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以賽亞書一章一至四節,十至十五節,二十一至二十三節,三章八至九節,十四至十六節,十八至二十三節,五章一至四節,七至八節,十一至十二節,十八至二十節,二十二至二十三節,二十四節下。
以賽亞書的頭一段,(賽一~十二,)說到耶和華對祂所愛子民及列國的救恩。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為父的耶和華對祂兒女以色列的抱怨,注意到以賽亞敘述神論到他們所說的話。
以賽亞一章一節說到以賽亞所看見論到猶大和耶路撒冷的異象。在以賽亞盡職以先,以色列人已經分為二國-北部的以色列國和南部的猶大國。首先,以賽亞沒有敘述以色列的失敗,卻敘述了猶大的失敗,原因乃是猶大背負的責任過於以色列。所以,神臨到以賽亞,給他關於猶大和耶路撒冷的異象。
在一章二節上半,為父的耶和華呼天喚地來聽祂對祂兒女以色列的抱怨。耶和華這樣作,不是沒有意義的事。
耶和華養育以色列,將他們養大,他們卻悖逆祂。(賽一2下。)神為他們作了那麼多的美事,但他們仍向祂行事悖逆。
在這裡,我要幫助你們明白,神的懲治與祂的審判有何分別。這兩件事關係到兩班人-以色列和外邦人(就是列國)。二者都與神有關,因為都是神所造的。以色列是神的選民,祂所揀選的人;列國表面看是神所放棄的。實際上,神並沒有放棄列國,因為在他們中間有許多人是祂所揀選的。在舊約,以色列是神的選民;但在新約,大多數蒙揀選的人都來自外邦。因此,神雖然暫時放棄了列國,卻不會長期這樣作,因為祂從外邦人中揀選了許多人作信徒,並構成基督的身體;對神來說,這比以色列更為重要。
以色列和列國(外邦人),都受到神的對付,但方式卻有所不同。神對付祂所愛的子民以色列,總是在愛裡。因此,我不把這對付視為審判,乃視為懲治。神向以色列的對付乃像父親對付兒女,為要改正他們,改良他們,把他們帶到正軌上。這是懲治。
在以賽亞書,神對以色列的愛是三重的:為父的愛,(賽一2~3,六三16,六四8,)乳養母親的愛,(賽六六13,)和丈夫的愛。(賽五四5。)神是以色列的父親、乳養的母親和丈夫。因神是憑著愛對付祂所愛的以色列,所以祂向他們的對付不是審判,乃是懲治。
然而,神在列國身上的對付,乃是審判。這審判不是基於神的愛,而是基於神的義,基於祂的公正。
當神來對付人的時候,祂是按著祂的所是來對付。聖經啟示神是聖別且公義的。祂是聖別者和公義者。祂是聖別者來對付祂的子民,祂是公義者來對付列國。
神在愛裡對付祂的選民,使他們得以聖別。因為以色列人是神所呼召的,是分別歸神的,所以他們必須聖別,正如神是聖別的。神對以色列的懲治乃是為著聖別。(來十二10。)因著他們變得凡俗、屬世、完全不像神聖別的性情了,神就進來懲治他們。祂對以色列的懲治,乃是要使他們學習聖別的功課。
神對付列國,與祂對付以色列不同。神懲治以色列,是按著祂的聖別;而祂審判列國,乃是按著祂的公義。神審判列國,因為他們不公正、不公義。所以,神基於祂公義的所是,就進來審判列國。
我們讀以賽亞書的時候需要記住,神是在兩方面對付人-祂聖別的一面,以及祂公義的一面。聖別是神對祂選民的要求,公義是神對列國的要求。神要祂的子民聖別,祂要列國公義。神基於祂的聖別和公義,分別來對付這兩班人。祂在愛裡懲治以色列,是為叫他們聖別;祂審判列國,是為叫他們公義。
我們清楚了神的懲治與祂的審判的區別,現在就要來看為父的耶和華對祂兒女以色列抱怨的細節。
按照以賽亞一章三節,以色列不認識耶和華,甚至不如牛認識主人,驢認識主人的槽。倘若以色列不認識他們的主人這人位,他們至少該認識祂的槽這餧食的地方。就連驢子這樣的動物也認識這點;然而,以色列卻成了完全不認識神的民,所以祂抱怨這事。
以賽亞在一章、三章和五章說到以色列的罪孽和敗壞。
以色列乃是犯罪的國民,罪孽深重的百姓,滿了罪孽而非滿有聖別。他們也是作惡者的後裔,行為敗壞的兒女。(賽一4上。)
他們離棄耶和華,藐視他們的聖者。(賽一4下。)他們蒙召是要成為聖別,但他們卻藐視那聖者,就是那召他們達到聖別的。他們也與祂疏遠,往後退步。這就是說,他們離開了神。
以賽亞一章十節說到『所多瑪的官長』,和『蛾摩拉的百姓』。這指明他們的官長就像所多瑪的官長,他們的百姓就像蛾摩拉的百姓。
耶和華不喜悅他們的祭物和供物;他們的祭香是祂所憎惡的。(賽十一11~13上。)因著他們拒絕神到極點,他們向祂燒的香就成了祂所憎惡的。祂不悅納他們的祭物和供物,也不喜悅他們的祭香。不僅如此,祂心裡恨惡他們的安息日和節期。(賽一13下~14上。)他們守這些節日的方式對祂乃是冒犯;祂不耐煩擔當他們(賽一14下。)百姓耗盡了祂的忍耐。因此,祂要掩目不看他們,不聽他們多多的禱告。不僅如此,他們的手滿了血。(賽一15。)
在一章二十一至二十三節,我們看見耶路撒冷城變為妓女;沒有公平和公義,倒滿了兇手;她的銀子變為渣滓,她的酒攙水沖淡;她的官長居心悖逆,與盜賊作伴,各都喜愛賄賂,追求私酬,不為孤兒伸冤,也不關心寡婦的案件。這啟示以色列在每一方面都變得邪惡。
耶路撒冷敗落,猶大傾倒,因為他們的言辭和行為,與耶和華反對,悖逆祂榮光的眼目。他們的面色證明自己的不正,他們宣告自己的罪好像所多瑪一樣,並不隱瞞。(賽三8~9。)
耶和華百姓的長老和首領喫盡葡萄園的果子,貧窮人被搶之物,都在他們家中。他們壓制耶和華的百姓,搓磨貧窮人的臉。(賽三14~15。)
錫安的女子,就是那些年輕的女子,狂傲且高舉自己。她們行走挺項,賣弄眼目,用奢華貴價之物妝飾自己。(賽三16,18~23。)她們沒有想到神,只對放縱自己的情慾有興趣。
耶和華將以色列作成葡萄園,為其所需作了一切。祂指望以色列結好葡萄,以色列倒結了野葡萄;祂指望公平,卻有流血;祂指望公義,卻有冤聲。困苦的百姓呼喊,神就聽了他們。有些百姓以房接房,以地接地,以致不留餘地給人,自己獨居境內。(賽五1~4,7~8。)
有些以色列百姓清早起來,追求濃酒,留連直到夜深,甚至因酒發燒。他們在筵席上彈琴、鼓瑟、擊鼓、吹笛、飲酒,卻不顧念耶和華的作為,也不留心祂手所作的。(賽五11~12。)我們該在這話的光中看看自己。我們在清晨和夜晚的行事如何?
以色列百姓中有人以虛假繩索牽引罪孽,又像以套繩拉罪惡。(賽五18。)他們甚至譏笑耶和華說,『任祂急速行,趕快成就祂的作為,使我們看見;任以色列的聖者所謀畫的臨近成就,使我們知道。』(賽五19。)這些惡言、侮辱的話,指明這些人不敬畏神。他們甚至不信神,成了無神論者。
有些以色列百姓稱惡為善,稱善為惡。(賽五20。)他們以暗為光,以光為暗,以苦為甜,以甜為苦。他們把一切事都翻轉了。
有些百姓猛於飲酒,勇於調濃酒。(賽五22。)他們因受賄賂,就定犯罪的人無罪,將義人的義奪去。(賽五23。)他們棄絕萬軍之耶和華的訓誨,藐視以色列聖者的言語。(賽五24下。)他們成了忘記神、放棄神的民。他們不理會神的話,也不理會道德倫理,稱惡為善,稱善為惡。按照以賽亞的描述,他們的光景很可怕。
我們需要安靜下來,看看自己的光景,不僅是得救以前的光景,更是今天的光景。雖然我們尋求主,但有的時候在日常的生活中,會有一些邪惡的事興起。這就是為甚麼我們需要儆醒禱告。(太二六41。)我們的禱告若不帶著儆醒,就不討主喜悅。我們在日常生活中隨便,而且與主、與人、甚至與自己都不對時,我們的禱告就不討主喜悅。
以賽亞在六章看見在榮耀裡之主的異象。撒拉弗呼喊說,『聖哉,聖哉,聖哉,萬軍之耶和華。』(賽六3上。)這指明神關心祂的聖別。祂要祂所呼召的子民聖別,像祂一樣。當以賽亞看見這異象時,他領悟自己仍是有罪的,他是嘴脣不潔的人,又住在嘴脣不潔的民中。(賽六5。)
以賽亞的經歷幫助我們明白我們今天的光景。無論我們有多少的聖別、更新和變化,甚至模成基督榮耀的形像,我們必須記得我們仍在肉體裡,仍在舊造裡,仍有罪的性情,仍活在不潔到極點的地上。因此,我們需要每天承認自己的罪、缺點、失敗、短缺、不對與錯誤。我們常常不僅與神不對,也與人不對,包括聖徒和自己的家人。我們也會與自己不對,例如我們會生氣到一個地步,傷到自己的身體,而我們的身體乃是主的聖殿。我們越蒙主光照,就越看見自己的光景,承認自己的罪,並求主赦免我們。我們若要對基督有真實的經歷,就需要認識自己是有罪的。
在舊約裡,每當神的子民想向主獻祭的時候,主都要求他們加上贖罪祭或贖愆祭。今天對我們信徒來說,原則是一樣的。我們若要向主獻上燔祭或平安祭,就必須同時也獻上贖罪祭和贖愆祭,指明我們記得自己仍然有罪。只要我們仍在舊造裡,仍活在地上,就需要領悟自己是有罪的,並承認自己的罪。我們若這樣作,神就有路來恩待我們,向我們施恩。不然,祂就要向我們抱怨,就如祂在以賽亞的時代向以色列抱怨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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