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多次指出,一切神聖啟示的種子,幾乎都可以在創世記裡看見。種子是事物的原始形態。種子雖然很小,形態簡單,一旦撒在地裡,卻會生長。當種子生長的時候,就取了另外的形態,首先是苗,然後又長大發展。種子發展的最後形態雖然和種子的形態不同,但一切的原則和主要方面都可以在種子裡看見。我們若要明白創世記十九章,必須把這章當作一粒種子,這粒種子在聖經以後的各卷書中逐漸生長、發展而達到收成。創世記十九章三十至三十八節關於羅得和他女兒的記載,是一粒消極的種子,說到亂倫這樣的醜事,但這段記載卻用於積極的目的,給我們有力、清明的警告。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必須來看一幅最醜惡的圖畫,就是亂倫。創世記十九章三十至三十八節,也許是人類歷史上最早記載的亂倫事件,這是論到活在與神的交通裡這一段的一部分。我們來看這件事時,必須思想六點:家庭、父親、母親、女兒、後裔、以及神深遠不能追測的憐憫。
首先有家庭,就是團體。其次有父親,就是這團體的領頭人。第三有母親,就是領頭人的幫手。任何團體的領頭人都需要幫助。家庭中正確的幫手就是妻子。在聖經裡,把妻子稱為『配助』(helpmeet)。在表號上,家庭中的妻子表徵生命裡的幫手。這觀念是照著聖經的原則。看看撒拉的例子。亞伯拉罕為著神的目的有一個家庭,因為亞伯拉罕獨自不能作甚麼來達成神的目的。他需要生命裡的幫手。雖然他轉向夏甲求助,但夏甲不是生命裡的幫手,而是肉體裡的幫手。撒拉是惟一的幫手,她是在生命裡有功用的人。沒有她,亞伯拉罕絕不能生出以撒,以成就神的目的。今天召會是屬靈的家庭,也需要生命裡正確的功用,以生出『以撒,』好成就神的目的。我們會看見,到一個時候,羅得的家庭團體失去了生命裡的功用,因為妻子變成了一根鹽柱。她應當有鹹味,並且保持美好的味道,但由於她的屬世,失去了生命裡的功用。在表號上,變成一根鹽柱表明失去生命裡的功用。雖然有團體同領頭人,但是缺了具有生命功用的妻子,只有一根羞恥的柱子。今天許多基督教團體就是這樣。雖然這些團體有領頭人,但他們缺少具有真實生命功用的正確妻子。
因為羅得的家庭失去了生命裡的功用,所以有了不正當的成員,就是女兒。我不樂意稱羅得團體的成員為女兒,因為女兒這辭是很好的稱謂。而她們是怎樣的人?她們是女兒,是妻子,還是母親?我簡直不知道怎樣稱呼她們。你若稱她們為女兒,你必須說她們是亂倫的女兒。雖然她們能成為母親,但她們是亂倫的母親。就是題到她們所作的,我也覺得羞恥。大女兒和父親同寢後,鼓勵小的去作同樣的事。何等的可恥!這些就是羅得團體的成員。今天許多基督教的團體也有這樣不正當的成員。他們和羅得的女兒一樣,渴望得著後裔,卻不顧正確的方法。他們也許說,『我們要去得人,』但他們是藉著屬靈亂倫的作法去得人。
十九章三十至三十八節有團體、領頭人、生命裡的幫手、成員、以及憑亂倫所生的後裔。但讚美主,最終神深遠不能追測的憐憫,卻顯在來自這亂倫的一個後裔身上。摩押女子路得,就是羅得藉他女兒所生的一個後裔,成了大衛的曾祖母,和基督的先祖。這豈不是神深遠不能追測的憐憫麼?然而,我們聽見這話不該說,『讓我們作惡以成善罷。』
現在我們要更詳細的來看這六點。基於創世記中每件事都是一粒種子的原則,我們可以說,亞伯拉罕的帳棚,就是他與在人水平上的神有親密交通的地方,乃是帳幕的雛形;神吩咐亞伯拉罕的後裔建造這帳幕,作祂在地上的居所。亞伯拉罕的帳棚是種子,以色列人在曠野所建立的帳幕是這粒種子的長大,而他們在迦南美地所建造的聖殿是這粒種子進一步的發展。今天的召會,就是神在地上的真居所,乃是舊約裡藉亞伯拉罕的帳棚、帳幕和聖殿所描繪之事的應驗。最終,新耶路撒冷是這粒種子的終極收成。啟示錄二十一章三節說,『神的帳幕與人同在,祂要與人同住。』因此,在創世記十八章有種子,在啟示錄二十一章有收成。
同樣的原則,在亞伯拉罕和羅得的時代,神在地上有一班子民。祂的子民是由兩個家組成的,就是亞伯拉罕家和羅得家。這是以後諸世代神子民的一粒種子,一個雛形。首先,以色列人是神子民種子的發展,而今天召會是這發展的延續。最終,在新耶路撒冷我們要看見,歷世歷代所有蒙救贖的人,是神在地上子民完滿的收成。這裡再一次有種子、發展和收成。藉此我們看見,凡種子所具有的,在發展中也該看到。
起初,亞伯拉罕家和羅得家都是神的子民,他們乃是一。然而,到一個時候,分裂進來了,他們分開了。當他們是一的時候,他們不是『團體;』他們是神的子民,是神的一班子民。等到分裂進來,產生了『自由團體。』古時的自由團體,就是今天自由團體的種子和雛形。今天在神子民中間的自由團體,的確是這粒種子進一步的發展。羅得種下的分裂,在所羅門時代之後有了發展,那時以色列人分裂了,自由團體產生了。那個自由團體,就是以色列國,是神從來不承認的。神只承認猶大,因為猶大是在正確的立場上。在召會時代,原則是一樣的。整個召會該是神的一班子民。在早期,召會是惟一的。但一次又一次的分裂進來,產生了許多自由團體。我們讚美主,這分裂不會繼續留到新天新地。藉著主的回來,這分裂要被了結。
我們已經看見,羅得與亞伯拉罕分開,乃是分裂以及今日自由團體的種子。誰是那次分裂的原因?錯不在亞伯拉罕一邊,乃在羅得一邊。羅得家的人也許會爭辯說,『我們不也是神的子民麼?為甚麼你們亞伯拉罕家的人總說你們是神的子民?』不錯,羅得家是神子民的一部分,但他們離開了神的見證人和見證,就是亞伯拉罕和他所作的見證。神的見證人和見證是在希伯崙幔利橡樹旁亞伯拉罕的帳棚那裡,不是在所多瑪城的羅得那裡。在十八和十九章我們看見,神和兩個天使很高興的與亞伯拉罕在一起,一同享受午餐和親密的交通。但天使去邪惡的所多瑪城時,神沒有與他們同去;祂留在亞伯拉罕那裡。兩個團體都是神的子民,但神的同在在那裡?神的同在只隨著亞伯拉罕家。神的同在隨著亞伯拉罕家,因為他的家是神典型的子民,並且有神見證的正確地位。羅得雖是神的一個子民,但他不在希伯崙幔利橡樹旁的正確立場上;他在所多瑪,在分裂和自由團體的立場上。神所有的子民既是祂的家,就該住在希伯崙的幔利橡樹旁,在那裡神能友好並親密的訪問他們。我們在這裡能看見召會和自由團體的不同:一切的自由團體都是神的子民,但召會是在『希伯崙』的『幔利橡樹』旁,不斷的享受神親密的同在。那麼自由團體如何呢?就和羅得家的情形一樣,神沒有與他們相聚。他們是神的子民,神關心他們,不忘記他們,但祂的同在沒有隨著他們。天使離開,去所多瑪拯救羅得和他的家之後,神的同在還是隨著祂親愛的朋友亞伯拉罕。你在那裡?是與亞伯拉罕的家同在希伯崙呢,還是與羅得的自由團體同在所多瑪?
聖經豈沒有說羅得是義人麼?不錯,彼後二章七和八節清楚的告訴我們,羅得是義的。自由團體中的人不是得救的麼?他們當然是得救的。但看看他們的情況:自由團體中的人,乃是在被神定罪的地方。這點在神聖啟示的光照裡是很清楚的。假定你活在亞伯拉罕和羅得的時代,你要與那一個團體在一起?也許你會說,『你說羅得的團體是分裂;亞伯拉罕的團體不也是分裂麼?亞伯拉罕的團體或羅得的團體都不是整體,他們都是一樣的。亞伯拉罕家和羅得家都是神的子民,你為甚麼把兩家區分得這麼大?兩家既然都是神的子民,我今天要和羅得在一起,明天要去訪問亞伯拉罕。』你可以和羅得在一起,但神不願意。這有很大的不同。
除了那在正確立場上,能與神有親密交通的家,還有一個自由團體。今天的情況是這粒種子進一步的發展。對於自由團體要誠實公平。他們中間有神的見證麼?沒有,神在自由團體中沒有彰顯。他們為所欲為,他們沒有見證人或見證。羅得家成了這樣一個自由團體,因為這家離開了亞伯拉罕和他所作的見證。倘若我是羅得,有我們今天所有的光,我會說,『亞伯拉罕叔叔,即使你逼我離開你,我也不肯走。你就是不喜歡我,我還要抱你、親你。我要和你在一起,因為你是神的見證人,並且因為神的見證與你同在。我絕不棄掉這見證。』今天我們該有這種態度。雖然我們也許不高興召會中的弟兄,但我們該說,『弟兄們,雖然我對你們覺得不愉快,雖然你們會苦待我,但我絕不離開神的見證。』古時自由團體的難處的由來、根源,乃是這團體離開了神的見證人和見證。
我們許多人能作見證,我們離開公會的時候,我們很喜樂,覺得好像在天上。但是離開召會就完全不同了。你若棄絕召會,你的喜樂就必消失,直等你回到神的見證,喜樂纔會回來。我不是輕易的說這話。沒有一個例外,那些離開召會的人,就失去了喜樂。一旦人離開了召會,他就很難回來。看看羅得:雖然諸王被殺敗以後,他得了拯救,但他不肯回到亞伯拉罕那裡。甚至他從所多瑪的毀滅中得救以後,仍然沒有回到亞伯拉罕那裡。以後我們會看見,羅得仍有他自己的揀選。我們離開公會以後很喜樂,但離開召會以後不喜樂;這證明甚麼是有神同在的召會,甚麼是沒有神同在的公會。我們也許不能憑思想分辨其間的不同,但我們能憑靈裡生命的感覺分辨其間的不同。
羅得的團體離開了神的見證人和見證以後,漂進了邪惡的所多瑪城。(創十三12~13,十九1。)你若離開召會生活,你就會被擊敗。就像一塊不能控制方向,只好隨波逐流的浮木,你會隨著這世代的潮流往下漂流,直到你發現自己在邪惡的城裡。
羅得從所多瑪的毀滅中得救以後,仍有自己的喜好。(創十九20~23。)他請求救他的天使許他去一個名叫瑣珥的小城。神是滿有憐憫的,天使應允了羅得的請求。你若追溯許多有異議的團體的歷史,你會看見同樣的情形。首先,他們在大城裡,神沒有給他們祝福。於是,在神干豫以後,他們遷到一個遠離神見證的小城瑣珥。他們首先離開神的見證,漂進神所定罪的情況,然後仍有自己的揀選,到一個小地方去。
最終羅得去住在山洞裡。(創十九30。)有些自由團體像羅得一樣,離開大城往小城去以後,就去住在山洞裡。他們把自己從神其餘的子民孤立起來,不肯與他們有交通。他們會說,『為甚麼說你們是召會,而我們不是?』他們若是召會,就不該住在山洞裡,乃該出來與神的子民交通。但他們只關心自己在山洞裡小的團體。他們所有的是山洞生活,不是召會生活。
現在我們來看父親,就是領頭人。在山洞裡,羅得喝醉了酒。(創十九32~35。)我先前已經指出,這些逃難的人在山洞裡有酒,是非常希奇的。他們酒癮太大了,以致在逃離所多瑪的時候,還帶著酒。酒是麻醉他們的藥。他們在山洞裡,羅得的女兒沒有與羅得正確的交通說,『父親,我們的母親變成了一根鹽柱,而我們沒有丈夫,我們怎樣纔能得著後裔?我們必須作一些事。我們大家能一起禱告麼?』他們若這樣作,就不會有亂倫了。但他們沒有在靈裡交通,也沒有向主禱告。大女兒對所多瑪的藥更有經歷,也更多受到麻醉,她向小女兒題議,叫她們的父親喝醉酒,並和他同寢,使她們能藉他得著後裔。你若察驗今天的情況會發現,幾乎每個自由團體的領頭人,都喝了一些『酒。』正確的領頭人必須是清醒的。羅得該對拿著酒到他面前的女兒說,『你在作甚麼?把那個丟掉。』但羅得不是清醒的人;他喝了,甚至暍得沒有自制。他醉到一個地步,女兒和他同寢,他竟不知道。多數自由團體的領頭人,也是喝醉了『酒,』在麻醉的情況下說話、行動並斷事。因著許多領頭人沉醉的光景,他們團體中的人就多半被麻醉了。
羅得喝醉以後沉睡不醒。同樣的情形也瀰漫在今天的自由團體中間。關於神的見證,領頭人沉睡不醒。他們在自己追求的事上,也許非常活躍,但就神的見證而論,他們是沉睡的。
不僅如此,羅得還被麻醉,失去了生命的感覺。(創十九33下,35下。)大女兒進來和他同寢,『她幾時躺下,幾時起來,父親都不知道。』次日晚上,小女兒也作同樣的事。甚麼罪能越過這罪?他甚至對女兒和他同寢都沒有感覺!今天許多自由團體的領頭人也失去了生命的感覺。他們違反了神所命定的一些管治原則也不知道。
我們已經看見,母親,就是作妻子的,該是生命裡的幫手,卻因她的屬世變成一根鹽柱。(創十九26。)羅得家進入山洞的時候,沒有生命的功用,因為沒有正確妻子的功用。結果,他們轉去亂倫,用這樣罪惡的事頂替已失去的生命功用。這也是許多所謂的基督教團體中間的情況。他們失去了基督身體的功用,就是生命正確的功用,而用屬世的方法填補缺陷。他們像羅得的團體一樣,不能產生正確的『以撒,』來成就神的目的。因為他們利用亂倫得著後裔,他們就產生了『摩押人』和『亞捫人。』
我們已經看見,領頭人受了麻醉,麻木了,並且生命的功用也失去了。但女兒們,就是這自由團體的成員,仍要結果子,有擴增。雖然她們沒有正確的領頭,也沒有生命的功用,但她們有得著後裔的邪惡作法。今天在許多自由團體中間也是一樣。我們要結果子,應當憑基督而活,活出基督,禱告,並幫助人接受神活的話,使他們得重生。要結正確的果子,成為『以撒,』來成就神的目的,這纔是路。但看看今天的情況:有些團體用搖滾樂、舞蹈、戲劇、電影和遊戲,滿足他們得著擴增的願望。在神眼中,這就是屬靈的亂倫。自由團體採取這些方法,因為『妻子』屬世,失去了功用。在眾召會中,我們需要生命的功用來產生後裔。一旦人失去了有生命功用的正確妻子,他們就用醜惡的屬世方法來得著擴增。這是『亂倫』的作法,生出『摩押人』和『亞捫人。』
羅得的女兒已經失去了道德感,已經被邪惡世界的邪惡潮流所麻醉。她們若有道德感,絕不會考慮和父親同寢。大女兒沒有羞恥感,和父親同寢,並且鼓勵妹妹作同樣的事。她們沒有罪惡感,平平安安的彼此談論這事。當他們都在所多瑪的時候,羅得甚至題議犧牲他的女兒,來滿足那些沉湎於所多瑪式情慾的所多瑪人。有正確屬靈道德感的人,怎能題議這樣的事?他應當說,『讓他們殺了我和我的客人,但我絕不願對我的童貞女兒這樣作。』羅得的道德感在那裡?羅得已經被麻醉了。結果他的女兒也沒有道德感,她們的人性墮落到最低的水平。今天有些自由團體也已經被邪惡世界的邪惡潮流所麻醉。只求成功,不擇手段。他們需要神清明的話來解毒。
羅得兩個被麻醉的女兒不擇手段要得著後裔。(創十九31~35。)她們只顧到目標,不顧到作法。許多基督教團體就像這樣。他們說,『只要我們領人歸向基督,這樣傳福音有甚麼不對?我們已經得著了許多人。你們得著了多少靈魂?』他們顧到得著靈魂,但他們不顧正確的作法。
羅得的女兒犯了亂倫,違反了神所命定的管治原則。(創十九36。)在這裡我們需要說到馬太七章二十一至二十三節。主說,祂回來的時候,有些所謂的基督教工人會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在你的名裡豫言過,在你的名裡趕鬼過,並在你的名裡行過許多異能麼?』(太七22。)他們若沒有作過這些事,就不能這樣說。主不否認他們作過這樣的工作。但在馬太七章二十三節主說,祂要『向他們宣告: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行不法的人,離開我去罷。』主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意思就是『我從來不稱許你們,因為你們是不法的工人。』賽跑的人必須留在跑道上。他們無論跑得多快,都不得在跑道的線外不按規矩而跑。照樣,我們屬靈的活動也需要管治的原則。不是豫言、趕鬼或行神蹟的問題,乃是父旨意的問題。(太七21。)我們屬靈的活動必須是遵行父的旨意。我們的傳福音、彼此相愛、以及所作的一切,必須是父的旨意。我們所作的,在我們靈裡深處若沒有把握是父的旨意,我們就不該作。倘若沒有把握而作,我們就違反了管治的原則,並且犯了屬靈的亂倫。在神眼中,這就是不法。主絕不稱許這樣不法的工人。
羅得的女兒憑亂倫產生了後裔。她們兩個兒子的名字非常有意義。第一個是摩押,意思是『從父親。』(創十九37。)大女兒給她兒子取名叫『從父親,』意思就是說,『我從父親得了一個孩子。』她甚至給孩子取一個名字,使她想起這事。小女兒生了兒子,名叫便亞米,意思是『我親人的兒子。』(創十九38。)就這些女兒而論,只要她們的家族有後裔,一切就都好了。倘若她們沒有後裔,她們的『自由團體』就會了結。今天的情況完全一樣。許多自由團體只顧到他們親人的延續,就是他們團體的延續。他們不顧到神的旨意,也不顧到正確的作法,卻憑亂倫的活動生出後裔。
憑亂倫所產生的後裔,藉著淫亂加給神子民莫大的損害。(民二五1~5。)當神的子民在曠野飄流時,摩押人進來了。首先,他們僱用外邦的申言者巴蘭,咒詛神的子民,(民二二2~7,)但神將咒詛轉成祝福。(民二三11,二四10。)其次,巴蘭勸導摩押人引誘以色列人拜偶像,並且犯淫亂。(民三一16。)拜偶像總是帶進淫亂,因為這兩個邪惡的『姊妺』是行在一起的。今天在基督教裡,有啟示錄二章十四節所說『巴蘭的教訓。』主告訴在別迦摩的召會,就是墮落、屬世的召會,他們中間有些人持守巴蘭的教訓,這些教訓藉著拜偶像和淫亂破壞了神的子民。
因著以色列人同摩押人拜偶像並且犯淫亂,神就重重的審判以色列人。祂吩咐摩西『將百姓中所有的族長,在我面前對著日頭懸掛,使我向以色列人所發的怒氣,可以消了。』(民二五4。)不僅如此,神還用聖別並神聖的憎恨棄絕摩押人和亞捫人,吩咐以色列人『一生一世永不可求他們的平安,和他們的利益,』並且宣告『亞捫人,或是摩押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們的子孫雖過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華的會。』(申二三3~6。)凡與摩押人和亞捫人有關的,都在神的定罪之下,並且以色列人不可求他們的平安或利益。
創世記十六至二十一章有三種出生:以實瑪利的出生,摩押和便亞米的出生,以及以撒的出生。以實瑪利的出生是憑肉體的努力,摩押和便亞米的出生是憑亂倫。但以撒的出生是憑神的恩典。憑肉體的努力所生出的以實瑪利,為神所棄絕。憑亂倫所生出的摩押和便亞米,是歷史上的羞恥。惟有憑神的恩典所生出的以撒,被用以成就神的目的。我們都必須試驗自己,看看我們生出怎樣的後裔-以實瑪利、摩押或以撒?我們也許有一些擴增,有一些果子,但他們是以實瑪利,摩押,還是以撒?
雖然摩押人被棄絕至十代,但在路得的事例中,我們看見神深遠不能追測的憐憫。(得一2,4~5,8,15~19,22,四13,17。)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帶著他的家人,從猶大去尋求摩押人的平安和利益。以利米勒死後,他的兩個兒子『娶了摩押女子為妻。』(得一4。)兩個兒子死了,拿俄米與兩個兒婦留在摩押。當拿俄米要歸回猶大時,路得不肯離開她,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那裡去,我也往那裡去;你在那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得一16。)摩押的寡婦路得,藉著絕對的尋求神,進入神子民的聖會,嫁給波阿斯。成了大衛王的曾祖母。最終,她不僅進入了神子民的聖會,也進入了基督的家譜,成了基督的先祖,有分於祂的成為肉體。(太一1,5。)這是神深遠不能追測的憐憫。神的憐憫等候我們尋求祂和祂的子民。不要留在摩押,要來到猶大。神的會眾和基督的成為肉體乃是隨著祂在猶大的子民。正確的地位極其重要。你必須改變你的地位和立場。你若要在聖會中,並有分於基督的成為肉體,你就必須從摩押出來,並與神的子民同在猶大。
羅得是神的一個子民,他和他的家離開了神的見證人和見證。他生活的結果乃是生出摩押人和亞捫人。路得是摩押的寡婦,她尋求神,來到神的子民和神的見證這裡。她一生的結果乃是生出基督。神美妙的憐憫對尋求祂的人是便利的!甚至摩押的後裔,一個藉亂倫的源頭所生的人,竟能藉著救贖有分於基督的成為肉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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