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篇 那靈與肉體相對

讀經:加拉太書三章二至三節,五節,十四節,五章十六至十九節,一章十六節,二章十六節,四章二十三節,二十九節,五章十三節,二十二節,六章八節,十二至十三節,四章六節,五章五節,二十五節。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來到一個非常重要的題目:那靈與肉體相對。因著基督教背景的影響,我們對於新約中那靈和肉體這二辭的領會相當有限。事實上,這兩個辭的意義非常廣闊,乃是新約裡其中兩個最重要的用辭。

肉體和那靈的定義

在三章三節保羅問加拉太的信徒:『你們既靠那靈開始,如今還靠肉體成全麼?』那靈,就是復活的基督,乃是屬於生命。肉體,就是我們墮落的人,乃是屬於罪和死。我們不該靠那靈開始,卻想靠肉體成全。我們既靠那靈開始,就當靠那靈成全,與肉體毫不相干。二章二十節說到基督和『我』的對比,這裡說到那靈和肉體的對比。這指明在我們的經歷裡,那靈就是基督,肉體就是『我』。從三章至本書信末了,那靈乃是在我們生命經歷裡的基督。在啟示中的是基督,在經歷裡的是那靈。

在本卷書信中,肉體始終是被定罪、被棄絕的;(一16,二16,三3,四23,29,五13,16~17,19,24,六8,12~13;)而且從三章起,每章都將肉體和那靈作對比。(三3,四29,五16~17,19,22,六8。)肉體是墮落、三部分組成之人極點的表現,那靈是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終極的實化。肉體傾向守律法,且受律法的試驗;那靈乃是本於信所接受並享受的。神的經綸將我們從肉體救到那靈,使我們能有分於三一神豐富的福。這無法憑著守律法的肉體作到;惟有憑著本於信接受,並藉信經歷的那靈,纔能作到。

在加拉太書裡,肉體不單是指人墮落、敗壞的身體,乃是指墮落之人的總和。所以肉體是墮落之三部分人極點的表現。因此,肉體在這個意義上包括了人的體、魂、靈。你想想看五章十九至二十一節所列舉肉體的行為,你會發現有的與敗壞之身體的情慾有關,如淫亂、污穢、邪蕩、醉酒;有的與墮落的魂有關,如仇恨、爭競、惱怒、分立;還有的是與死了的靈有關,如拜偶像和邪術。這證明我們墮落之人的三部分,都與邪惡的肉體有牽連。所以在加拉太書,肉體是指整個墮落的人。肉體不只是墮落之人的一部分,更包含墮落之三部分人的總和。

從新約的啟示來看,那靈乃是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終極的實化。神是那靈,墮落的人是肉體;神是經過過程約三一神,肉體是墮落的三部分人。你曾否看見,今天人乃是墮落的三部分人,而神乃是經過過程的三一神?墮落的三部分人是肉體,而經過過程的三一神是那靈。肉體在加拉太書怎樣不是單指敗壞、滿了情慾的身體,而是指墮落之人的總和,照樣,那靈也不是單指三一神的第三者,而是指經過了成為肉體、人性生活、釘十字架、復活、升天等過程的三一神。肉體是指我們整個墮落的人,而那靈是指整個三一神,就是父、子、靈。三一神經過成為肉體、人性生活、釘十字架、復活、升天等過程,今天乃是那靈。我們讀到新約裡的肉體時,必須曉得肉體是指墮落之人的總和。同樣的原則,我們讀到保羅書信中的那靈,也必須認識那靈是指三一神─父、子、靈─經過過程,成了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

撒但妄用律法

神的經綸乃是要將祂自己這位經過過程的三一神,分賜到我們裡面,作我們的生命和一切,使祂自己與我們成為一,我們也與祂成為一,好叫我們能團體的彰顯祂,直到永遠。然而,神的仇敵撒但想要阻撓神的經綸,就利用神為著祂的定旨暫時所賜的律法,使神所揀選的人從祂的經綸岔開。我們若從這個觀點來看加拉太書,就會發現這件事不難明白。我們來讀這封書信的時候,必須看見神的經綸乃是將祂自己這位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分賜到我們裡面,在我們與三一神之間產生一種生機的聯結,好叫我們能團體的彰顯祂。但是撒但利用神所賜的律法,要使神的百姓從祂的經綸岔開,並且攔阻神經綸的完成。

我們要清楚領會妄用律法的意義,這是很重要的。當律法被用以激動人墮落的願望,想要藉著守律法高抬自己,好得著自己作成的義,這時,律法就被妄用了。熱中猶太教的人就是這樣妄用律法,要把信徒引離神的經綸。我們在加拉太書看見,神所賜的律法這樣被妄用了。撒但妄用了神所賜的律法,使神所揀選的人從神的經綸岔開。

信仰的路

在前面一篇信息裡,我們已經指出行律法與聽信仰相對。神的百姓要領略、體會、瞭解、享受、並有分於這位經過過程而成為那靈的神,所之於祂百姓的一切,路就在於信仰。根據加拉太書,律法已經被信仰頂替了。在我們的經歷中,律法應當過去,信仰應當得勝。

律法怎樣與肉體並行,信仰也照樣與那靈並行。每當我們想要守律法,我們就立刻在肉體裡面。但我們採取信仰的路來聽、珍賞、呼求、接受、領受、聯合、有分並享受時,我們自然而然就經歷那靈。這可由我們的經歷來證實。每當我們竭力要守律法,我們就在肉體裡,在墮落的三部分人裡面。但每當我們接受信仰的路,我們就在靈裡享受那靈。我們在信仰的路裡,享受那靈作為經過過程的三一神。不僅如此,信仰的路使經過過程的神和得重生的人之間生機的聯結,得著發展和培植。神盼望這個生機的聯結髮展到極致。

撒但如何阻撓這生機聯結的發展

然而,我有負擔指出,狡詐的撒但阻撓了這生機聯結的培植與發展。他利用三種教派─天主教、更正教、靈恩派─作成這事。撒但利用今天基督教裡這三種教派,來阻撓得重生之人和經過過程的三一神之間生機聯結的發展,為要攔阻神的經綸。假定在這個國家裡沒有這三種教派,只有主的恢復,我們與神之間生機的聯結,在短時間之內必會大得發展。然而,事實是這種生機的聯結已經受到阻撓。這聯結主要不是被猶太教、回教、佛教所阻撓,而是被天主教、更正教、靈恩派所阻撓。撒但如何在古時利用猶太教,今天他也照樣利用這些教派,使神的子民與三一神之間生機的聯結不能得著合式的發展。

撒但作這事所依循的原則,乃是把神所賜的東西拿來錯誤的使用。例如,這個原則可見於天主教,那裡可以找著一些神所賜的東西。在天主教裡,許多真信徒因著撒但利用這些神所賜的東西,就受了迷惑。因為在天主教裡可以找到一些屬神的東西,許多人就會起來為牠辯護,爭論說,在那裡的確看見一些屬神的東西。我們回想主在馬太十三章三十三節論到天主教的豫言:『祂對他們另講一個比喻說,諸天的國好像麵酵,有婦人拿去藏在三斗麵裡,直到全團都發了酵。』天主教就像這個比喻中的婦人,把麵酵攙在細麵裡。天主教把屬撒但的東西和神所賜的東西混在一起。所以,我們在天主教裡所發現的,乃是屬撒但的東西和神所賜東西的混雜。啟示錄十七章陳明天主教是一個女人,拿著金盃,盛滿了可憎之物。這是天主教的真實光景。

同樣的原則,我們不能否認更正教裡也有一些屬神的東西,其中也有一些神所賜的東西。然而,撒但利用這些東西來阻撓神的經綸,並且攔阻這個生機聯結的發展。在更正教各公會裡的真信徒,多半沒有聽過生機的聯結,許多人甚至不知道基督活在他們裡面。人也許因著天主教或更正教被帶到主面前,但他們被帶到祂面前之後,卻受了攔阻,不能繼續經歷祂。許多罪人因著更正教所傳的福音得救了。然而,他們得救成為信徒以後,叫他們得救的公會,卻使他們不能經歷基督。

第三種教派是靈恩派,比天主教和更正教更狡詐。我從五十多年來的研究和經歷中,能彀作見證,在攔阻神百姓經歷基督的事上,沒有甚麼比今天的靈恩派更狡詐。主在中國的恢復曾有過好幾年受到靈恩派的影響。我們能彀由經歷中見證,我們牽連到靈恩派的結果是弊多於利。

靈恩派最大的破壞,就是使信徒很難珍賞與三一神內裡生機的聯結。靈恩派所強調的是外面的表顯。強調這些事的人很難安靜下來,認識在他們重生之靈裡面的那靈,並且隨從裡面的膏油塗抹。許多靈恩派的人既不認識,也不在意他們有一個重生的靈。反之,他們所關心的,主要是所謂的恩賜顯明。他們感興趣的,是說方言、醫病和行神蹟,而不是與三一神生機聯結的發展與培植。

一九六三年,我應邀到一個靈恩派的團體講道。有一次聚會結束後,這個團體的帶領人和他的妻子想要叫一位中國弟兄說方言。那位帶領人的妻子告訴他,不要說英語或中文,只要說他所想到的任何其他的話。那位弟兄曉得,要脫離那個情形,就非得說點甚麼不可。他想起偶然懂得的幾句馬來話,就用馬來話說了一些無意義的辭句。這個靈恩派團體的帶領人和他的妻子立刻拍手,很高興這位弟兄說了方言。第二天我向這對夫婦指出事實的真象,並且質疑他們這種作法。

此外,在這個靈恩派團體的一次聚會中,有一個女人說了簡短的方言,然後一位青年人繙了很長的話。後來這個團體的帶領人承認,那位青年人所繙的方言不是真的。我就問他說,我們有這樣一位豐富的基督供應別人,為甚麼還要有這些作法?他無話可答。後來那位繙方言的青年人,否認他所說的是要繙那個女人的方言。我就題醒他,他曾明確的向所有在場的人表明,他是在繙方言。接著我說,『我們不需要作這些事。我確信你是愛主的,為甚麼你不單單傳講真理,把基督的豐富供應給別人?』

有些靈恩派的團體甚至宣稱,在他們的聚會中,有人牙齒神奇的被金子補滿了。我絕不信這樣的報導,為甚麼神不使牙齒長出來,而用金子補牙齒?那樣更符合聖經的原則。再者,如果這樣的神蹟真的發生了,新聞記者一定會曉得,並會大加報導。

另一個事例是一個美國靈恩派團體的帶領人,宣稱得了說中文的能力。有一天,他發出一些怪異的聲音,他相信他所說的就是中文。我和另一位講中文的弟兄指出,他所說的我們一個字也聽不懂,雖然我會說國語,另一位弟兄會說廣東話,我們二人也都懂得其他的中國方言;然而,這位靈恩派的帶領人發出的聲音卻是不一樣的。我們不得不告訴他,我們聽不出這些聲音是中國話。這位弟兄聽了大失所望。他欺騙自己,以為有把握能說中國話,但他所說的中國話是自創的語言。這樣的事件在今天的靈恩派是司空見慣的。

有一本靈恩運動的雜誌刊出一篇文章,作者說他接觸過二百位聲稱是說方言的人。這二百人沒有一個例外,都一致懷疑他們所說的方言到底是不是真的。然而,作者鼓勵他們繼續說方言,不管他們懷疑自己所說的是否真實。我們在一九六三年的訓練中公開的讀這篇文章,然後我問受訓的人,彼得和其他在五旬節那日的人有沒有懷疑他們所說的方言是真的?當然,彼得和其他的人沒有這樣的疑惑。然而,這二百位說方言的人卻有這樣的疑惑,因為他們所說的方言不是真的。

一九六三、六四年間,報紙上報導說,一些靈恩派的人豫言有一個地震要襲擊洛杉磯,洛城會被震到海底去。然而,豫言地震的日期過了,甚麼事也沒有發生。當然,這個豫言沒有應驗,就足以證明這豫言是假的。

我願意舉我們在遠東所經歷的另一個例子。我們遷到臺灣並且在那裡開工以後,我向聖徒們指出,根據我們在大陸的經歷,我們最好不要管基督教。我也勸他們不要與靈恩派的事物有牽連。反之,我鼓勵他們只向不信的人傳福音。好幾年我們一直積極的傳福音,在各個城市大量散發單張,張貼海報。六年後,我們人數由不到五百人增加到二萬多人。在六十年代的初期,我離開臺灣的時候,有一個靈恩派的女傳道人在馬來西亞非常得勢,並且相當影響主恢復裡的一些聖徒。她甚至控制了馬來西亞的一處小召會。然而,一位年長的弟兄和三位青年人因著明白真理,就拒絕和他們在一起。一九六五年,這位女傳道人計畫在臺灣召開特別聚會,特別是為著地方召會裡的人。她想要接管臺灣島上所有的召會。雖然我不知道這種情形,但在一九六五年九月,就是這次特會豫定召開的月分,我有負擔訪問臺灣。我到達的時候,纔頭一次聽說有這個特會。這個女人以一種論調聞名,就是方言不需要是真的方言或語言。突然間,她罹患了舌癌,無法到臺灣開特會。當時有人豫言說,一九六六年會有一次全世界的大復興從臺灣開始,而且她要得著醫治。然而,復興並沒有來到,而她也死了。她死後,有人豫言且刊出文字說,她會復活,但這種所謂的豫言並沒有應驗。

在我們靈裡照著那靈行事為人

因著我所學習並經歷的這一切事,(有時候是經過許多苦難而有的,)我看見靈恩派與天主教、更正教一樣,對神的經綸造成阻撓。這對我們與三一神之間生機聯結的發展,乃是一大攔阻。照保羅的書信看,三一神已經經過了過程,成了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當這靈進到人的靈裡,就產生一種生機的聯結。我們既與三一神有了生機的聯結,就能在靈裡憑祂而活。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對付濫用說方言的事。在這卷書的第七章,我們看見照著生機聯結而生活的最好例子。在二十五節保羅說,『關於童身的人,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憐憫成為忠信的,就題出我的意見。』保羅陳述了對於這件事的意見以後,就下結語說,『我想我也有神的靈了。』(40。)這裡給我們看見新約的原則,就是成為肉體的原則。根據這個原則,神性是與人性相調和。神不單獨行動,人也不單獨行動。反之,神與祂所拯救的人在一裡面行動,因為經過過程的三一神和得重生的人之間,產生了一種生機的聯結。凡我們所說、所作的,都該出自這個聯結,就是神與人的調和。這與今天靈恩派的作法截然不同;靈恩派所謂的豫言,乃是依循舊約的說法:『耶和華如此說。』然而在新約裡,我們沒有讀到『耶和華如此說』;而是讀到保羅所說的,或彼得、約翰所說的。根據林前七章,論到童身的人,即使保羅沒有從主來的命令,他仍然能彀說一些話,其中有神的靈的發表。這就是新約的原則。我們必須遵照這個原則,以發展經過過程的神和得重生的人之間那生機的聯結。

我們已經著重的指出,在加拉太書,那靈是指經過過程的三一神,而肉體是指墮落之三部分人的總和。我們若看見這個對比,就不會想要離開神,憑自己而活。我們離開主所作的一切,都是出於肉體。我們要認識,我們已經與三一神有生機的聯結,這是一件要緊的事。祂與我們,我們與祂,調和在一起成為一。這一種生機的聯結已經發生在我們的靈裡。所以,我們該在我們靈裡照著那靈行事為人。這就是神新約的經綸,是祂永遠的定旨得以實現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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