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篇 藉著保羅一班同工的職事,在外邦地的繁殖(二十七)

讀經:使徒行傳二十二章一至二十一節。

保羅受浸

行傳二十二章一至二十一節,記載保羅在暴動者前分訴。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將注意力集中於十六節,亞拿尼亞對保羅所說的話:『現在你為甚麼耽延?起來,呼求著祂的名受浸,洗去你的罪。』

保羅的事例和埃提阿伯太監的事例一樣,都強調水浸。我們需要同時注意水浸和靈浸。水浸表徵信徒與基督的死和復活聯合為一。(羅六3~5,西二12。)靈浸表明信徒在素質一面的生命裡,和經綸一面的能力裡,與基督聯合的實際;水浸是信徒對那靈之實際的確認。二者都需要,不能互相頂替。所有在基督裡的信徒都該正確的有這二者。

按主在馬可十六章十六節的話,人要得救,必須信而受浸。信乃是接受主,(約一12,)這不僅是為著罪得赦免,(徒十43,)也是為著得重生,(彼前一21,23,)叫信的人在與三一神生機的聯結裡,(太二八19,)成為神的兒女(約一12~13)和基督的肢體。(弗五30。)受浸乃是確認這個,一面憑著埋葬,藉著基督的死,了結舊造;另一面,憑著復起,藉著基督的復活,成為神的新造。這樣的浸,比約翰所傳悔改的浸進步多了。(可一4,使十九3~5。)

信和受浸,乃是接受神完全救恩之完整步驟的兩部分。受浸而不信,只是虛空的儀式;信而不受浸,只是裡面得救,沒有外面的確認。這二者應當並行。

從亞當遷入基督裡

受浸實際上是一個大的遷移。為這緣故,新約的職事開始於浸。我們已經強調這事實,浸所包括的,首先是了結,然後是新生的起頭。藉著了結和新生的起頭,就有真正的遷移。所以新約開始於浸並不希奇,這指明舊約的事物該了結,以得著新的起頭。然而,今天在許多基督徒中間,受浸僅僅是人藉以進入另一種宗教的儀式。

我們受浸的時候,乃是從亞當遷入基督裡。許多基督徒從未受過充分的教導。有些人知道,他們受浸乃是從亞當遷入基督裡,但這對他們僅僅是道理,在他們基督徒的生活裡並不實際。在我們基督徒的生活裡,我們應當脫離亞當而在基督裡。我們不該再活在亞當的範圍裡,乃該絕對的活在基督的範圍裡。

呼求主的名

在二十二章十六節,亞拿尼亞告訴保羅要呼求著主的名受浸,洗去他的罪。在這節經文裡,『呼求著祂的名』是形容『受浸』和『洗。』這裡亞拿尼亞似乎說,『保羅,起來受浸。你受浸的時候必須呼求主的名。呼求主的名是你受浸的條件。』

我們給新的信徒施浸時,囑咐他們要呼求主耶穌的名,這是個好作法。這就是說,當他們受浸時,他們呼求著主的名。我們怎樣同時呼吸並進食,照樣也可以同時受浸並呼求主。藉著受浸而有的遷移,因人呼求主名而得著加強。因此,我們給人施浸時,要囑咐他們呼求主耶穌的名,使他們更剛強的從亞當遷到基督裡。

受浸並洗去罪的條件

在十六節,亞拿尼亞吩咐保羅起來,受浸,洗去他的罪。我們已經看見,『呼求著祂的名』是形容『受浸』和『洗。』呼求是受浸和洗去罪的條件。呼求主的名是保羅洗去他罪的方法。

按亞拿尼亞的領會,保羅需要洗去的罪是甚麼?按亞拿尼亞的看法,毫無疑問的,最嚴重的罪就是逼迫並捉拿那些呼求耶穌之名的人。保羅出去捉拿呼求主名的人,乃是他主要的罪。在這事上,他不僅被神定罪,也被耶路撒冷和別處的信徒定罪。所有的信徒都定罪他是逼迫者。保羅認為呼求主名是信徒的記號。因此,無論保羅往那裡去,他都找那些呼求主名的人。

在十六節,亞拿尼亞似乎說,『在信徒眼中,你最嚴重的罪就是逼迫並捉拿呼求主的人。既然你已悔改並回轉,就需要洗去你的罪,尤其需要洗去逼迫聖徒的罪。為著洗去你的罪,你需要呼求主的名。你若呼求「哦,主耶穌」多遍,聖徒就會赦免你。你的呼求是洗去你罪的條件。保羅,你不能作靜默無聲,不發出聲音呼求主名的信徒。你若靜默,信徒就不會承認你是他們中間的一位,他們也不會赦免你。因此,你現在必須實行你所定罪的事-呼求主耶穌的名。從前你以這作為你所逼迫並捉拿之人的記號,現在這該成為你相信主耶穌並得救的記號。保羅,起來,呼求著祂的名受浸,洗去你的罪。當你這樣作,所有愛主耶穌的人都會赦免你。』

保羅遷移的初步

呼求主耶穌的名是保羅遷移的初步。他從定罪這種呼求,轉為實行這種呼求。有人可能說,呼求主的名乃是保羅悔改的一部分。不錯,但這不僅是他悔改的一部分,也是他從一個範圍遷入另一個範圍的開始。

我們實在很難領會,猶太人為甚麼反對呼求主名這件事。對猶太人來說,重要的事乃是守律法、行割禮以及守規例。然而在保羅遷移以前,他特別反對呼求主名這件事。

今天在反對實行呼求主耶穌之名的人中間,原則也是一樣。有些人定罪我們呼求主的名。事實上,他們沒有理由反對這實行。然而有人偽稱,呼求主名只是喊喊叫叫。但在主裡的信徒呼求主名有甚麼不對?這實行在聖經裡已經有力的啟示了出來。呼求主名比靜默、死沉、毫無真實的接觸主來得好。

有些反對呼求主耶穌之名的人說,『基督教在地上已經有一千九百年,但我們從未聽過信徒當呼求主名這教訓。』對這話,我們可以回答說,『也許你們從未聽過這種教訓,但你一定聽過信徒呼求主名。事實上,很可能在你們作基督徒的這些年間,你們自己至少有過一些呼求耶穌之名的經歷。』

許多事例告訴我們,很多人沒有領受過呼求主名的教訓,卻這樣實行了。有一個人強烈的反對呼求主名,一天他騎腳踏車被汽車撞到,腳踏車被拋起來;當他摔到地上的時候,自然而然的就叫起來:『主耶穌阿!』

我也認識一個從不禱告的基督徒,有一天他的妻子出了意外。你知道他作了甚麼?他喊起主的名來了。

你知道有那一個真基督徒能說,他從來沒有呼求過主耶穌的名?每一個在基督裡的真信徒都必定在某些時候呼求過主的名。那位騎腳踏車被汽車撞了的弟兄,在醫院住了幾天,他天天都喊,『主耶穌阿!』沒有人教他呼求,他自動的呼求。我們許多人都能見證,當我們呼求主耶穌時,我們實在接觸到他。

你有過想要禱告卻睡著的經歷麼?有許多次我在默禱時睡著了,特別是在深夜。我們從經歷知道,默禱常叫人睡著。不僅如此,那種禱告就是能享受主,也是微乎其微。然而,我們呼求主的名,就享受到祂。為了不打擾人,我們可以安靜的呼求,但我們仍藉著呼求主名享受到祂。

我們基督徒生活的需要

我關心那些因我們強調呼求主耶穌的名而受困擾的人。說我們太過強調這事乃是不正確的。事實上,呼求主是我們基督徒生活的需要。你若實行呼求主名,就會在時代遷移的初階。我保證你越呼求主耶穌的名,就越從老舊的事物帶出來,進入新的事物裡。

有些信徒作基督徒多年,隨著年日的消逝,他們基督徒的生命變得十分老舊。因著這老舊,他們需要實際的經歷遷移。要得著這樣的遷移,最有效的路就是呼求,『哦,主耶穌!』我鼓勵你這樣實行。你若天天呼求主名,就能有許多經歷主的見證。

呼求主名對作丈夫的基督徒大有幫助。弟兄們常常很難愛他們的妻子。倘若一位弟兄呼求主耶穌的名,他會經歷與妻子關係的真實改變,他就能真正的愛妻子。

同樣的,姊妹們也能因呼求主名得著幫助,服從她們的丈夫。姊妹們若沒有藉著呼求主名接觸主,她們會對自己說,『要我必須服從丈夫,這是不公平的。我為甚麼該服從他?神命定他作我的頭,這是不公平的!』然而,神的話不能改變。已婚的姊妹們不能不顧到她們該服從的要求。那麼,她們怎樣纔能得著幫助?要她們在服從丈夫的事上得著幫助,最好的路就是呼求主名。她們若天天呼求主,就能服從她們的丈夫。

我們呼求主名,就經歷真正的遷移;我們就被帶進另一個範圍,我們就被帶進神的國裡;而神的國實際上就是繁殖的基督自己。我們若瞭解這點,就明白為甚麼聖經這麼強調呼求主名的事。

每當我們呼求主,祂就有機會和立場在我們裡面擴展祂自己。這不僅僅是道理;這對我們基督徒的經歷是非常實際的事。今天我們的主是包羅萬有的靈。祂是靈,祂無所不在,並且祂現今就在我們裡面作工,等待機會要在我們裡面擴展。我們呼求祂的名,就給祂路在我們裡面擴增。

有分於主的豐富

與呼求主名有關的一處重要經文是羅馬十章十二節:『因為猶太人和希利尼人並沒有分別,眾人同有一位主,祂對一切呼求祂的人是豐富的。』多年來,我只知道羅馬十章十三節:『凡呼求主名的,就必得救。』有人告訴我,凡呼求主名的就必得救,但我從未聽過主對一切呼求祂名的人是豐富的。祂不僅在初階的救恩上是豐富的-祂在一切神聖和屬靈的事上都是豐富的。我們要有分於主的豐富,就需要呼求祂。我們該日夜呼求主的名。雖然我們可以安靜的呼求,以免攪擾別人,但我們仍然能輕聲的呼求:『哦,主耶穌!』

被帶進我們的靈裡

我們一旦呼求主名,就不能停留在我們天然的思想和辯論裡。我們從經歷知道,當我們呼求主名,我們就被帶進全人的深處;這就是說,我們被帶進我們的靈裡。我們不能又呼求主名,同時又留在天然的心思裡。那些為呼求主名辯論的人可能說,『呼求主名對麼?這作法合乎聖經麼?若是合乎聖經,為甚麼已過十九個世紀別人沒有教導這事?』這樣的人若呼求主,就會蒙拯救脫離他天然的思想和辯論。我們拒絕呼求,就停留在天然的心思裡。但當我們呼求主,我們就被帶進靈裡。我們何等需要呼求主來享受他!

經歷主的相近

呼求主乃是實際,因為我們呼求主便摸著主。保羅在有關呼求的經文裡說,『這話與你相近,就在你口裡。』(羅十8。)實在說來,這裡的話就等於主。因此,這話是近的,就是說主是近的。每當我們呼求主名,我們就經歷祂的相近,經歷祂親密的同在。

我們怎麼知道主與我們相近?是藉著呼求主知道的。我們與人爭論或爭辯,不能叫人信服主是與他相近的。我們越爭論,主似乎離得越遠。但倘若我們不爭論,卻呼求祂的名幾遍,就會覺得祂是近的。我們若繼續呼求,就會瞭解祂不僅是近的,甚至就在我們裡面。我們越呼求主,祂就越成為我們的享受。藉著呼求祂,祂也成為我們在各種處境中的平安、安息、安慰與解答。這不僅僅是道理或膚淺的教訓,乃是給我們經歷的真理。

忠於我們的異象,留在遷移裡

我們都該與保羅一同學習呼求主耶穌的名,以得著完全的遷移。然後我們也該與保羅一同忠於我們的異象。保羅能見證:『我…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徒二六19。)保羅的忠信,見於他在二十二章二十一節不避諱使用『外邦人』一辭。願我們都忠於我們所看見,關於召會、召會的立場、和基督是賜生命之靈的異象。

我們該從保羅學習如何以美好的方式陳明真理。但這不是說,我們總能避免反對與攻擊。無論我們如何陳明真理,還是會有人反對。然而,我們必須忠信。我們甚麼時候不忠於主的異象,我們就不再在時代的遷移裡。保守我們自己在這遷移裡的路乃是忠信。首先,我們藉著呼求主名得著遷移;然後,藉著忠於異象,我們留在這遷移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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