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篇 藉著接受神的話,有分於那靈全備的供應,並享受基督的豐富(一)

讀經:腓立比書一章十九至二十一節,二章十二至十六節,歌羅西書三章十六節,以弗所書五章十八至十九節,六章十七至十八節。

照著新約裡所啟示神的經綸,基督徒生活的目標是活基督。我年輕的時候受教導,聖經的中心思想與基督有關。現在我領悟聖經的中心思想不但是基督,也是活基督。

基督住在我們裡面並活在我們裡面

只說基督是聖經的中心思想,相當客觀。在我們的經歷中,基督對我們應當非常主觀。譬如,主耶穌說,『你們要住在我裡面,我也住在你們裡面。』(約十五4。)這句話很簡單,但意義很深奧。我們怎能住在另一個人裡面,並且那人也住在我們裡面?對人而言,人不可能彼此內住。但人的生命住在神的生命裡,神的生命也住在人的生命裡,這是可能的。這就是說,神能住在我們裡面,我們也能住在神裡面。

有些人也許希奇,我們這些渺小的人怎能住在神裡面,而偉大、全能的神又怎能住在我們裡面。最近,有些人想要告訴我們,因為神的偉大是無限的,而人是這麼微小,所以祂不可能住在我們裡面。他們問,這樣微小的容器怎能盛裝這樣廣大的內容。他們的話指明,他們不相信主耶穌在約翰十五章所說的。他們指控我們是異端,並且聲稱:我們一面將神降低到我們的尺度,一面教導人進化成為神,相信人實際上能成為神自己。於是我們問他們,主說,『你們要住在我裡面,我也住在你們裡面,』這話是甚麼意思,他們就回答,這不過是指親密的關係或交通。他們的答覆表明,照著人天然的頭腦,是不可能相信我們能實際的住在基督裡面,並且基督也住在我們裡面。然而,我們必須相信主的話:『你們要住在我裡面,我也住在你們裡面,』並對這話說『阿們』。

在加拉太二章二十節保羅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說基督活在我們裡面,比說祂住在我們裡面更強。我訪問別的地方時,也許住在一位弟兄家裡。然而,我不能說我在那裡生活。我不過暫時住在那裡,我仍有某些限制。但我回到家裡,就能在那裡生活。在某地生活,是有完全的自由。你是住在家裡,還是在那裡生活?當然你會回答,你在那裡生活。但你不會說,你在汽車旅館裡生活。說基督活在我們裡面,意思是祂有完全的自由說話、行動並舉止。祂渴望作甚麼,就能在我們裡面作甚麼,因祂救贖了我們,並使我們成為祂的居所。

基督安家在我們裡面,並成形在我們裡面

照著以弗所三章,保羅禱告父,藉著那靈,使我們得以加強到裡面的人裡,使基督安家在我們心裡。首先基督住在我們裡面,然後祂活在我們裡面,接著定居在我們裡面,安家在我們裡面的全人裡。一面,基督也許活在我們的靈裡。但另一面,我們也許沒有給祂多少地位,活在我們的心思、意志或情感裡。我們從經歷知道,有時候我們把基督限制在我們的靈裡。當祂想要從我們的靈擴展到我們的情感裡,我們也許不讓祂這樣作。例如,一位弟兄也許早晨向主禱告,享受祂,並且宣告:『阿利路亞,主耶穌活在我的靈裡!』但過不久他受試誘去作某事。即使活在他靈裡的主不同意,這位照著情感而活的弟兄,仍堅持作那件事。他與主爭論,想要說服祂留在他的靈裡,並給他自由照著情感而活。他甚至應許第二天會給主自由擴展到他的情感裡。但第二天到了,他卻不遵守諾言。因此,主得不著自由定居在這位弟兄的情感裡。

因為我們不容易給主機會安家在我們心裡,保羅就需要禱告父,藉著那靈,使我們得以加強到我們裡面的人裡,使基督安家在我們心裡。照著聖經,心是由心思、意志、情感、和良心組成。心圍繞靈,且比靈大。我們接受主耶穌時,祂就進到我們的靈裡,現今祂活在這裡。起初,我們甚至沒有給主自由活在我們的靈裡。我們只讓祂住在那裡。然而,漸漸的,我們給祂機會活在我們的靈裡。但我們仍不願意讓祂完全進到我們裡面的人裡。這是為甚麼我們需要得加強到我們裡面的人,我們重生的靈裡。然後基督就能安家在我們心裡。祂不但要住在我們裡面,並活在我們裡面,也要擴展到我們裡面之人的每一部分,並定居在那裡。

經年累月下來,我經歷主很多,但我沒有信心說,基督完全定居在我裡面的人裡。可能我給了祂完全的自由佔有我的心思或情感,但我也許仍為自己保留一部分的意志。

我們必須看見,基督在我們的經歷中對我們應當非常主觀,這是很重要的。祂住在我們裡面,祂活在我們裡面,並且祂渴望安家、定居在我們裡面的全人裡。

在加拉太四章十九節保羅說,『我的孩子們,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裡面。』基督成形在我們裡面,意思是祂住在我們裡面,活在我們裡面,定居在我們裡面,然後浸透我們這人的每一部分。

由基督所構成

我們都是基督徒,但裡面所有基督的度量並不相同。有些人給了基督較多的地位;有些人給了祂較少的地位讓祂在他們裡面長大。毫無疑問,保羅裡面基督的度量是豐滿的。這就是說,基督完全成形在他裡面。在腓立比一章二十一節,保羅甚至能宣告:『在我,活著就是基督。』基督已作到保羅裡面,實際上已成為他的構成成分。所以,保羅是完全被基督構成的人。這是他能說,在他,活著就是基督的原因。

營養學家常告訴我們,我們喫甚麼,就是甚麼。我們所喫的食物,至終成為我們的構成。這食物就作到我們的組織,甚至我們的細胞裡。人若大量喫某種食物,至終就會由那種食物所構成。

保羅寫腓立比書的時候,他相信基督將近三十年了。那些年間,基督多而又多的作到保羅裡面的人裡。保羅不斷的喫基督,有分於祂。至終,他由基督所構成了,他成了基督人。他這由基督所構成的人能見證:『在我,活著就是基督。』

我們今天該是保羅見證的繼續。我們在這裡活基督,讓基督作到我們裡面,直到我們的心思、情感、和意志被祂構成。

新陳代謝的改變

在羅馬十二章二節,保羅囑咐我們不要模倣這世代,反要藉著心思的更新而變化。模倣這世代,就是照著世代的樣式,照著世界的潮流,在外面被塑成形。變化是在裡面、生機的得更新。有些人曾譭謗我們,控告我們彎曲人的心思。我們完全否認這不實的控告。我們因著主的恩典,尋求供應神聖、屬靈、能變化人心思的東西。彎曲心思是外面影響人心思的結果,但更新心思包含生命中內在、生機、新陳代謝的變化。我們留在主的恢復裡越久,我們的心思就越有新陳代謝的變化。我們的思想自動就會更新並改變。這事的發生,是因為新的元素加到我們這人裡面,排除並頂替舊的元素。這就是變化。一天過一天,一次聚會又一次聚會,神聖、屬靈、聖別、並屬天的東西灌注到我們裡面。這元素就是基督連同祂追測不盡的豐富。基督的豐富注入我們裡面,就成為我們裡面新的元素,排除老舊,產生裡面、內在、新陳代謝的改變。

我們越變化,基督就越得著地位,定居在我們裡面。事實上,變化的過程就是被基督佔有並得著的過程。我們的心思變化,意思是基督佔有這心思,並以祂自己浸透這心思。同樣,我們的情感和意志被基督浸透,祂就成為這些內裡部分的構成成分。這樣,基督對我們就成為主觀的。

可經歷的基督

歷世紀以來,主觀的基督一直為信徒所忽略。許多忠心的基督徒把愛歸給客觀的基督。他們相信祂,尊敬祂,高舉祂,並以祂為敬拜的對象。然而,在許多時候,他們看祂是遠在天上的一位。雖然他們愛祂,但他們也許沒有經歷祂住在他們裡面。他們也許為基督慇勤作工,卻不領悟基督不但在天上,也住在他們裡面。有些人甚至接受了錯誤的教訓,以為基督不住在信徒裡面,而僅僅由聖靈在他們裡面作代表。他們以為聖靈是基督差來的代理者,代表祂,在他們裡面作工,在他們裡面運行,並感動他們。然而,照著神的話,內住的靈不是基督的代理者;祂實際上就是基督自己。照著基督徒的經歷,住在我們裡面的基督,與住在我們裡面的靈是同一位。這內住的靈就是實際的基督,主觀、可經歷的基督。我們對此若有正確的領悟,就不會想要將那靈與基督分開。神格的三者乃是一。父在子裡,子實化為靈。當靈臨到我們,並來住在我們裡面時,神格的三者就都來住在我們裡面。何等奇妙,基督在我們裡面!我們的基督是主觀、可經歷的。

我們若要活基督,就必須領悟祂是客觀的,也是主觀的。就著基督是全能的神,萬有的主,升到諸天之上、登寶座、並得著榮耀為冠冕的一位,祂乃是客觀的。對此我們不該有任何疑惑。但基督也是主觀的。祂住在我們裡面,祂活在我們裡面,祂要定居在我們裡面,並且祂也作工,要以祂自己浸透我們全人。

顯大的基督

現在我們來看腓立比一章十九至二十一節。在十九節保羅說,他的景況藉著眾聖徒的祈求,和耶穌基督之靈全備的供應,終必叫他得救。照著二十節,我們看見保羅所期待經歷的救恩,就是他不至於羞愧,只要凡事放膽,叫基督在他身上顯大。因此,保羅的環境終必叫他得救,意思是這環境終必叫基督在他身上顯大。因此,這裡的救恩,實際上就是基督在他身上顯大。二十一節的『在我,活著就是基督』,這話是解釋顯大基督的意思。顯大基督就是活祂。消極一面,保羅期望他不至於羞愧;積極一面,他期望基督在他身上顯大。

照著這些經節的上下文,這裡的得救不是得救脫離火湖,乃是得救脫離羞愧。保羅在獄中,若憂傷、沮喪,那就是羞愧。假定提摩太來探望保羅,發覺他為艱難的處境哀哭。那對保羅是何等羞愧!但假定保羅在主裡喜樂,並向主歌頌,那麼即使他在羅馬是囚犯,基督卻真要在他身體上顯大。這就是這裡所說的得救。

假定一位弟兄在非常憂傷的處境裡,有人來探望他。那位弟兄若在哀哭,並為著他的憂傷而抱怨,那就是羞愧。這位弟兄需要在他的處境裡經歷神的救恩。然後若有人探望他,那位受苦的弟兄就能對他說,『讚美主!主的恩典彀用。我在三層天上。阿利路亞!』這會是何等榮耀的見證!我們會看見弟兄的受苦叫他得救。

保羅專切的期待是他不至於羞愧,反而顯大基督。在一切景況中顯大基督,是何等浩大的救恩!禁卒和守衛能看見保羅在主裡喜樂。基督在他身上顯大。這樣顯大基督就是活祂。

藉著內住的靈和運行的神得救

在二章十二節保羅囑咐我們要恐懼戰兢,作成我們自己的救恩。在一章十九至二十節,保羅說到一些事終必叫他得救;但在二章十二節他告訴我們,要作成我們的救恩。在十三節他繼續解釋:『因為乃是神為著祂的美意,在你們裡面運行,使你們立志並行事。』在一章裡,救恩是藉著耶穌基督之靈全備的供應而來。但在這裡,救恩是來自在我們裡面運行的神。現在我們必須看見,運行的神實際上就是耶穌基督的靈。那位為著祂的美意,在我們裡面運行,使我們立志並行事的,就是帶著祂全備供應的耶穌基督內住的靈。

我們應當謹慎,甚至恐懼戰兢,以免得罪那在我們裡面運行的神。這是保羅在二章十四節說『凡所行的,都不要發怨言,起爭論』的原因。怨言多半發自姊妹,爭論多半起於弟兄。我們若發怨言或起爭論,就得罪內住並運行的神。我們發怨言或起爭論時,也許裡面深處就有感覺,我們得罪了運行的神,叫內住的靈憂愁。不但如此,我們也許有感覺,內住的靈在告訴我們,不要發怨言或起爭論,乃要作成我們自己的救恩。我們已經接受了包羅萬有的救恩,就是基督自己,但現今我們必須作成這救恩。神,就是帶著全備供應的那靈,正在我們裡面運行。讓我們恐懼戰兢,尊敬祂並與祂合作,好作成我們的救恩。我們若這樣作,就會得救脫離怨言和爭論。這是照著神內裡的運行,所作成實際並即時的救恩。

好像發光之體照耀,將生命的話表明出來

在十五至十六節保羅繼續說,『使你們無可指摘、純潔無雜,在彎曲悖謬的世代中,作神無瑕疵的兒女;你們在其中好像發光之體顯在世界裡,將生命的話表明出來。』好像發光之體照耀,就是顯大基督。這指明二章的救恩等於一章的救恩。運行的神等於帶著全備供應的那靈。好像發光之體照耀,等於顯大基督。

照著十六節,好像發光之體照耀的路,就是將生命的話表明出來。要充分領會『表明』這辭的意思,相當困難。這辭的意思是向人陳明某件事,向他們供獻某件事,甚至向他們應用某件事。將生命的話表明出來,就是向別人供獻這樣的話,向他們陳明這話,甚至向他們應用這話。這是向別人供應基督,向他們供獻基督。你向你的家人、親戚、同事、朋友、或同學供獻甚麼?你向他們陳明甚麼?你應當回答說,你向他們供獻基督,向他們陳明基督,並在他們的處境裡向他們應用基督。這就是將生命的話表明出來。生命的話實際上就是基督活的彰顯。好像發光之體照耀,就是顯大基督;將生命的話表明出來,就是活基督。

活基督的解釋

一章十九至二十一節和二章十二至十六節是指同樣的事。在一章裡保羅說,他的景況終必叫他得救。然後他不要羞愧,反要顯大基督。這就是活基督。在二章裡保羅囑咐我們,要照著神在我們裡面的運行作成我們的救恩。然後我們就會不發怨言,不起爭論,反要像發光之體照耀,將生命的話表明出來。因此,腓立比二章十二至十六節是一章十九至二十一節的解釋。一章十九節有耶穌基督之靈全備的供應。這靈就是那在我們裡面運行的神。不但如此,顯大基督乃是好像發光之體照耀,沒有發怨言或起爭論;而活基督就是將生命的話表明出來。

被生命的話浸透

這把我們帶到一件極重要的事:我們要活基督,首先必須接受生命的話,並由這話所構成。我們從出生的時候起,就逐漸由文化所構成。文化由我們的家人和社會注入我們裡面。至終,注入我們裡面的文化成為我們的構成。我們自動照著構成到我們裡面的文化而活,我們也活所注入我們裡面的。孩子照著他們父母所注入他們裡面的而活。我們既得救了,就應當不再活文化。例如,來自中國的信徒應當不再活中國的文化、哲學或倫理。反之,他應當活基督。但我們怎能活基督?我們若要活基督,就需要將主的話接受到我們這人裡面,並讓這話浸透我們。浸透我們的話會逐漸頂替注入我們裡面的文化。我們越被話注入,就越得著變化。自然而然,我們的思想、愛、渴慕和談話,就會成為基督。這樣,我們就不會活文化,乃活基督。活基督惟一的路,就是被祂生命的話浸透。注入我們裡面生命的話會洗去文化的元素,並成為我們裡面之人新的構成成分。然後我們就會活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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