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約翰一書二章二十八節至三章十節上。
在以前各篇信息中,我們已經看過這封書信的頭二段:神聖生命的交通,(約壹一1~二11,)和神聖膏油塗抹的教導。(約壹二12~27。)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第三段:神聖出生的美德。(約壹二28~五21。)這裡的次序非常有意義。首先約翰給我們看見,在神聖的生命裡,有交通的享受;在這交通裡,我們享受膏油塗抹的教導。接著,約翰寫到神聖出生的美德。按照約壹二章二十八節至三章十節上所說,神聖出生的美德是為著實行神聖的義。
約壹二章二十八節說,『現在,孩子們,你們要住在主裡面;這樣,祂若顯現,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當祂來臨的時候,也不至於蒙羞離開祂。』本節的『主』乃指父與子。這就是說,『主』實際上是指三一神。因此,住在主裡面,就是住在父、子、靈裡面。
按照上下文,『祂若顯現』的代名詞『祂,』必定是指子,這樣的領會由本節『當祂來臨的時候』可得證實。約翰在這裡是說,子若顯現,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當祂來臨的時候,也不至於蒙羞離開祂。
約翰在二十九節接著說,『你們若曉得祂是義的,就當知道凡行義的人也都是從祂生的。』這裡的『祂』是總括的指父、子、靈,三一神,因為是指著前節的『祂,』就是要來的子,也是指本節下半的『祂,』就是生我們的父。這有力的指明子與父原是一。(約十30。)代名詞『祂』是指要來的子,也是指生我們的父。是父(不是子)生了我們,是子(不是父)將要來臨。
本節的代名詞『祂』用作兩個用途,用以指著要來的祂(子),也指著生我們的祂(父)。父與子究竟是一還是二?這問題最好的答案是:祂們是二而一。祂既是那要來者,也是那生我們者。作為生我們者,祂是父;作為要來者,祂是子。
使徒約翰在約壹二章二十八節說,『現在,孩子們,你們要住在主裡面。』約翰寫給三班受信者的話,是從二章十三節開始,結束於二章二十七節。二十八節又回到所有的受信者。因此他再一次稱呼他們為孩子們,如一節、十二節。
十三至二十七節寫給三班受信者的話,結束於一個囑咐:要按這膏油塗抹所教導你們的,住在祂裡面。從二章二十八節至三章二十四節,使徒繼續描述住在主裡面的生活。這段話的開始、(約壹二28、)繼續、(約壹三6、)以及結束,(約壹三24,)都是住在主裡面。
我們已經指出,這裡的代名詞『祂,』是確定的指著要來的子基督。所以前文『住在主裡面,』(原文為『住在祂裡面,』)乃重複前節的『住在祂裡面。』但前節是聯於神聖的三一。這指明子是三一神的具體化身,與父或靈都是不可分的。
約翰在二章二十八節說,我們若住在主裡面,『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當祂來臨的時候,也不至於蒙羞離開祂。』『當祂來臨的時候,』直譯是『在祂的同在(巴路西亞)中。』約翰說不至於蒙羞,這指明有些信徒,他們沒有住在主裡面,(就是沒有照著對基督身位的純正信仰,留在神聖生命的交通裡,)反被關於基督的異端教訓迷惑,(約壹二26,)他們將來要受刑罰,蒙羞離開祂,就是離開祂榮耀的巴路西亞。
約翰在二章二十九節用了兩個關於認識的辭:『你們若曉得祂是義的,就當知道凡行義的人也都是從祂生的。』第一個辭『曉得,』原文指憑著有知覺之認識的瞭解,是一種內裡更深的看見。這是為著認識主。但第二個辭『知道,』原文指外面客觀的認識。這是為著認識人。
二十九節『義的』是指一章九節公義的神,和二章一節那義者耶穌基督。從二章二十八節開始,使徒在寫給所有受信者的話中,把重點從一章三節至二章十一節神聖生命的交通,以及二章十二至二十七節神聖三一的膏油塗抹,轉到神的公義。神聖生命的交通與神聖三一的膏油塗抹應當有一個結果,就是公義之神的彰顯。
按照約翰在二章二十九節的話,我們若曉得神是義的,『就當知道凡行義的人也都是從祂生的。』實行義不是偶爾、特意的行義,就如某種特別的行動,乃是習慣、不經意的實行義,乃是普通的日常生活。(三章七節者同。)這是由我們藉以從公義之神而生,裡面的神聖生命,所產生的自然生活。因此,這是那在祂一切作為、行動上都是公義之神活的彰顯。這不僅是外面的行為,乃是裡面生命的顯明;不僅是特意的行動,乃是生命從我們所有分於之神聖性情裡的流出。這就是住在主裡面的生活的第一條件。這全是因著神聖的出生,就是『從祂生的』這辭,以及下節『神的兒女』這稱呼(約壹三1)所指明的。
約翰的著作說到永遠神聖生命的奧祕,非常強調神聖的出生,(約壹三9,四7,五1,4,18,約一12~13,)就是我們的重生。(約三3,5。)人類竟能從神而生,罪人竟能成為神的兒女,這是全宇宙中最大的奇蹟!藉著這種驚人的神聖出生,我們得著了神聖的生命,就是永遠的生命,(約壹一2,)作為神聖的種子種到我們裡面。(約壹三9。)出於這種子,神聖生命一切的豐富都從我們裡面長出來。藉此我們就住在三一神裡面,並在我們的為人生活中活出這神聖的生命,就是活出那不實行罪,(約壹二9,)卻實行義、(約壹二29、)愛弟兄、(約壹五1、)勝過世界、(約壹五4、)且不為那惡者所摸(約壹五18)的生命。
約壹二章二十八節至三章十節上指明我們能住在主裡面。我們已經指出,這些經節所用的一些代名詞指明,住在主裡面實際上就是住在三一神裡面。
我們要住在三一神裡面不是一件簡單的事。人怎麼能住在神裡面?住在神裡面和與神同行不一樣。創世記五章告訴我們,以諾與神同行。但住在神裡面是甚麼意思?約翰在這裡不是說與神同行,乃是說住在神裡面。住在神裡面的意思就是居住在神裡面。我們也許發覺,要領會與神同住的意義相當容易。然而按照天然的心思,人住在神裡面似乎是不可能的。
住在三一神裡面與神聖的出生有關。這封書信的第三段強調神聖的出生。在二章二十九節有『從祂生的』這樣的話。在三章九節,四章七節,五章一、四、十八節有『從神生的』這辭。藉此我們看見,約翰重複的題到我們神聖的出生。我們要住在神裡面,就需要領悟我們已經有了神聖的出生,我們已經從神而生。藉這神聖的出生,我們已經接受了神聖的生命,就是神聖的種子。神聖的種子已經種到我們這人裡面,我們已經從神而生,這太奇妙了!
當一個小孩子從他的父母而生,他自然就有人的生命。我們可以說,這人的生命是從撒下人的種子來的,小孩子這個人來自人的種子。這種子對小孩子的生活意義重大,因為這種子使他和任何動物都不一樣。因為新生的嬰孩有人的種子,所以小孩子能住在人性裡。他已經從人性而生,從那種子有了人的生命。因此,小孩子不難停留、住、居住在人性裡。事實上,小孩子住在人性裡是天然、自然、自動的。他能住在人性裡,因為他已經有了屬人的出生,從人的種子得著了人的生命。
假定有人吩咐狗住在人性裡,狗也可以暫時假裝像人一樣直立,但至終狗會回復到四腳站立,自然的照著牠裡面狗的性情生活。因為狗沒有屬人的出生,沒有人的生命,人的種子,使牠能住在人性裡。
你知道是甚麼使我們能以住在三一神裡面?我們能住在祂裡面是因為我們已經從祂而生。人類竟能從神而生,這是奇蹟中的奇蹟。雖然神是神聖的,我們是罪人,然而我們已經從那神聖者而生。沒有甚麼能比這事更大了。
這神聖的出生不是僅僅道理,或是心理上所經歷的事。相反的,這出生事實上已經生機的發生在我們靈裡。主耶穌在約翰三章六節說,『從那靈生的,就是靈。』讚美主,我們已經經歷這樣的出生!這神聖的出生帶給我們神聖的生命,而神聖的生命乃是現今在我們這人裡面神聖的種子。在這神聖的生命裡,我們自然的居住、住留在三一神裡面。
我們已經住在三一神裡面。我們既然已經在祂裡面,就不需要操練自己去住在祂裡面。不過,我們必須注意,不讓住在三一神裡面這事受到打岔。
我們已經從神而生,神的種子就住在我們裡面。藉這種子我們就在神裡面,也能住在神裡面。我們不需要作甚麼,但我們不該讓我們住在祂裡面這事受到打岔。這是約翰一再囑咐我們要住在神裡面的原因。
約翰在約壹三章二十四節說,我們知道神住在我們裡面,乃是由於祂所賜給我們的那靈。這指明主住在我們裡面,與我們住在主裡面,完全是在那靈裡面。
因為我們已經從神而生,並且因為祂的生命是神聖的種子住在我們裡面,所以我們能住在祂裡面。當我們住在祂裡面,祂就浸透我們。當然,約翰沒有用『浸透』這辭,但我們若經歷約翰一書這一段所記載的,我們會瞭解,約翰所說的實際上是關係到被三一神所浸透。三一神不是理論或神學;三一神是那活的靈,是膏油塗抹。因此,當我們住在三一神裡面,祂這包羅萬有、複合、內住、賜生命的靈就要浸透我們,我們就要被祂所泡透。
我們越被三一神所膏抹,就越被祂所浸透。我們用塗油漆在布上來作說明。油漆越塗在布上,布就越把油漆吸收到裡面,直到布被油漆浸透。至終,整塊布都被油漆浸透。膏油塗抹乃是神聖的塗漆。我們已經看見,膏油塗抹是我們裡面那複合、包羅萬有、賜生命、內住之靈(就是經過過程的三一神)的運行。油漆怎樣是由不同的元素組成的,這膏油塗抹(經過過程的三一神)也照樣包含許多不同的元素:神性、人性、成為肉體、為人生活、釘十字架和復活。這一切元素都已經複合在這包羅萬有的靈裡面,祂就是我們正被塗上的神聖油漆。現在這靈正在裡面膏抹我們,將神性、人性、成為肉體、為人生活、釘十字架和復活的元素塗到我們全人裡面,直到我們被這些元素浸透。
我的負擔是要給神的兒女看見,基督徒的生活不是宗教或道理的事,基督徒的生活完全是被包羅萬有的靈所浸透的事。這種浸透不能藉著道理或神學來完成。這事的完成惟有藉著經過過程的三一神,就是包羅萬有的靈纔有可能。
許多基督徒對於那靈沒有正確的領會。有些人以為那靈不過是一種力量;有些人宣稱那靈在信徒裡面代表父與子。這種對那靈的領會與聖經所啟示的相差很遠。在這種關於那靈的教導裡,包含在賜生命之靈裡的元素就沒有地位了。按照這種領會,那靈充其量不過是一種力量或能力,或是父與子的代表。那些人持守這種關於那靈的觀念,並不瞭解按照聖經來看,那靈是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終極完成,許多元素已經複合在這一位靈裡面。因此,當這內住的靈膏抹我們的時候,就用經過過程之三一神一切的元素浸透我們全人。我們就是這樣蒙了重生、被變化並且得榮耀。
道理不能重生我們,神學不能變化我們。道理可以比作菜單。你上館子去的時候,會看看菜單。然而,你的目的不是研究菜單-你的目的是喫滋養人的飯食。菜單無法藉著滋養你來變化你,只有你喫的食物纔辦得到。
假定一個人營養不良,結果臉色蒼白。要使他臉色變好的方法並不是用化粧品,這樣作就像殯儀館的人所作的。正確的方法是每天用滋養的食物餧養人。至終這食物會叫人產生內裡的變化,就是生機、新陳代謝的改變,這變化要在健康的臉色上表現出來。同樣的原則,我們的變化惟有憑著那靈而產生,不是憑著道理。然而今天許多基督徒注重道理,卻不注重在那靈裡的生命。沒有多少基督徒注意在重生的靈裡經歷神聖的生命。我們需要對一件事實有深刻的印象:在約翰一書這段話裡,對神聖生命的經歷是在我們靈裡神的靈的事。
我們在約壹二章二十八節至三章十節上看見,我們有神聖的出生。藉著這神聖的出生,我們已經接受了神聖的種子。現今我們能以住在神裡面,我們也需要住在神裡面。當我們住在三一神裡面,祂就浸透我們。這不是一件改正或調整的事-這是一件浸透的事。看看布與油漆的例子。我們被三一神浸透,就像布塗上油漆,直到完全被油漆浸透。今天我們的神是膏油塗抹,是神聖的油漆。我們裡面所有的不僅是膏油,也是膏油塗抹;不僅是油漆,更是油漆塗抹。當這油漆塗抹在我們裡面進行時,油漆就浸透我們,直到我們被油漆泡透了。至終,我們要徹底的被油漆浸透並滲透。這當然不是宗教、道理、神學或教訓的事,這乃是三一神這複合、包羅萬有、賜生命、內住的靈,在我們的靈裡不斷的膏抹我們。藉著這膏油塗抹,我們全人的組織就要被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一切所是浸透。
我們被三一神浸透的結果,就成為祂的彰顯。因為我們已經被祂浸透,所以我們彰顯祂。就一面說,布被油漆浸透之後,就成了油漆,所彰顯的就不是布本身,乃是將布浸透的油漆。同樣的,我們徹底被三一神浸透的結果,乃是彰顯三一神。特別因著神是義的,當我們彰顯祂,我們就彰顯祂的義。
我們已經看過,約壹二章二十九節的『行,』直譯是『實行,』意思是習慣且繼續不斷的作一件事。約翰在二章二十九節不僅是說行義,更是說實行義,就是繼續不斷且習慣的行義,乃是一種生活的方式。比方說,狗是習慣、不斷、不經意的用四腳站立。狗若想要用兩腿直立,像人一樣走路,牠雖然能彀作到,但不是一種實行,乃是一種暫時的行動。同樣的,不信的人可能為著特別的目的行一些義的事,然而我們神的兒女卻是自然、習慣、自動、繼續、不為甚麼目的的行義。我們並非特意要去行義;我們實行義,乃因這是在我們裡面之神聖生命的生活。因為我們住在義的神裡面,祂正以祂的所是浸透我們,所以我們就不經意且習慣的藉著過義的生活來彰顯祂的義。
但願我們都對這件事實有深刻的印象:我們藉著神聖的出生,已經接受神聖的種子。現今我們藉著這神聖的種子,能住在我們的神裡面。當我們住在祂裡面,祂就要以祂的所是浸透我們。因為祂是義的,所以我們要藉著習慣、不經意的實行義,繼續不斷的彰顯神聖的義。這就是藉著神聖出生的美德,實行神聖的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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