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耶穌基督之靈全備的供應

讀經:腓立比書一章十九至二十一節。

在腓立比一章十九至二十一節,有三個重要的辭句:『耶穌基督之靈全備的供應,』(19,)『基督在我身體上…顯大,』(20,)以及『在我,活著就是基督』。(21。)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第一個:『耶穌基督之靈全備的供應。』

壹 全備的供應

一章十九節保羅說,『因為我知道,這事藉著你們的祈求,和耶穌基督之靈全備的供應,終必叫我得救。』全備的供應,不是完全照希臘原文直譯,而是略略加了說明。這辭原文指歌詠團的首領,供給團員所需用的一切。保羅所用的這個希臘字含示全備的供應。歌詠團的首領供給每位團員所需用的一切,包括食物、衣著、住處、以及樂器等等。這樣的供應真是全備,甚至可以說是包羅萬有。人一旦加入了歌詠團,就不必為生活上所需用的操心,首領會供給他所需用的一切。保羅用『耶穌基督之靈全備的供應』這個說法,乃是將那靈的供應比喻作歌詠團首領的供應。因此,我們若要對一章十九節有正確的瞭解,就必須在『供應』一辭之前,加上『全備的』幾個字。包羅萬有之靈這全備的供應,叫保羅在為基督受苦時,能活基督並顯大基督。耶穌基督之靈的供應是全備且包羅萬有的。今天我們所得著的不是部分的供應,而是全備、包羅萬有的供應。

貳 耶穌基督的靈

耶穌基督的靈,就是約翰七章三十九節所說的那靈。這不僅是主成為肉體前之神的靈,更是主復活後之神的靈,就是具有神性的聖靈,與主的成為肉體(人性)、十字架下的為人生活、釘十字架並復活調和而成的。在出埃及三十章二十三至二十五節,由橄欖油和四種香料調和而成的聖膏油,是這複合之神的靈完滿的豫表。現今這靈乃是耶穌基督的靈。這裡不是說耶穌的靈,如在行傳十六章七節所題到的,也不是說基督的靈,如在羅馬八章九節所說的,乃是說耶穌基督的靈。耶穌的靈主要的是為著主的人性和為人生活,基督的靈主要的是為著主的復活。我們要經歷腓立比二章五至八節所描繪主的人性,就需要耶穌的靈;要經歷三章十節所說主復活的大能,就需要基督的靈。保羅在受苦時,經歷了主在人性中的受苦並主的復活;因此,那靈對他乃是耶穌基督的靈,就是三一神那複合、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對於像使徒那樣經歷並享受基督的為人生活和復活的人,這樣一位靈有全備的供應,甚至就是全備的供應。至終,這複合的耶穌基督之靈,成了神的七靈,祂是神寶座前的七盞火燈,在地上完成神的行政,使神關乎召會的經綸得以成就;祂也是羔羊的七眼,為要把祂一切的所是傳輸到召會裡面。(啟一4,四5,五6。)

一 在創造裡神的靈

在聖經中,有關神、基督和那靈的啟示是漸進的。這個啟示開始於創世記一章,然後逐漸發展,直達到啟示錄中的終極完成。聖經中第一次題到靈是在創世記一章二節:『神的靈覆翼在水面上。』(直譯。)論到與神創造的關係時,那靈特別稱為神的靈。

二 在神與人關係中耶和華的靈

神與人的關係當然比祂與創造的關係更親密。因此,說到神與人的關係時,那靈的名稱乃是耶和華的靈。(士三10,撒上十6。)

三 使人聖別的聖靈

在基督成孕和出生時,聖經中用到聖靈一辭。(路一35,太一20。)聖靈這個名稱與聖別、聖化和分別歸神有關。藉著聖靈,人裡面有些成分聖化了、成為聖別了。

四 受苦時耶穌的靈

行傳十六章七節說到耶穌的靈。主在地上經歷受苦的一生。因此,『耶穌的靈』這個名稱特別是指主受苦一面的靈。

五 在復活裡基督的靈

保羅在羅馬八章九至十一節說到基督的靈。照這幾節經文來看,基督的靈主要與基督的復活有關。

六 在基督的受苦與復活裡耶穌基督的靈

我們已經看到在腓立比一章十九節保羅說到耶穌基督的靈。耶穌的靈既特別與主的受苦有關,而基督的靈與祂的復活有關,耶穌基督的靈當然就與受苦和復活兩方面都有關係。保羅被囚的時候,不斷享受那靈的兩方面:耶穌之靈受苦的一面,以及基督之靈復活的一面。保羅受苦時,一直在享受基督的復活。他既然一直在經歷受苦與復活,對他來說,那靈就是耶穌基督的靈。

七 那靈─三一神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

約翰七章三十九節說,『耶穌這話是指著信入祂的人將要受的那靈說的;那時還沒有那靈,因為耶穌尚未得著榮耀。』這節說到『那靈』,在主耶穌釘十字架、復活之前,『那靈』還沒有。神的靈從起初就有了,(創一1~2,)但那靈,就是耶穌基督的靈,在約翰七章三十九節的時候還沒有,因為主尚未得著榮耀。耶穌是在復活時得著榮耀的。祂復活後,神的靈就成了那成為肉體、釘十字架、復活之耶穌基督的靈。雖然在主受死並復活以前,神的靈就是耶和華的靈、聖靈,但那時『那靈』還沒有。保羅在他的書信中,約翰在啟示錄中都常常用『那靈』這個辭。保羅不說神的靈或聖靈,卻常說『那靈』,就是指三一神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

八 由複合的膏油所豫表之複合的靈

聖經中找不到『複合的靈』一辭。然而,在聖經中我們可以找到那靈這一方面的實際。神聖三一的真理也是一樣。雖然聖經中找不到這個辭,但無可否認的,聖經的確啟示神是三一的。馬太二十八章十九節說到把人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裡,清楚的指明神是三一的。另外,林後十三章十四節說到基督的恩,神的愛,以及聖靈的交通,也指明這一點。我們基於聖經所記載神是三一的這個事實,使用神聖三一這個辭。同樣的原則,基於聖經所記載的事實,我們稱那靈為複合的靈乃是正確的。根據出埃及三十章二十三至二十四節,一欣橄欖油與四種香料調和作成聖膏油。在豫表上,油表徵神的靈,而油與四種香料調和所製成複合的膏油則表徵那靈。經過調和的過程,油成為膏油,用來塗抹會幕和一切與會幕有關的物件;甚至祭司受膏時,也是用聖膏油所膏。在出埃及三十章以前,這複合的膏油『還沒有』;但是出埃及三十章以後,這樣的膏油就確定存在了。照樣,在基督釘十字架、復活、得榮耀以前,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那靈『還沒有』。然而經過了基督釘十字架和復活的過程,由橄欖油所豫表之神的靈,成了聖膏油所豫表之複合的靈。

出埃及三十章用來作成膏油的四種香料,豫表基督死的功效、死的甜美、復活的大能以及復活的馨香。在基督釘十字架、復活以前,神的靈還沒有這四種成分;但是在基督復活之後,這些成分調進神的靈裡,神的靈成了『那靈』,複合的靈。

九 神的七靈

啟示錄說到神的七靈。(一4,四5,五6。)這七靈就是在神寶座前點著的七盞火燈,也是羔羊的七眼。啟示錄既然題到了七靈,我們就必須問神的靈到底是一個還是七個?根據我們的數學,一就是一,七就是七。但是根據聖經的數學,卻有七就是一,一就是七的觀念:一位靈被稱為七靈。

根據對神聖三一傳統的領會,父、子、靈是三個不同的身位。有些人甚至堅持三者是有別且分開的身位。然而,根據聖經,這三者是不能分開的。我不知道那些鼓吹傳統觀念的人怎麼來解釋啟示錄五章六節。這節告訴我們,第三者─七靈乃是第二者─羔羊的七眼。如果子與靈是兩個分開的身位,七靈怎麼能成為羔羊的眼睛?換句話說,三一神中的一個身位─靈,怎麼會是另一個身位的眼睛?接受傳統對神聖三一之領會,特別是墨守奈西亞信經條文的人,容不下『那靈』、複合的靈以及七靈的說法。事實上,那些拘泥於傳統的人,他們的領會非常偏狹、有限,然而那些堅守神全部純淨話語的人,乃是非常開闊而包羅的。

我們可以用身位一辭來說到三一神的三者。然而我們必須小心,不要過分強調這辭。多馬格力菲(Griffith Thomas)覺察到這個危險,在他所著『神學的原理』一書中,論到神聖的三一時這樣說,『「身位」這辭有時也遭受反對。正如所有人類的語言,這辭可能被責難為不恰當,甚至有確實的錯誤。當然不能把這辭引伸得太過,否則將導致三神論。…』那些太堅持身位這種說法的人,結果不僅產生出神格中的三個身位,甚至會演變成三位神。至終,他們把三一神說成了三位神。許多基督教教師,不知不覺犯了這個錯誤。我們必須認清,我們絕對無法充分解釋三一神。我們連人都無法透徹瞭解,怎能盼望完全瞭解三一神的奧祕?我們必須從奈西亞信經以及傳統對神聖三一之領會的不足中,轉回到神純正的話語上。在神話語的光中,我們看見,今天我們所享受的那靈不只是神的靈、耶和華的靈和聖靈;那靈甚至也不只是耶穌的靈或基督的靈。今天我們所享受的靈乃是耶穌基督的靈,也就是『那靈』,是三一神包羅萬有、複合、賜生命的靈。因著這靈是這麼豐富、全備、且包羅萬有,祂就能供應我們一切的需要。為這緣故,當保羅為福音的緣故受苦時,他享受了包羅萬有之靈全備的供應。

今天基督徒可能談論那靈,甚至寫書論到那靈,但是他們一點沒有題到複合的靈或七靈。反之,他們堅持奈西亞信經中所表達對神的靈有限、傳統的領會。靈恩運動和五旬節派的人士宣稱對那靈有經歷;然而,他們也忽略了賜生命的靈、複合的靈、以及七靈。我們若要對聖靈有正確的領會,就必須看見今天那靈一點不差的就是經過成為肉體、人性生活、釘十字架和復活這種種過程的三一神。有人反對『經過過程』一辭;他們爭辯說,神不可能經過過程。但是,神豈不是經過了成為肉體、人性生活、釘十字架和復活的過程?如果這不是過程,我們要用甚麼辭來說明?我們怎樣用『三一』一辭來表達聖經中三一神的啟示,照樣,我們也用『過程』一辭來表達三一神從基督成為肉體直到復活所經過的步驟。

我們不滿意僅僅對耶穌基督之靈在道理上有領會。我們必須更往前,去經歷那靈、複合的靈、以及神的七靈。我們需要對複合、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也就是經過了種種過程,作我們一切的三一神,有更多更多的經歷。憑著這樣一位靈,保羅為神的經綸受苦,同時他也享受全備的供應,在復活裡加給他力量。保羅是個得勝者,並不是因為他有剛強的意志。他能彀成為得勝者,是因為他經歷並享受那帶著全備供應的包羅萬有之靈,住在他裡面,成了他的一切。保羅從經歷中體驗,三一神一直把祂自己作到他的全人裡面。但願我們也經歷並享受三一神作為複合、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來供應我們,並把祂自己作到我們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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