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篇 一種完全照著神新約經綸,並為著神新約經綸的生活(三)

讀經:馬可福音一章一節,十至十一節,九章一至九節,使徒行傳二十一章十八至二十四節。

神新約經綸的實質

我們在前篇信息指出,雅各書與馬可福音之間有一項重大的不同。我們在雅各書看見一種不是完全照著神新約的經綸,也不是為著神新約經綸的生活。我們在馬可福音看見一種完全照著神新約經綸,並為著神新約經綸的生活。事實上,馬可福音所陳明的生活,乃是神新約經綸的實際、實質與模型。

你們也許在想,我們說我們在馬可福音看見一種生活,是神新約經綸的實質,這是憑著甚麼理由說的。我們這樣說,乃是因為主耶穌所活出的生活就是神的彰顯。馬可福音並沒有表示,主耶穌的生活僅僅是遵守律法,或者祂作某件事,單單是因著律法的要求。不僅如此,馬可福音並未顯示主耶穌僅僅活出一種為善的生活。那麼,主到底怎樣生活?主耶穌乃是活神,並彰顯神。祂無論作甚麼,都是神從祂裡面作出來,並藉著祂作出來。這意思是說,主耶穌所作的不是僅僅遵守律法,或是作就道德而言是好的事。主耶穌在祂一切所說、所作上,都活神並彰顯神。

活在神的國裡

我可以向你們保證,沒有另一個生活像主耶穌的生活。世人的傳記也許會表明自己是好人,或者曾盡力遵守神的律法。但主耶穌是惟一完全活神並彰顯神的人。主當然沒有干犯律法,祂也從未犯錯。雖然如此,祂生活中的關鍵點還不是遵守律法,或是行作善事。關鍵點乃是祂活神並彰顯神。主不是活在守律法或行善的國度裡。祂完完全全活在另一個國度,就是神的國裡。

你們活在神的國裡麼?我們可以說,我們活在神的國裡,但實際上,我們每天活在另一個範圍內。我們可能不是活在神的國裡,而是活在律法、倫理、或道德的國度裡。歷世紀以來,許多聖徒活在這些國度裡,而沒有活在神的國裡。

從衛斯理約翰的時代以來,基督徒特別常常談論聖別。有人以為聖別是所謂無罪的完全;也有人以為聖別與衣著等類的規條有關。神的國裡沒有這等規條,這些是屬於另一個國度,也許是善的國度。

活在神國裡的人有神作他們的生命,他們也活神。神活在他們裡面,也藉著他們而活,並且從他們裡面活出來。結果,他們所活出的生活就單單彰顯神的自己。神纔是真正的聖別、道德與倫理。因此,人以神作生命並且活祂,就活出一種高於道德、倫理的生活。

產生基督身體的生活

只有活神,並彰顯神的生活,纔能產生基督的身體。其他的生活總是破壞基督的身體。召會歷史中的分裂,主要不是因著罪惡,而是因著神自己以外的好事物。如果基督徒只顧神自己,且都以祂作生命並且活祂,那麼信徒中間就不會有分裂。

我們若單單顧到神自己,就不會產生分裂,因為神是一。保羅在以弗所四章四至六節論到一個身體、一位靈、一主、以及一位神與父。我們若看見以弗所四章的一,就知道如何保守基督身體的一,這一實際上就是三一神自己。如果我們都有神作我們的聖別、公義和一切,我們中間就不會產生分裂。然而,我們若有神以外的東西,分裂就來了。在神以外我們所有的任何東西,都是分裂的因素。

在神的恢復裡,祂的意願乃是把我們帶回祂新約的經綸。神新約經綸的模型可以在主耶穌的生活中找到,這是馬可福音所陳明的。即使連保羅的著作也沒有把一個完整的模型擺給我們,因為保羅自己至少也有一次偏離了神新約的經綸。所以,連保羅也不是神經綸的完整模型。

雅各與基督徒的完全

在行傳二十一章,我們看見保羅偏離神新約經綸的情形。他在耶路撒冷被一些人說服,而重返律法,履行一些律法的要求。這發生在保羅寫羅馬書和加拉太書以後,保羅在這兩封書信中,曾嚴厲的禁止再以舊約的方式遵守律法。

保羅寫完這些書信後,最後一次前往耶路撒冷。行傳二十一章十八節說,保羅『去見雅各,長老們也都在那裡』。二十節說,他們向保羅指出:『猶太人中信主的有多少萬,並且都為律法熱心。』他們聽見人說,保羅『教訓一切在外邦的猶太人背棄摩西,對他們說,不要給孩子行割禮,也不要遵行規例』。(徒二一21。)然後,雅各和一些人就這樣勸告保羅:『你就照著我們所告訴你的行罷。我們這裡有四個人,都有願在身;你帶這些人去,與他們一同行潔淨的禮,替他們繳費,叫他們得以剃頭,這樣,眾人就可知道,先前所聽說你的事都是虛的,反而你自己卻是按規律而行,遵行律法。』(23~24。)

行傳二十一章十八節並不是說,保羅去見長老,雅各也在那裡。這節乃是說,保羅去見雅各,長老們也都在那裡。這指明雅各是耶路撒冷召會的核心人物,並且他的影響力極大。

雅各怎能在信徒中有那麼強烈且中心的影響力?也許是因為他太敬虔、太虔誠了,並且他強調基督徒實行的完全。沒有一件事比一個人的完全更吸引人。即使保羅這麼屬靈的人,他在這方面也不如雅各這樣吸引人。今天,雅各若與我們在一起,我們會毫無疑問的被他基督徒的完全所吸引。

讓我把倪弟兄於一九三二年告訴我的話,講給你們聽,來說明人是如何受他們所認為完美事物的吸引。那時,倪弟兄的頭髮比當時中國人的頭髮稍微長一點。有一天,他對我說,『李弟兄,我若把頭髮剪得短一點,會有更多的人接受我的職事。』這是因為當時中國人非常保守,他們不願接受任何現代的事物。對他們來說,一個紳士應當留短頭髮。倪弟兄在這件事上若符合他們完美的標準,他們可能就會接受他的職事。

基督徒很容易受一班實行基督徒完全之人的吸引。譬如,一個弟兄若是和順、謙卑、溫柔的,講話總是仁慈、滿有愛心;你豈不受他吸引?你豈不很容易受他的影響?我用這個來說明,指出人是如何受行為完全的影響。

我們若看見行為完全能吸引人,就會明白雅各在耶路撒冷之影響力的性質。雅各是敬虔、公義的,並且就某一面說,他是聖別的。他的確有某種基督徒實行之完全的度量。雖然如此,我們在雅各身上卻沒有看見一種活在神國裡的生活。

活神並彰顯神的人

整本新約中只有一個人是完全、徹底、並絕對照著神新約經綸而活的,這個人就是主耶穌。

當我年輕時,人教導我要以耶穌為模範,並跟從祂。我多多少少也教導別人要這樣作。然而多年來,我不明白我們怎樣纔能以耶穌作模範來跟從祂。你曉得怎樣以耶穌作你的模範麼?你曉得怎樣跟從祂麼?當我問基督教的教師和牧師這一點時,他們就指出主耶穌是溫和的,祂從來不生氣。

但後來我讀聖經時,發現主耶穌至少在一個場合生過氣。那是當祂『看見殿裡有賣牛羊鴿子的,並有兌換銀錢的人坐在那裡,就拿繩子作成鞭子,把眾人連羊帶牛都趕出殿去,倒出兌換銀錢之人的錢幣,推翻他們的桌子』。(約二14~15。)這樣一來,我對於別人教導我要怎樣跟從主耶穌的方式,產生了疑問。我開始對這種領會與教導失去信心;我現在纔曉得,以耶穌作我們的模範是一種天然的領會與教導。

我們在馬可福音看見,主耶穌不是僅僅活出一種合乎人類道德,或遵守律法的生活,祂的生活乃是把父神當作祂的生命活出來。這種生活比活律法,或者活人的道德更為高超。

神的心願是祂能從我們裡面彰顯出來。祂不願意我們單單活出一種道德的生活,或是照著律法的生活。祂願意看見我們以祂作生命並且活祂,而祂自己就從我們裡面彰顯出來。我們在馬可福音看見一幅圖畫,描繪一種不是屬於律法,也不是僅僅屬於道德的生活,乃是活神並彰顯神的生活。

我們在下一篇信息將看見,主耶穌是活神並彰顯神的那一位,祂以父神作內裡神聖的素質,並以靈神作外面的能力。所以,祂是憑裡面神聖的素質,並憑身上神聖的能力,而過祂的生活。這意思是說,祂乃是過神的生活。馬可福音就是啟示這種生活。

主耶穌在地上時,是過著神的生活。對祂來說,舊約的事已經過去。祂的生活是全新的,因為祂裡面有父神,身上有靈神。因此,祂的生活絕對與神自己有關,並且完全照著神新約的經綸。我們為著這種生活,該說阿利路亞!這種生活是神新約經綸的實際、實質與模型。這種生活產生基督的肢體,構成祂的身體來彰顯三一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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