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何西阿書四至六章。
何西阿四至六章說到背道子民的罪與耶和華的懲罰,以及背道子民的回轉。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這三章聖經裡所記載這些事的細節。
背道子民的罪與耶和華的懲罰見於四章一節至五章十四節,和六章四至十節。
何西阿四章一節告訴我們,耶和華與這地的居民爭辯;因這地上無忠信或無真實,無良善,無人認識神。
這地上無真實,無良善,無人認識神,卻有假誓、欺騙(不履行所應許的)、兇殺、偷盜、姦淫。(2上。)
百姓強暴,殺人流血接連不斷。(2下。)
因此這地悲哀,其中一切的居民、田野的獸、空中的鳥,必都衰微,連海中的魚也必除滅。(3。)
百姓抗拒祭司。(4。)這完全與神的律法牴觸,因神的律法不許百姓抗拒祭司。
五節說祭司必在白日絆跌,申言者也必在夜間與祭司一同絆跌;祭司的母親必被神所毀滅。這指明他們都在犯罪。申言者與祭司合作一同犯罪,祭司的母親也加入他們。這帶進神對祭司母親的審判。
六節上半告訴我們,神的子民-祭司-因無一節所題對神的認識而滅亡。以色列民不認識神的法則,而祭司也缺乏這個知識。
因為祭司棄掉這『對神的認識』,(6中,)神也必棄掉祭司,使他不再作神的祭司。
祭司既忘了神的律法,神也必忘記祭司的兒女。(6下。)
祭司越發增多,就越發得罪神;因此耶和華說,祂必使他們因增多而得的榮耀變為羞辱。(7。)這指明我們這些神的祭司,就是事奉神的人,必須小心,因我們的事奉關係到我們的兒女。
四章八至九節論到祭司說,『他們以我民的罪為食,滿心願意我的民犯罪。將來民如何,祭司也必如何;我必因他們所行的懲罰他們,照他們所作的報應他們。』神定規贖罪祭的一部分要給祭司當作食物。祭司滿心願意神的民犯罪,因為他們犯的罪越多,就有越多的贖罪祭給祭司當作食物。
民如何,祭司也必如何。這指明聖別、分別的祭司,本是百姓中獨特的一班人,竟把自己變得和百姓一樣低俗平庸。因此,關於祭司,神說祂要因他們所行的臨到(懲罰)他們,照他們所作的報應他們。
祭司喫,卻不得飽;行淫,卻不得繁增;因為他們離棄了耶和華。(10。)
何西阿四章十一至十四節說到以色列人中盛行的三件事-淫亂和酒,並姦淫。
淫亂和酒,並新酒,奪去以色列人的心。(11。)他們無心為著別的事。
神的民不向神禱告求問神,卻求問木柱(偶像),以為木杖會將事情告知他們;因為他們的淫心使他們失迷,他們就往來如同淫婦,離棄了他們的神。(12。)
他們在各山頂獻祭,在高岡的橡樹、楊樹、栗樹之下燒香,因為樹蔭美好。所以他們的女兒往來如同淫婦,他們的新婦犯了姦淫。神不懲罰他們的女兒和他們的新婦,因為他們自己離群與淫婦同居,與妓女一同獻祭。(何四14上,參申二三17。)
無知的民,必致傾倒。(何四14下。)
何西阿四章十五至十九節論到以色列的倔強。
以色列雖然往來如同淫婦,但神囑咐猶大不可違犯,不可往吉甲去,不可上到伯特亞文,也不可指著永活的耶和華起誓。(15。)吉甲是拜偶像的中心。(九15,十二11,摩四4,五5。)伯特亞文意為『虛無之家』或『拜偶像之家』。
以色列倔強,猶如倔強的母牛。(何四16上。)她不順服,偏行己路。
十六節下半申言者問:『現在耶和華豈要牧放他們(以色列),如同牧放羊羔在寬闊之地麼?』這指明耶和華必限制以色列在狹窄之地。
十七節上半告訴我們,以法蓮與偶像聯合。
十七節下半申言者囑咐關於以法蓮的事:『讓他去罷。』神對以法蓮放手,這指明一種懲罰。
他們酒已經喝盡,(18上,)指他們失去喝酒的歡樂。這是神的懲罰。他們時常行淫;他們的官長最愛羞恥的事。(18下。)他們喜愛喝酒行淫。
十九節上半說風把她裹在翅膀裡,就是把她帶走,指明一種懲罰。照著十九節下半,他們必因(向偶像-13上)所獻的祭蒙羞。
在五章一至十四節和六章四至十節,我們看見以色列的罪與耶和華的懲罰-主要關於眾祭司、王家、和首領之事的細節。
一至二節說耶和華的審判要臨到眾祭司、以色列家和王家,因他們如網羅,陷入殺戮極深,耶和華卻懲治他們眾人。
以法蓮往來如同淫婦,以色列竟被玷污;淫心在他們裡面。(或,在他們們中間。)他們所行的使他們不能轉向神;他們也不認識耶和華。(3~4。)
五節說,以色列的驕傲當面見證自己,以法蓮和以色列必因自己的罪孽絆跌;猶大也必與他們一同絆跌。
他們必牽著牛羊去尋求耶和華,卻尋不見;祂已經退去離開他們。(6。)
他們向耶和華行事詭詐,因為他們生了私子。入侵者在月朔時必吞滅他們,和他們的地業。(7。)
仇敵在便雅憫後頭,在管教(懲罰)的日子,以法蓮必成為荒涼;這是確定的事。(8~9。)
猶大的首領如同挪移地界的人,為要增加他們土地的面積;耶和華必將忿怒倒在他們身上,如水一般。(10。)
以法蓮受欺壓,被審判壓碎,因他定意隨從人的命令。(11。)
耶和華向以法蓮如蛀蟲,向猶大家如朽木。(12。)在聖經中神一向被比作正面的事物,在這裡祂卻被比作消極的事物,銷毀人的事物。
以法蓮見自己有病,猶大見自己有傷,以法蓮就打發人往亞述去見耶雷布王;他卻不能醫治他們,不能治好他們的傷。(13。)
耶和華必向以法蓮如獅子,向猶大家如少壯獅子。祂必撕裂他們而去;祂必奪去他們,並且必無人搭救他們脫離祂的手。(14。)
以法蓮(以色列)和猶大的慈愛如同早晨的雲霧,又如速散的甘露。所以,耶和華藉著申言者砍伐他們,以祂口中的話殺戮他們;祂的審判如光發出。因祂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喜愛認識神,勝於燔祭。(六4~6。)
他們卻如亞當(或,人)背約,在那裡以詭詐待耶和華。(7。)
基列是作孽之人的城,沾染血跡。強盜成群埋伏殺人,祭司結黨,也照樣在往示劍的路上殺戮,行惡事。(8~9。)這裡再一次看見祭司犯罪,而且居然作了強盜。
在以色列家耶和華見了可憎的事:在那裡以法蓮有淫行,以色列玷污了自己。(10。)
我們看了關於以色列這一切的光景,就明白以色列已變得多麼邪惡。
五章十五節至六章三節和十一節,申言者何西阿論到背道子民的回轉。我們可能驚訝,這樣邪惡的子民怎麼可能回轉。他們能回轉,因為他們在神的憐恤之下。
五章十五節上半說,耶和華必離去,回到原處,直等背道的民承認己罪,尋求祂面;至終,他們在急難(神聖的懲治)的時候,必切切的尋求祂。(15下。)這樣,對以色列神聖的懲治就會生效。
六章一節說到以色列回來並歸向耶和華。申言者說,『來罷,我們歸向耶和華;祂撕裂了我們,卻必醫治;打傷了我們,卻必纏裹。』
六章二節說,『過兩天祂必使我們甦醒;第三天祂必使我們興起,我們就在祂面前活著。』這裡的『兩天』和『三天』是甚麼意思?聖經中有個原則,就是『在主一日如千年。』(彼後三8。)按照這原則,這裡的『兩天』或許表徵從主後七十年算起,耶路撒冷被毀後的頭兩個一千年。主後七十年,羅馬太子提多毀壞耶路撒冷和聖殿,殘殺無數的猶太人,使猶太人分散到列國中。從那時起,猶太人沒有君王,沒有首領,沒有祭祀,沒有殿,正應驗了何西阿三章四節的豫言。二千年之久,神使猶太人留在死亡的光景中。過了這二千年,第三個一千年就要來到。何西阿六章二節的『第三天』,可能指第三個一千年,就是在基督復活之實際裡的千年國,也就是復興的時代。(啟二十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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