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篇 人救主在祂帶著神聖屬性之人性美德中的職事-從加利利到耶路撒冷(二)

讀經:路加福音九章五十一節至十章二十四節。

我們在上一篇信息中,開始看人救主地上職事的第二段,就是從加利利到耶路撒冷的一段。(路九51~十九27。)我們已經看見,主為撒瑪利亞人所棄絕。(路九51~56。)此後,祂指導人如何跟從祂。(路九57~62。)這指導乃是為著豫備選立七十門徒擴展祂的職事,如十章一至二十四節所記載的。

那七十個人歡歡喜喜的回來

路加十章十七節說,『那七十個人歡歡喜喜的回來,說,主阿,在你的名裡,就是鬼也服了我們。』主耶穌回答說,『我看見撒但從天上墜落,像閃電一樣。』在人受造以前,撒但背叛神,受了審判,被判要扔在陰間,到坑中極深之處。(賽十四15,結二八17。)然後神開始在不同的時機,以不同的程度執行祂對撒但的判決,就如在路加十章藉著七十個門徒,在十字架上藉著基督,(來二14,約十二31,)在大災難前藉著男孩子和米迦勒,把他摔在地上,(啟十二5,7~10,13,)又在千年國前,藉著天使把他扔在無底坑裡,(啟二十1~3,)至終,至了千年國後,要把他扔在火湖裡,(啟二十10,)受永火的刑罰,直到永遠。

在十章十九節主接著對那七十個人說,『看哪,我已經給你們權柄,可以踐踏蛇和蠍子,並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絕沒有甚麼能傷害你們。』主賜給門徒的是權柄,仇敵有的是能力。權柄征服能力。十九節的蛇象徵撒但和他的使者;(弗二2,六11~12;)蠍子象徵鬼。(路十17,20。)門徒藉著主的權柄,制伏了他們邪惡的能力。

主告訴門徒,祂看見撒但從天上墜落,像閃電一樣,又說祂己經給他們權柄,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之後主說,『然而不要因靈服了你們就歡喜,卻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諸天之上歡喜。(路十20。)我們得救,我們的名記錄在諸天之上,當然比趕鬼更重要。但是信徒,尤是青年人,很容易因趕出鬼而興奮,勝過名字記錄在諸天之上。主耶穌聽到那七十個人的報告後,並沒有因他們征服靈而興奮。主告訴門徒,不要因靈服了他們就歡喜、歡騰,卻要因他們的名記錄在諸天之上歡喜。

我們頭一次聽到禧年的時候,可能非常興奮。我注意到最近一篇有關禧年的信息釋放之後,聖徒們非常興奮。等到我在後一篇信息裡指出,我們必須與基督的死聯合,好有分於禧年的享受,他們就興奮不起來。基督必須受死以成就禧年,我們也需要受死好有分於禧年。我們若不死,禧年就不能成為我們的經歷。然而,我們不覺得這種話非常令人興奮。

主耶穌將禧年的事向門徒說清楚之後,就對他們說到祂的死。祂揭示祂的死,頭一次在路加九章二十二節,第二次在九章四十四節。主第二次揭示祂的死以前,告訴門徒『要把這些話』存在耳中,但他們不明白祂所說的。我們就像那些門徒,可能對禧年很興奮,但對於主說到我們需要與祂同死,好有分於禧年之享受的話,卻不感到興奮。在十章二十節主告訴門徒,不要因征服鬼,因靈服了他們就歡喜,卻要因他們的名記錄在諸天之上歡喜。

人救主在聖靈裡歡騰

路加十章二十一、二十二節說,『就在那時,耶穌在聖靈裡歡騰,說,父阿,天地的主,我頌揚你,因為你將這些事,向智慧通達人藏起來,向嬰孩卻啟示出來。父阿,是的,因為在你眼中看為美的,本是如此。我父已將一切都交付了我;除了父,沒有人認識子是誰;除了子和子所願意啟示的,也沒有人認識父是誰。』主這裡的禱告與在經綸一面神聖的三一有關。子在聖靈裡頌揚父,天地的主。在經綸一面,父已將一切都交付了子。現在除了父,沒有人認識子是誰;除了子和子所願意啟示的,也沒有人認識父是誰。這裡所強調的不是素質的三一,乃是經綸的三一。

救主在聖靈裡歡騰,頌揚父,天地的主。『父』是指父和祂(子)的關係,『天地的主』是指神和宇宙的關係。當神的百姓被祂的仇敵擊敗時,祂就稱為天上的神。(拉五11~12,但二18,37。)然而,一旦有人在地上為神站住時,祂就稱為天地的主。(創十四19,22。)在路加十章二十一節這裡,人救主這位人子,也稱父為天地的主,指明祂是在地上為著神的權益站住。

在十章二十一節子讚美父『將這些事,向智慧通達人藏起來,向嬰孩卻啟示出來。』『智慧通達人,』可能特別是指十三和十五節所題那三座城的人,他們看自己是智慧通達的。父的旨意,就是將對子和父的認識,向這樣的人藏起來。二十一節的『嬰孩』是指門徒,他們是智慧之子。父樂意將子和父啟示給他們。

我們不該看自己是智慧通達的。我們若對自己有這種看法,就無法領受關於子和父的啟示。我們不該看自己是智慧通達的,反該看自己是嬰孩,是沒有甚麼知識的人。父將對子和父的認識向嬰孩啟示出來,向智慧通達人卻藏起來,這是在父眼中看為美的。

在二十二節主說,除了父,沒有人認識子是誰;除了子和子所願意啟示的,也沒有人認識父是誰。這裡的『認識,』不僅僅是客觀的知識,乃是完全的認識。關於子,只有父有這樣的認識;關於父,也只有子有這樣的認識。因此,要認識子,需要父的啟示;(太十六17;)要認識父,也需要子的啟示。(約十七6,26。)

我們的名記錄在諸天之上所包括的事

路加十章二十三、二十四節說,『耶穌轉身,暗暗的對門徒說,看見你們所看見的,那眼睛就有福了。我告訴你們,曾經有許多申言者和君王,想要看你們所看的,卻沒有看見;要聽你們所聽的,卻沒有聽見。』在這兩節,人救主三次說到『所看見的、所看的、所聽的』那些事。許多申言者和君王要看門徒所看的甚麼事?許多申言者和君王要聽門徒所聽的甚麼事?關於這點,我們應當注意主在二十一節說到『這些事,』在二十二節說到『一切』的事。首先,主在聖靈裡歡騰,父將這些事向智慧通達人藏起來,向嬰孩卻啟示出來。然後主說,父已將一切都交付了祂。此後,祂暗暗的對門徒說,他們的眼睛是有福的,因為看見他們所看見的。『這些事、』『一切』的事是甚麼?我們會看見,這些都是指同樣的事。

我們看過,那七十個門徒歡歡喜喜的回來,因鬼在主的名裡服了他們而歡喜。然而,主告訴他們,不要因靈服了他們就歡喜,卻要因他們的名記錄在諸天之上歡喜。就在那時,祂在聖靈裡歡騰,頌揚父將這些事向智慧通達人藏起來,向嬰孩卻啟示出來。然後祂告訴門徒,父已將一切都交付了祂。末了祂告訴他們,他們是有福的,因為看見並聽見他們所能看見並聽見的事。二十一節的『這些事,』二十二節的『一切,』以及二十三與二十四節所看、所聽的事,都與我們的名記錄在諸人之上所包括的事有關。

我們的名記錄在諸天之上包括了許多事。實際上,我們需要保羅的十四封書信,來描述我們的名記錄在諸天之上所包括的事。我們不該期望在路加福音裡找到完滿的解釋。這包括神的奧祕,特別是神的奧祕,就是基督,以及基督的奧祕,就是召會。

路加十章論到這些事、一切的事以及那些事的話,可能使我們想起保羅在林前二章九節的話:『只是如經上所記:「神為愛祂的人所豫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心也未曾想到的。」』這裡的事乃是神新約經綸裡的事。眼睛所能看見的範圍相當窄小,耳朵所能聽見的範圍比較廣闊,人心所能領略的範圍是沒有限量的。神在祂的智慧裡,已經為我們命定並豫備了許多深奧、隱藏的事,就如稱義、聖別和得榮等等。這一切都是人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

我想強調這個事實:在路加福音裡找不到關於這些事、一切事、那些事的解釋。我們必須來到保羅的書信纔有關於這些事的解釋。在這些書信裡有神新約的經綸,以及這經綸裡的奧祕。這些奧祕太奇妙、太深奧了!保羅的書信裡所啟示神新約的經綸,包括神聖的三一、神永遠的計畫、基督是神的具體化身、召會是基督的身體、以及神要藉著祂神聖的三一在召會裡得著彰顯的心意。

路加十章二十一至二十四節,與馬太十一章二十五至二十七節非常相似。然而,馬太福音裡的話不像路加福音那樣清楚、透徹。我們讀馬太十一章時,可能不覺得需要保羅的十四對書信,好使我們正確的領會向智慧通達人藏起來,卻向嬰孩啟示出來的事。但我們讀路加十章時,因著強調這些事、一切的事,尤其是所看、所聽的事,我們就領悟,我們需要保羅的書信,其中對這一切事有完滿的說明和解釋。

在路加十章,主耶穌相當深入的摸著保羅書信裡所揭示奧祕的事。在這一章,主指明禧年的實際是在這一切事的裡面。這就是說,禧年的實際不僅僅在於趕鬼、制伏靈,禧年的實際乃是我們被帶進神在創立世界以前為我們所命定的。神揀選我們,豫定我們享受祂永遠的計畫,就是在祂新約經綸裡所完成的計畫。祂也豫定我們享受與祂經綸有關的一切事,這些事在保羅的書信裡完全揭示了出來。

我信我們的名記錄在諸天之上,包括神揀選我們,以及祂豫定我們。神在創立世界以前,就揀選了我們,然後豫定了我們,那就是我們的名記錄在諸天之上。

保羅在以弗所書裡說到基督的奧祕─基督的身體─以前。他開始先告訴我們,父在創立世界以前的揀選和豫定。我們就是根據這點,說路加十章的這些事、一切的事、所看所聽的事,其解釋在保羅的十四封書信裡都可以找到。因此,我們的名記錄在諸天之上,是指保羅書信裡所啟示的一切奧祕。所以我說,主在路加十章相當深入的論到神新約的經綸。我們若要對這些事、一切的事、所看所聽的事有透徹的領會,就需要來看保羅的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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