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耶利米書十八至二十章。
本篇信息的題目乃是:耶和華是窯匠,以色列是陶器。耶和華是窯匠,而我們這些祂所揀選的人,是祂手中的陶器。
我們的神是窯匠,對我們有絕對的權利。祂對我們,有權作祂所喜歡的。這思想不僅見於耶利米十八至二十章,也見於羅馬九章。我信保羅寫羅馬九章關於神揀選的主宰時,就是想到耶利米書這幾章。在二十一節他問:『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同一團泥裡,拿一塊作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作成卑賤的器皿麼?』神這窯匠的確有這樣的權柄。祂的揀選是照著祂絕對的權利。祂可以揀選一個器皿,棄絕另一個。祂有完全的權利,以任何方式來對待祂的陶器。
由耶利米在十五章十節至十七章二十七節的話,我們能看見,他裡面有個東西,與神對以色列的想法不同。我信耶利米裡面的感覺是,神對以色列的審判太嚴厲。至少他不滿意那情況。就一面的意義來說,他是在與神辯論。耶利米不是直接的與神辯論,乃是間接的藉著對他母親發表他的感覺來辯論,他說,『我的母親哪,我有禍了,因你生我作為遍地相爭相競的人。』(十五10上。)這是很強的話。神沒有讓耶利米的母親有機會回應,卻進來與耶利米說話,甚至與他辯論。神對耶利米說話時問他:『人豈能將銅或鐵,就是北方的鐵,折斷呢?』(12。)這裡,神指明祂定意用巴比倫人作鐵,審判並懲罰以色列人。
在耶利米說到與神辯論的這段經歷以後,他繼續寫一段關於耶和華是窯匠,以色列是陶器的話。這段話清楚指明,神有絕對的自由,對祂百姓作祂所要作的。祂有完全的權利,正如窯匠對陶器有完全的權利。我們若看見這點,就能領會這三章。
耶利米十八章一至十節啟示,耶和華是主宰的窯匠,對祂的陶器有絕對的權利。
耶和華告訴耶利米,下到窯匠的家裡去。(1~2。)耶利米看見窯匠在轉輪邊製作陶器,又將陶器作成別的器皿;窯匠看怎樣好,就怎樣作。(3~4。)這指明窯匠有完全的權利,作祂渴望對泥土所作的。
耶和華是主宰的窯匠,能照以色列的光景,用可改變的方式,待以色列家像祂手中的泥一樣,。(6~10。)六節說,『耶和華說,以色列家阿,我待你們,豈不能照這窯匠所作的麼?以色列家阿,泥在窯匠的手中怎樣,你們在我的手中也怎樣。』這段給以色列的話也是給申言者的話,這話是要清理他的觀念。耶和華似乎在對耶利米說,『不要攔阻我對以色列家所要作的。以色列是我手中的泥,我用可改變的方式待他們。我可以根據他們的光景,懲罰他們或高舉他們。』
十一至二十三節說到以色列邪惡的光景。這話是神向耶利米進一步表白自己。神雖有完全的權利,卻不會以不當的方式懲罰以色列。這裡耶和華似乎在告訴耶利米:『我對付以色列不是不智慧,也不是作不當的事。看看以色列的光景。你若看他們的光景,就會贊同我說,他們需要受懲罰。』
以色列不回轉改正她的行徑,卻照自己的計謀而行,並隨自己頑梗的惡心作事。(11下~12。)這是神鑑於以色列邪惡的光景而表白自己。
她好像處女行了極可憎惡的事-忘記耶和華,向虛空的神,偶像,燒香。(13~15上。)她已是許配給耶和華的處女,但她離棄耶和華(那實際者)作她的未婚夫,卻轉向偶像,就是那些虛空的神。
以色列在所行的路上,在古道上絆跌,行沒有修築的偏路。(15下。)古道就是他們列祖所走的正路。正路,古道,引人向上,偏路卻引人向下。走偏路,就是往下走;走古道,修築的路,就是往上行。今天在主的恢復中,我們是走上坡路,古道,就是使徒保羅和其他的使徒所走的。
以色列因著他們邪惡的光景,使他們的地令人驚駭,常常嗤笑,受藐視,直到永遠。(16。)
不僅如此,他們還設計謀害耶利米。『他們就說,來罷,我們可以設計謀害耶利米;因為祭司有律法,智慧人有謀略,申言者有話語,都不至斷絕。來罷,我們可以用舌頭擊打他,不聽他的一切話。』(18。)他們與他爭競,挖坑要害他的性命,暗設網羅要絆他的腳,設計謀要殺他。(19~20上,22下~23上。)他們是何等的邪惡!
原來,申言者耶利米是為他們代求的。然而,他們的反對迫使申言者將他在耶和華面前的代求,轉為對他們的咒詛。(19~23。)
以色列也迫使耶和華造出災禍,設定計畫攻擊她。(11上。)因此,在十七節祂說,『我必在仇敵面前,將他們像東風吹散。他們遭難的日子,我必以背向他們,不以面向他們。』我信這一切災禍都該使耶利米確信,神對以色列的審判是正確的。
十九章一至十三節神給耶利米看見,以色列是窯匠的瓦缾,已受破壞,需要被打碎。
以色列被打碎如同窯匠的瓦缾,在欣嫩子谷,哈珥西(意即瓦片)的門口那裡說明。(1~3。)瓦片是破碎的陶器碎片。在通往欣嫩子谷,就是焚燒惡人惡事之地的門口,以色列要被神懲罰並打碎,成為瓦片。
這打碎要因以色列的邪惡而發生。他們的邪惡包括離棄耶和華,使這地方疏遠祂,在這裡向別神燒香,又使這地方滿了無辜人的血。又建築巴力的邱壇,好在火中焚燒自己的兒子,作為燔祭獻給巴力。(4~5。)
六至十三節啟示耶和華要打碎以色列,如同窯匠的瓦器,使猶大和耶路撒冷的地方成為殺戳谷,如同陀斐特谷,來埋葬他們的屍首。祂要使耶路撒冷令人驚駭嗤笑,並使她喫自己兒女的肉,和鄰舍的肉。
在十九章十四至十五節,耶利米重複關於以色列的豫言。這豫言宣告以色列的神使災禍臨到耶路撒冷,和屬這城的一切城邑,因為他們硬著頸項,不聽祂的話。
二十章一至二節,七至十節,記載以色列對耶利米的逼迫。他們毆打他,將他上枷,嘲弄他,凌辱他,譏刺他,讒謗他,藉著告他並陷害他,使他受驚嚇。以色列對申言者耶利米作了許多惡事。
耶利米二十章三至六節說到耶和華對以色列的對付。耶和華要將全猶大,及其一切貨財,一切珍寶,以及猶大君王的一切寶物,都交在巴比倫王的手中,他要將他們放逐到巴比倫去,也要用刀殺戮他們。
在二十章十一至十八節,耶利米指控以色列,以及耶利米咒詛自己的生辰。
在耶利米對以色列的指控裡,他求耶和華容他見耶和華在以色列身上報仇。耶利米確信耶和華與他同在,好像可畏的勇士,並且逼迫他的必都絆跌,不能得勝;他們必大大蒙羞,就是受永不忘記的羞辱。(11。)然後他說,『試驗義人,察看人肺腑心腸的萬軍之耶和華阿,求你容我見你在他們身上報仇,因我已將我的案件向你稟明了。你們要向耶和華唱歌,讚美耶和華,因祂救了窮人的性命脫離作惡之人的手。』(12~13。)
耶利米指控以色列以後,立刻咒詛自己的生辰。(14~18。)十四、十五節說,『願我生的那日受咒詛,願我母親產我的那日不蒙福。給我父親報好消息說,你得了兒子,使我父親甚為歡喜的,願那人受咒詛。』耶利米對自己生辰的咒詛下結語說,『這是為甚麼?我出胎豈是要見勞碌愁苦,以致我的日子耗費在羞愧中?』(18。)耶利米是屬神的人,絕不會咒詛神;他也不會咒詛神的百姓。但他行使權利咒詛自己。
為甚麼耶利米咒詛自己的生辰?答案是他進退兩難,這迫使他咒詛自己的生辰。耶利米之所以進退兩難,有三個因素。第一個因素是神定意嚴厲的懲罰以色列;第二個因素是以色列當受神懲罰的邪惡光景;第三個因素是以色列棄絕耶利米的話,並且逼迫他。因這三個因素,耶利米無法往前,所以他咒詛自己的生辰。
我們看見耶利米的光景,可以領會到為神說話不是容易的事。神總是定規我們必須說甚麼。我們若順從祂,就會得罪人。至終,有些人會讒謗我們,說謊言譭謗我們,甚至設陷阱誘陷我們。為神說話的忠信僕人,總會處在這樣的進退兩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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