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哥林多前書十四章二十六至四十節。
歷年來,論到或寫到林前十四章二十六至四十節的話很多。原因在於新約中沒有明文告訴我們,基督徒該如何聚會,以及我們在召會的聚會中該如何盡功用。有些人認為,哥林多前書這一段在新約中是獨特的,因為這一段似乎告訴我們如何在聚會中盡功用。然而,我們越研讀這段經文,就越困惑。但因著保羅把這一段包含在哥林多前書裡,所以我們必須仔細的研讀。
在二十六節保羅說,『弟兄們,這卻怎麼樣?每逢你們聚在一起的時候,各人或有詩歌,或有教訓,或有啟示,或有方言,或有繙出來的話,凡事都當為建造。』『有』字,在本節中題了五次,原文是一個廣泛使用,有多種意義的字,以下是其中主要的三種:(一)持有,佔有,守住(某物);(二)有(某物)作為享受;(三)有作某事的方法或能力。頭二種應當適用於本節所列舉五件事的前三件,第三種應當適用於後二件,說方言和繙方言。這指明我們來到召會的聚會中,該有一些出於主的東西與別人分享:或有詩歌讚美主;或有(教師的)教訓,將基督的豐富供應人,好造就並滋養人;或有申言者的啟示,(30,)給人看見神永遠定旨的異象,就是關於基督是神的奧祕,以及召會是基督的奧祕;或有方言,給不信的人作表記,(22,)使他們認識並接受基督;或有繙出來的話,使論到基督和祂身體的方言,成為人明白的話。我們來聚會之前,應當對主有經歷,對主的話有享受,並且在禱告中和主有交通,使我們有前文所說那些從主而來,並出於主的東西,藉著這些,我們就能為聚會豫備自己。到了會中,我們就不需要,也不該等候靈感,乃該運用靈,使用受過訓練的心思盡功用,擺上我們所豫備的,使主得著榮耀和滿足,並使與會者得著益處,就是得著光照、滋養和建造。
這就像古時的住棚節,以色列人將美地的出產,就是他們經營那地所得的收穫,帶來過節獻給主,好在與主的交通並彼此的交通中,讓主有享受,也彼此在主面前有享受。我們必須經營基督,就是我們的美地,使我們從祂的豐富收穫出產,帶到召會的聚會中獻上。這樣,召會的聚會,就是展覽基督的豐富,也是全體與會者在神面前並同著神,彼此分享基督,使眾聖徒與召會得著建造。
按照本書所強調並著重的,本節所列的五件事,都該集中於神的中心,基督,作我們的分;以及神的目標,召會,作我們的目的。詩歌該是讚美神將基督賜給我們,作我們日常生活和召會生活的智慧與能力。教師的教訓和申言者的啟示,該把基督與召會,就是基督的身體,教導並供應人。方言和繙出來的話,也該以基督與召會為中心和內容。凡強調在基督與召會之外的東西,都會使召會紊亂,並偏離神新約經綸的中心路線,把召會弄成和在哥林多的召會一樣。
在二十六節保羅告訴我們,凡事都當為建造。我們在召會的聚會中無論作甚麼,都必須是為著建造眾聖徒和召會。在聚會中展覽基督、享受基督,以建造基督的身體,必須是我們惟一的目的與目標。
二十六節的『有』字非常重要。照保羅所言,每逢我們聚在一起的時候,我們都該有一些東西。保羅不是說『將有』或『該有』;他乃是用現在式來表明一個事實,他說我們有一些東西,我們各人都有一些東西。不僅如此,他不是說,只有一些人有,許多人有,或大多數的人有;他乃是說,『各人…有』一些東西。然後他依序題起五件事:詩歌、教訓、啟示、方言、繙出來的話。這裡所列的並不是涵括一切,乃是作為例證。他首先題起詩歌,最後纔題起方言和繙出來的話。他把方言和繙出來的話列在末後,因為在本章他所注意的,乃是召會的建造,為著神的行政。
保羅首先題起詩歌,這事實指明在召會的聚會中,首要的必須是讚美主。在今天的靈恩運動裡,有唱聖經的話,但唱的多半是舊約的經文。我懷疑是否有人唱過基督是神的奧祕,以及召會是基督的奧祕。你有沒有聽過在靈恩聚會裡的人唱以弗所一章、三章、四章?我們需要譜出音調來唱這幾章,也要唱神聖啟示之心臟書(加拉太書、以弗所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的其他段落。我們必須唱神如何樂意將祂的兒子啟示在我們裡面;基督活在我們裡面;我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在靈裡並照著靈的規律生活行動;需要智慧和啟示的靈好知道神呼召的盼望,祂在聖徒中之基業的榮耀,神在基督身上所運行,使祂復活並坐在天上的浩大能力;召會是基督─那在萬有中充滿萬有者─的豐滿;需要藉著神的靈,用大能使我們得以加強到裡面的人裡,使基督安家在我們心裡,叫我們與眾聖徒一同領略基督那宇宙的量度,好成為神的豐滿;一個身體、一位靈、一主、一信、一浸、一位眾人的神與父;照著那在耶穌身上是實際者而生活行動,使我們脫去舊人,穿上新人,並在我們心思的靈裡得以更新,好有新人的實際;耶穌基督之靈全備的供應;顯大基督,活基督,給人看出是在基督裡面,追求基督,以認識基督為至寶;愛子基督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讓我們學習來唱這四卷書,以及羅馬書、哥林多前後書、希伯來書的經文。我們的唱詩必須搆得上新約經綸的標準。
我們的英文詩歌包含了一千三百首以上的詩歌。我們編輯這本詩歌的時候,精選歷世紀以來神所賜給祂子民的詩歌。這證明我們絕不是宗派,乃是包羅萬有的。但如今我們必須往前,寫出更多的詩歌,論到保羅完成的職事和約翰修補的職事。我們需要一集詩歌論到羅馬書、哥林多前後書、加拉太書、以弗所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提摩太前後書、提多書、腓利門書、希伯來書。我們也需要有詩歌論到約翰福音、約翰一書和啟示錄。讓我們唱約翰十五章論到住在基督裡面,以及基督住在我們裡面的詩歌,也唱啟示錄裡的七個燈臺、七盞火燈、以及湧流的江河。
我們的唱詩以及對詩歌的使用不該照著傳統。我們的唱詩和讚美,主要的該說到神新約的經綸,而不只說到祂是創造者,或祂在各時代對待人的各種方式。例如,我們必須唱關於經過過程的三一神。
我盼望在要來的年日裡,我們的唱詩和詩歌集都有重大的改變。我們的唱詩和讚美多少仍在傳統的影響之下。在這一點上,我們需要離開傳統的方式,絕對回到神新約的經綸。
在保羅的時候,信徒也許是唱舊約的詩篇。舊約的作者對於召會是基督的奧祕沒有清楚的啟示。既然這事如今不再是隱藏的,我們就必須根據新約的啟示,來寫關於這事的詩歌。保羅寫了十四封書信,我們需要來唱這些書信。不過,我們也許會因著傳統基督教的氣氛和影響而裹足不前。我再次鼓勵你們去寫論到新約經綸的詩歌。讓我們唱保羅完成職事和約翰修補職事的詩歌。
保羅說到『各人或有詩歌』之後,進而題到教訓、啟示、方言、繙出來的話。教訓必須是根據使徒的教訓,而啟示必須顯明從前隱藏,但如今啟示出來的事物。在聚會中我們需要教訓的話,也需要啟示的話。我們已經指出,教師的教訓和申言者的啟示,應該把基督並作祂身體的召會,教導、供應人。原則上,方言和繙出來的話也必須如此:二者都該以基督與召會為中心和內容。這意思是說,方言和繙出來的話該以基督是神的奧祕,以及召會是基督的奧祕為中心,而不該以其他的事物為中心。正確的說方言應當是論到基督與召會。這是根據整本哥林多前書的上下文;這卷書乃是說到基督是神的智慧與能力,是神深奧的事,並說到召會是基督的身體以彰顯基督,也是執行神行政的憑藉。
今天在靈恩派中間的人,他們的唱詩和說話,遠遠搆不上神新約經綸的異象。他們缺少屬天的啟示;因此,他們的唱詩和說話是在天然的範圍裡。我們感謝主,祂的恢復是在另一個範圍裡,就是屬靈的範圍,屬天的範圍,基督與召會的範圍裡。雖然如此,我們的認識和領會仍必須拔高。我們必須禱告,求主把我們從天然的範圍,完全轉到屬天、屬靈的範圍裡,使我們在聚會中所說、所作的一切,都是為著完成神新約的經綸。我盼望在眾召會所有的聚會中,情形都是如此,也盼望聚會中滿了論到基督與召會的說話。
在林前十四章二十七至二十八節保羅繼續論到說方言:『若有人說方言,只好兩個人,至多三個人,且要輪流著說,也要有一個人繙出來;若沒有繙的人,就當在召會中靜默,只對自己和神說就是了。』保羅在二十八節用到『召會』一辭,指明召會的聚會就是召會。在這二節裡,我們看見保羅並沒有完全忽略說方言,卻給了一些關於說方言的規則。說方言的,只好兩個人,至多三個人,且要輪流著說,也該有一個人繙出來。然而,今天在有些基督徒的聚會中,每個人都受鼓勵說方言。實行這事的人的確必須注意這些經文,並學習輪流著說。這需要等候,等候會規律他們、試驗他們。但如果沒有繙方言的人在場,他們就當在聚會中靜默,只對自己和神說就是了。我們思想這些經文,就會看見,根據保羅所給的規則,基督徒的聚會不該像今天有些靈恩派的聚會那樣進行。
二十九節說,『至於申言者,可以兩個人或三個人說話,其餘的就當明辨。』根據這一節,在聚會中可以有兩個或三個申言者說話,其餘的申言者就當明辨。這裡『其餘的』是指其餘的申言者。二十九至三十二節是說到申言者。其餘的申言者應當明辨,判斷,(直譯,區別,)申言者所講說的。這是要判斷或明辨所申言的是否出於神,區別正確的與錯誤的。這指明有些申言可能不是出於神的。
在三十節保羅繼續說,『但若在座的,另有人得了啟示,那先說話的就當靜默。』『另有人』指另一位申言者,『先說話的』指頭一位申言者。因此,三十節是指申言者。
三十一節說,『因為你們都能一個一個的申言,為要使眾人有學習,使眾人得勉勵。』照二十九至三十二節的上下文看,『你們』與『眾人』(兩次)都是指申言者。這裡的勉勵在原文也有安慰的意思。甚至申言者也必須有學習,得勉勵。
在三十二節保羅說,『並且申言者的靈,是服從申言者的。』『並且』證明前一節所題的事是關於申言者。說申言者的靈是服從申言者的,意即不是申言者受他們靈的管理,乃是他們的靈受他們的支配。因此,他們能斷定甚麼時候該申言,甚麼時候該停止,好在召會的聚會中維持良好的秩序。他們的靈不是他們的主人,不過是他們盡功用的憑藉。他們該學習如何隨他們的意思決定,操練並運用他們的靈。
三十二節清楚的指明,我們的靈該服從我們,而不是我們服從我們的靈。然而,今天靈恩派裡有些人為自己申辯說,他們在聚會中所作的,都是照著靈。他們宣稱他們是受靈的帶領。例如,有些人可能會大聲喊叫,而不管其他的人事物。若有人問他為甚麼這麼大聲喊叫,他會回答說,『這不是由得我的,我是受靈的帶領。』這與保羅的話相反。保羅有力的說,我們不該服從靈;反之,靈該服從我們。
多年來我已經指出,我們必須操練靈。這含示我們的靈是服從我們的。是我們操練靈,不是靈操練我們。你操練靈,還是靈操練你?『操練靈』是對那些心思清明的人,尤其是對那些傾向於安靜的坐在聚會中的人說的。這樣的人都必須操練靈。但對那些像哥林多人那樣被狂熱擄去的人,保羅會說,『你們不要服從靈,倒要叫靈服從你們。你們要離開你們的狂熱,使你們的靈服從你們。』不要為自己辯解說,你所作的一切都是照著靈。恩賜的運用必須受到規律,不是無法節制的。我們的靈必須服從我們。這意思是說,我們必須有清明的心思以正確的使用我們的靈。
三十三節說,『因為神不是混亂的,乃是和平的。』保羅在二十六至三十二節對哥林多人的吩咐,主要的是論到說方言和申言,其原則乃是照著神自己的所是,保持和平併合宜的秩序。
十四章三十四節說到『像在眾聖徒的眾召會中一樣』。『像』指明眾地方召會,在實行上該是一樣的。一章二節和十章三十二節,題到神的召會,但這裡我們讀到眾聖徒的眾召會。神的召會是指召會的構成成分;召會是由神的成分構成的。眾聖徒的眾召會,指明眾召會的組成分子;眾召會是由眾聖徒組成的。
十四章三十四節說,『婦女在召會中要靜默,…因為不准她們說話;她們乃要服從,正如律法所說的。』根據十一章五節,女人蒙著頭可以申言(當然是公開的),但在行傳二章十七至十八節,二十一章九節,也證實有女人申言。然而在提前二章十二節不許女人施教,那是指不可作權柄施教,(那裡的施教與運用權柄有關,)或斷定教義。因此,根據新約的原則,不准女人在召會的聚會中說話,是指不准女人在斷定教義的事上用權柄施教。從這意義說,她們在召會的聚會中,應當靜默。不准她們說話,因為她們應當服從男人。這與神在祂行政裡所命定的權柄有關。在神行政的命定裡,不准女人用權柄說話轄管男人。她們可以禱告,也可以申言,主要的乃是為主說話並說出主。然而,她們必須在弟兄的遮蓋下作這事,因為這裡吩咐她們要服從。
林前十四章三十四節的律法指摩西所寫的書。(太五17,七12,十一13。)在摩西的著作裡,創世記三章十六節吩咐女人要服從男人的管轄,這是神的命定。
要領會林前十四章三十四節,就不該把本節與聖經其餘的部分分開。反之,我們必須憑著聖經並用聖經來解釋聖經。根據整本新約的教訓,姊妹可以申言,但她們沒有權柄斷定教義。斷定教義必須留給弟兄來作。此外,有些最嚴重的異端是藉著女人帶進來的,這是歷史的事實。
一九三三年,我放下工作全時間事奉主之後,到上海去訪問倪弟兄。我在那裡的時候,他告訴我,他們在弟兄會作法的影響之下,不許姊妹在聚會中禱告,更不許她們說話。他對我說,他們遵循這種作法已經有十一年了。然而,倪弟兄領悟,如果姊妹在聚會中不禱告,召會的半邊就癱瘓,沒有功用了,這對聚會是個破壞和損失。因此,倪弟兄就思考要如何調整這情形。然後他把事情告訴我,並問我的想法。我說,我認為我們需要讓姊妹在聚會中禱告。這是一個斷定教義的例子,這樣的決定與權柄有關。
這種運用權柄來斷定,就是保羅在三十四節所論到的說話;他不贊同姊妹在召會的聚會中用權柄對弟兄說話。我們若不是這樣來領會這一節,就無法使這節和十一章一致,那裡保羅說到姊妹禱告或申言,要蒙著頭。這很強的指明,姊妹在聚會中只要蒙著頭,是可以說話的。
在十四章三十五節保羅說,『她們若想要學甚麼,可以在家裡問自己的丈夫,因為婦女在召會中說話,是可恥的。』在召會中又是指在召會的聚會中。
在三十六節保羅問:『神的話豈是從你們出來麼?豈是單臨到你們麼?』這句剛強、率直的話指明,一地的召會,在實行上該傚法其他各地的召會。眾地方召會都當照著從使徒出來之神的話,服從那靈普遍性的吩咐。
在三十七節保羅繼續說,『若有人自以為是申言者,或是屬靈的,就該清楚知道,我所寫給你們的是主的命令。』保羅在這裡是用權柄說話,說出主的命令。
保羅在三十七節的話指明,為著完成神新約的經綸,申言者或屬靈的人,在召會中是極受重視的。申言者是神在召會的行政裡,僅次於使徒的人。(十二28。)他為神說話並說出神,他也領受關於基督與召會之奧祕的啟示,(弗三5,)作建造召會的根基。(二20。)屬靈的人,乃是照著他與神的靈調和的靈生活行動,且能辨別一切屬靈之事的人。(林前三1,二15與註。)這樣在屬靈上有知識的人,應當清楚知道,使徒保羅的教訓乃是主的命令,他們所說的話應當與使徒的教訓相符。保羅對付混亂的哥林多人時,他的靈是剛強的,話是率直的。他囑咐他們要確實知道,他的教訓就是主的命令,有主真實的權柄。使徒的教訓既是按照神的命定,(十四34,)這些教訓就是主的命令。
三十八節說,『但若有人不理會,就由他不理會罷。』有時候保羅很客氣,但在這裡他既嚴厲又率直。
三十九節說,『所以我弟兄們,你們要切慕申言,也不要禁止說方言。』這裡保羅的語調略為緩和,為要平息混亂的哥林多人中間的風波。事實上,本章全是論到申言和說方言。在用基督之豐富的職事,建造眾聖徒與召會上,申言既是最有益的恩賜,就為使徒所看重並提倡。說方言對這樣的建造,既沒有絲毫益處,使徒就忠信的揭露牠較小的價值。使徒的看重並揭露,都是根據他關切神定旨的完成,就是用基督的豐富建造召會。到了本章的結語,他仍然囑咐我們要為著神的建造切慕申言。然而,他也囑咐我們不要禁止說方言,以保守召會的包羅與合一。
在四十節保羅下結論說,『凡事都要端正得體的按著次序行。』使徒對召會所關切的,乃是基督作神的中心,以及召會作神的目標,得以實行並完成,且得以在人和天使面前,(四9,十一10,)凡事行得端正得體,有秩有序。要完成這樣高的目的,我們天然的生命是無用的。正當的召會生活,需要經歷釘十字架的基督,(一23,二2,)以了結我們的己,並經歷在復活裡的基督,作我們每日的聖別和救贖。(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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