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篇 以認識基督為至寶

讀經:腓立比書三章五至八節。

在腓立比三章八節保羅說,『我也將萬事看作虧損,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以認識基督為至寶。

律法與基督的對比

保羅寫三章五至八節的時候,毫無疑問是想到律法與基督的對比。保羅對基督與律法,都有許多的經歷。藉著他的經歷,他對基督和律法都得著完全的認識。

律法和基督是組成聖經的兩大要素。就一面說,舊約主要是以律法為基本因素而組成的。所以舊約可視為一本律法書。相反的,新約是以基督為基本、管治的因素而組成的。因此,舊約是以律法為基礎,新約是以基督為基礎。

保羅對律法與基督都很有認識。在猶太教的年日裡,他對律法得著了詳盡的認識。他的認識不是局外人的認識,乃是一個極其熱心的內行人的認識。不過,當保羅寫腓立比書的時候,他已經從律法之下遷到基督裡。不僅如此,他還對基督這奇妙、包羅萬有、延展無限的人位有認識,有經歷。保羅活在這人位裡,所以他能彀說自己是在基督裡的人。(林後十二2。)

腓立比三章五至六節的『按』,也可譯作『照著』,共用了三次,說到律法、熱心和義。七至八節的『因』,也可譯作『由於』,也共用了三次,兩次說到基督,一次說到對基督之認識的至寶。基督是與律法、向律法的熱心、以及律法上的義相對;對基督之認識的至寶,以及基督自己,是與萬事和律法相對。保羅因基督,並因對基督之認識的至寶,就丟棄了律法、向律法的熱心、以及律法上的義和其他的萬事。這指明基督以及對基督之認識的至寶,遠超過律法和萬事。

照八節所說,保羅不僅因他以認識基督為至寶,而將萬事看作虧損,並且已經虧損萬事;他實際上更是將萬事看作糞土。糞土的原文指扔給狗的渣滓、垃圾、髒物;因此是狗食、糞土。這些東西與基督無法相比。

我們必須領悟,在三章八節保羅不是說以基督為至寶,乃是說以認識基督為至寶,這點非常重要。許多讀腓立比書的人,將以認識基督為至寶,領會成以基督自己為至寶。然而,保羅特別且明確的說以認識基督為至寶。保羅對基督的認識是極其寶貴的。因他以這樣的認識為至寶,他就願意虧損萬事。

在七節保羅說『因基督』;但是在八節裡,他進一步又說,『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八節多了『我主』二字,指明當保羅寫信的時候,他滿了對基督親密、柔細的感覺。對主耶穌的寶貴所生發的柔細感覺,在他裡面升起,叫他說出『我主基督耶穌』。保羅非常看重以對他親愛的主耶穌基督的認識為至寶。

來自基督人位的寶貴

以認識基督為至寶,是來自祂人位的寶貴。猶太人認為神藉摩西所賜的律法,是人類歷史中的至寶;因此,他們為律法發熱心。保羅曾經那樣發熱心。然而,當神將基督啟示給他,(加一15~16,)他就看見基督的寶貴、超絕、無上的寶貝和超凡的價值,是遠過於律法的。他對基督的認識,結果叫他以認識基督為至寶。因此,他不僅將律法,以及根據律法所建立的宗教看作虧損,也將萬事看作虧損。

在這裡保羅並不是直接說以基督為至寶,乃是說以認識基督為至寶。腓立比三章八節的認識,並不是屬於基督的認識,或基督自己所擁有的認識,乃是我們對基督主觀的認識。對你而言,那一樣更寶貴─是基督的人位,還是你對基督的認識?根據道理或看法,你可能會說,基督的人位比對基督的認識更寶貴。但是保羅能從經歷說,更寶貴的乃是對基督的認識。

我們已經指出,以認識基督為至寶,是來自祂人位的寶貴。毫無疑問,就基督自己而言,祂是至寶。但是,我們若不認識基督,我們怎會認識祂的寶貴?我們若對基督的寶貴缺少認識,祂的寶貴對我們就毫無意義。

保羅在往大馬色的路上那次經歷之前,他對基督沒有任何認識。他寶愛律法,以律法為至寶。保羅為律法的熱心表明他珍賞律法。他的熱心是出自他的珍賞。保羅當然以對律法的卓越認識為傲。儘管基督遠比律法寶貴,但保羅卻不認識基督。然而,在他悔改信主的時候,神將這至寶的一位啟示給他。有了基督這啟示之後,保羅開始對基督有了認識。他開始認識基督之後,就逐漸領悟,從迦瑪列所領受對律法的認識,遠遜於對基督的認識。保羅寫三章五至八節時知道這個對比,所以能說出以認識基督為至寶,並且為這認識的至寶虧損萬事。

當然,至寶就在基督的人位裡面。但是,為著我們的經歷,我們對這至寶的體驗是在於我們的認識。我們若缺少認識,就絕對無法體驗這人位是何等的寶貴。惟有當我們認識祂的寶貴時,我們纔會以認識基督為至寶。這樣以認識基督為至寶,是何等的寶貴!

基督的包羅萬有

在構成神聖啟示之心臟的四卷書─加拉太書、以弗所書、腓立比書和歌羅西書中,保羅揭去帕子,給我們看見基督是誰,以及基督的所是。基督是包羅萬有的,也是延展無限的,祂是宇宙中一切正面事物的實際。祂是神、人、永遠、光、以及生命的實際。我們實在沒有充分的言語來表明基督是誰,以及基督的所是。

你在主的恢復裡,得著加拉太書、以弗所書、腓立比書和歌羅西書向你打開之前,你對基督認識到甚麼程度?也許你只知道,基督是神的兒子,父因著祂的憐憫,差遣基督,為了拯救罪人死在十字架上。你知道祂是童女所生,死在十字架上,從死人中復活,並且被高舉到諸天之上。你相信祂是你親愛的救贖主,是你寶貴的拯救主,這樣你便得救了。然後你知道你需要祂幫助你,過一種榮耀父的生活。這樣認識基督雖好,但是對祂這樣的認識太有限了。

四十八年以前,我對基督的認識也是這麼有限。但是,從一九三二年開始,主藉著祂的恢復,漸漸揭去帕子,使我對祂有更完滿的認識。一點一點的,帕子就都挪去了。我相信,主恢復裡的許多聖徒都能作同樣的見證。

直到最近我纔注意到基督的延展無限。有一天,當我正說到歌羅西書所啟示的基督時,我自然而然用『延展無限』一辭;並且指出歌羅西書所啟示的基督是延展的,甚至是延展無限的,因為基督比整個宇宙更廣闊。祂是無法測量、無限無量的。因此,祂不僅是包羅萬有的,也是延展無限的。

照聖經所說,基督實在是包羅萬有的。一九三二年,我初次看見基督的包羅萬有,就循著這條線來盡職事。雖然聖經清楚的啟示基督的包羅萬有,但是許多信徒聽見我們這樣說,還大感驚奇。

歌羅西二章十六至十七節說,『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在節期、月朔、或安息日方面,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這些原是要來之事的影兒,那實體卻屬於基督。』這些經節指明,基督是我們的喫喝、節期、月朔和安息日。祂是宇宙中一切正面事物的實體、實際和實質。祂是我們所呼吸之空氣的實際,也是我們所喫之食物的實際,還是我們所享受之陽光的實際。此外,祂是三一神的實際,也是人的實際。

我們教導基督是包羅萬有的,是宇宙中一切正面事物的實際時,有些人竟然指控我們教導汎神論。他們指控我們把神等同於物質的受造之物。我們徹底棄絕汎神論,並且宣告這是屬魔鬼的教訓;我們絕沒有傳汎神論。然而,照聖經所說,我們的確教導說基督是神,是人,也是一切正面事物的實際。但這並不是說,宇宙中物質的事物就是神自己。我們不是神,我們也絕不會在神格上變成神。然而,基督在我們裡面;並且實際說來,祂甚至要逐漸變成我們。歌羅西三章十至十一節說,『並且穿上了新人;這新人照著創造他者的形像漸漸更新,以致有充足的知識;在此並沒有希利尼人和猶太人、受割禮的和未受割禮的、化外人、西古提人、為奴的、自主的,惟有基督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內。』這兩節也指出基督的包羅萬有。在新人,身體,召會裡,沒有希利尼人,也沒有猶太人。同樣的,沒有中國人和美國人、德國人和法國人。在新人裡,基督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內。祂是一切的肢體,又在一切的肢體之內。這意思是說,在新人裡,基督是你,基督是我。祂實在是包羅萬有,也是延展無限的。

我們急切需要以認識基督為至寶

保羅從前在猶太教中的時候,對包羅萬有的基督是盲目的。基督一直存在,是延展無限的一位,保羅對祂卻一無所知。那時,保羅對律法有透徹、卓越的認識。但是有一天,他在往大馬色的路上,基督向他顯現,呼叫他,說,『掃羅,掃羅,你為甚麼逼迫我?』(徒九4。)雖然保羅不認識基督,也看不見基督,他卻一直逼迫基督。保羅得著主的啟示,悔改歸主之後,就有鱗片從眼睛上掉下來。他的眼睛被開啟,就開始看見基督並認識基督。他越看見基督,就越認識基督。所以,他在腓立比三章八節說,他以認識他的主基督耶穌為至寶。

對基督的認識確實是至寶。你若見證基督是至寶,卻對祂沒有認識,那你只不過是根據傳統說說而已。事實上,你的話語極其無知。因著你自己對基督沒有卓越的認識,你所說的是你不知道的。除非我們對基督有卓越的認識,不然,我們無法說基督是寶貴的。我們急切需要對基督至寶的認識。保羅迫切要得著對基督至寶的認識,到一個地步,他願意因這認識,將萬事看作虧損。

我們可以用觀光客在香港購物為例,說明如何得著對基督之認識的至寶。那裡的商人知道如何陳列他們的貨品,特別是珠寶,以吸引觀光客。觀光客看見展示的珠寶,通常都很興奮。進一步的,他們認識了這些東西的寶貴。他們進入商店之前,對這些珠寶的寶貴毫無所知。一旦他們看見了,也知道了這些東西的寶貴,就願意付代價來得著牠們。同樣,我們需要有啟示,知道基督的寶貴,祂的無上寶貝。

在本篇信息中,我的負擔不是在道理的一面;我的負擔乃是,我們都要看見異象,得著基督是至寶的啟示。我們若得了基督是至寶的啟示,我們自然會以認識基督為至寶。

三章八節說到以認識基督為至寶,而對基督真實的經歷乃是在十節。不過,對基督的認識是基本的。我們所說的認識,實際上是指關乎基督和祂是至寶的啟示,異象。當保羅在宗教裡瞎眼的時候,他看不見基督;他只能看見律法。因此,他以認識律法為至寶。但是,基督向他啟示之後,他就開始以認識基督為至寶。他被對基督之認識的至寶所奪取,並且因著這認識的緣故,願意丟棄萬事,看作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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