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八篇 金香壇(二)

讀經:出埃及記三十章一至五節;三十七章二十五至二十八節;羅馬書八章三十四節;希伯來書七章二十五節。

在前一篇信息中,我們曾指出約翰福音可以看作全本聖經的代表。這卷福音書裡有創造、有帳幕,以及外院子和帳幕裡的種種器具:燔祭壇、洗濯盆、桌子、燈臺、約櫃和香壇。我們已經看見,帳幕裡最後啟示出來的一項器具─香壇─乃是神在宇宙中運行的中心,是天上的白宮。

我們也可以把羅馬書看作是全本聖經的代表。羅馬書前幾章有燔祭壇,八章有約櫃,因為這一章就是至聖所。不但如此,八章還有香壇,基督為代求者。三十四節說:『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照這一節來看,那為我們的罪死了,從死裡復活,並且升到天上神右邊的,就是替我們祈求的一位。惟有這一位纔能定我們的罪,然而祂不定我們的罪,反倒替我們祈求。阿利路亞!這一位絕不會定我們的罪,祂經過了受死、復活、升天以後,現今正替我們祈求。

代求的必須

如果不是因著基督的代求,沒有人會接受祂的死,經歷祂的復活,或是在升天裡與祂合一。要推動人來經歷基督的死、復活和升天,就需要祂的代求。沒有基督和教會的代求,罪人就不會接受基督的死。不但如此,那些接受了基督之死的人也不會接著來經歷祂的復活,更不懂得與基督一同在升天裡,與祂一同坐在諸天上是甚麼意思了。這些經歷全在於代求的基督和代求的教會所有的推動。這就是香壇的意義。

聖經首先給我們看見祭壇,就是基督的十字架,然後給我們看見洗濯盆,就是聖靈重生的工作。接著有基督作生命的供應、作光,並在至聖所裡作約櫃。最終,在啟示錄這卷神執行的書裡,我們就看見神聖的行政、神聖的執行,總是由香壇來實現的。

我們都是尋求主的人,在主的恢復裡,無論是個人或是團體,都必須學習一件事,就是禱告。我們需要禱告的生活。真實的禱告生活總是代求的生活,真正的禱告主要不是為自己禱告,而是不斷地為別人禱告。為自己禱告不是代求,然而為別人禱告就是為他們祈求,所以為別人禱告就是代求。

正當的禱告生活乃是為別人禱告、為別人代求的生活。我們需要為全地的眾教會和眾聖徒禱告,我們需要為年長的、年輕的和反對者禱告。一天過一天,我們主要的不是需要為自己禱告,而是為別人禱告。我們需要這一種代求的生活,在香壇上所獻的代求該是天天加多的。

如果我們查考帳幕和外院子的圖表,我們就會看見香壇乃是中心。如果帳幕裡面沒有香壇,帳幕就沒有中心了。神行政的執行中心不是約櫃,而是香壇。看見這一點對我們來說是極其要緊的。

帳幕和外院子的圖表也說明了我們人的三部分。外院子表徵身體,聖所表徵魂,而至聖所表徵靈。今天你在那裡?在外院子、聖所,還是在至聖所裡?有些聖徒也許是在外院子裡。當我們發脾氣、發怨言、發牢騷、講閒話的時候,我們便在外院子裡,就是在肉體裡。怒氣和抱怨乃是在外院子裡、在肉體裡的表記。

我們讀生命讀經信息,也許會在帳幕以及帳幕的器具上蒙了光照。然而,我們在這些事上所得著的光在經歷中可能沒有功效,好像都不管用似的。原因就是缺少禱告的生活。如果我們沒有中心、沒有香壇,帳幕和外院子的任何一面就無法在我們的經歷中是有功效的。哦,我們必須有禱告的生活!我們必須有香壇。禱告的生活推動我們來經歷祭壇、洗濯盆、桌子、燈臺和約櫃。甚至你稍微禱告一下,在你的經歷中就會發覺陳設餅桌子是寶貴的,燈臺是得勝的,約櫃也是吸引人的。

我們對於帳幕裡的器具也許有不少的認識,我們曉得聖所和至聖所裡有那些東西。然而帳幕的這些方面,我們在經歷中也許一無所有。反之,我們好像一部沒有馬達的機器。你曉得在我們的全人─靈、魂、體─裡面,『馬達』是甚麼?就是禱告的生活。基督不但是餅、是光、是約櫃,祂也是香壇。這意思是說,祂是發動機,甚至是馬達。所以我們必須享受祂作我們的禱告,我們需要讓祂在我們裡面禱告,讓祂引導我們進入禱告裡,進入享受祂作我們的禱告。我盼望我們都看見這一點。

我們在經歷中必須來到祭壇、洗濯盆、桌子、燈臺和約櫃面前。根據我對聖經的研究,我們到了至聖所裡的約櫃以後,就必須回到香壇。香壇不是在帳幕通道上的一項器具,反之,香壇好比是使一切東西運轉的馬達。因此,香壇獨自站立,好像一個轉捩點。我們必須一再地回到這個轉捩點上。這意思是說,我們要經歷外院子或帳幕的任何一方面,都必須禱告。我們一禱告,所有的東西都運轉了。我們一禱告,在我們的經歷中,祭壇、洗濯盆、桌子、燈臺和約櫃都有功效了。然而,馬達一停止,其它的東西也都停止了。馬達運轉的時候,其它的東西都運轉了。我們需要有一個馬達─代求的基督─在我們裡面運行,原因就在這裡。我們需要有禱告的生活。

基督是代求者

香壇表徵基督是代求者,為要維持神與祂百姓之間的關係。(羅八34,來七25。)沒有這樣一位代求的基督,神與我們之間正當的關係就無法存在,也無法維持。因此,為著維持我們與神的關係,我們不但需要基督個別的禱告,也需要基督的身體團體的禱告。

香壇的材料與尺寸

照出埃及記三十章一節和三節來看,香壇是用皂萊木包上金子作成的。皂萊木是表徵基督的人性,而金子是表徵基督的神性。因此,用皂萊木包上金子作成的香壇,乃是表徵基督的人性品質堅剛、標準崇高,為要彰顯祂的神性。沒有甚麼東西能像代求的生活那樣彰顯神。這種代求的生活乃是基於基督更新而拔高的人性,為要彰顯神的自己。

出埃及記三十章二節告訴我們香壇的尺寸:『這壇要四方的,長一肘,寬一肘,高二肘。』香壇是四方的,長和寬都是一肘,高二肘。這意思是說,香壇是兩個一立方肘的立方體。四方是表徵完全,而立方體是表徵完全中的完全。進一步說,兩個立方體是指兩倍的東西,是給予證實或作見證的。這暗指代求的基督或代求的生活,乃是一個證實、完全和見證。此外,香壇比陳設餅桌子和約櫃都要高,這指明基督是在至高之處代求。

有四角

香壇有四角,分別在壇的四個角落上。在聖經的豫表裡,角是表徵力量。因此,香壇上的四角是表徵基督代求的力量。這些角指明基督的代求向著地的四角是有能力的。

在這一點上,我要加上一段話。在贖罪日,贖罪祭的血要被帶入幔內,就是至聖所裡面,並要灑在約櫃的蔽罪蓋之上,然後贖罪祭的血要灑在香壇上。這進一步指明,香壇不是在通道上,而是一個中心和轉捩點。灑在香壇上的贖罪之血,使香壇成為有能力、有功效的轉捩點。

有金牙邊

三十章三節下半說:『又要在壇的四圍鑲上金牙邊。』金牙邊是壇四圍突出的部分。香壇四圍的金牙邊,表徵基督神性的榮耀乃是祂的代求保守的能力。我們的禱告生活的確有能力來保守神的子民和神的權益。凡是需要保守的,它都有能力來保守。

環與槓

出埃及記三十章四節說:『要作兩個金環,安在牙子邊以下,在壇的兩旁,兩根橫撐上,作為穿槓的用處,以便抬壇。』兩個金環作為穿槓的用處,以便抬壇,表徵基督代求的運行。

五節論到槓,說:『要用皂萊木作槓,用金包裹。』這表徵基督屬人的性情和神聖的性情,乃是祂的代求運行的力量。

環與槓都是指基督的靈,就是賜生命的靈。一方面,這賜生命的靈就是環;另一方面,這靈就是槓。賜生命的靈把基督的代求帶到全地上,這就好比傳送到各地的無線電波一樣。

今天賜生命的靈包含了基督為人生活的素質,這是由皂萊木的槓包上金子所表徵的。今天那靈是包羅萬有的。在基督受死以前,那靈『還沒有』,(約七39,)因為基督還沒有在復活裡得著榮耀。祂藉著復活成了賜生命的靈。一方面,祂是救贖主;另一方面,祂是賜生命的靈。祂也是天上的主。

賜生命的靈包含了基督的人性和神性。如今這靈在地上運行,把禱告之基督的功效帶給各地的人。神的權益在那裡,賜生命的靈就要隨著這個禱告到那裡。這意思是說,眾教會和眾聖徒與基督一同禱告的時候,賜生命的靈就要把基督的代求帶到與神權益有關的每一個地方,把我們所禱告的實現出來。

願我們都被激動起來,尋求這一種禱告的生活,使我們不但享受基督作桌子、燈臺和約櫃,也享受祂作香壇。這香壇乃是我們基督徒生活的轉捩點,把基督徒生活的每一方面都推往積極的行動。代求的禱告也推動別人到燔祭壇、洗濯盆、桌子、燈臺和至聖所裡的約櫃面前來就近基督,並要推動許許多多的聖徒來尋求基督的豐富,直到達到成熟。因此,我們在香壇那裡與基督一同代求,乃是極其重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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