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詩篇二篇一至十二節,約翰福音一章四十一節,馬太福音三章十六至十七節,路加福音四章十八至十九節,希伯來書一章九節,使徒行傳十章三十八節,但以理書九章二十六節上,使徒行傳十三章三十三節,希伯來書一章五至六節,使徒行傳二章三十六節,五章三十一節,啟示錄一章五節上,二章二十六至二十七節,使徒行傳四章二十五至二十九節上,啟示錄六章十五至十七節,使徒行傳十七章三十節,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二十一章十五節上。
在前一篇信息中,我們看見關於律法的地位、性質、內容、功用、和軟弱的真理。詩篇第一篇是照著高舉並寶貴律法的屬人觀念,而第二篇是照著高舉基督為神中心重點的神聖觀念。
我們來看詩歌四百零二首第三節,也許能得著進一步的幫助:
不是任何哲學,任何的倫理,
能照基督模出祂的眾肢體;
乃是基督自己,在我人性裡,
藉祂復活大能,作成祂身體。
沒有一種哲學、倫理或宗教,能將我們模成基督。摩西的律法不能將我們模成基督,惟有基督能將我們模成祂自己。有些人對於我們貶低宗教感到困擾。他們說,『我們是基督徒;難道不該愛基督教麼?』我們需要的是愛基督,而不是愛任何『教』。沒有甚麼能彀或應當頂替基督。
基督將我們模成祂自己,為要使我們成為祂的補足。成為基督的補足,意思就是我們成為祂的一部分。這就像夏娃是亞當的補足。惟有基督能使我們成為祂的一部分,作祂的補足。律法不能使我們成為基督的肢體。惟有基督能在復活裡使我們成為祂的肢體。
我們需要在神經綸的光中來看詩篇第一篇。這篇詩說,思想律法的人要像一棵吸取溪水的樹,照著新約的啟示,這並不高。新約乃是告訴我們,活水的江河要進入我們裡面。(約七38,四14。)我們要作河邊的樹,還是要有江河在我們裡面湧流?那一個更好?那一個更高?江河在我們裡面湧流的思想,乃是聖經終極的觀念。(啟二二1。)作一棵栽在河邊的樹,吸取水的供應是好的,但不是最好。保羅說,他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林前三6。)這裡的思想與一棵樹吸取水的思想相同,但不如生命水的河在我們裡面湧流的思想那樣高;那是神終極的思想。
我年輕時受教導,研讀聖經必須有祕訣。後來,倪弟兄告訴我們,我們必須認識聖經的靈。聖經這寫出來的話有靈。主耶穌說,『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六63。)這給我們看見,話就是靈。(弗六17。)不僅靈在話裡,並且話本身就是靈。再者,約翰一章一節說,『太初有話…話就是神。』話就是神,話也就是靈。因此,神、話、靈乃是一。
我們讀聖經,不該以為我們是讀普通的書。我們讀聖經,不該像讀報章雜誌一樣。我們必須領悟聖經是神的話,而話是神的具體化身-基督。基督是神的話;並且凡祂作神的話所發表的,凡從祂口中所說出的,就是靈。詩篇第一篇是神的話。保羅告訴我們,聖經都是神的呼出。(提後三16上。)我們讀詩篇第一篇時,若站住這個地位,就會得著那靈,我們會看見祕訣,也會看見聖經的靈。
聖經的靈向我們啟示摩西的律法,高舉在西乃山上所頒賜的律法麼?在變化山上,彼得將摩西和以利亞放在與基督同樣的水平上。(太十七1~13。)當摩西和以利亞與基督一同顯現時,彼得很興奮。他說,『主阿,我們在這裡真好;你若願意,我就在這裡搭三座帳棚,一座為你,一座為摩西,一座為以利亞。』但是神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祂。』在神新約的經綸裡,我們不該再聽摩西(律法)或以利亞(申言者)。聖經沒有高舉律法或申言者。聖經的靈只高舉一個人-基督。
我們必須領會神為甚麼這樣主宰的排列詩篇第一、二篇。詩篇第一篇是關於遵守律法。緊接著第一篇之後,基督在第二篇是那被高舉的一位。從創世記一章至啟示錄二十二章,聖經的靈啟示惟獨基督是那居首位者,是第一位,是神的中心和普及。至終,聖經總結於一座新城。這座新城-新耶路撒冷,乃是基督的補足,也是對基督的補足。聖經的靈沒有在基督以外高舉任何人事物。
保羅在他的十四封書信裡爭戰,要貶低基督以外的一切。在加拉太書裡,保羅貶低律法、割禮、傳統和宗教。基督以外的萬事對他都是糞土,(腓三8,)他只高舉基督。
保羅末次訪問耶路撒冷時,去見眾長老,那時領頭的長老乃是雅各。雅各告訴他:『弟兄,你看猶太人中信主的有多少萬,並且都為律法熱心。』(徒二一20。)雅各高舉律法。我信他比詩篇第一篇裡的大衛更高舉律法。雅各宣稱有數萬為律法熱心的猶太基督徒。『多少萬』原文意無數,千千萬萬。千千萬萬的猶太弟兄們都為律法熱心。雅各擔心這些人會與保羅爭辯,因為他們聽說保羅貶低律法。歷史告訴我們,雅各是個禱告、虔誠、敬虔、熱誠的人。他在書信裡教導基督徒之完全的實行美德。但我們要看見,雅各、耶路撒冷的眾長老、和多少萬的猶太信徒,仍在基督徒信仰和摩西律法的混雜裡。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核對自己,我們的靈是為著律法呢,還是為著基督?我們也許說我們是為著基督,但我們也為著律法。我們為著基督多半是在理論上,但我們為著律法卻是在非常實際的一面。我們的行動多半是照著律法,照著是非、對錯,而不照著基督。我們甚至照著對錯來教育並教導我們的兒女。作父母的會對兒女說,『那是不對的;你不該那樣作。』但我們曾否說,『那不是基督;你不該那樣作』?誰曾告訴人不要作某事,因為那不是基督?這該幫助我們領悟,我們在理論上為著基督,實際上卻實行律法。我們究竟是實行基督呢,還是實行律法?實行基督就是脫離是非、對錯、善惡的範圍,也就是脫離善惡知識樹的範圍。我們也許說我們的靈是為著基督,但在實行上我們卻是照著律法,照著對錯、善惡而活。
詩篇給我們看見律法與基督的對比。第一篇詩是關於遵守律法,第二篇詩告訴我們要親基督。那一個更高?我不是問那一個對,或那一個錯,乃是問那一個更高。無疑的,以嘴親子比遵守律法更高。
我想大衛在詩篇第一篇對律法的熱誠,比我們對基督的熱誠更高。因為他說,他晝夜思想律法。我們晝夜思想基督麼?我們若思想基督片時,就認為是很好了,但大衛是晝夜思想律法。
我分享這事,是要給你們看見,我們來讀聖經時,還隱密的、不知不覺的、在潛意識裡持守天然的觀念。這就是我們沒有將聖經的啟示接受到裡面的原因。反之,我們將自己的觀念加入聖經裡。我們不該高舉守律法,因為詩篇本身並不贊同這事。我們若高舉詩篇第一篇的守律法,就要面對第二篇。第二篇是神的說話,神的宣告,說到基督是祂經綸的中心。祂宣告說,『我已經立我的王在錫安我的聖山上了。』(6。)這不是普通的說話,乃是宣告和宣佈。
神向祂所有的子民宣告,祂已經立祂的王在錫安山上,不是在西乃山上。這兩座山-錫安山和西乃山,是非常有意義的。希伯來十二章說,我們不是來到西乃山,乃是來到錫安山。(18~22。)西乃山是頒賜律法的地方;錫安山是今天基督在升天裡,在諸天之上所在的地方。
保羅在加拉太四章說到這兩座山。西乃山產生為奴的兒女,但我們的母,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在諸天之上,在錫安山。(25~26。)啟示錄十四章一節告訴我們,有十四萬四千人同羔羊站在錫安山上。這十四萬四千人不是為著在西乃山所頒賜的律法讚美神。錫安山不是給我們看見律法和誡命的地方,乃是給我們看見基督-惟有基督-的地方。聖經裡有西乃山,但聖經的靈不高舉牠。反之,聖經將西乃山貶到較低之處。聖經的靈只高舉基督。
可悲的是許多神所揀選的人竟忘了基督。他們相信基督,但他們不認識基督,也不在意基督。反之,他們在意律法。保羅說,『在我,活著就是基督。』(腓一21上。)我們也許說,『在我,活著就是是非、善惡、對錯。』今天我們在那一座山上?我們眾人幾乎都在西乃山上。我們不是摩西的門徒,乃是基督的門徒。然而,我們卻在錯誤的山上。基督在錫安山上,祂不在西乃山上,但我們仍在那裡逗留。我們許多人不敢告別律法,反而要與律法在一起,作大衛的跟從者,晝夜思想律法。
我們需要看見,聖經的全部啟示是漸進的。聖言的啟示從創世記往前,越過越高,直到啟示錄的高峰。創世記一章說到神的創造,而啟示錄二十二章說到新耶路撒冷。神的創造多少容易領會些,但新耶路撒冷的表號是極大的奧祕。新耶路撒冷的啟示是高深、奧妙到極點的。
詩篇的五卷和全本聖經一樣,是以漸進的方式排列的。從詩篇卷一至卷五,啟示越過越高。卷五滿了作詩之人對神的讚美。神具體化身在基督裡,基督在祂的身體裡,而祂的身體就是神的殿和神的城,為著神的國。這都是為著神的經綸。詩篇的中心思想是基督與召會,作神的殿和神的城,為著祂的國。
我們需要看見詩篇裡關於神經綸中之基督與人所珍賞之律法相對的啟示。在前篇信息中,我們看見關於人所珍賞之律法的真理。現在我們要來看詩篇第二篇關於神經綸中之基督的神聖啟示。(2,6~9,12。)
第二篇是照著神聖觀念的宣告;第一篇卻是照著天然、屬人的觀念。大衛以為晝夜思想律法的人在凡事上盡都亨通。這是照著為個人的好處和利益作事的屬人觀念。第一篇沒有顧到神的經綸。
第二篇高舉基督為神經綸的中心。雖然在第二篇裡沒有經綸一辭,卻有神經綸的啟示和實際。在這篇詩裡,神宣告祂已經立了祂的王。(6。)神得著王是為著完成神的經綸。然後神說,『我就將列國賜你為基業,將地極賜你為產業。』(8。)這是為著國度。王當然需要國度,這國度不是小的,乃是列國的大國度,包括全地直到地極。這將是人類歷史上最大的國度。基督要得著各大洲。祂的國度將包括每個地方和每個人。第二篇的王與國度給我們看見神的經綸。
第二篇啟示基督,受膏者。(2。)在弟兄會中間,有關於基督何時受膏的爭論。但以理九章二十六節說,彌賽亞必被剪除,被釘十字架。彌賽亞是希伯來文,相當於希臘文的基督。二者的意思都是受膏者。但以理九章二十六節表明,基督在成為肉體並釘十字架以前,就已經是受膏者了。所以,基督是在永遠裡,在祂的神性裡,就被神膏為彌賽亞-基督-受膏者。這也是基於約翰一章四十一節,那裡主的門徒安得烈告訴他的哥哥西門,他遇見了彌賽亞,受膏者。這指明基督成為肉體以前,就在永遠裡,在祂的神性裡受膏。
祂作受膏者是來成就神永遠的計畫。祂在時間裡成為人,並在祂的人性裡,在受浸時再次受膏。(太三16~17,路四18~19,來一9,徒十38。)
基督經過了三十三年半的為人生活,然後被剪除。(但九26。)那就是說,祂被釘十字架。
基督被剪除,釘十字架之後,復活生為神的長子。(詩二7,徒十三33,來一5~6。)詩篇第二篇給我們看見基督的復活。雖然沒有復活一辭,但事實在那裡。七節說,『我要重述耶和華的頒令:祂對我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了你。』『今日』是基督復活的日子。在行傳十三章三十三節保羅引用詩篇二篇七節,告訴我們這是指基督的復活。基督在祂的復活裡出生。既然祂已經是神的兒子,為甚麼需要在復活裡生為神的兒子?基督在祂的神性裡是神的獨生子,(約三16,)但祂成為肉體時,穿上了人性。這人性與神的兒子名分無關,但藉著祂的死與復活,祂的人性被『子化』,也成為神的兒子。基督藉著復活,將祂的人性帶到神聖的兒子名分裡,帶著祂的人性被標明為神的兒子。(羅一4。)如今神的兒子有神聖的性情同屬人的性情。當基督僅僅是神的獨生子時,祂只在神聖的性情裡是神的兒子。如今祂是神的長子,兼有神聖的性情與屬人的性情。
基督是神的長子,我們是神的眾子。我們在基督裡的信徒是神重生的兒子,有神的生命和神的性情,但我們也有我們人的性情。我們人的性情仍在『出生』的過程中。我們已在靈裡得重生,但我們的身體還沒有改變形狀。當我們的身體改變形狀、蒙救贖、得榮耀的時候,我們的身體也要『子化』。那時我們的兒子名分就要完成了。(羅八23。)兒子的名分,開始於我們靈的重生,繼續於我們魂的變化,而完成於我們身體的得贖。我們兒子名分的過程經過我們的重生和變化,直到我們的得榮。
在詩篇第二篇我們能看見神的經綸同神的國度,以及基督的復活;在其中祂出生為神的長子。復活的日子是很大的日子。不僅基督在那日出生,我們也在那日出生。彼前一章三節說,藉著基督的復活,神重生了我們。基督生為神的長子時,我們都與祂一同生為祂的許多弟兄,就是神的許多兒子。(羅八29。)基督的復活是祂自己這神的長子,同祂的許多弟兄,就是神的許多兒子,一次很大的生產,很大的出生。
詩篇第二篇也啟示基督在祂的升天裡,在諸天之上被立為神的王。(詩二6,徒二36,五31,啟一5上。)在六節,神宣告說,『我已經立我的王在錫安我的聖山上了。』這是在基督的升天裡。在祂的升天裡,祂為著神的國在諸天之上被立為王。
照著詩篇二篇八節,基督為著祂的國,得了列國為基業,地極為產業。主在復活裡回到門徒那裡,告訴他們說,『天上地上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太二八18。)主這裡的話涵括了二篇八節所題的。神已將地上的列國賜給基督為基業。不僅如此,神也已將地極賜給基督為產業。今天你若在臺灣擁有一小塊地,你就是財主。但全地要為基督所佔有,這是祂的地。祂是何等富有!我們在第一篇無法看見關於基督這樣美妙的事。第一篇照著屬人的觀念,說思想律法的人在凡事上盡都亨通,但第二篇照著神聖的觀念,啟示神已將地極賜給基督。
至終,基督要在祂的國裡用鐵杖轄管列國。(詩二9,啟二26~27。)詩篇第二篇按著奇妙的順序,啟示基督在神經綸裡的步驟,始於祂在永遠裡,在祂的神性裡受膏。我們也許不解,第二篇在那裡說到基督的死,但我們需要領悟,基督的復活含示祂的死。沒有死,怎能有復活?因此,在第二篇我們看見祂在神性和人性裡受膏、祂的死、祂的復活、以及祂的升天連同祂的登寶座。神立祂為王,使祂登寶座,將萬國同地極都賜給祂;這就是為基督建立宇宙的國。然後基督要用鐵杖轄管列國。
第二篇說,基督為世上的君王所抵擋。一至三節說,『外邦為甚麼吼鬧,萬民為甚麼謀算虛妄的事?地上的君王一齊起來,臣宰一同商議,要抵擋耶和華並祂的受膏者,說,我們要掙開他們的捆綁,脫去他們的繩索。』基督升天之後不久,當時在地上,在彼得的時代,希律和彼拉多就抵擋基督。行傳四章二十五至二十九節上半記載早期召會的禱告,他們引用詩篇第二篇。行傳四章二十七節說,『希律和本丟彼拉多,同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真在這城裡聚集,要抵擋你所膏的聖僕耶穌。』他們都在抵擋基督。
詩篇第二篇也給世人警告。(10~12。)
首先,神與祂的基督要向世人發怒。(詩二12中,啟六15~17。)人不該以為宇宙中沒有神,或基督只是宗教裡的名字。聖經清楚告訴我們,基督在等待機會,要在怒氣中,在忿怒中來執行祂的審判。
約珥書說到這審判。約珥書的主題是主的日子,(一15,二11,31,三14,)但很少基督徒領會主的日子是甚麼。保羅在林前四章三至五節給我們定義。他在三節說,『我被你們察驗,或被人審判的日子察驗,對我都是極小的事。』在主來以前,是人的日子,人在其中審判。今天是人的日子;在人的日子裡,一切由人審判。但在人的日子以後,將有一個日子,稱為主的日子。這日子要持續約一千零三年半。大災難開始的日子,將是主的日子的開始。從那日起,主的忿怒就要發作。主的日子就是祂審判的日子。
今天主似乎不關心世界局勢。人若要解決難處,必須到警察局去。然後警察局要將他們移送法院,在那裡他們要照著人的法律受審判並管轄。今天人有爭執和苦情,不是到基督面前。但大災難開始時,主的日子就開始了。基督要來干豫世界的局勢。
約珥書啟示三年半的大災難以後,主要來審判活著的外邦人。(三12。)馬太二十五章告訴我們,祂要在祂的審判中把他們分開,就是把綿羊從山羊分開。(32~46。)以後,祂要建立千年國。在千年國裡,祂要審判、治理、並管治全地。在一千年末了,會有背叛;祂也要審判這背叛。(啟二十8~9。)然後祂要在白色大寶座上施行最後的審判,審判不信的死人。(11~15。)那將是主的日子的結束。因此,主的日子要持續一千零三年半。在這日子以後,諸天和地要被焚燒,成為新天新地。然後新耶路撒冷要進來,有義充滿新天新地。(彼後三13。)那時一切都是對的了,不再需要任何審判。
神與祂的基督既要向世人發怒,人就必須悔改。(詩二11,徒十七30。)這是新約的福音。
詩篇二篇十二節下半說,『凡避難在祂裡面的,都是有福的。』避難在子裡面,等於信入子基督。(約三16。)我們許多人也許從未想到,信入基督就是避難在祂裡面。我們由挪亞方舟的豫表能看見這點。所有信靠或相信方舟的人,都進入方舟,以方舟為他們的避難所、保護、和藏身之處。今天我們的基督是我們的避難所、我們的保護。我們乃是將自己隱藏在祂裡面。
我通常上床後就禱告說,『主,用你得勝的寶血遮蓋我們、我們的建築、和我們的庭院,抵擋仇敵一切的攻擊。』次日早晨我就感謝主作我們的安全。我每次旅行都求主作我的保護,求主遮蓋我到機場所要搭的汽車,並遮蓋我所要搭的飛機。當然,甚至我在神永遠的審判之下,也要以主為我的避難所。這些是對避難在基督裡面的經歷。
詩篇二篇十二節上半說,我們當以嘴親子。新約告訴我們,我們需要信和愛。保羅在提前一章十四節說,『並且我們主的恩是格外增多,使我在基督耶穌裡有信,又有愛。』主的恩眷臨保羅,並且在他身上格外增多,使他在基督耶穌裡有信,又有愛。有一天,保羅從主得著憐憫和恩典,不僅相信祂,也愛祂。我們得著了信以信入基督,以祂為我們的避難所。我們也得著了神的愛以愛主耶穌。
約翰福音教導我們,我們需要信入子基督,(一12,)並且愛祂。(十四23。)在約翰最後一章,就是二十一章,那作我們避難所的基督,回到彼得那裡,恢復彼得對祂的愛。主三次問彼得:『你愛我麼?』(15~17。)
彼得曾三次否認主,徹底的失敗了,(十八17,25,27,)所以主回來三次問他:『你愛我麼?』我想這三重的詢問,題醒彼得曾三次失敗。這就是為甚麼彼得回答說,『主阿,你知道。』彼得說,『主阿,…你知道我愛你。』(二一15中,16中。)青年信徒也許很剛強,放膽對主說他愛主,絕不會否認主。但他失敗時,他對主的愛的天然自信就受到了對付。這叫他學習不信靠天然的力量來跟從主並愛主。
信主是接受祂,愛主是享受祂。約翰福音陳明這兩個使我們有分於主的條件。主在我們裡面作我們的信和愛。照著詩篇二篇十二節上半,愛祂就是親祂。我們不該高舉律法,寶貴律法,反而該天天親基督,愛基督。
我讀過達祕(John Nelson Darby)的著作,其中有一段很激勵我愛主。他八十多歲的時候,有一天外出夜宿旅店。睡覺前,他對主說,『主耶穌,我仍然愛你。』那非常的激勵我。經過許多年,他仍然能對主說這樣的話。我們需要求主保守我們一直愛祂。
第二篇是關於神經綸的成就,而第一篇是關於聖徒個人的利益。(1~3。)第一篇的屬人觀念乃是:喜愛律法的人,在凡事上盡都亨通。但照著新約的啟示,律法過去了,基督就在這裡。(羅十4上。)基督是神經綸的中心和普及。全卷詩篇採取這兩條線:律法與基督。至終,到了詩篇末了,律法過去了,我們看見基督同祂的補足,就是祂的身體,祂的召會,也就是神經綸中之神的殿和國,能以完成神永遠的定旨。
因此,我們必須看見,第一、二篇有屬人觀念與神聖啟示的對比;前者高舉律法,說到遵守律法的人在人的利益上蒙神賜福,後者宣佈基督在神的經綸中是神的受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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