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篇 憑著靈而行

讀經:加拉太書五章十六至十八節,二十二至二十五節。

保羅在四章五節說,神已經把我們贖出來,好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得兒子的名分,意思就是我們從神而生,因此得了神聖的生命和性情。我們這些神的兒子,有神的生命和性情。我們藉著重生,從神而生,成了神的兒子;重生是由神自己作為賜生命之靈所完成的。毫無疑問,主耶穌來作我們的救主,並死在十字架上作我們的救贖主。但是神拯救與救贖的目的,乃是要把我們帶進兒子的名分裡。我們不只得救、蒙救贖,我們更與主成為一靈,(林前六17,)結果我們就有了神聖的生命和性情。我們不只籠統的與神是一,我們乃是實實在在的與祂成為一靈。

我們這些信主耶穌的人不應當小看自己。我們不只是天然、肉身、物質的人,現今我們已經與神成為一靈!如果不是聖經上記載著這樣的話,我就很難相信這些原先不過是神所造,後來又墮落成為罪人的人,現今藉著重生,竟然與神成為一靈!你能有把握作見證說,你真相信你與神成為一靈麼?你看見這個是因著經歷,還是只因著道理?我們都需要在主前謙卑,禱告說,『主阿,給我們看見我們與你成為一靈的異象。主,我不滿意只在道理上認識。主阿,把天開啟,叫我看見現在我與你成為一靈。』

一方面,主是在天上;另一方面,主與我們的靈同在。(提後四22。)主雖然已經進到我們的靈裡,並且住在我們的靈裡,但我們大多數的時間並不在靈裡。許多時候,我們把主留在我們的靈裡,就逕自走開,而在我們的心思或情感的房間裡消磨時間。我們可能想作一件不討主喜悅的事。也許在這種時候,我們對主的態度就是祂應當留在我們的靈裡,不要來攪擾我們,任我們在心思或情感裡活一陣子。例如,有些姊妹想向主請幾個小時的假,為了要滿足她們買東西的慾望。但是,不論我們如何與主討價還價,主是絕不願意准我們假的。

我們得救重生的時候,我們的靈就與主聯合,我們與祂就成為一了。現在我們不論作甚麼,都不能叫自己離開與祂在靈裡的一。我們即使想要切斷這個聯合,主也不會許可。

比較年幼的聖徒有時候會說,他們需要操練與主同在,所以不去一些地方或作一些事情,免得失去主的同在。他們可能以為他們若參加召會的聚會,主就會與他們同在;但他們若去看電影,主就不會與他們同在。根據他們的觀念,他們若去看電影,就會失去主的同在。在道理上,這話聽來相當不錯,但事實上,在我們的經歷裡卻不是這樣。假如你要去看電影,主的同在會比你參加聚會的時候更明顯。你可能以為你一去電影院,就能擺脫主而自由。但是跟你所期望的正好相反,你會發現你在電影院裡,主向你顯明祂的同在比已往更多。你越求祂給你自由為所欲為,祂的同在反而越強。我們很多人可以見證有過這種經歷。

得救是一件嚴肅的事,因為得救乃是與主成為一。一個人得救重生的時候,就進入與三一神生機的聯結裡。這個聯結是真實的,且滿了生命。主施行拯救與救贖的結果,乃是把祂自己分賜到我們靈裡,使我們與祂成為一。

有靈恩派背景的基督徒,常常問別人受了聖靈沒有。我們絕不要受這種問題攪擾。一個人只要得救、重生,就不只接受了聖靈,甚至已經與主成為一靈。因此,我們有立場放膽的見證說,我們這些得救並重生的人,現今與三一神乃是一靈。這乃是聖言裡的神聖啟示。

保羅在三章二節問加拉太信徒說,『你們接受了那靈,是本於行律法,還是本於聽信仰?』他在三章五節又問:『那豐富供應你們那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是本於行律法,還是本於聽信仰?』保羅問加拉太人的話,指明他們已經接受了那靈,並且神正不斷的將那靈供應給他們。神一直供應,而他們一直接受。奇妙、神聖的傳輸一直在進行著。

我們若要持續不斷的接受那靈,就需要運用我們的靈禱告。在我們的禱告裡,我們不應當被瑣碎的事物所霸佔;相反的,我們應當向著屬天的傳輸敞開自己,接受那靈的供應。基督徒的生活不是一種宗教的生活或道德的生活,乃是與神成為一靈的生活。每當我們運用靈呼求主,我們就經歷神聖的傳輸,屬天電流的流通。因此,基督徒的生活是一種供應並接受的生活;神不斷的供應,我們不斷的從祂接受。

今天許多基督徒忽略了接受那靈這件極其重要的事。相反的,他們一心幫助人成為宗教徒和有道德的人。為這緣故,主今天迫切需要得著一個恢復。主的恢復和宗教截然不同。論到基督、生命、那靈與召會,主的恢復與聖經是完全一致的,卻與宗教、傳統有別。當然,我們和主都需要這個恢復。

我們從神所領受的那靈,乃是福音完全的福。保羅在三章十三與十四節說,基督已經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為叫『亞伯拉罕的福,在基督耶穌裡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藉著信,可以接受所應許的那靈』。在福音裡,我們不僅接受了赦罪、洗淨和潔淨的福,更接受了三一神作為經過過程、包羅萬有、賜生命之靈的福。這位活的、包羅萬有的人位就是福。日復一日,神不斷將這福供應給我們,我們也一直接受神這項福。哦,我們太有福了!我們所享受的是何等奇妙的福!這獨一的福就是三一神這包羅萬有的人位─父、子、靈─經過過程,成了賜生命的靈,住在我們裡面,以極其主觀的方式作我們的享受。

有一首著名的詩歌教我們數算主的祝福,要一一的數。實在說來,我們並沒有那麼多祝福可數。我們有一項全備的福─那靈。在一年的年底,有些人會花時間數算他們那一年所得著的一切物質祝福。但我們可以單單讚美主那獨一的福,就是無可測度、全豐全足、包羅萬有的三一神,經過過程成了賜生命之靈,住在我們裡面。

第二次大戰期間,當我被日本侵略軍隊下在監牢裡的時候,我經歷了那靈的福。有三十天之久,我天天受審問、被鞭打。但是在這些苦難當中,我對主卻有甜美的享受。我多麼享受那靈的福!主是那麼真實、那麼親近!好像我可以親手摸到祂。我特別記得有天夜裡,那靈的享受是那麼真實、那麼親近、那麼甘甜,以致我流淚對主說,『主,我讚美你!我在此不僅是為著你,更是與你同在。』當我說這話的時候,我真是肯定主與我同在監牢裡。哦,那靈的享受真是無法形容!因著主這樣親近,這樣可享受,以致監獄都成了至聖所。那靈─經過過程的三一神,實在是我們的福。

保羅題到包羅萬有的靈以後,接著說,『我說,你們當憑著靈而行,就絕不會滿足肉體的情慾了。』(五16。)他在五章二十五節又說,『我們若憑著靈活著,也就當憑著靈而行。』許多基督徒在經歷上並不領會甚麼叫作憑著靈而行。行是指我們的生活與為人。但保羅在二十五節似乎把『憑著靈活著』與『憑著靈而行』加以區別。憑著靈活著是一回事,憑著靈而行又是另一回事。二十五節的『若』字,原文實際上就是『既然』。保羅這裡的話並不是假設,而是事實。我們既然憑著靈活著,就當繼續憑著靈而行。

我們需要看見,憑著靈活著與憑著靈而行之間的分別。五章二十五節的『活』,原文實際上的意思是得著生命並生活。保羅在另一處說到義人必本於信得生並活著。(羅一17。)保羅真正的意思是說,義人必本於信得著生命並生活。

有的人也許以為,保羅說到憑著靈活著的話,單單是指著我們重生時的經歷說的。根據這樣的領會,當我們重生的時候,我們接受了生命,並且開始活著。然而,與生命有關的事物沒有一件是一次永遠的。你學習一件特別的事,如加法或減法,可以一次就學會,但你呼吸、喫、喝不是一次就彀了。你可以從學校畢業,但你無法從呼吸、喫、喝的事上畢業而仍舊活著。你不該說你已經喫了很多餐,所以不需要再喫了。生命的事是不能畢業的。從生命的事上畢業,意思就是死亡。所有生命的事都必須是持續不斷的,並且要一再的經歷。因此,保羅在五章二十五節所說關於活著的話,並不限於我們重生時初階的經歷,這話適用於我們日常的生活。我們每天都當得生並活著。

從經歷一面說,憑著靈活著就是藉著將那靈吸入到我們裡面而接受那靈。因此,『我們既憑著靈活著』,意思就是『我們既接受那靈』。宣信(A. B. Simpson)有一首詩歌說到吸入那靈,其中有一節說:

我今每刻都在呼吸,
你的生命作生命;
一呼一吸都在乎你,
求你由我來顯明。
(詩歌第二一○首)

宣信弟兄領悟,我們需要不斷的吸入那靈。吸入那靈就是接受那靈。這就是得生並活著。

我們若要這樣接受那靈,就需要敞開自己,運用我們的靈,並呼求主。這需要我們不住的禱告。我們若接受那靈,就會得生並活著。我們在日常生活裡,應當藉著吸入那靈而不斷的接受那靈。然而,沒有多少基督徒過這種日常生活。沒有多少基督徒是不斷接受那靈而得生並活著的。但我們感謝主,在祂的恢復裡,我們一直學習接受那靈。我鼓勵你們眾人時時刻刻接觸主,接受那靈。我們越接受那靈,就越得生並活著。我能從自己的經歷中見證說,我對那靈的享受越過越加增,越過越有進步。一天過一天,我接受那靈而得生並活著。

我們可以從婚姻生活中,來看憑著靈而行實際的例子。一對已婚的夫婦因著彼此非常瞭解,所以很容易發生口角。丈夫會指出妻子的缺點,而妻子的反應也是指出丈夫的缺點。當夫妻這樣吵嘴的時候,他們必定不是憑著靈而行。早晨的時候,他們也許運用靈接觸過主,也吸入那靈而接受了那靈;但他們彼此交談的時候,就不再接受那靈。因為他們停止接受生命,就不再憑著靈而行,反而照著肉體而行。丈夫與妻子要蒙拯救脫離爭辯,最好的路就是運用靈。作丈夫的應當說,『主阿,我運用我的靈來和妻子爭論。主,我呼求你,求你與我成為一靈,好叫我可以與她辯論。』你想一位弟兄這樣禱告以後,還能彀與妻子爭吵麼?當然不會。他不但不會爭吵,反而會接受生命,他想跟妻子爭論的意念就會被治死。我們既然憑著靈活著,就應當憑著靈而行。丈夫與妻子既然運用他們的靈接受了那靈,也就應當在婚姻生活裡憑著靈而行,這樣就不會有爭論,而只有讚美。

多年來我想要明白保羅在五章二十五節所說有關憑著靈活著,並憑著靈而行的話。逐漸的,我在主話語的光中來察看我的經歷,就明白我們需要不斷運用我們的靈來接受那靈。我們時時刻刻需要呼求主並禱告,好叫我們得生並活著。第一件必要的事,乃是得生並活著。正如我們已經指出的,我們藉著呼吸接受了那靈。我們一旦接受那靈而得生,就可以憑著靈而行。我們可以憑著靈說話行事。

憑著靈而行會產生變化,這變化乃是在我們全人裡面一種新陳代謝的改變。這種改變不是外面改正或調整所產生的。你若故意要表現得像神的兒女,你的行動就會像宗教徒。你可能自忖:『我必須維持我作神兒女的身份。這就是說,我不應當與我的配偶爭吵。』這是宗教。我們所需要的是憑著靈活著,然後憑著靈而行。這不是外面的改正,而是內裡、新陳代謝的變化。不僅如此,這與宗教全然無關,因為這完全是我們全人裡面生機的改變。當我們憑著靈活著,並且憑著靈而行時,神自然而然就從我們裡面活出來,並且藉著我們得著彰顯。這樣,我們在實際與實行上,就是神的兒子,憑著神的生命活著,並且憑著這生命而行。

我們每時每刻都需要將神聖的生命呼吸到我們裡面。這樣,我們就不會在自己裡面行事,也不會憑著肉體而行;反而會憑著經由呼吸而接受的那靈來作一切事。我們今天的需要就是操練接受那靈,並且憑著靈而行。這不是宗教或道德,乃是對活的那靈的經歷。

我們如果接受了那靈,藉此得以憑著靈而行,肉體就自然釘在十字架上。(五24。)肉體在我們裡面就沒有地位,因為我們不斷的接受那靈。我們憑著靈而行的時候,基督就要在我們的日常生活裡顯大。保羅寫信給受打岔的加拉太信徒,他的負擔是要把他們帶回到憑著靈而行。這不是宗教或道德,乃是憑基督活著,並且憑基督而行;這位基督乃是賜生命的靈,住在我們的靈裡。我們將祂吸入的時候,就接受了那靈。然後我們可以憑著這靈生活行動。

憑著靈而行的結果,就是那靈的果子。保羅在二十二至二十三節列出那靈果子的九方面,但他用了『這樣的事』一辭,指明那靈的果子不只這九方面。保羅列舉這九項只是作為例證。

那靈的果子是憑著靈而行所產生出來的結果。我們不需要掙扎努力去愛人、維持和平或喜樂。事實上,我們根本不需要努力去持有任何一種基督徒的美德。反之,我們只需要憑著靈活著,並且憑著靈而行。這樣,那靈的果子就自然而然的產生出來。我們憑著靈而行的時候,就會產生那靈的果子,帶著許多方面的美德:愛、喜樂、和平、恆忍、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作丈夫的對妻子就不會缺少愛,作妻子的對丈夫也不會不服從。我們將會任何美德都不缺。

基督徒的美德並不是行為,而是憑著靈而行所產生獨一的、活的果子不同方面的彰顯。主盼望在祂的恢復裡看見這活果子的彰顯。這就是我們不信靠外面規條的原因。我們若想規正自己,而不憑著靈而行,就會使召會生活成為一種宗教。然而,召會不是組織;召會乃是活的、生長的生機體。生機體不需要外面的規條。你需要命令你的眼睛去看,或是命令你的耳朵去聽麼?當然不需要!因為我們的肉身是個生機體,所以眼睛和耳朵就自然而然的盡功用。同樣,召會是個生機體,在生命裡自然的盡功用。我們若需要規條,就必定是缺少生命,缺少那靈。

我們感謝主,因著祂的憐憫和恩典,我們一直多而又多的接受那靈。我確信很多聖徒一直學習憑著靈而行。在許多情形裡,當夫妻受試誘要起爭執的時候,他們就轉向靈,不再爭吵,反而運用他們的靈來讚美主。還有些人認識了甚麼叫作在購物的事上受那靈的限制。有的時候,在他們前往百貨公司去的路上,那靈給他們感覺必須回家。主太憐憫我們了,叫我們能這樣憑著靈生活行動!又有些人能作見證說,因為他們憑著靈而行,所以他們能在某些事上放下自己的揀選。不錯,他們放棄了自己的喜好,但他們卻得著了主的喜樂。

我有許多次已經準備好要作一件事,卻受到那靈的限制。當我順從並跟從那靈的時候,就有喜樂。不僅如此,我讀聖經的時候,也滿了亮光。但我也能彀作見證說,當我不理會那靈的引導而想來讀經的時候,聖經就變得晦暗不明瞭。我們既然接受了那靈而得生並活著,就應當憑著靈而行。

憑著靈而行就是長大、享受主、以及發揮正常功用以建造基督身體的路。主今天恢復的特點,應當是這種憑著靈活著,並憑著靈而行。這將主的恢復與任何一種宗教區別出來。經過過程的三一神成了包羅萬有的靈,現今就住在我們裡面。因此,我們要憑著祂活著,並憑著祂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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