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詩篇二十五至二十七篇。
到目前為止,我們看過詩篇裡關於基督的四個站口。這四個站口是二篇,八篇,十六篇,和二十二至二十四篇。現在我們來到了詩篇卷一的最後一部分,二十五至四十一篇。二十五至四十一篇的總題是︰『在神的殿中享受神時,詩人情緒混雜的發表。』我們需要考量情緒一辭的意義。人的情緒是他內裏情況的光景。大衛在寫這些詩篇時,有一種內裏的情況。他照著『內裏的景象』寫這些詩篇。
大衛不是膚淺、淺薄的人,他非常有思想。他寫這些詩篇時,裏面有許多感覺、思想和考慮。二十五至四十一篇是大衛在神的殿中享受神時,內裏的情緒、內裏的情況、內裏的景象混雜的發表。發表是外面的,情緒是內裏的。大衛在神的殿中享受神時,有許多內裏的感覺和思想,所以就將其發表出來。
這十七篇詩包含許多混雜的發表︰有些是屬靈的,有些是神聖的,有些是非常天然的,也有些是該被定罪的。他有些發表應當置於我們腳下,有些發表卻應當被高舉到極點。這些詩裏的發表或是神聖、美好的,或是不好的。我們需要正確的分辨這些發表,是屬於生命樹還是屬於善惡知識樹。
在二十五篇,大衛發表他在對於神道路和途徑之指引與教導的尋求上的情緒。道路是大路,途徑是小巷、小徑、小路。在神神聖的事上,在祂神聖的啟示上,有道路(大路),也有途徑。我們需要在神的道路及途徑上尋求祂的指引與教導。
大衛求神不要叫他蒙羞,不要叫他的仇敵向他誇勝。誇勝就是大大的喜樂歡呼。大衛也求神叫那行奸詐的蒙羞,因為他的心仰望神,信靠神,並等候神。(詩二五1~3。)大衛的心下沉,所以他的心仰望神;那就是說,他仰賴神。
大衛求神不要叫他蒙羞,不要叫他的仇敵向他誇勝,這是屬於善惡知識樹,不是屬於生命樹。他求神叫那行奸詐的蒙羞,也是屬於善惡知識樹。
現在我們需要照著二十五篇的內文,來看大衛的心仰望神,信靠神,並等候神。這是屬於生命樹,還是屬於善惡知識樹?我們無法確定的答覆這問題,因為大衛是照著舊約,在舊約時代,在律法之下尋求神。今天我們是在新約裏,在恩典之下。在舊約時代,大衛的心仰望神,信靠神,並等候神,這非常好,但這搆不上新約的標準。新約的標準比舊約的標準高得多。
大衛也求神,就是救他的神,藉著祂的憐恤和慈愛的作為,教導並指引他。(4~6。)
大衛求神不要記念,卻要赦免他的罪、過犯、和重大的罪孽。(7,11,18下。)這必是屬於生命樹,因為在新約的起頭,有一個人吩咐人要悔改。(太三1~2。)我們進入新約時代的路,是藉著承認自己的罪,加上神赦免我們的罪。這是新約時代的門檻。我們認罪,神赦免,這樣我們就進入新約時代。
大衛確信神是良善正直的,祂必指示罪人走道路。(詩二五8。)大衛沒有說『道路』是甚麼。我信這是指神指示罪人認罪的道路,以及神赦免的道路。要確信神是良善正直的,祂指示我們罪人如何認罪,以及如何得著祂的赦免。
大衛也說,神按公平將祂的道路指引、教導卑微人,以誠信真實對待遵守祂的約和法度(見證)的人。(9~10。)詩篇裏的法度(見證)乃指律法連同十誡、律例和典章。除了十誡以外,摩西的律法還有許多律例。律例伴隨判決,就成為典章。典章是帶著判決的律例。這些是律法的三類-十誡、律例和典章。總之,律法是神的法度(見證)。在大衛的發表裏,我們能看見他是在律法的範圍、氣氛、甚至元素裏,因為他生於並活在律法時代。
在新約裏,主耶穌從未教導人遵守舊約的律法。照著馬太五至七章裏主耶穌的教導,祂內裏的律法-諸天之國的律法,比十誡高得多、深得多。舊約的律法對付殺人的行為,(太五21,)但國度的新律法卻對付怒氣,就是殺人的動機。(22。)怒氣導致殺人,所以在新約裏,怒氣等於殺人。
大衛繼續說,神指示敬畏祂的人當選擇的道路。(詩二五12。)你若是這樣的人,大衛說,你的魂必安享亨通;你的後裔必擁有地土。(13。)這是善惡知識樹的觀念。在新約裏,我們必須撇下一切跟從主。使徒保羅享受過任何外面的亨通麼?他甚至沒有家。他為了追求基督撇下所有的,並失喪一切。
大衛也說,神親密的指教那些敬畏祂的人,使他們得知祂的約。十四節說,『耶和華親密的指教那些敬畏祂的人,祂必使他們得知祂的約。』大衛將約、律法與神親密的指教相題並論。這是混雜的發表。
我願大家來思想,我們有沒有經歷過神親密的指教?許多基督徒喜愛詩篇,因為詩篇滿了親密的指教這樣甜美的措辭。大約五十多年前,我在中國大陸被日本入侵的軍隊監禁時,曾非常實際的經歷神親密的指教。日本憲兵將我下監兩次,第二次達三十天之久。那段期間我受了許多苦,但神保守了我。不僅如此,神藉著一個夢給我保證,我的性命會蒙保守。直到今天這夢仍在應驗。在那段監禁的期間,主也給我其他的夢。這些夢都是神在我受苦的時候,對我親密的指教。就一面說,我在獄中受苦;但主親密的在我裏面,將祂親密的指教給我。我能見證,在我多年的基督徒生活中,我享受了神親密的指教。
雖然大衛說到神親密的指教,但他將這點與舊約、律法攙雜一起。在大衛混雜的發表中,可以看見照著生命樹的神聖觀念,也可以看見照著善惡知識樹的屬人觀念。
大衛說,他的眼目時常轉向神,使神將他的腳從網裏拉出來,並使神轉向他,恩待他,解除他心裏的苦惱,帶他脫離他的困窘,看顧他的困苦、艱難。(15~18上。)這裏照著生命樹的神聖觀念,也與照著善惡知識樹的屬人觀念攙雜在一起。
大衛求神察看那許多痛痛的恨他的仇敵,(19,)這屬於善惡知識樹。大衛當然也恨他的仇敵。但這完全違反新約的原則;新約告訴我們要愛我們的仇敵,並為他們禱告。(太五43~44。)
大衛也求神保守他的性命,搭救他;使他不至蒙羞,因為他避難在神裏面。(詩二五20。)然後他求神保守他,不是因著神的救贖和憐恤,乃是因著他的純全正直,因為他等候神。(21。)他說他按純全而行,按正直而行,並等候神。這也是混雜的發表。在大衛的時代,等候神並沒有錯,但他求神因著他的純全保守他,乃是照著屬人的觀念。純全的意思是絕對的純潔,加上絕對的完全。大衛當然不是絕對純潔、完全、或正直的。他不該求神因著他的純全正直保守他。這樣的思想屬於善惡知識樹。
在二十二節,大衛求神救贖以色列脫離他一切的苦惱。
二十六篇啟示大衛在求神判斷他,察驗他,試煉他,並熬煉他的事上,情緒混雜的發表。求神察驗我們,就像求人來驗屍一樣。我們裏面有甚麼值得神察驗的?我們就像滿了腐朽、敗壞、和污穢的屍體。但許多詩篇的讀者喜愛大衛在這裏求神判斷他,察驗他,試煉他,並熬煉他的發表。新約的說法乃是這樣-『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加二20上。)這就是說,我們已經被了結。在這意義上,我們是屍體,不值得任何察驗。誰有膽量求神來察驗他?我不敢這樣作。
當我被入侵的日本軍隊監禁時,沒有像大衛一樣求神判斷我,看我按純全而行,或察驗我,因為我按祂的真理行事。(詩二六1~3。)反之,我每天向祂承認我的罪、缺點、錯誤和短處。我們該告訴主:『主,我只配死。但感謝你,你已將我釘在十字架上,在受浸時我已埋葬。現在活著的不該是我,乃是你在我裏面活著。』這種照著新約啟示的發表,和大衛在詩篇二十六篇的發表,二者有何等大的不同!
有誰敢禱告:『神,來判斷我,察驗我,試煉我,並熬煉我』?我們配給神判斷麼?我們裏面有短處、缺點、錯誤、虧欠、過犯、罪愆、邪惡、罪孽、罪、罪行和玷污。許多時候,我們裏面對別人的態度不正確;為這緣故,我每天都必須向主認罪。甚至我在聚會中說話以前,也經常禱告:『主,赦免我們,用你的寶血潔淨我們。』我若沒有承認我的罪和玷污,我就無法以清潔的良心,帶著剛強的靈,為主說話。
大衛基於他按純全並真理而行,並得神的慈愛。(二六1,3,11上。)這觀念屬於善惡知識樹。
大衛是基於他不與惡人同夥。(4~5,9~10。)在二十六篇大衛說到他裏面的敵人,和他外面的仇敵。他覺得他是聖別、分別的,而他們是邪惡的。然而,在神眼中,他與他的敵人和仇敵是一樣的。我們比別人有何長處?所有的人都是有罪的。
我們需要蒙拯救脫離屬人的觀念,並被新約神聖的觀念所充滿。照著神聖的觀念,我們已經與基督一同釘死並埋葬。(加二20上,羅六4。)現在活著的不該是我們,乃是基督在我們裏面活著。這是照著生命樹。
大衛說,他洗手表明無辜,纔繞行神的祭壇。(詩二六6。)他繞行祭壇時,發出稱謝的聲音,述說神一切奇妙的作為。(7。)大衛覺得自己是無辜、清潔的;這是錯誤的觀念。我非常尊敬大衛,我也信他是神手中的偉人。就一面說他非常屬靈,但他並非全然屬靈。我們能看見,許多時候他不是那麼搆得上神經綸的標準。
律法的標準不是神經綸的標準;神經綸的標準是新約的標準。神的經綸不是要使我們成為善人,乃是要我們成為神人。無論人多善良,只要他不是神人,他就搆不上神經綸的標準。然而,遺憾的是,幾乎所有讀詩篇的基督徒,都遵守作善人的標準。他們沒有看見作神人的標準。神要我們作神人(God-man ),而不是僅僅作善人(good man)。我們該只有一個o—神(God),不該有兩個o—善(good)。
大衛指明,因著他按純全而行,神就該救贖他,恩待他。(11。)這對神乃是侮辱。我們若按純全而行,絕對純潔並完全,就不需要救贖了。神救贖我們,必然不是因著我們的純全。反之,人該禱告:『神阿,救贖我,因為我是大罪人。』保羅說,基督降世,為要拯救罪人,在所有的罪人中他是個罪魁。(提前一15。)正確的禱告是:『主耶穌,我需要你的救贖,因為我是有罪的人。』這是正確的態度,這是照著生命樹。
在詩篇二十六篇十二節大衛說,『我的腳站在平坦地方;在聚會中我要稱頌耶和華。』說我們按純全而行,我們的腳站在平坦地方,是太誇口、驕傲了。
二十七篇是大衛在信靠神保護他,並救他脫離仇敵的事上,情緒混雜的發表。他在這篇詩裏說了很多關於他仇敵的話,他信他會蒙拯救,因為他信靠神。
大衛以神為他的亮光,他的拯救,他生命的力量和保障,使他不懼怕他的敵人和仇敵。(1~3。)這些經文裏的思想屬於善惡知識樹,在其中我們又看見大衛的驕傲。
大衛也說,他尋求神的面,並求神,就是救他的神,不要丟棄或離棄他,卻要收留他,過於他的父母。(7~10。)
大衛求神將祂的道路指教他,因他的仇敵,就是窺探他者的緣故,引導他走平坦的途徑:他信他必在活人之地,得見耶和華的恩惠。(11~13。)
我們需要看見,神不是因著大衛的純全而保守並拯救他;神乃是為著祂的定旨保守並拯救大衛。在舊約的經綸裏,神需要像大衛這樣的人,但大衛並不是純全的偉人;他不是那麼純潔。在王上十五章五節神說,大衛除了赫人烏利亞的事以外,都是行主眼中看為正的事。大衛謀殺烏利亞,並搶奪他的妻子拔示巴。甚至馬太一章裏基督的家譜也記載,大衛從作過烏利亞妻子的生所羅門。(6。)這不是美好的說法。說一個人從作過別人妻子的生了兒子,這乃是他記錄上的污點。這表明大衛不是絕對純潔,絕對完全的。他不彀資格,我們中間也沒有人彀資格。除了主耶穌以外,沒有人行得絕對純潔並完全。至終,由於大衛的失敗,他的家變得敗壞且混亂。他的兒女中間也發生淫亂與謀殺的事。(撒下十三。)
在詩篇二十七篇末了,大衛勸勉並鼓勵人要等候神,並且當剛強,心受鼓勵。(14。)這很好,但這完全是不照著神經綸之標準的屬人活動。照著加拉太二章二十節和腓立比一章二十一節上半保羅的話,每位神的選民都該承認:『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甚至我如今活著,也不是因我的信,乃是因耶穌基督的信。我因祂作我的信活著。我完全了了。我不過是一具死了且葬了的屍體。我不知道受鼓勵並剛強是甚麼;我只知道我已經釘了十字架,現在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在我,活著就是基督。』我們基督徒若將這樣的眼光,這樣的啟示,持守在我們裏面,我們對詩篇的態度,以及我們對詩篇的珍賞,就會完全不同。
詩歌四百首副歌說,『哦主,你是生命之靈,對我何親何近!親切、便利,令人讚賞,又是甜美、常新。』今天主不僅是可親近的,也是便利的。食物對我們若只是可親近的,這並不彀。食物必須是便利的,給我們食用,使我們能與食物成為一。相近不如便利好。今天在神新約的經綸裏,神對我們不僅是可親近的,也是便利的。主說,『我就是生命的糧,… 那喫我的人,也要因我活著。』(約六35,57。)喫就是接受祂這位便利者,作我們的食物。祂也說,我們需要喝祂作活水。(四10,14。)在約翰福音裏,關於基督的一切項目不只是近的,且都是便利的-適合給我們享受,就是適合給我們喫喝。
現在我要進一步說到在神的殿中享受神,就是詩篇卷一(包含一至四十一篇)裏所看見的。大衛所享受的好些項目是好的,但其中許多是客觀的,不是便利的。大衛說,他向至聖所舉手。(二八2。)這完全是客觀的。大衛也說,凡在神殿中的都稱說,『榮耀!』神若僅僅是我們外面的榮耀,祂就與我們無關。客觀的榮耀並不幫助我們,我們主觀的與三一神調和纔管用。(英文詩歌一千一百九十九首副歌說,『調和,調和,阿利路亞…是的,調和纔是路!』)在神新約的經綸裏,主觀的調和纔是路。
在三十六篇七至九節,大衛在神殿裏對神的享受是非常主觀的。這幾節給我們看見,對神殿裏便利的豐富主觀的享受。詩人說,我們能因神殿裏的肥甘、豐盛、豐富,得以飽足。(8上。)我們藉著喫祂,就能被神殿裏神一切的豐滿所浸透。我要再說,我們該留意約翰福音裏的啟示。在這卷福音書裏,『喫』與『喝』是兩個重要的字。耶穌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是可喫的;祂也是活水,是可喝的。我們若飲於活水,這水就要在我們裏面成為泉源,直湧入永遠的生命。喫喝主以享受祂作我們屬靈生命的供應,是十分重要的,但這在今天的基督教裏卻失去了。
在神的殿裏我們能喝神樂河的水。(詩三六8下。)這不僅是一種喜樂,乃是多種喜樂。我們基督徒不需要屬世的消遣、娛樂、宴會或俱樂部。我們的『俱樂部』是召會生活,召會是地上最好的俱樂部。我們在召會這裏有喜樂。我們的消遣是神樂河的水。我們可以在創世記二章看見這湧流之河的圖畫,並且這河,就是啟示錄二十二章裏生命水的河,要湧流到永遠。
詩篇三十六篇九節上半說,我們能成為有分於神生命泉源的人。在耶利米書裏,神定罪以色列,因為以色列離棄祂這活水的泉源。(二13。)但在神的殿裏,我們能有分於神生命的泉源。至終,我們在神的光中,得以見光。(詩三六9下。)
在神的殿裏,我們有食物、河、生命的泉源和光。這四件事全然不是客觀的。食物是為著喫,河是為著喝,泉源是為著有分,光是叫我們因著看見而有分。這是何等的享受!三十六篇的享受,比二十七篇神殿的享受深得多,高得多,也深奧得多。在三十六篇,一切都是便利的。食物是便利的,河是便利的,生命的泉源是便利的,光也是便利的。我們有神殿裏便利的豐富,作我們的享受。
這享受至終要引導我們到新耶路撒冷。在新耶路撒冷裏,我們要因生命樹的果子而飽足;我們要飲於生命水的河;我們要有分於神生命的泉源;我們也要在神神聖的光中得以見光。(啟二二1~2,5。)這是在神的殿中對神終極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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