節,他對猶太人傳講,遭到他們的抵擋。十八至二十一節上,他到以弗所;在二十一節下至二十二節,他回安提阿,結束第二次出外盡職的行程。
行傳十八章一、二節說,『這些事以後,保羅離開雅典,來到哥林多,遇見一位猶太人,名叫亞居拉,他按籍貫是本都人;因為革老丟曾命令猶太人都離開羅馬,所以新近帶著妻子百基拉從義大利來,保羅就到他們那裡去。』革老丟是羅馬帝國的該撒。主用他在這裡所作的為祂的職事效力,以建造祂的召會,正如神用該撒亞古士督所作的,以應驗關於基督出生地的豫言。(路二1~7。)
三節說,『他們本是以製造帳棚為業的,保羅因與他們同業,就和他們同住作工。』這指明保羅在執行主的職事時,還帶著職業。他在林前四章十二節題到這事:『並且勞苦,親手作工。』不僅如此,保羅在帖前二章九節和帖後三章八節都說,他晝夜作工,免得叫聖徒受累。
保羅的作法與今天許多基督教工人的作法不同。一個人成為牧師或傳教士以後,通常就不再作別種的工作。但保羅供應話語的時候,也親手作工來維持生活。他這樣作不僅供給自已,也供給他的同工。關於這事,他在行傳二十章三十四、三十五節說,『我這兩隻手常供給我和同伴的需用,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我凡事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知道,必須這樣勞苦,扶助軟弱的人,並且記念主耶穌的話,祂自己說過,施比受更為有福。』保羅又樹立了一個好榜樣。
照林前九章三至十五節這一段話來看,當時的眾召會和眾聖徒並沒有忠信的顧到作主僕人的保羅。因為他們沒有充分的供給保羅,保羅不得不工作。有些哥林多人甚至控告保羅想要為自己從他們得利。但保羅指明,他寧可死,也不向哥林多人有所取。(林前九15。)
全時間服事主的人,不該把他們為主的工作當作他們的職業。如果有需要,有些人也許還需要工作,來維持自己的生活。我們是否這樣作,在於我們的負擔把我們佔有了多少。如果你的負擔把你完全佔有了,並且環境足能供給你的生活,這樣你當然應當花全部時間在主的工作上。但如果不是這樣,你還應當工作來供給自己;不僅供給你自己,也供給你的同工,特別是年輕的同工。
如果保羅沒有得到充分的財物供給,他年輕的同工怎能得到供給?保羅因著需要供給自己和別人,不得不以製造帳棚為業,今天這對我們是很好的榜樣。
關於財物供給,新約裡的保羅和他同工的情形,與舊約裡的祭司和利未人的情形不同。按照利未記的條例,祭司和利未人是靠神子民的供物生活。但在新約裡,這條例過去了。
按照路加八章一至三節,有一班姊妹用自己的財物供給主耶穌和十二門徒。那十二門徒全時間跟從主,他們需要財物的供給。有些愛主並且有資產來供給主和跟從主者的婦女,應付了他們的需要。
早年在上海的召會,財物供給主要是來自姊妹們。有許多姊妹在一家一流的醫院作護士,這些姊妹們供給了在上海的召會和同工。我在別處也看到這樣的事。
真正說來,姊妹們愛主遠超過弟兄們。十二門徒當中有個猶大,但姊妹當中沒有『猶大。』猶大不知道怎樣愛主,但他實在知道怎樣算錢。那些看重錢的人,絕不會供給別人。他們越算錢,就越愛錢,並且越渴望為自己保有錢。
在神主宰的權柄之下,聖經裡有些婦女嫁給有錢的人。我們看以斯帖的事例,她嫁給外邦的君王。她憑著對丈夫的影響力,能以供給所有的猶太人。
路加八章一至三節的婦女當中,有『希律的管事苦撒的妻子約亞拿。』(路八3。)雖然羅馬政治逼迫主耶穌,但有一個羅馬官員的妻子卻用丈夫的錢供給主耶穌。我知道一些姊妹們用丈夫的錢供給主工作的事例。
關於行傳十八章三節,我們強調的點是:有負擔服事主的人,如果環境和財物狀況許可,他就應當全時間。但如果環境不許可,他也不該放棄他的負擔;他應當實行他的負擔,同時還要慇勤作工,應付他的需用,就如保羅在使徒行傳裡所作的。
十八章四節說,『每逢安息日,保羅在會堂裡辯論,勸導猶太人和希利尼人。』保羅到猶太會堂的聚集去,目的當然是要利用機會宣傳神的話。他到那裡,不是去守安息日,乃是去傳福音,勸導猶太人和希利尼人。四節題到希利尼人,指明有些希利尼人也去猶太會堂聽神的話。
在五至十七節,保羅對猶太人傳講,遭到他們的抵擋。五節說:『西拉和提摩太從馬其頓下來的時候,保羅為道迫切,同猶太人鄭重見證耶穌是基督。』『為道迫切』這辭,原文也可譯為『為道所壓,』或『為道所困。』
這時保羅是在哥林多。西拉和提摩太從馬其頓來,帶著在帖撒羅尼迦召會的消息,(帖前三6,)保羅就在這時,給在帖撒羅尼迦的召會寫了第一封書信。(帖前一1。)保羅從哥林多寫了那封親切的信,給在帖撒羅尼迦親愛的聖徒,為著鼓勵他們。
保羅在哥林多向猶太人見證耶穌是基督。『他們既抗拒、譭謗,保羅就抖著衣服對他們說,你們的血歸到你們自己頭上,我是潔淨的。從今以後,我要往外邦人那裡去。』(徒十八6。)在哥林多的猶太人,就像在彼西底安提阿的猶大人一樣,他們棄絕神的話,斷定自己不配得永遠的生命。(徒十三46。)在那種光景中,保羅也宣告:『看哪,我們就轉向外邦人去。』
七、八節接著說,『於是離開那裡,到了一個人的家中,這人名叫提丟猶士都,是敬拜神的,他的家緊靠著會堂。管會堂的基利司布同他全家都信了主,還有許多哥林多人聽了,就信而受浸。』八節的『全家』這辭,如同十六章三十一節者,指明信徒的家是神救恩的完整單位,如挪亞的家、(創七1、)有分於逾越節的家、(出十二3~4、)妓女喇合的家、(書二18~19、)撒該的家、(路十九9、)哥尼流的家、(徒十一14、)以及呂底亞的家。(徒十六15。)
九、十節:『夜裡主藉著異象對保羅說,不要怕,只管講,不要靜默,有我與你同在,必沒有人下手害你,因為在這城裡我有許多的百姓。』如同十六章九、十節,在夜間主在異象裡對保羅說話,那異象不是作夢,也不是魂遊象外。在這樣的異象中,有看得見的確定目標。
十一節告訴我們,保羅『住了一年零六個月,在他們中間教導神的話。』保羅後來在以弗所住了三年,這指明在以弗所的召會是小亞細亞領頭的召會。同樣的,保羅留在哥林多一年半,這事實指明,在哥林多的召會是亞該亞領頭的召會。無疑的,保羅在哥林多的那段時間作了許多工。
我們讀使徒行傳,看見從猶太人來的抗拒、抵擋和攻擊是非常的強烈。本書告訴我們,猶太人想要殺保羅。(徒九23,二三12~15,21,二五3。)無論保羅去那裡,猶太人都抗拒並抵擋他。在帖撒羅尼迦,他們『騷動那城。』(徒十七5。)關於哥林多的猶太人抵擋保羅,十二、十三節說,『到迦流作亞該亞省長的時候,猶太人同心合意起來攻擊保羅,把他帶到審判臺,說,這個人煽動人不按著律法敬拜神。』猶太人把保羅帶到省長迦流那裡,控告他教導人不按著摩西的律法敬拜神。
保羅剛要說話,『迦流就對猶太人說,猶太人哪,如果是為冤枉或奸惡的事,我理當耐性聽你們;但所爭論的,若是關於言語、名目和你們中間的律法,你們自己看著辦罷,這些事我不願意審問。於是把他們從審判臺趕走。』(徒十八14~16。)在這裡迦流似乎說,『如果是作姦犯科,我就要審問。但我對關於名目、用語和你們律法的爭論沒有興趣,我沒有時間管這樣的事,你們自己看著辦罷。』
就一面說,迦流的態度對保羅有幫助,但就另一面說,這把保羅擺在危險的處境中。迦流對猶太人這樣清楚的表達他的態度以後,他們就放膽了。『眾人便揪住管會堂的所提尼,在審判臺前打他;這些事迦流都不管。』(徒十八17。)從這點我們看見,那處境對保羅可能成為很大的威脅。
十七節的所提尼也許不是林前一章一節的所提尼,因為哥林多前書是使徒離開哥林多後不久,在以弗所寫的,(林前十六8,)而這位所提尼是保羅在哥林多受逼迫時管會堂的。林前一章一節的所提尼,這一位在主裡的弟兄,必定是與使徒一同旅行盡職的。
十八節說,『保羅又住了許多日,就辭別了弟兄,坐船往敘利亞去,百基拉、亞居拉和他同去。他因為有願在身,就在堅革哩剪了頭髮。』這是猶太人為感謝神,在任何地方,藉著剪髮所履行一種個人的願。這與拿細耳人的願不同,拿細耳人的願必須在耶路撒冷剃頭還願。(徒二一24,民六1~5,18,參林前十一6,由該處可見剪髮與剃頭不同。)保羅是猶太人,並且遵守誓願,但他不願意,也沒有把這作法加在外邦人身上。
按照保羅所教導神新約經綸的原則,他應當已經丟棄一切舊約時代猶太人的作法,但他仍然私下許這樣的願。神似乎容忍這事,也許因為這是在耶路撒冷以外私下所還的願,對信徒的影響不大。
有些使徒行傳的解經書想要解釋保羅為甚麼許十八章十八節所題的願。在許願期間,他可以把頭髮留長;還願的時候,就把頭髮剪了。按照十八節,保羅在堅革哩剪了頭髮還願。有些解經家說,保羅許這願是因感激主保全他的性命。保羅是人,也許害怕在猶太人手中喪失性命。他不斷的傳講盡職,同時總是在喪失性命的危險中。一面,保羅甘願為主的緣故喪失他的性命;另一面,他還是人,他有懼怕。因此,按照一些解經家的說法,保羅許了感謝的願。
這樣領會保羅在十八節的願也許是正確的。當猶太人為一件事感謝主,他可以許感謝的願。按照上下文,保羅該是感謝主保護他,並保全他的性命。在小亞細亞、馬其頓、和亞該亞各地,猶太人都抵擋他,甚至想要殺他。但是主一路保護且保全了他,保羅為此必定滿了感謝。
在夜裡主藉異象對保羅說話,主對他說,『不要怕,』這話指明保羅裡面有懼怕,因此主在夜間不尋常的臨到他。有些人也許說,『保羅沒有主在裡面麼?他沒有素質的靈和經綸的靈麼?保羅當然有主在他裡面,並且也有素質的靈和經綸的靈,但他仍需得著加強和保證。主為著應付這需要,就在異象中臨到保羅,說,『不要怕…有我與你同在…。』(徒十八9~10。)
保羅許了那願,也許是因他感謝主的保護和保全。也許是因這緣故,他在亞該亞往敘利亞的路上,停在堅革哩還願。
主在異象中對保羅說話以後,他留在哥林多一年零六個月,教導神的話。他在那城的確成就了他的使命,至終興起並建立一個相當大的召會。
保羅在往敘利亞的路上,也在以弗所有停留。如同在其他許多地方所作的。他『進了會堂,和猶大人辯論。』(徒十八19。)眾人請他住下,他卻沒有答應,就辭別他們說,『神若願意,我還要回到你們這裡來。』(徒十八21。)
保羅開船離了以弗所,(徒十八21下,)『在該撒利亞下了船,就上耶路撒冷問候召會,隨後下安提阿去。』保羅第二次出外盡職的旅程,開始於十五章四十節,結束於回到安提阿。
我們也許不解保羅為甚麼不直接從該撒利亞往安提阿去,卻先上耶路撒冷。他下該撒利亞去,然後上耶路撒冷問候那裡的召會。保羅為甚麼上耶路撒冷問候召會?他這樣作是因著在十五章所解決的問題。在那問題解決之後,保羅第二次出外盡職;現在到了這行程的末了,他就去訪問在耶路撒冷的召會。
關於保羅這次訪問在耶路撒冷的召會,路加沒有把細節告訴我們,但如果我們探入主話的深處,我們就要領會,保羅這次訪問乃是要盡力保守基督身體的一,並且要維持他和所有在耶路撒冷的聖徒,特別是彼得及雅各之間愉快的感覺。
保羅能彀直接往安提阿去,他沒有明顯的理由要往耶路撒冷去。然而他從該撒利亞轉向南方,為要訪問在耶路撒冷的召會。然後他從耶路撒冷長途跋涉往安提阿去。按照原文,路加在二十二節甚至沒有按名題到耶路撒冷,也許認為每個人都會瞭解『上』這辭所指明的是甚麼。人上去的地方,沒有別的,只有耶路撒冷。
我們需要有深刻的印象:在二十二節,保羅上耶路撒冷去是因他要盡力喜樂、愉快的保守基督身體的一。他熱誠的在他的範圍裡,讓一切可能來維持基督身體的一,並維持與在耶路撒冷的聖徒有愉快的感覺。他知道他是造成許多猶太信徒起來說話反對他作法的因素,他是造成不愉快光景的因素。如果沒有像保羅這樣對外邦人傳福音的人,那麼絕大部分信徒將是屬猶太人的,也就沒有關於割禮的問題了。因著保羅是不愉快光景的因素,所以他盡所能保守與眾聖徒的一,特別要與在耶路撒冷的人有愉快的感覺。因此,他不顧漫長而艱辛的行程,上耶路撒冷去訪問召會。然後他纔回安提阿,這樣結束他第二次的行程。這事非常光照我們,我們需要向保羅學習,在有關執行主職事的作法上,盡力保守基督身體的一,並保守聖徒中間愉快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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