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约翰一书二章二十至二十七节。
我们在前一篇信息里指出,根据约壹二章二十至二十七节,父与子乃是一。子与父不是分开的,父与子也不是分开的,这说法绝对正确。然而神格的三者仍有区别,父、子和圣灵仍有区别。
主是耶稣,也是基督。虽然耶稣与基督不能分开,但耶稣与基督这两个名称是有区别的。耶稣这名字的意思是耶和华我们的救主,或耶和华我们的救恩。基督这名称的意思是受膏者。耶稣这名字主要的是指主在祂的人性、成为肉体、为人生活、和钉十字架这几方面,基督这名称是指主作神的受膏者,特别是指祂在复活和升天里的所是。耶稣与基督是指同一位。虽然这一位是不可分开的,但耶稣与基督这两个名称却有区别。
虽然子与父是一,但我们不该说父与子没有区别。父与子有区别,却没有分开。当父在的时候,子也在。同样的,子在那里,父也在那里。父与子不能分开。为这缘故,约翰在约壹二章二十三节说,凡否认子的就没有父,承认子的连父也有了。
每当我们说到神圣的三一,我们的解释和例证必须清明、谨慎。我们已经从约壹二章二十至二十七节看见,耶稣、基督、父、子、生命的话、永远的生命都是一,然而其间仍有区别。我们已经指出,耶稣与基督是指同一位,然而,耶稣这名与基督这名称是有区别的。我们不该说这两个名称是指同一件事,因为其中的意义大不相同。我们的主是丰富且包罗万有的,祂需要不同的名字和名称来描述。因此,祂是耶稣,祂也是基督。祂是耶稣,乃是耶和华我们的救主;祂是基督,乃是神的受膏者。
我们不该疑惑,父、子、灵实在是一,是一位神。我们虽然相信神圣的三一,但绝不相信三位神。相信三位神的三神论是异端,我们必须定罪。虽然神是一位,但神格里的父、子、灵却有清楚的区别。
三一神的真理是两面的,是有两方面的讲究,一方面是一,一方面是三。关于神圣三一之真理的两面,具体包含在三一这辞里。这形容词实际上是拉丁文的一个字,由两部分组成:Tri的意思是三,une的意思是一。因此,Triune这辞的意思就是三一。我们的神一面是独一的,另一面又是三。在神是一的这面,父、子、灵不是分开的;但在神是三的这面,父、子、灵却是有区别的。主耶稣说,‘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十四10。)因为父与子相互在彼此的里面,所以不能分开。但父与子仍有区别。
关于神圣的三一,我们不该倾向任何一个极端,强调三或一的极端。有些基督徒走到强调三的极端,忽略了一。有些倾向一的极端,忽略了三。我们需要平衡,我们要平衡,就需要强调神圣三一的两面─三的一面与一的一面。在上篇信息里,我们指出父与子是一;在本篇信息里,我要说些平衡的话;虽然父与子是一,其间仍有明确的区别。就区别的这面说,父是父,子是子,灵是灵。虽然神格的三有区别,但三者仍是一。
多玛格力菲(W. H. Griffith Thomas)在神学的原理(The Principles of Theology)这本书里,说了以下的话:
‘身位’一辞有时也遭到反对,这辞就像人类一切的语言一样,会被人指控为不当,甚至完全错误。这辞确实不可过于强调,否则会导致三神论。当我们用这辞指明神格里的区别时,并不含示这区别就等于分开,乃含示有关素质上互相内住或互相包括的区别。
因此,当我们不得不用‘本质’和‘身位’这类的辞时,并不认为这和我们对人的本质或位格的领会一样。当我们必须给神的性情下定义时,这两个辞并不是一种解释,不过是大体准确就是了。
我特别欣赏多玛格力菲所说,‘身位’一辞不可过于强调,‘否则会导致三神论,’就是相信三位神。同样的原则,当我们说父、子、灵都是一时,也不该过于强调这点,否则我们会陷入另一种错误。有些人用阳光作例子:太阳是父,光线是子,照耀是灵。另一个例子是冰、水和水蒸气,这三样分别代表父、子、灵。这样的例子可作暂时的帮助,但不该过于强调,否则会导致错误。
我们现在再继续来看约壹二章二十至二十七节。二十、二十一节说,‘你们有从那圣者来的膏油涂抹,并且你们众人都知道。我刚写信给你们,不是因你们不晓得真理,正是因为你们晓得,又因为没有虚谎是出于真理的。’约翰在二十节说到膏油涂抹,在二十一节说到真理。无疑的,二十一节的真理与膏油涂抹有关,膏油涂抹就指真理。
约翰在二十二节接着说,‘谁是说谎话的?不是那否认耶稣是基督的么?否认父与子的,这就是敌基督的。’这清楚的指明,我们若否认耶稣是基督,就是否认父与子。这也指明基督是父与子。
约壹二章二十三、二十四节说,‘凡否认子的就没有父,承认子的连父也有了。至于你们,务要让那从起初所听见的住在你们里面;那从起初所听见的若住在你们里面,你们也就住在子里面,并住在父里面。’有些人不同意我们对这些经节的领会,他们会说,‘这些经节的意思是子是道路。耶稣在约翰十四章六节说,祂是道路,若不藉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所以约翰一书这些经文的意思是,我们若没有子作道路,就不能达到父这目的地。因此,否认子就是否认道路,结果就是没有父这目的地。’然而,照二十四节看,我们若认为子是达到父的道路,至终我们会达到子也达到父。约翰在这节说到住在子里面,并住在父里面。说子基督仅仅是我们达到父这目的地的道路,这话听来也许合逻辑。因此,我们若不接受这道路,就不会达到目的地。我们若接受这道路,就会达到目的地。然而这里说,我们若接受这道路,就不仅会有目的地,乃是有目的地也有道路。约翰在这里指明,我们不仅要住在目的地里,也要住在道路里,也就是说要住在子里面,并要住在父里面。这证明子与父都是目的地。不但父是住处,子也是住处。这意思就是,子是道路和目的地,是进入居所的道路,也是居所本身。
约翰在二章二十五节接着说,‘祂所应许我们的,就是那永远的生命。’约翰在这节不是说‘他们所应许我们的,’而是说‘祂所应许我们的。’这节的单数代名词‘祂,’乃指前节的子与父,指明子与父乃是一。按我们对神圣生命的经历,子、父、耶稣、基督都是一。不是仅仅子对我们是永远的生命,而父不是;乃是耶稣,就是那是子与父的基督,对我们是永远神圣的生命,作我们的分。我们在这里所强调的点是,代名词‘祂’的前述词是子与父,这指明子与父乃是一。
约壹二章二十六节说,‘我刚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指着那些迷惑你们的人说的。’这节指明这段话是要用神圣三一的真理,使信徒豫防关于基督身位的异端。‘迷惑你们’的原文也可译为,将你们引入歧途。迷惑信徒,就是用关于基督所是之奥秘的异端教训迷惑信徒,使他们从关于基督神性与人性的真理上岔出去。
约翰在约壹二章二十七节说,‘你们从祂所领受的膏油涂抹,住在你们里面,并不需要人教导你们,乃有祂的膏油涂抹,在凡事上教导你们;这膏油涂抹是真实的,不是虚谎的,你们要按这膏油涂抹所教导你们的,住在祂里面。’我要请你们注意这里的代名词‘祂’(用了两次)和‘祂的。’这两个代名词和二十五节一样,是指子与父。这单数代名词的使用,有力的证明子与父乃是一。
在这些经节里,关于父与子并没有用代名词‘他们,’这是很有意义的。约翰反倒用单数代名词来指子与父。然而,‘在子里面…在父里面’(约壹二24)这话指出子与父的区别。若没有区别,约翰就不需要说,‘住在子里面,并住在父里面。’子与父虽有区别,却不能分开,因为父与子乃是一。因此,父与子有区别,但不能分开。
约翰在二章二十七节说,‘不需要人教导你们。’关于神圣三一的内住,(约十四17,23,)并不需要人教导我们;我们藉着包罗万有、复合之灵(神圣三一之组成)的涂抹,就能认识并享受父、子、灵作我们的生命和生命的供应。
照二章二十七节看,那包罗万有、复合、赐生命之灵的膏油涂抹,是在凡事上教导我们。这不是外面用言语的教导,乃是里面膏油涂抹,藉着内里属灵知觉的教导。这种膏油涂抹的教导,将神圣三一的神圣元素,就是涂抹的复合之灵的元素,加到我们里面,作我们的元素。这就如将油漆重复涂在一件物品上,油漆不但指明某种颜色,更因着一层一层的涂抹,油漆的元素就加到所涂的物品上。三一神就是这样的灌输、注入、并加到我们里面的各部分里,使我们里面的人,因着神圣的元素,在神圣的生命里长大。
照上下文看,‘凡事’是指一切与神圣三一有关之基督身位的事。在这些事上,膏油涂抹的教导保守我们,使我们能住在祂(神圣的三一)里面,就是住在子里面,并住在父里面。(约壹二24。)
约翰在这节也说,这膏油涂抹是真实的。复合之灵乃是三一神的组成,这三一神是真实的,(约壹五20,)所以这灵在我们里面的涂抹乃是实际,不是虚谎。这可由我们基督徒生活中真实、实际的经历得着证明。
约翰在二章二十七节结束的话,是劝勉人住在三一神里面。住的原文意思是停留(在某种地方、情形、关系或盼望中),因此是住、留、居住。住在祂里面就是住在子里面,并住在父里面。这就是停留并居住在主里面。(约十五4~5。)这也是住在神圣生命的交通里,并且行在神圣的光中,(约壹一2~3,6~7,)就是住在神圣的光中。(约壹二10。)我们该照着包罗万有之膏油涂抹的教导,实行这种居住,使我们与神的交通(约壹一3,6)得以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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