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以賽亞書五十三至五十四章,四十二章六節,四十九章八節。
以賽亞五十三章是甜美的一章,描述基督藉著代替的死,並繁增的復活所完成大能的救贖。五十四章陳述基督的救贖與祂作以色列安全之約的關係。基督代替的死並祂繁增的復活,對以色列的安全是極其重要的。
以賽亞五十三章一節論到基督是耶和華的膀臂,是大能之救贖主的啟示和傳揚。『我們所傳給人聽的,有誰信?耶和華的膀臂向誰顯露?』這裡的膀臂表徵基督在祂神性裡的大能。
二至三節接著說到基督在祂人性裡低微的出生和受苦。
二節說,『祂在耶和華面前生長如嫩芽,像根出於乾地。祂無佳形美容,我們看見祂的時候,也無美貌使我們羨慕祂。』在聖經裡,植物通常表徵人性。基督在耶和華面前生長如嫩芽,意思就是基督在祂的人性裡長在耶和華面前。基督在祂的神性裡,總是完美和完全的,因此祂的神性無須再長。祂的生長發生於祂的人性。祂先是個嬰孩,然後長成小男孩,至終長大成人。祂在祂的人性裡變得完美完全之後,就在三十歲那年,出來為神盡職。
基督的成長不僅像嫩芽,也像根出於乾地。乾地表徵艱難的環境。就著主耶穌來說,這乾地包括約瑟和馬利亞那貧寒的家、受藐視的拿撒勒城和加利利地。基督像根出於乾地,在艱苦的環境中生長。
二節也告訴我們,基督在祂的人性裡,沒有佳形美容,也沒有美貌。
『祂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祂被藐視,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我們也不尊重祂。』(賽五三3。)在原文裡,三、四節的『痛苦,』指身體上或精神上的痛苦。按照科爾(Keil)和戴理茲(Delitzsch)的解釋,基督『這人主要的不同點,乃是祂的一生滿了痛苦的際遇。』祂這憂患之子,是個受藐視的人。
基督的死乃是代替的死。(賽五三4~10上,12下。)這就是說,祂的死不是為自己,乃是為我們。祂是代替我們來受死的。基督的死不是殉道;祂乃是為著我們,被神置於死地。(賽五三4下。)因此,祂的死乃是代替的死。
在基督代替的死裡,祂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祂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祂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那知祂為我們的過犯被刺透,為我們的罪孽被壓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賽五三4~6。)這些經節將痛苦、憂患,同過犯、罪孽(即罪)這些辭寫在一起。這興起一個問題:我們的痛苦和憂患需要基督的救贖麼?痛苦、憂患與過犯、罪孽題在一起,是因我們的痛苦和憂患來自一件事-罪。我們若從未犯罪,就絕不會有痛苦,也不會有憂患。我們的過犯和罪確實需要基督的救贖。我們的憂患和痛苦既來自罪,就也需要基督的救贖。以賽亞五十三章清楚告訴我們,基督在祂代替的死裡,擔當了我們的憂患,背負了我們的痛苦。所以當我們患病的時候,我們該這樣禱告:『主,因著你為我受死,擔當了我的憂患,背負了我的痛苦,我就有地位求你拿走我的疾病。』
『祂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祂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面前無聲,祂也是這樣不開口。』(賽五三7。)祂面對逼迫者時,沒有任何反應。
八節上半繼續說,『因受欺壓和審判祂被奪去。』這裡『受欺壓』一辭意即受逼迫。基督先受逼迫後受審判。祂因這兩件事被奪去。
八節下半接著說,『至於祂同世的人,誰想祂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這就是說,沒有人明白基督受逼迫、受審判並受死,全是為著我們。就連那些當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受死時,與祂同在的人,也不明白祂是為他們死的。神百姓該受的鞭打都落在祂身上。祂是為我們受死。
十節上半說,『耶和華卻喜悅將祂壓傷,使祂受痛苦。』『受痛苦』原文意,『使祂受病痛。』
十節下半接以這樣的辭句:『你以祂的魂為贖愆祭。』原文也可譯為『祂的魂作為贖愆祭。』利未記四至五章指明,贖愆祭也可看為贖罪祭的一部分。基督乃是將我們從罪中救贖出來。『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之罪的!』(約一29。)因此,救贖是為著罪,包括墮落之人的罪愆。基督在十字架上時,神喜悅將祂壓傷,使祂受痛苦,為要使祂作贖愆祭。這進一步指明,基督所受代替的死,目的乃是為我們完成救贖。
在五十三章十節說,神將基督置於死地,以祂的魂為贖愆祭,十二節說,『祂將命傾倒。』倘若基督僅僅將自己置於十字架,神僅僅悅納祂為贖愆祭,基督的死就不是為我們代替的死,只不過是殉道而已。照樣,倘若神喜悅將祂置於死地,而祂不願死,那麼祂的死就不是代替的死。基督的代替的死,在於神喜悅將祂置於死地,也在於基督甘願這樣受死。不僅如此,倘若基督犯過罪,祂的死就不能算為代替的死;那樣,祂就必須為自己死,不能為我們死。
以賽亞在本章的寫作中,陳明瞭屬天法庭中明確的辯辭,證明神喜悅將基督置於死地,基督也願意為別人死,並且祂是完全無罪的。(賽五三9。)因此,祂的死的確是代替的死。
十二節下半說,『因為祂將命傾倒,以至於死;祂也被列在罪犯之中,祂卻獨自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當基督在十字架上時,祂為那些釘祂十字架的人禱告。(路二三34。)
以賽亞五十三章九節告訴我們:『祂雖然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人還使祂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這節啟示基督是無罪的,祂並不是為自己的罪行而死。祂若行過強暴,口中有過詭詐,祂就不是無罪的,祂就無法為我們而死。基督是完全無罪的。因著祂沒有罪,祂不需要為自己死,祂那代替的死乃是為著我們。
以賽亞五十三章十節下半至十二節上半說到基督繁增的復活。
『祂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祂手中亨通。』(賽五三10下。)這裡的後裔是指召會,由基督作那一粒麥子而死,並藉著祂繁增的復活所產生的許多子粒,就是許多信徒所組成。(約十二24,彼前一3。)祂乃是那一粒麥子死了,產生出許多子粒來。雖然祂是一粒單個的麥子死了,卻帶著許多的子粒復活。所以,祂的復活非常富有生產力。
以賽亞五十三章十節下半告訴我們,基督不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今天基督藉著住在祂的信徒裡面而延長年日。祂的信徒就是祂的延長。所以,我們都可以唱這一句詩歌:『我們是你普及、繼續、是你生命的開展。』(詩歌一五四首。)
『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祂手中亨通。』(賽五三10下。)神的喜悅就是看見許多兒子,由祂而生,成為基督的肢體,構成召會,作基督團體的彰顯。這是神最大的喜悅,而這全在於基督的死與復活。
十一節上半說,『祂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基督要看見甚麼,並以甚麼為滿足?基督要看見召會,並以召會為滿足,就像亞當看見夏娃,並以夏娃為滿足一樣。(創二22~23。)
以賽亞五十三章十一節下半接著說,『那義者我的僕人,要因祂的知識,稱許多人為義;並且祂要擔當他們的罪孽。』基督不是愚昧或盲目的稱我們為義,祂乃是按著祂那無限的知識來稱我們為義。這指明,給基督稱義乃是一件大事。祂稱義我們的時候,乃是運用祂的知識,經過許多考慮,諸如我們要怎樣聯於神,怎樣影響神的國。祂按著祂無窮無盡的知識,並祂完整且完全的洞察力,考量過之後,纔稱義我們。祂稱義我們,意思就是祂接納我們。
基督既按著祂的知識稱義我們,祂就必擔當我們的罪孽。祂在屬天的法庭上必替我們負責。我們有許多罪,但因著基督已經定意要稱義我們,接納我們,祂樂意擔當我們一切的罪。
在十二節上半,耶和華說,『所以我要使祂與位大的同分,與強盛的均分擄物。』這裡我們有兩方-神與基督。因著基督代替的死和繁增的復活,因著祂已定意接納信徒並擔當他們的罪孽,神要使祂與位大的同分,基督自己要與強盛的均分擄物。誰是位大的,誰是強盛的?這裡位大的是指神,強盛的也是指神。這指明神要使基督與神這位大的同分,與神這強盛的均分擄物。因此,基督與神,就是那位大的和強盛的,均分擄物。
『擄物』一辭指明有戰爭。基督打仗得勝,從撒但取得擄物。整個新耶路撒冷將是基督從撒但手中所擄獲的擄物。一面,新耶路撒冷是神和基督所分享的大喜悅、大享受。另一面,新耶路撒冷也是基督從撒但所擄獲的擄物。
以賽亞五十四章啟示基督藉祂代替的死,與繁增的復活所完成大能的救贖,與祂作以色列安全之約的關係。
一至三節說到基督是為著以色列繁增與擴展的約。
四至八節說到耶和華歸回以色列,並招聚他們回來。
九至十節說到基督作以色列安全之約。九節說,『這事在我好像挪亞的洪水;我怎樣起誓不再使挪亞的洪水漫過遍地,我也照樣起誓不再向你發怒,也不斥責你。』十節用到『約』這個字。『大山可以挪開,小山可以搖動,但我的慈愛必不離開你,我平安的約也不搖動;這是憐恤你的耶和華說的。』耶和華的僕人基督,作這約的實際,是以色列安全的保證。(賽四二6,四九8。)
五十四章十一至十七節記載耶和華建立以色列的榮美,以及以色列享受平安。
對那受痛苦,被風飄蕩不得安慰的人,耶和華說,祂必親自以彩色安置她的石頭,以藍寶石立定她的根基。(賽五四11。)『彩色』一辭,或作,黑泥,直譯為輝銻石,指一種黑色灰泥,用以顯出寶石的光彩。在十二節,耶和華接著說,我『又以紅寶石造你的城垛,以紅玉造你的城門,以寶石造你四圍的邊境。』
她的兒女都要受耶和華的教訓,她的兒女必大享平安。(賽五四13。)她必因公義得堅立,必遠離欺壓,不至害怕。她必遠離驚嚇,驚嚇必不臨近她。(賽五四14。)十五節說,『看哪,即或有人猛然攻擊你,卻不由於我;凡攻擊你的,必因你仆倒。』
耶和華造了吹炭火打造合用器械的鐵匠;也造了殘害人行毀滅的。(賽五四16。)所以祂宣告,『凡為攻擊你造成的器械,必不利用。凡在審判時興起用舌頭攻擊你的,你必定他為有罪。這是耶和華僕人的產業,是他們從我所得的義。』(賽五四17。)這是耶和華對全宇宙的宣告,說到以色列的安全,是由作他們之約的基督所維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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