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篇 為著照耀在黑暗中,並為著使人從捆綁中得釋放的大光

讀經:以賽亞書九章一至五節,馬太福音四章十二至十六節,約翰福音一章九節,四至五節,使徒行傳二十六章十八節,彼得前書二章九節下,歌羅西書一章十三節,路加福音一章七十八至七十九節,以賽亞書十章二十六至二十七節,士師記七章二十四至二十六節。

在前幾篇信息中,我們已經看過以賽亞書裡所揭示關於基督的許多項目。祂是耶和華的苗和地的果子。(四2~6。)祂是在榮耀裡的基督。(六1~5。)作為以馬內利,祂是童女所生的嬰孩,是永遠的父所賜的子。(七14,九6~7。)祂也是積極之人的聖所,是消極之人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圈套和網羅。(八14~15。)在本篇信息,我們要來看基督的另一面。在以賽亞九章一至五節,我們看見祂是為著照耀在黑暗中,並為著使人從捆綁中得釋放的大光。

對我們的生存而言,光是極其重要的。那裡有光,那裡就有生命。那裡有黑暗,那裡就有死亡。按照聖經,黑暗乃是一種審判。黑暗等於死亡,黑暗也是監獄。神用黑暗作為死亡和監獄,以懲罰人。出埃及記給我們看見,黑暗乃是加於埃及的一部分懲罰。(十21~23。)啟示錄給我們看見加於敵基督之國黑暗的審判。(十六10。)事實上,整個墮落的世界都是在黑暗中,在神的審判之下。(弗五8上。)在墮落人類中間的每個城市,每個家庭裡,都是黑暗。我們能見證說,我們得救以前,乃是在黑暗中。我們從前是在黑暗裡,直到真實的福音臨到我們,我們纔看見了光。

在整個宇宙中,光是生命的關鍵。植物、動物和人類,都需要光纔能存活。在聖經裡,我們這些基督徒被稱為神的兒子,(加三26,)光的兒子。(約十二36。)既是光的兒子,我們就當活在光中,行在光中,留在光中,並且作完全在光中的人。當我們在光中時,我們就與我們的三一神有交通。(約壹一5~7。)這樣,我們就有分於祂的所是,而享受祂。

壹 大光-真光,生命之光

基督是大光-真光,生命之光。(太四12~16,約一9,4。)以賽亞九章一至五節,也是馬太四章所題及的,啟示基督是大光。六節接著給我們看見,祂是童女所生的嬰孩,又是永遠的父所賜的子。基督是大光,照耀在黑暗裡。當我們有了光,一切就有次序。如果我半夜醒來,而廚房裡沒有光,我就不敢到那裡去。在黑暗裡我們看不見,我們不知道有甚麼藏在黑暗中。當我們看清一切時,我們纔有平安。

基督這位包羅萬有者乃是光。祂若不是光,我們就無法在屬靈上往前。約翰福音是一卷論到生命的書。約翰一章強調基督來作光和生命。這光是真光,也是生命的光。(9,4,八12。)這光『照在黑暗裡,黑暗未曾勝過光。』(一5。)黑暗不能勝過光。光到了那裡,黑暗就逃跑。光征服、擊敗、勝過黑暗。一位弟兄也許和妻子爭吵,但光在他裡面照耀時,他就停止爭吵。他與妻子吵嘴,因為他在黑暗裡。但是當光照耀時,黑暗過去了,他就停止爭吵。當黑暗籠罩時,一切都是混亂的。但是當光出現時,一切就有次序,人人都得平安。

以賽亞用非常美而有詩意的方式啟示基督是光。以賽亞九章一至二節說,『但那受過痛苦的,必不再見幽暗。從前神使西布倫地,和拿弗他利地被藐視,末後卻使這沿海的路,約但河外,外邦人的加利利,得著榮耀。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見了大光;住在死蔭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們。』祂藉著成為大光,以榮耀對待這地。幽暗、痛苦和藐視,存在於西布倫地,和拿弗他利地-外邦人的加利利-因為在那裡有黑暗。但行走在這黑暗裡的人,看見了大光。他們原是住在死蔭之地的;黑暗就是死蔭,人行走在黑暗裡,就是在死蔭裡。但住在死蔭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們。

貳 為著照耀在黑暗中

基督被啟示為照耀在黑暗中的大光。祂照亮行在黑暗裡的人,(賽九2上,約一5,徒二六18,彼前二9下,西一13,)照亮住在死蔭裡的人。(賽九2下,路一78~79。)

基督這大光首先是來照耀。我們得救,就是基督這大光照耀在我們身上。祂照耀在我們身上,我們就得救了。祂的照耀就是我們的救恩,祂的照耀也是祂對我們的拯救。因著祂的照耀,黑暗就消逝。當黑暗消逝時,一切消極的事也都過去了。在我得救以前,還是十幾歲時,我母親很難管束我;但在我十九歲時,基督照亮了我。我對屬世事物的愛好消失了。我母親奇怪我發生了甚麼事。雖然外面許多消極的事受了對付,但裡面許多消極的事仍舊留在我裡面。這就是為甚麼我們需要更多的照耀。裡面的照耀就是基督的拯救。

在黑暗裡的人或是行走,或是坐下;他們是在黑暗中行走,(賽九2,)他們是坐在死蔭之地。(太四16。)當一個人在黑暗裡時,他受到限制,只能有一點的行走和坐著。在我們得救以前,我們是在黑暗中行走和坐著。但基督這大光照耀在黑暗裡,就把我們帶進祂奇妙的光中。(彼前二9。)

我們必須認識光的照耀是極其重要的。如果太陽一天不照耀,全地就要受損害。如果太陽三週不照耀,地上許多東西就要死亡。地上的活物每一天都活在太陽的照耀之下。在路加一章七十八至七十九節,撒迦利亞引用以賽亞的話,說到基督是清晨的日光,從高天臨到我們,要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蔭裡的人。我們基督徒原是行在黑暗裡,住在死蔭裡的人。然而我們得了主的照耀,那個照耀救了我們。

參 為著使人從捆綁中得釋放

以賽亞也說到基督是為著使人從捆綁中得釋放的大光。光的照耀乃是釋放,黑暗乃是捆綁。在九章二節,以賽亞說到大光。然後在三節他直接向著主說:『你使這國民繁多,加增他們的喜樂;他們在你面前歡喜,好像人收割時的歡喜,像人分擄物那樣的快樂。』這裡的國民乃是神的子民。主使神的子民繁多,加增他們的喜樂,他們就在主面前歡喜。他們的歡喜好像人收割時的歡喜,像人戰勝後分擄物那樣的快樂。

四節說,『因為你已經折斷他們所負的重軛,和肩頭上的杖,並欺壓他們的棍,好像在米甸的日子一樣。』神子民的喜樂已經加增,神已經折斷他們所負的重軛,和肩頭上的杖,以及欺壓他們的棍。祂這樣作,好像在米甸的日子一樣,那時基甸的軍隊擊敗了米甸人。(士七24~25。)亞述王來侵略猶大,欺壓猶大,但主毀滅了亞述,就像祂藉著基甸毀滅米甸人一樣。

以賽亞九章五節說,『戰士在鏖戰震地之間所穿的戰靴,並那輥在血中的衣服,都必焚燒,作為燃料。』這一節給我們看見,基督這大光毀滅我們的仇敵,毀滅他們的軍裝。戰靴和衣服是仇敵爭戰的軍裝,基督這大光將這一切扔在火裡焚燒。當主耶穌為我們爭戰時,我們感覺到祂已將撒但和他一切的軍裝都毀滅了。祂不僅擊敗了撒但,也將撒但的『戰靴』和『衣服』,就是他的軍裝,都焚燒了。撒但已經了結了。仇敵的戰靴和衣服都必焚燒,作為燃料。主耶穌乃是用火與祂的仇敵爭戰。

當以賽亞豫言這事時,這事尚未應驗。以賽亞十章二十六至二十七節說,『萬軍之耶和華要興起鞭來攻擊他,好像在俄立磐石那裡殺戮米甸人一樣。耶和華的杖要向海伸出,把杖舉起,像在埃及一樣。到那日,亞述王的重擔必離開你的肩頭,他的軛必離開你的頸項,那軛也必因肥壯的緣故撐斷。』這乃是神對亞述欺壓者的審判,也是神使以色列從捆綁中得釋放。

藉著主的照耀,祂將被囚的人從轄制中釋放出來。這個從轄制中得釋放,事實上就是神子民的繁增。神的子民越從轄制中得釋放,就越繁增。當我們出去傳福音時,我們是將基督的照耀帶給那些在黑暗裡的人。(徒二六18。)當他們蒙了光照,接受這照耀時,他們就接受了基督。這樣,他們就從轄制中,從被囚中,並從欺壓者的軛、杖、和棍下釋放出來。當他們這樣得了釋放時,神的子民就得著繁增。

然後這些得釋放的人就會歡樂。基督必加增他們的歡樂,那個歡樂乃是收割的歡樂。我們這些傳福音的人好像農夫,收割神的子民。每逢收割時都是喜樂的。如果我們今天出去訪人傳福音,有三個人受浸,這就是收割,使我們滿了歡喜快樂。那個歡樂也是得勝的歡樂。一面說,我們是農夫,另一面說,我們是戰士,是打仗的人。我們有收割的歡樂,也有戰士得勝分擄物的歡樂。以賽亞乃是這樣將基督作大光啟示出來,描寫我們基督徒的生活。

藉著祂的照耀,祂折斷我們所負的重軛,和肩頭上的杖,以及欺壓我們的棍。我們得救以前,是在重軛之下。我們肩頭上也有杖,並且仇敵將棍加在我們身上。他加軛給我們,加重擔給我們,把我們監禁在黑暗裡。但主折斷了神子民所負的重軛,折斷了他們肩頭上的杖,也折斷了欺壓他們的棍,好像在米甸的日子,基甸大大戰勝米甸人一樣。以後在以色列歷史裡,亞述王來威脅他們。他成了他們的重擔、軛、杖和棍。以賽亞描寫亞述王如何懲罰以色列人。然後基督這大光來臨,藉著照耀斷開一切轄制。

在以賽亞九章一至五節,我們能看見基督徒的生活,以及對基督這大光的享受,這大光乃是真光,生命的光。光的照耀就是我們的救恩。基督乃是藉著在我們裡面的照耀,來拯救我們。如果有兩個人是室友,他們很容易彼此爭辯不合,彼此惹人煩惱。甚麼纔能使室友之間這種不愉快的情形停止?基督這光能停止這種情形。這就是為甚麼我們需要與主有晨興。我們可能在傍晚與人不合,但在早晨,當我們在話裡,並在主裡時,主就利用機會照耀到我們裡面。我們裡面向著祂的開啟可能只是一點的『縫隙』,但祂就從那個裂口照進我們裡面。因著祂的照耀,我們就蒙了光照,我們可能帶著淚說,『主阿,赦免我。』這是基督藉著祂的照耀拯救我們的一個例子。

除了我們晨興的時間以外,我們還需要在基督這光裡行走。正如我們每天要多次洗手一樣,我們每天也需要多次在祂光的照耀下,藉著認罪而得蒙祂的血洗淨。這種繼續的照耀和洗淨,就是我們的救恩。這救恩使我們從一切的轄制中釋放出來。然後我們纔是正確的收割者和戰士,使神的子民得以繁增,我們就會歡喜、快樂、歡樂。無論那裡基督被傳揚了,那裡就有光、照耀和救恩;也折斷了神子民所負的重軛,和他們肩頭上的杖,以及欺壓他們的棍。這都是因著基督是大光的緣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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