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以西結書一章四節,詩篇七十五篇六至七節上,以西結書三十七章九節,約翰福音三章八節,使徒行傳二章二節,四節上,出埃及記二十四章十六節上,四十章三十四節,申命記四章二十四節,希伯來書十二章二十九節,以西結書一章二十七節上,二十八節,八章二節下,四節,啟示錄四章三節上,二十二章一節。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以西結一章四節。這節說到四件主要的事:風、雲、火、金。第一,有暴風從北方颳來。第二,隨著有一朵大雲。第三,有火包括在這朵大雲裡面。第四,從火內發出光耀的精金。
創世記一章開始於神,以西結一章開始於神榮耀的異象。認識神的人能見證,我們屬靈的經歷是照著我們對神的認識。同樣,我們的事奉和召會的事務,也在於我們對神的認識。我們認識神的程度,要斷定我們屬靈經歷的程度和召會的光景。按屬靈說,我們所有的一切都在於神的所是、異象和彰顯,在於我們對神的認識。
以西結書裡的異象不是開始於人,乃是開始於神。從北方-神的所在-開始的異象,給我們看見神的旨意、計畫、心意、工作、行動、並與人的關係。這些異象啟示神所期望人與祂的關係。除了以上所題的四項以外,一章的異象包括四活物,高而可畏的輪,明如水晶的天,神榮耀的寶座,和寶座上的人。我們看本章裡神榮耀的異象時,需要謹慎留意這一切的事。
聖經是一本圖畫的書,向我們啟示神和屬靈的事。神是靈,既是這樣,祂乃是抽像、奧祕、看不見、摸不著、也測不透的。不但神是抽像的,一切屬靈的事也是抽像的。沒有聖經裡的圖畫,我們就很難領會神和屬靈的事。神在祂的智慧裡用有形、物質的事物,來描寫無形、屬靈的事物。不但如此,祂也用表號、象徵,來表達抽像、奧祕的事。為這緣故,聖經用許多豫表、表號和圖畫,來描寫並描繪屬靈的事。
宇宙中有許多事物是屬靈事物的象徵。例如,太陽象徵基督是我們的光,(瑪四2,路一78,)食物象徵基督是我們的糧食。(約六35。)事實上,宇宙中一切正面的事物都可用來描繪基督之於我們的所是。神在祂創造裡的心意,是要用所造的事物來說明基督的所是。這就是說,整個宇宙存在的目的是為著描寫基督。例如,葡萄樹若沒有被造,主耶穌就不能用葡萄樹描寫祂自己。(十五1。)若沒有狐狸或飛鳥,基督就不能把祂盡職的光景與狐狸有洞,飛鳥有窩的光景比較。(太八20。)甚至草場被造,也使主耶穌能用草場來說明祂自己。(約十9。)宇宙連同其中億萬的人事物被造的目的,既是為著描寫基督,所以當祂啟示自己時,就能在一切環境中找到事物作為祂自己的例證。全宇宙都是基督的圖畫。我們若看見這個,就會領悟基督是何等豐富、深奧、無限、且追測不盡。
正如全本聖經是一本圖畫的書,照樣,以西結書作為聖經的縮影,也是一卷圖畫的書,一卷滿了圖畫的書。這些圖畫是以異象的形式呈現。以西結所看見的異象完全與神和屬靈的事有關,所以不該按字面、物質來領會。我們若想要按字面解釋以西結的異象,就不能領會牠們。
我年輕的時候,不能領會以西結書。我越讀這卷書,就越糊塗。我特別不能領會四活物的事。四活物各有四個臉面:前面是人的臉,右面是獅子的臉,左面是牛的臉,後面是鷹的臉。(結一5~6,10。)不但如此,『腳掌好像牛犢之蹄,』並且『在四面的翅膀以下有人的手』。(7中,8上。)我認為活物的圖畫非常古怪,我一點也不領會。感謝主,慢慢的當我在屬靈的經歷上往前的時候,我將以西結書裡的記載與聖經其他各處對照參考,就開始懂得以西結書裡的異象。至終,就像人將七巧板拼湊在一起,為要得著完整的圖畫,我也將聖經各部分拼湊在一起,就開始看見以西結書裡所描繪屬靈之事的圖畫,領悟以西結是用看得見、物質的事物來表徵屬靈的事物。現今我們查考以西結書,需要看見這卷書中之圖畫的內在屬靈意義;我們要在全本聖經的光中來看這些圖畫,並將其與我們屬靈的經歷對照。
現在我們開始一點一點來看以西結一章四節裡的四件事。
一章四節上半說,『我觀看,見狂風從北方颳來。』達祕的新譯本和美國標準本,都將希伯來原文的『狂風』譯作『暴風』,我覺得這個繙譯更好。因此,本節說暴風從北方颳來。
為甚麼暴風從北方颳來,不從南方、東方、或西方颳來?這問題的解答見於詩篇七十五篇六至七節上半:『高舉非從東,非從西,也非從南而來。惟有神斷定。』這裡北方由神頂替。這指明神在北方。在地理名辭裡,北方一般視為上面,因此往北方去就是往上。在北方的神總是在上面。按屬靈說,這意思是我們往北方去,就是到神面前去。暴風從北方颳來,這事實的意思是牠從神而來。神的居所,住處,是一切屬靈事物的源頭。暴風從北方,從神的住處颳來。所以,神是暴風的源頭。
希伯來原文的風是路阿克(ruach)。路阿克可以譯作『風』、『氣』或『靈』。欽定英文譯本在以西結三十七章裡,以這三種方式繙譯這個希伯來字:在九節譯作風,在五、六、八、九、十節譯作氣,在一、十四節譯作靈。譯者很難斷定在某節,路阿克的意思是風、氣、或靈;必須照上下文而定。
在一章四節,路阿克指風,暴風,這一點不差表徵能力的靈。在五旬節那天有暴風,大風颳過,充滿了一百二十個門徒所坐的屋子。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徒二2,4上。)毫無疑問,那暴風,大風就是能力的靈。
約翰三章八節主耶穌說,『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那裡來,往那裡去;凡從那靈生的,就是這樣。』有些譯本在註解裡指出,本節的風字就是希臘文的靈字,紐瑪(pneuma)的繙譯。希伯來文的『路阿克』和希臘文的『紐瑪』正好有同樣的意思。紐瑪和路阿克一樣,能譯作『風』、『氣』或『靈』。因此,本節的『風…吹』,原文也可譯作『靈…吹』。以西結一章四節裡強大的暴風乃是神大能之靈的表號、圖畫。
聖經裡的風有反面和正面的意思。反面的意思,風是神在人身上審判的象徵或表號。這是但以理七章二節和啟示錄七章一節裡風的意思。正面的意思,風是聖靈吹在人身上或降在人身上以眷顧人的象徵或表號。當然,行傳二章裡的暴風,就是這個意思。以西結書裡的風也有這雙重的意思:反面的意思-神興起環境,藉此審判背叛祂的人;正面的意思-那靈臨到人,叫人得著神的生命。以西結一章裡的暴風有這正面的意思。
我們屬靈的經歷總是開始於屬靈的暴風。照著召會的歷史看,歷代神的靈像大風一樣吹動,感動人為罪悔改,相信主耶穌,叫人得著重生,捨棄世界來跟隨主,並且心裡迫切,靈裡焚燒來事奉主。你沒有過這樣的經歷麼?你沒有覺得神的風吹在你身上麼?你沒有被神的靈摸過麼?你沒有覺得(在你的一生中至少有一次)某種能力-從神來的暴風-在你身上推動你,使你恨惡罪,對世界有不同的態度,或者改變對人生的看法麼?你若從來沒有這樣的經歷,你就需要仰望主,禱告叫祂的風從北方吹在你身上。
一位曾是某政黨有力人士的有為青年,在悔改的時候經歷這種從北方吹來的風。有一天,他到偶像的廟裡,在供桌上看見一本聖經。他走上前去,念了幾節。忽然,聖靈吹在他身上,他就知罪自責。那靈的風繼續吹在他身上,他就開始為他的罪悔改,並且徹底認罪,跪下痛哭,甚至在地板上打滾。他藉著從北方來的大風吹動而得救了。
神的眷顧總是開始於神的風吹在我們這人身上。你得救的時候沒有經歷暴風,就是神的靈的吹動麼?可能你是個年輕的學生,不顧別的,只顧上學、讀書。然後有一天,暴風臨到你。暴風吹在你身上,把你翻轉過來。這使你思想人生的意義,開始問自己是從那裡來,要往那裡去。這是暴風吹動的結果。我信每個得救的人在悔改的時候,都經歷過這樣的暴風。
我不能忘記我在得救那天所經歷的暴風。那時我是個不到二十歲的青年,滿了雄心;我努力讀書,追求世界的知識,要得著美好的前途。但有一天,我聽說有一個佈道會,就決定去參加。在那個聚會中,當我聽到很強的福音信息時,暴風就吹到我身上,將我翻轉過來。
暴風不但在我們悔改的時候從北方臨到我們,在我們得救以後亦然。無論我們年輕或年長,我們都經歷到暴風。例如,在召會生活裡,我們中間有些人從前是傳教士或基督教工人。有一天,暴風從北方臨到他們,將他們的一切翻轉過來。這使他們迫切尋求主,至終進入召會生活。
事實上,在我們屬靈生命每次轉彎時,暴風都吹在我們身上。這暴風就是神自己吹在我們身上,將暴風帶進我們的生活、我們的工作、和我們的召會裡。有暴風從神臨到我們,的確是恩典。我們跟隨主時,會經歷一次又一次的暴風。我不能說有多少暴風臨到我,但我能見證每次的暴風都值得回憶。每次的暴風都成了喜樂的回憶。我信我們在永世裡,要回憶我們所經歷的暴風。
每當神眷顧我們,復興我們的時候,祂的靈就像大風一樣吹在我們身上。我們需要這樣經歷那靈-越多越好,越厲害越好。我有很深的渴望,在這些日子裡,神的靈要像大風一樣強烈的吹在我們身上。
雲總是隨著暴風。我們若有風,必然會有雲,因為雲是風吹的結果。雲像暴風一樣,表徵聖靈。聖靈摸著我們的時候,就像風一樣。聖靈眷顧我們、覆庇我們的時候,就像雲一樣。首先,聖靈像風一樣吹在我們身上,感動我們,然後祂像雲一樣與我們同住,遮蓋我們。
以西結一章四節裡的雲是神遮蓋祂子民的表號。我們可以用覆罩這辭,說雲是神覆罩祂的子民。所以,雲不是別的,乃是覆罩的神。神作為風來臨,但祂作為雲停留。因著祂作為雲停留,祂就遮蓋我們,覆庇我們,並覆罩我們,使我們享受祂的同在,因此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產生屬祂的東西。何等奇妙!這就是遮蓋的雲所豫表遮蓋的神。
我們思想以色列人的歷史,就能更完全領會雲的意思。好些時候神向他們顯現,並且像覆庇他們的大雲一樣眷顧他們。譬如,以色列人出埃及以後,經過紅海。保羅論到這事說,『我們的祖宗從前都在雲下,都從海中經過;都在雲裡,也在海裡,受浸歸了摩西。』(林前十1~2。)遮蓋以色列人的雲豫表神的靈。至終,以色列人到了西乃山,並安營在那裡。在出埃及十九章九節,耶和華對摩西說,『我要在密雲中臨到你那裡,』並且『在山上有…密雲』。(16。)二十四章告訴我們:『有雲彩把山遮蓋,』耶和華『從雲中召摩西』,並且『摩西進入雲中』。(15,16,18。)後來會幕為神立起來以後,神的榮光充滿帳幕,雲彩遮蓋帳幕,並停在其上。(四十34~35。)百姓都看見雲彩遮蓋會幕。那雲彩表徵神的眷顧,神的同住。
雲也表徵神對祂子民的照顧,並祂向著他們的恩典。祂向他們顯現像雲一樣,遮蓋並覆庇他們,以照顧他們。箴言十六章十五節說,『王的恩典,好像春雲時雨。』在祂恩典的眷顧裡,神臨到我們像雲一樣,顧到我們,向我們施恩。
以西結一章四節題到雲與風有關。風同著雲,指明在神與人之間有重大的事故即將發生。在我們基督徒的生活中,在神與我們之間,至少偶而需要有重大的屬靈變動。我信每一個真得救的人都經歷過這樣的變動。我們也在復興的時候經歷屬靈的變動。首先,聖靈摸著我們,感動我們,使我們轉向主,看見自己的敗壞,並且悔改認罪。然後我們覺得神像雲一樣眷顧我們、覆庇我們、遮蓋我們。我們也可能覺得神的恩典在我們身上,遮蓋我們像天篷一樣。
神是吹動的風,祂也是遮蓋並覆庇的雲。每當我們經歷神作吹動的風時,我們也覺得,祂吹在我們身上以後,就與我們同在,覆庇、遮蓋我們,並且覆罩我們。這就是神作恩典的雲。風的吹動將神的同在,以屬天、覆罩、覆庇的雲的形態臨到我們。
我得救時不但經歷大風從北方吹在我全人身上,也經歷主的同在像雲一樣覆庇我。在這覆庇之下我開始問自己:『人生是怎樣一回事?我該繼續這樣往前去麼?』因著吹動的風和覆罩的雲,在我與神之間就有重大的事情發生。真實的經歷和真正的復興,都與屬靈的風和屬靈的雲有關。
我不能忘記一九三五年我對神作覆庇的雲特別的經歷。有一個主日下午,我盡職說到那靈。到一個時候,我覺得有雲彩降臨遮蓋我。我外面的眼睛雖然沒有看見甚麼,但我覺得有個東西覆庇我。我被遮蓋我的雲彩包圍,我很深的感覺主非常明確、實際的同在。那時主的同在的確像雲一樣。那個經歷不但是信心的事,也是能感覺得到的事。我覺得我被主的同在遮蓋、覆庇;那是奇妙、喜樂、安慰、加強並加力的。會眾察覺有事情發生,氣氛改變了,我立刻開始很有能力的說話。
我們許多人經歷過主作覆庇的雲。當你禱告、悔改並認罪的時候,有時會覺得你在天篷或雲的遮蓋之下。這也許是你的經歷,在你晨興或禱讀主話的時候,從神而來的暴風颳來,吹在你身上。風吹動以後,雲來了,可能整天與你同在。在一天中你覺得有個東西隨著你,覆庇你,遮蓋你,覆罩你,以致你終日享受主的同在。
我能見證我多次經歷過這事。我清晨與主接觸時,那靈像大風一樣從北方颳來,我立刻進到主的同在裡,就像被雲遮蓋。祂的同在成了我的享受,我終日經歷祂的遮蓋,享受祂的同在。
我們都需要經歷主的同在像覆罩、覆庇的雲一樣。我們不該滿足於僅僅道理和教訓。我們不需要來到聖經跟前尋求更多的知識,卻需要尋求主自己。我們來到聖經跟前時該禱告:『主,我需要風和雲。主,像暴風一樣從北方吹在我身上,並且用覆庇的雲遮蓋我。求你像風一樣臨到我,並且像雲一樣與我同在。』
以西結看見覆庇他的雲一直被閃爍的火遮蓋,這也是符合我們屬靈經歷的事。暴風從主颳來,主覆庇的同在停留,我們就覺得我們裡面有個東西在照耀、搜尋並焚燒。在這樣的照耀、光照、搜尋並焚燒之下,我們也許領悟自己在某些事上錯了。例如,我們也許領悟自己對某位弟兄的態度錯了。在主同在的照耀和搜尋之下,我們被暴露,就定罪自己,承認自己的缺點。然後搜尋的火就會燒去我們裡面消極的事物。
以西結所看見的火表徵神焚燒、聖別的能力。凡與神聖別的性情、性質不合的,都必須燒去。只有合於祂的聖別的,纔經得起祂聖別的火。這能由我們屬靈的經歷證實。聖靈來了,為罪,為義,為審判,使世人知罪自責。(約十六8。)每當聖靈來摸我們,並使我們認罪禱告的時候,我們會覺得需要被聖別,將一切的敗壞除去。我們會領悟,任何與神的聖別不合的事物,都必須燒去。人若宣稱蒙神眷顧,卻對自己的罪和不聖沒有感覺,他就沒有真正被神的靈摸著。神眷顧人的時候,祂聖別的火就來燒燬人裡面消極的事物。這焚燒的火也使我們蒙光照。聖靈的火越在我們裡面焚燒,我們就越被煉淨、蒙光照。
我們若這樣經歷主,就不需要別人告訴我們,說我們在某些事上錯了,或者我們對某位弟兄的態度錯了。人若想要改正我們,我們可能被得罪。但即使我們願意接受改正,並且想要改良自己,就內裡生命而論,這也算不得甚麼。我們需要在主同在的照耀和搜尋之下。我們越在這個照耀之下,就越願意說,『主耶穌,焚燒我!我甚麼都不適合,只適合被焚燒。主阿,燒去我的性質。燒去我的存心、我自己的目的、我的動機、和我的目標。』這是對內裡生命的真實經歷,不是僅僅教訓而已。
我多年供應話語給主的子民,現在學知僅僅教訓一無所成。我們都需要風的吹動,主同在的覆庇,以及這火的搜尋和焚燒。我們的神乃是烈火。(申四24,來十二29。)風、雲和火都是主自己。祂來臨的時候,乃是作為暴風來臨;祂與我們同在的時候,是作為雲停留;祂搜尋、焚燒我們的時候,是作為烈火搜尋、焚燒。沒有人能經歷主作吹動的風,作遮蓋的雲,並作焚燒的烈火,而沒有經歷真正的改變和變化。我們都需要藉著火變化。我們都需要被焚燒而變化。
我們的神,主耶穌,不但是活水,也是烈火。許多基督徒寶貴以西結四十七章,因為那章說到湧流的河。我們需要領悟,湧流的河不是以西結書的第一樣東西。反之,河是在火以後來臨。火在一章,河在四十七章。火總是先來。火的源頭是吹動的風同遮蓋的雲。由此我們看見,火不是直接臨到我們。神作吹動的風臨到我們,並作遮蓋的雲與我們同在。在祂的遮蓋之下,我們被祂的照耀暴露。我們在祂的照耀之下時,該承認我們需要祂的焚燒,然後禱告,求祂燒去我們的己,我們老舊的性情,我們的個性,我們的世俗,以及我們的態度、目標、目的、動機和存心。我們都需要這樣被主焚燒。一次這樣的焚燒,勝過千篇的教訓。
神的心意不僅是要焚燒我們,使我們變成灰。神是良善的神,祂有良善的目的。祂作為風吹在我們身上,作為雲遮蓋我們,並作為火燒燬我們的目的是甚麼?這問題的答案乃是,從火內發出光耀的精金。神聖之火的焚燒是為著精金的顯耀。
希伯來文的『精金』一辭很難繙譯。達祕新譯本在以西結一章四節的註解裡說,這個希伯來字指一種『不知名的物質;有人認為是一種金與銀的混合物』。有一種猶太譯本用精金這辭。精金是金與銀的合金。金象徵神的性情,銀象徵救贖。欽定英文譯本將原文譯作『琥珀』,因為這種發光金屬的顏色是琥珀的顏色,這多少有點像金的顏色。精金不僅僅是金,也不僅僅是銀,乃是金與銀的混合。
在啟示錄裡我們能看見同樣的原則。二十二章一節說到神和羔羊的寶座。在寶座上的一位不只是神,也不只是羔羊,乃是羔羊神,救贖的神。在創世記一章神僅僅是神,但在啟示錄二十二章祂是我們救贖的神,我們的羔羊神。照著啟示錄四章三節,神,在寶座上的一位,『顯出來的樣子好像碧玉和紅寶石。』深綠色的碧玉,表徵神是那在祂豐富生命中之榮耀的神;紅色的紅寶石,表徵神是救贖的神。在寶座上的神顯出來的樣子好像碧玉和紅寶石,這事實指明神不再僅僅是神,祂也是我們的救贖主。啟示錄二十二章和四章的這些例證,幫助我們領會以西結書裡精金的意思。我們的神不僅僅是金所表徵的聖者;祂也是銀所表徵的救贖的神。祂不再只是金-祂乃是精金,金與銀調和。
我們經歷吹動的風,就享受遮蓋的雲,然後我們經過焚燒的烈火;結果是光耀的精金,一種照耀、可愛、寶貴、可悅的東西。作為精金,主耶穌是那位救贖我們,並作我們一切的。祂是我們的神,我們的羔羊,我們的救贖主,我們的碧玉,和我們的紅寶石。我們若思想我們屬靈的經歷,就會領悟,今天那住在我們裡面的一位是羔羊神,是由精金所表徵的一位。
在神看來,我們在得救以前是卑賤邪惡的,沒有尊貴或榮耀的東西。但是讚美主,祂拯救了我們,又重生了我們!祂的風、祂的雲、和祂焚燒的火,使我們有可能得著祂這位救贖的神,在我們裡面作光耀的精金。現今我們得著祂作瓦器裡的寶貝,(林後四7,)因此我們成了尊貴榮耀的人。我們需要思想那在我們裡面的基督是何等寶貴、尊貴。作為在我們裡面的精金,祂是價值無比的寶貝。這寶貝就是風、雲和火的結果。我們越經過風、雲和火,精金就越構成在我們這人裡面,使我們成為滿了三一神並彰顯祂榮耀的人。
我們都需要更多經歷屬靈的風,覆庇的雲,焚燒的火,和光耀的精金。因著經過這樣的經歷,我們就成為神榮耀的異象。在我們的經歷中,我們有風、雲、火和精金。然後當我們聚在一起的時候,我們就是精金之榮耀的異象,有照耀、光耀的貴重寶貝。
我們在本篇信息中所看的,是申言者以西結所看見的第一個異象。這異象描繪在神聖生命一切屬靈經歷中最基本的經歷。有各類屬靈的經歷,但這個經歷是第一、基本的一類-風、雲、火、和精金的經歷。
我們不是一次而永遠的經歷到風、雲、火和精金。不是,這經歷該是一再重複的循環。今天我們也許經歷風、雲、火和精金,然後一段時間以後,風又來了,跟著是雲、火和精金。這個循環在整個基督徒的生活中該一再重複。由此我們看見,就一面說,我們基督徒在屬靈的經歷中是沒有休息的。我作基督徒超過四十五年了,我從來沒有從這個循環休息,反而對吹動的風,遮蓋的雲,焚燒的火,和光耀的精金有不斷的經歷。每次這個循環重複,就產生更多的精金。
這個循環若停止了是很可怕的。在我們的經歷中,風、雲、火和精金的循環該永不停止。我們經歷這個循環越多越好。我們若天天經歷風、雲、火和精金,就會很美妙。這是對內裡生命的真正經歷,這要帶進生命真實的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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