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篇 神的要求和法老的抗拒(一)

從本篇信息開始,我們要來看神的要求和法老的抗拒。神的要求和法老的抗拒產生了許多衝突,這些都記載在出埃及記五至十四章。在本篇信息中,我們來到這些衝突的頭一次。

一 頭一次衝突
(一) 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希伯來人的神對法老的要求

出埃及記五章一節說:『後來摩西、亞倫去對法老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這樣說,容我的百姓去,在曠野向我守節。』在本節中我們有一個神的重要名稱: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在第三節神被稱為希伯來人的神。因此,是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希伯來人的神對法老提出要求。

我們已經指出,在希伯來文裡,耶和華這名稱就是『是』動詞的一個形式。這表明耶和華是獨一的自有者。祂是那位昔是、今是、以後永是者。『是』動詞只有對祂纔能絕對適用。惟有神是,我們和其它一切事物都不是。在六章三節神說:『我從前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顯現為全能的神,至於我名耶和華他們未曾知道。』神在出埃及記第三章首次啟示祂自己是耶和華。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沒有得著祂的這個啟示。

在五章一節神也稱為以色列的神。這個名稱與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的名稱不同,它表徵神是復活的神。以色列的神這個名稱表明神是一班被變化之人的神。雅各是一個天然人的名字,而以色列是一個變化之人的名字。雅各出生時,沒有起名叫以色列。反之,他名叫雅各,意思是抓腳跟者、取代者。但在他一生的過程中,雅各被變化,最終神將他改名為以色列。這名含有得勝和王權的意思。一方面,被變化之人是得勝者;另一方面,他們是君王。即使以色列人在埃及處於可怕的光景中,神仍然不認為他們是雅各,而是以色列。在神眼中,祂的選民已經變化成了得勝者和君王。

今天同樣的原則適用於神對教會的看法。在神眼中,教會已經是榮耀的。然而,若是我們的眼目注視我們屬靈的光景,我們會認為自己非常可憐。我們會看見自己像雅各,並不像以色列。然而,神看我們是以色列。神對付撒但─逼迫者和霸佔者,告訴他說,祂是一班被變化、得勝,和君尊之人的神。

我們都需要看見並相信我們是以色列。今天你也許不信,但是將來,在來世或在永世裡,你將會確信。在永世裡,所有神的選民都要成為以色列。不要近視,眼光受你現有情形的限制。神不認為你仍在法老的捆綁之下;反之,祂看你是一個蒙了拯救,並且被帶進美地所豫表包羅萬有基督裡面的人。

你信得來你是這樣一位以色列,這樣一位得勝者和君王麼?我們都必須大膽相信並宣告這件事。不要注意自己的感覺,而要相信神的話。倘若神說你是以色列,你就是以色列,不論你對自己的感覺是否如此。

不錯,在出埃及記第五章中以色列人仍在埃及奴役之下。然而,神知道他們不久就要從這奴役中得拯救,並且被帶往曠野、山上,最終進入迦南地。在美地上,他們是以色列,神是他們的神。因此,當神來和法老交涉時,並未因祂百姓的光景而失望。祂沒有叫摩西和亞倫告訴法老說,祂是雅各的神。反之,祂使法老知道祂是耶和華以色列的神。神似乎在說:『法老,你當明白我是。我是那位昔是、今是、以後永是者。你無法改變我。再者,在我眼中,我的百姓已被變化成以色列了。他們也是希伯來人,過河之人。因為他們是希伯來人,不要想把他們留在紅海這邊。我是耶和華,凡我所說的必定成就。我說我的百姓是希伯來人,所以他們就是希伯來人。你不能把他們留在埃及。你必須容他們去。』

第五章所題神的名稱是極其重要的。即使在國際間外交關係中,名稱也有重大意義。如果某一個國家的代表要和美國政府磋商,他必須有個適當的名稱。他若只是一個領事或部長,他的地位就不彀高。他需要具有大使的頭銜,然後纔能從事於外交談判。同樣的原則,當神和法老交涉時,祂照著適當的名稱介紹祂自己: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希伯來人的神。祂使法老知道祂是那偉大的『我是』。作為『我是』,祂是一切,而法老甚麼都不是。此外,祂還向法老啟示祂自己是以色列的神,就是一班被變化為得勝者和君王之人的神。作為具有如此奇妙名稱的一位,神向法老題出要求。

1 容祂的百姓去,在曠野向他守節

在五章一節看見了神對法老的要求。摩西和亞倫代表耶和華對法老說:『容我的百姓去,在曠野向我守節。』節期與奴役、苦工成對比。耶和華對法老說,釋放祂的百姓脫離奴役,使他們能向祂守節。本節中的『向我』這個詞表示神的百姓守節時,祂是喜樂的。他們是向神守節。似乎耶和華對法老說:『我不高興看見我的百姓在埃及奴役之下。容他們去守節,使我快樂。我喜歡看見我的百姓過節並歡樂。他們不作甚麼,惟獨喫喝快樂,我就高興。那是向我守節。』

這個向耶和華守節乃是分賜性的敬拜;那就是說,照著分賜到我們裡面的來敬拜神。當我們在神面前喫、喝、讚美、歌唱,並歡樂時,便是向祂守節。我們將看見,這樣的節期也是向主獻祭。獻祭就是敬拜。分賜性的敬拜乃是神分賜到我們裡面,作我們的享受,使我們可以在祂面前,同著祂,並向著祂守節。這是神所要的敬拜。這不僅在新約裡啟示出來,也在舊約中有暗示。

我們可以認為這裡的節期是一個節日、假日、或聖日,就是神的百姓與神一同安息,並與神一同享受神供應的時候。神命定以色列人每年有三次特別的節期。這三個主要的節日就是逾越節,包括無酵節;七七節(五旬節);和住棚節。那時候百姓甚麼工都不可作;凡在那些節日內作甚麼工的,必從神的民中被剪除。(利二三30。)這樣的守節討神喜悅,因它是對神的敬拜。根據人的觀念,人該一直作工;但根據神的觀念,神的百姓該在節期放下他們的工作,從勞碌中得歇息,與神一同守節敬拜祂。

向主守節就是敬拜祂。根據天然的觀念,敬拜是在神面前鞠躬、下跪、俯伏。但根據神的觀念,真正的敬拜乃是享受神作我們的供應,並且在我們對祂的享受中,祂是我們的安息。約翰四章揭示,父所要的敬拜乃是喝活水。我們愈飲於作那靈的神的兒子,父神就得著愈多的敬拜。真正的敬拜乃是飲於神的供應,就是神自己為我們的享受所豫備的。

五章一節說到在曠野守節。這裡的曠野有正面的意義。曠野是神要祂百姓達到的第一個目的地。在我得救的那天,我立刻被神帶到曠野。曠野與埃及對立。在埃及滿了世界的文化,有積貨城。神要拯救祂的百姓脫離積貨城和屬人的文化,並把他們領到曠野分別的地方。在我們得救以前,我們是在尼羅河岸上的一座城裡。但在神的救恩裡,我們從這些城裡被帶出來,進入曠野,那裡沒有屬人的文化和世界的建造。

2 容他們往曠野去,走三天的路程

在第三節摩西和亞倫對法老說:『求你容我們往曠野去,走三天的路程。』本節是說三天,不說兩天、四天,或其它的數字,這是很有意義的。在聖經中,三這個數字,尤其是三天,是表徵復活。主耶穌在第三天復活。走了三天的路程之後,以色列人過了紅海,埃及的軍兵在其中被埋葬。過了紅海以後,神的百姓就在復活裡。他們在逾越節晚上經過了死,並且在紅海裡埋葬。因此,走了三天的路程以後,神所揀選並拯救的子民就在復活裡。

有些人會懷疑以色列人怎能在紅海、又在約但河裡埋葬。倘若我們從基督徒經歷的光中來看這事,就不難領會。在我們得救的那天,我們被救到基督的死裡。從那時起,我們就接受了基督死的功效。這意思是說,在我們的經歷中,我們一再地被釘死並埋葬。我不能告訴你,我經歷過多少次這種釘死和埋葬。這說出我們起初、基本的基督徒經歷和更往前時的經歷,在本質上是一樣的。我們在屬靈生命成熟時無論經歷甚麼,與我們在剛得救那天的經歷,原則上是一樣的。當我們得救時,我們被擺在基督的死裡、被埋葬,並且復活。我們無法對這死、埋葬,和復活經歷得盡。在我得救那天,我就經歷到這一切,雖然那時我對此毫無所知。當我得了救,從福音聚會出來之後,走在街上就感覺我是在曠野裡。在曠野就是在紅海的那一邊,在復活裡。在這樣的地位上就是希伯來人,復活和變化的過河之人。這是對救恩的正常經歷。每一個正常得救的人都走了三天的路程,往曠野去,並經歷了死、埋葬,和復活。

3 祭祀耶和華他們的神

耶和華也要求法老,容以色列人去祭祀耶和華他們的神。(3。)祭祀是和過節平行的字。對以色列人來說,節期就是盛筵,但對神來說,節期乃是祭祀。沒有獻祭,就沒有東西可喫。以色列人所喫的就是他們獻給神的祭物。逾越節說明了這事。獻給神的羊羔就是以色列人的食物。這啟示節期和祭祀是一件事的兩面。凡我們獻給神的,自然就成了我們的食物。這也是分賜性的敬拜。這種敬拜不需要我們在主面前五體投地的下拜。神沒有說:『容我的百姓去曠野,使他們在我面前下拜。』神不要祂的百姓這樣作。祂要他們祭祀祂,並向祂守節。

神對法老的要求,給我們看見為著祂百姓完滿、全備的救恩。這救恩包括神拯救他的百姓脫離撒但霸佔的手,在復活裡把他們帶到曠野,使他們能向祂守節,並祭祀祂。何等奇妙的救恩!

(二) 法老表徵霸佔人的撒但和我們被撒但霸佔並僭奪的己

現在我們來看法老的抗拒。(五2,4~9。)法老表徵霸佔人的撒但和我們被撤但霸佔並僭奪的己。因為己實際上就是法老,我們對自己和別人都可能是法老,丈夫和妻子可能彼此是對方的法老,父母也可能是兒女的法老。

法老就是使神的百姓不能向主守節的人。例如,五位弟兄同住在一個弟兄之家裡面。其中三位也許盼望照常參加教會的聚會,但其餘的人可能攔阻並鼓勵他們留在家裡。這樣作,這兩位弟兄就成了法老。我們幾時使別人不能向主守節或祭祀祂,我們就是法老。譬如說,父母也許關心子女的教育,禁止他們參加教會的聚會,要求他們過多的時間來專心唸書。父母親若這樣作,他們就是兒女的法老。

有時候我們太責備撒但。不錯,霸佔人的撒但是客觀的法老。但我們是實際、主觀的法老。我們可能是自己的法老,不讓自己往曠野去向主守節。倘若你核對你的經歷,你將看見許多時侯你攔阻自己向主守節,不讓自己參加教會的聚會。你也許以疲倦為藉口,不參加教會的筵席。雖然你說你太疲倦了,不能參加聚會,但你卻在電話裡聊天勁頭十足。不要以為今天只有撒但自己是法老。人人都可能是法老。每當己被撒但霸佔並僭奪時,己就成了主觀的法老。

1 否認耶和華神,不理祂的要求,不容以色列人去

第二節詳細記載法老的抗拒:『法老說,耶和華是誰,使我聽祂的話,容以色列人去呢?我不認識耶和華,也不容以色列人去。』在此我們看見法老否認耶和華神,不理祂的要求,並且不容以色列人去。法老甚至不承認耶和華,實際上等於否認耶和華的存在。我們常常攔阻別人向主守節,也常否認主並且不理祂的要求。我們攔阻自己獻祭給主也是一樣。非常實際的,這意思是說,如果我們攔阻自己參加教會的聚會,我們就像否認主的法老一樣。

對我們基督徒來說,聚在一起是一件非常有意義的事。每當我們照著主的命定聚在一起,我們就是向主守節,也是向我們的神獻祭。假使我們基督徒沒有正確的聚集,主在地上能作甚麼?主甚麼也不能作,並且祂也得不著真正的敬拜。由此我們看見,基督徒正確的聚集是有重大的意義。

有些以色列人也許認為,只要他們蒙拯救脫離法老的手,並且從埃及得釋放,一切就都好了。但事實並非如此。神的選民不僅從埃及出來,他們還要在曠野向主守節,並祭祀祂。在本質上,過節是一件團體的事,沒有人能單獨過節。要過節我們我就必須與許多人在一起。人愈多愈好。假如一頓大餐中的許多道菜都豫備好,擺在你家中的餐桌上,而你坐下來獨自喫它,這是過節麼?斷乎不是!為了過節,你必須邀請許多人與你同喫。倘若只有幾個人與你同席,這一餐仍然不是過節。你需要許多同伴。同樣的原則,沒有一個基督徒能單獨或只和少數幾個信徒向主守節。他必須參加基督徒的正當聚集。

漏掉一次教會的聚會就漏掉一次筵席,也失去了享受。我們因此所受的虧損不如神所受的虧損那樣嚴重。如果我們不來過節,神就沒有筵席,也得不著祭祀。願我們對這件事的重要有深刻的印象。

2 加重他們的苦工
(1) 不再給他們草

在第七節法老吩咐百姓的督工和官長說:『你們不可照常把草給百姓作磚,叫他們自己去撿草。』法老不讓以色列人去,事實上反而加重他們的苦工。他甚至吩咐不再給他們草。在我們的經歷中也是這樣。當神要拯救某一個人脫離今天的世界,撒但就奪去那人的『草』;那就是說,他奪去那人世界的供應。這迫使那人為了謀生作更重的苦工。

(2) 要求他們作同樣數目的磚

在第八節法老說:『他們素常作磚的數目,你們仍舊向他們要,一點不可減少。』在此我們看見,雖然法老削減草的供應,但他仍舊要求同樣數目的磚。這表示神的百姓作日常的工作更艱難了。許多基督徒都有這樣的經歷。在他們蒙神呼召以後,他們比蒙召之前更難謀生。只因為他們被基督摸著了,撒但就奪去他們的『草』,並不減低他的要求。所以,他們謀生就更難了。

(3) 定罪他們懶惰

不僅如此,法老說以色列人:『因為他們是懶惰的,所以呼求說,容我們去祭祀我們的神。』(8。)根據法老的觀念,以色列人因著懶惰,所以要到曠野去,祭祀他們的神。在今日的法老眼中,尤其是在反對者和不信者的眼中。我們在主恢復裡的人是懶惰的。他們責難我們懶惰,常到會所來參加教會的聚會或話語職事的聚會。他們定罪我們,說我們不要工作、讀書,不照管家庭和家人。按他們的領會,我們是用聚會作為懶惰的藉口。

(4) 使他們不聽『虛謊的言語』

在第九節法老說:『你們要把更重的工夫加在這些人身上,叫他們勞碌,不聽虛謊的言語。』法老不要神的百姓注意他所以為『虛謊的言語』。然而,這些『虛謊的言語』實際上就是神的話。今天的光景也是一樣。今日的法老認為神的話不過是虛謊的言語。就他們說,我們在教會聚會中或在職事聚會中聽神的話語,就是在聽虛謊的言語。

我們在教會生活裡所作的,在世人眼中也許是懶惰,但他們所作的,在神眼中是虛空。埃及滿了勞碌。在埃及捆綁之下的每個人都是非常忙碌的。然而人一旦從埃及蒙了拯救,並被帶到曠野之後,他就變得懶惰了。你喜歡忙碌或是懶惰?我喜歡這種懶惰。儘管我不是一個懶人,我卻願意被法老稱為懶惰。例如,我喜歡在家裡打掃,在花園工作。但是在花了一些時間這樣打掃和工作以後,我必須說:『撒但,彀了。我現在不再工作了。我要在主面前懶惰。』這樣的懶惰何等好!

我們都該有個時侯說:『撒但,彀了。現在是我懶惰的時候。』懶惰在這裡的意義是指向主守節並祭祀祂。在世人的眼中,教會生活是懶惰的生活。事實上,我們既不懶惰也不忙碌,我們是在過節、在獻祭。在主面前,這是正確的為人生活。

神的救恩是拯救我們從勞碌中出來,帶我們進入懶惰。今天人們太忙於照顧今生的事。有些人很勤勉,沒有時間向主守節。我們需要從這種勞碌中蒙拯救,為要有更多懶惰的時間。一個懶惰的人該訓練成忙碌。但是太忙碌的人必須訓練得懶惰,那就是說,要在花一些時間與眾聖徒在教會的聚會中。基督徒的生活不是一種屬世忙碌的生活,乃是正當懶惰的生活。我們不致於忙於今生的事而不顧神的話。在教會的聚會中,我們何等享受懶情並聽神『虛謊的言語』!

對我們這些為基督而活的人來說,我們需要生存。沒有我們人的存在,就無法活出基督來。但今天在墮落世界裡的人不顧別的,只顧他們的生存;他們不顧生存的目的。生存是一回事,但為著神的旨意而生存是另一回事。神所命定我們生存的目的乃是活基督、活出神來,並作神的見證。但世人只是活著,他們沒有目的。最終他們以活下去作為他們活著的目的。他們不知道別的,只知道生存。撒但抓住人的生存或人的生活,並利用這個生存來霸佔人,使得今天全世界只顧生存,卻不在生存中顧到神的旨意。

我們人類生存的一切所需必須在神聖的約束下。任何超過我們需要的事物都成為世俗的、『埃及的』、法老的東西,使我們離開神旨意的經營。在凡事上,神的經營必須是決定性的因素。我們的生活不該像『埃及人』,不該像世人。我們需要一個住處,也需要使我們的屋子保持清潔。但如果到了聚會的時間,我們還繼續清掃,我們的清掃就成了『埃及的』,成了離開神經營的事。我們在地上不是為著清掃,而是為著向主守節。甚至我們在花多少時間與孩子們相處也該由神的經營來決定。其他的基督徒行動可以像世人,但我們必須是聖潔的子民、分別的百姓。

我們的生活和生存倚賴屬天源頭的供應,不靠世界的供應。為此我們需要異象,並需要操練我們的信心。摩西是一個大有信心的人,率領兩百萬人出埃及,進入曠野,在那裡沒有屬地的供應來為著他們的生存。

(三) 衝突的結果
1 以色列人遭受更多的苦待

現在我們來看神的要求和法老的抗拒所引起衝突的結果。第一面的結果是以色列人遭受更多的苦待。(五10~21。)衝突愈大,神的選民受苦也愈多。這是仇敵的策略。不過不要以為苦難增加是消極的記號。事實上,它是積極的記號,因它表示神和仇敵正展開談判,而我們受到了這談判的影響。我們的受苦是一個記號說出神正在拯救我們的過程中。

2 摩西受困惑並沮喪

二十二和二十三節說出摩西受困惑並沮喪。摩西甚至問主為何打發他。不僅如此,摩西還對祂說:『你一點也沒有拯救他們。』我們中間許多人有過類似的經歷。我們愈把基督服事給人,他們就愈受苦。這使我們困惑並沮喪。我們的觀念是,如果我們以正確的方式服事,別人就必蒙福。我們巴望死人復活,有病的人得醫治,軟弱的人得著剛強,貧窮的人得以富足。然而,情形時常與我們所期望的相反。

我能從我的經歷中強烈地作這個見證。許多時候我很失望,正如摩西一樣。有時候我到主面前說:『主,怎麼了?你吩咐我把這事服事給你的百姓。對我來說,似乎你該祝福他們,並且印證我的職事。但我愈服事百姓,他們的難處就愈多。主,我有甚麼錯的?我不明白所發生的事。』

3 耶和華神再堅定祂的名和祂的約

摩西向主表露他的沮喪和困惑之後,耶和華神進來再堅定祂的名和祂的約。(六1~8。)神對摩西說:『我是耶和華,我從前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顯現為全能的神,至於我名耶和華他們未曾知道。我與他們堅定所立的約,要把他們寄居的迦南地賜給他們。』(六2~4。)有甚麼比再堅定神的名和神的約更寶貴?因著神的再度保證,摩西得到加強和鼓勵,回到法老那裡,再對以色列人說話。

簡言之,主的名就是祂自己的所是,祂的約就是祂帶著應許所說的話,並以誓言來保證。平常所說的話不是約,但是帶著應許所說的話,並以誓言來保證,就成了約。(參看希伯來書生命讀經第三十六篇)。神對亞伯拉罕說話;然後祂以關於美地的應許說話,就是一再堅定的應許。最後,有一個誓言。因此,神在祂自己和亞伯拉罕之間立了一個契約、合同;神所應許的話就成了一個約。(創十五。)割禮就是這約的記號。(創十七。)

今天我們可以經歷神再堅定祂的名和祂的約。有時候我向主發了怨言以後,祂向我堅定祂的名,提醒我祂是那『我是』。那獨一的自有者。如此再堅定的時侯。主似乎說:『我絕不失信,我所說的是真的。我是,但那些苦難不是。不要相信你的光景,要相信我的所是。』在這時候,神也向我們再堅定祂的約。

4 以色列人不聽從摩西

在六章六節至八節,主給摩西一些很有鼓勵性的話要對以色列人說。祂要摩西告訴他們,祂要從埃及人的重擔之下把他們領出來,用伸出來的膀臂救贖他們,帶他們歸向祂作百姓。並且把他們領進祂所應許給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那地。雖然如此,第九節說:『摩西將這話告訴以色列人,只是他們因靈裡枯竭、苦工愁煩,不肯聽他的話。』(直譯。)他們的靈因受苦難而枯竭。因此,他們不肯聽神對摩西說的話。神的百姓靈裡枯竭,就像汽車沒有汽油一樣。當我們靈裡枯竭時,就不能忍受任何捆綁或苦難。所以,我們需要禱告,使我們的靈得蒙保守並得供應。我們需要求主保守我們靈裡永不枯竭。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看見神和神的仇敵─法老之間的衝突,法老在客觀的一面表徵撒但,在主觀一面表徵撒但所霸佔並僭奪的己。神要我們走三天的路程,往曠野去,使我們可以向祂守節,並祭祀祂。但是撒但和己起來否認神,不讓我們去。然而,因著主的完全救恩,我們許多人已從埃及的捆綁得拯救,現今在曠野享受節期,並獻祭給我們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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