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出埃及記十二章十四節,三十七節,十三章一至二十二節,創世記五十章二十四至二十五節,希伯來十一章二十二節,約書亞二十四章三十二節,以西結三十七章一節,十節。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將繼續來看神的百姓從埃及出來。在上篇信息中,我們看見法老和埃及人被神征服;然後他們催逼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出十二29~33,十一1。)以色列人沒有時間使他們的餅發起來,(十二34,39,)但是他們照著神的吩咐,奪去埃及人的金器、銀器和衣裳。(十二35~36,三21~22,十一2~3。)不僅如此,我們還看見以色列人帶著他們的孩子和羊群牛群從埃及出來。(十二章37~38,31~32。)他們住在外邦人之地有四百三十年之久。(十二40~41。)他們出來的那夜是謹守的一夜。(十二42。)最後,當以色列人從埃及出來時,他們成了耶和華的軍隊。(十二41,51。)故此,十三章十八節說,他們帶著兵器從埃及出來。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附加的四個點,它們都在第十三章中。這些點都與屬靈的事有關,與上篇信息所題到物質的事成對比。
似乎十三章是插在十二章和十四章之間,而且十四章應該直接接續十二章。從某種意義來說,這也許是正確的。然而,從屬靈經歷的觀點來說,十三章並非插入的;它的確是接續十二章的。
十三章所有的點都與積極方面的屬靈經歷有關。例如,十三章二節說到頭生的要分別為聖。這的確是表徵神的百姓從埃及出來的一個特殊方面的屬靈經歷。它表明我們從世界出來的目的,乃是分別為聖歸給主。
在十三章三至十節,我們讀到要在亞筆月間守一日為記念。逢此記念日,以色列人不可喫有酵餅。以色列人出埃及的那日是喫無酵餅的日子,也是一個記念的日子。根據十三章三節,喫無酵餅乃是記念、回想。記念出埃及的方式乃是除盡所有的酵。因此,有三件事是在一起的:記念日、無酵餅和亞筆月。
在十三章十九節我們讀到:『摩西把約瑟的骸骨一同帶去』,因為約瑟曾囑咐以色列人說:『神必眷顧你們,你們要把我的骸骨從這裡一同帶上去。』這項細節沒有在十二章或十四章中題起,卻緊接在告訴我們神如何領百姓走曠野之路的經節以後,是很有意義的。(18。)我們將要看見,神帶領他們的方式與我們天然觀念的盼望相反。我們指望祂抄近路,祂卻選擇迂迴的道路。再者,緊接著在記載約瑟骸骨的經節之後,告訴我們,日間耶和華在雲柱中,夜間在火柱中,行在以色列人面前。所以,當我們在屬靈經歷的光中來看這一章時,我們需要將約瑟的骸骨這件事與神引領的道路擺在一起。
綜觀本章,我們看見它開始於分別為聖,結束於主的同在作祂百姓的引導。何等奇妙!現在讓我們詳細地看這美妙的一章。
成聖是根據救贖。出埃及記十三章二節說:『以色列中凡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是我的,要分別為聖歸我。』主只要求頭生的分別為聖,因他們是蒙救贖的。這表明凡是被贖的,無論是人,或是牲畜,也必須分別為聖。這個原則適用於我們在基督裡的信徒。因著我們蒙了救贖,我們也必須成聖。否則,我們就仍在埃及,在世界裡。如果我們盼望經歷真正從埃及出來,我們就必須被救贖且分別為聖。不分別為聖歸給主,就沒有人能從埃及出來。照著神聖的要求,所有蒙救贖的也必須分別為聖。
救贖是為著我們的平安,而成聖是為著神的旨意。我們若是短視的話,也許只看見為著我們益處的救贖。但我們若有正確的鑑別力,就看見成聖必須接著救贖,(羅六22,)為著完成神的旨意。
因著頭生的已被逾越節的羊羔所救贖,凡頭生的,無論是人或是牲畜,都必須分別為聖歸給神。為了將頭生的分別為聖,牛羊不需要別的動物作牠們的代替。牠們是潔淨的動物,作為祭牲是蒙主悅納的。然而,十三節說:『凡頭生的驢,你要用羊羔代贖。』因為驢在神眼中是不潔淨的,牠們不能為神所悅納,而且不能滿足祂。所以,頭生的驢必須用羊羔代贖。
在這點上,我們需要問一個相當令人困惑的問題。既然頭生的驢已經被逾越節的羊羔所贖,為甚麼在分別為聖時,祂需要再贖呢?答案是:即使一隻驢已經被贖了,牠還是不潔淨的動物。為了分別為聖,在祭壇上獻給主,為著祂的滿足,這隻驢仍必須用羊羔代贖。牠不彀資格獻給主來為著祂的滿足。
我們可以把這個原則應用到屬靈的經歷中。在分別為聖的事上,我們不是羊或牛;我們乃是驢。即使我們蒙了救贖,我們天然的人在神眼中仍是不潔淨的。因此,要分別為聖歸給主,就需要基督作我們的代替。十三節告訴我們,不僅頭生的驢,以色列人中所有頭生的人,都要贖出來。這指出他們在分別為聖時必須被贖出來。他們需要救贖,不僅是在逾越節的時候,也是為著他們的分別為聖。這意思是說,為著救贖和成聖,代替都是必須的。
逾越節的羊羔豫表基督是我們的救贖主。藉著祂作我們的代替,我們蒙了救贖。然而,因著我們仍是不潔且天然的,我們不能成為一個活祭,讓神得著滿足;我們在分別為聖時需要基督作我們的代替。這幅圖畫指出,為著我們的得救和成聖,都需要基督作我們的代替。
在加拉太二章二十節保羅說:『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我們需要基督,不僅是為著我們的救贖,更是叫我們活著作祭獻給神。雖然我們已經蒙了救贖,但我們的性情還沒有改變。就我們的性情而論,我們都是『驢子』,在神眼中看為不潔淨,因此不能為祂所悅納,讓祂滿足。為這緣故,我們需要基督為著我們的成聖。只有藉著以基督作我們的代替,我們纔能成為活祭獻給神,蒙神悅納並使祂滿足。
大多數的基督徒只知道為著救贖他們,需要基督作為代替。很少人認識,為要成為一個活祭使神滿足,他們在分別為聖時也需要基督作為代替。根據十三章十三節,驢子若不代贖,就要打折牠的頸項。這意思是說,凡頭生的驢子若不贖出來,就必須被治死。因著許多基督徒在分別為聖的事上不以基督為他們的代替,他們的『頸項』如同被打折一般;那就是說,從屬靈方面來說,他們是死的。他們沒有接受基督作為代替,使他們向神活著;反倒將自己獻在祭壇上,彷彿他們能成為神所悅納的祭物一樣。這是嚴重的錯誤。神絕不悅納天然的人為祭。相反的,天然人的『頸項』必須被打折。
我們都需要對這個事實有印象:為著救贖,需要基督作我們的平安;為著成聖,需要基督作我們的代替,使我們能蒙神悅納並討祂喜悅。我們憑自己沒有資格蒙神悅納並討祂喜悅。我們憑自己沒有資格被贖並得救。照樣,我們憑自己也沒有資格分別為聖歸給神,讓祂滿足。因此,正如基督為了救贖成為我們的代替,祂也必須為了分別為聖成為我們的代替。然後我們在生活中將是一個祭,蒙神悅納並使祂歡喜。
當我們來看出埃及記這卷書中的圖畫時,就看見為著平安、安全和救恩,我們需要基督作為代替,使我們得蒙救贖。我們也看見,為了從埃及出來事奉神,並成為神所喜悅的活祭,我們也需要基督作我們的代替。為了分別為聖,以基督為我們的代替,乃是我們得救贖的一部分。
我們若要以基督作我們的代替,而分別為聖歸給神,就需要經歷亞筆月。(十三4。)亞筆月表徵我們整個基督徒生活的一段期間,是我們享受新生命的時候。我們已經指出,『亞筆』這個詞的意思是萌芽、發芽。因此,它表明生命的新開始。為要分別為聖歸給主,讓祂滿足,我們需要這一個生命的新開始。我們必須是萌發新生命的青綠麥穗。
在這生命的新開始,必須沒有酵。我們已指出,在聖經中,酵表徵罪惡或敗壞。我們需要對付一切暴露出來的罪,我們絕不能容忍任何暴露出來的罪。如此喫無酵餅對主就是真正的記念,真正的回想。凡接受基督為其代替而分別為聖,且有無罪生命之新開始的人,每天的生活都值得記念。倘若我們對神的救恩有正確的經歷,我們將有一段奇妙的屬靈歷史。過了逾越節以後,我們將藉著接受基督作我們的代替,活在我們裡面,而分別為聖歸於主。然後我們將有生命的新開始,並且所有暴露出來的罪都要被對付。這樣的生活就是一個記念,一個回想。我們過這樣生活的每一天都是一個記念日。在我們基督徒的生活中,每天都該是這樣的記念日。不蒙記念的日子就是失敗的日子。
我關心許多基督徒到新耶路撒冷後沒有多少可以回想的。但如果我們以基督作我們的代替而生活,有生命的新開始,並且對付所有被暴露的罪,我們在永世裡就有許多可回想的。我們天天這樣生活,我們的每一天都是值得記念的日子。我們基督徒生活的每一天都成為記念日,這是可能的。願主拯救我們不必為著枉費的光陰而懊悔,就是為著沒有生命的新開始,也沒有徹底對付酵的日子而懊悔。我們藉著基督作我們逾越節的羊羔蒙了拯救之後,需要接受祂作我們的代替,為著嶄新、無罪生命的開始。然後我們就有許多可記念的日子。
出埃及記十三章十九節說出,以色列人把約瑟的骸骨一同帶出埃及。在一章中同時題到這些骸骨和亞筆月似乎很奇怪。表面看來,這兩件事之間沒有關係。亞筆月表徵青綠的麥穗,滿了生命;但是骸骨沒有生命。然而,我們應當記得,在聖經中,骨頭表徵折不斷的生命,就是在復活裡的生命。(約十九36。)因此,在十三章十九節中的骸骨與復活的生命有關。
希伯來十一章二十二節說:『約瑟因著信,臨終的時候,題到以色列族將來要出埃及,並為自己的骸骨留下遺命。』約瑟相信有一天神要眷顧祂的百姓,並且把他們從埃及地領出來,進入祂所應許給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那地。此外,約瑟『叫以色列的子孫起誓,說,神必定看顧你們,你們要把我的骸骨從這裡搬上去。』(創五十24~25。)把約瑟的骸骨從埃及地帶進美地,乃是表徵復活。枯乾的骸骨能進入迦南地,惟一的路乃是藉著復活。根據這幅圖晝,骸骨從墳墓取出,並帶進美地,是表徵復活的生命。
保羅在林前十五章五十節說:『血肉之體不能承受神的國。』根據聖經,血肉表示天然的人。(太十六17,加一16。)在復活裡,基督有骨有肉,但沒有血。(路二四39。)約瑟的骸骨被帶進美地的事實,表明已死的聖徒要在復活裡進入國度。(活著的聖徒要被提,然後再進入國度。)那些有分於國度的人不再是在天然的生命裡,就是由血肉所表徵的;乃是在復活的生命裡,就是由約瑟的骸骨所表徵的。今天作為神的百姓,我們需要在復活裡;我們必須是在復活生命裡行動的骸骨。
在神眼中,所有的以色列人都已死了,並且埋葬在埃及的墳墓裡。那是他們在逾越節以前的光景。埃及地是一個大墳地,神的百姓被埋葬在其中。所以,從神的觀點來看,祂的百姓在埃及就是枯骨。以西結三十七章中枯骨的圖畫,說明了以色列人在埃及的光景;他們是枯骨,需要復活,並編組成軍。(結三七1,10。)所以,出埃及實際上就是復活。這特別見於過紅海時。
復活的原則適用於代替以至成聖的事上。根據加拉太二章二十節,我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們,乃是基督在我們裡面活著。基督作我們的代替使我們成聖,必須是在復活裡。
沒有復活,神的百姓不可能從世界裡出來。約瑟的骸骨與過紅海都是指復活。我們憑著天然的生命無法從世界中出來。要有這樣的出來,我們必須是一班復活的子民。雖然我們是枯骨,但我們是行動的骸骨。就如在以西結三十七章中的骸骨一樣,我們也要被點活,並成為一支軍隊。
正如在以西結三十七章中的以色列人是枯骨,在摩西的時代,他們也照樣是枯骨。然而,他們復活了,成為神的軍隊。這也應該是我們今天的經歷。
在十三章十九節題到約瑟的骸骨,乃是要給我們看見,出埃及只能在復活裡完成。我們在復活裡分別為聖歸給主,蒙祂悅納並讓祂滿足。只有在復活裡,我們纔能有無罪生命的新開始,因而有蒙記念的日子。出埃及的每一方面都與復活有關。
按著我們的經歷,我們能作見證,沒有復活的生命,就不能從世界裡出來。出埃及只能在復活裡完成。有許許多多篇道鼓勵基督徒不要愛世界,要從世界裡出來。這些道滿了虛空的話語。人不能離開世界,除非他被復活的生命點活了。如果我們要從埃及出來,我們必須是埋在世界裡的枯骨。雖然我們被埋葬了,但我們卻是神所揀選的,並要在復活裡出來。
我們也許是骸骨,但這些骸骨表徵不能折斷、神聖的生命。只有當這生命在復活裡顯出,我們纔能從世界中出來。所以,我們從埃及出來,不是藉著自己的能力或天然的生命,乃是藉著復活的生命。雖然約瑟已被神所揀選,他卻埋葬在埃及。但在復活裡,他的骸骨從埃及被帶出來。原則上今天我們也是一樣。雖然我們已被神所揀選,我們卻埋葬在世界裡。但是在復活裡,骸骨能從世界裡走出來。這就是從死亡裡出來的生命!為著把我們從世界帶出來的復活生命阿利路亞!
在論到約瑟骸骨的話之後,我們即刻有關乎主的帶領和引導的記載。(十三20~21,參看十三17~18,十二37。)這奇妙的順序說出,在復活的生命之外,神無法引導百姓。祂的引導只對在復活裡行動的骸骨有用。當枯乾的骸骨活了,並開始走出埃及時,神的引導就臨到他們。
多年來我懷疑為甚麼約瑟的骸骨與雲柱和火柱相題並論。(十三19~22。)雲柱和火柱都是表徵神自己。雲柱和火柱與約瑟的骸骨相題並論的事實,說出神活的帶領和引導與復活的生命有關。當骸骨行動時,神的引領就來到。當我們在復活的生命裡行動時,自然而然就有神的引導。
今天許多基督徒尋求主的旨意,他們切望主的帶領和引導。然而,他們愈尋求,就愈不清楚。原因乃在於這些信徒不是埋葬了又復活的骸骨;他們不是在復活生命的能力中行動的骸骨。要有主的帶領和引導,被埋葬的骸骨必須從墳墓裡復活,並開始行走。
十二章說到以色列人出埃及,但沒有說到主的引領。我們在十三章中可以發現這事。倘若以色列人憑自己從埃及出來,他們就犯了嚴重的錯誤。要正確的出來,他們就必須要有主的引導和帶領。
在出埃及記十二章我們有主的吩咐,在十三章有主的引領。屬靈的事,光有主的吩咐而無祂的引領是不彀的。有祂的吩咐卻沒有祂的引領是可悲的。祂的引領總是隨著祂的吩咐。
以色列人守逾越節是正確的。他們的環境已被主征服,並且他們準備要出埃及。然而,如十三章末了的經節所顯示的,那時神的百姓可從兩條路中選擇一條:近路或是迂迴的路。照著天然的領會,他們定規要選擇近路,而不繞行漫長迂迴的路。然而,以色列人所要選擇的道路不在於他們,甚至也不在於摩西或亞倫。它完全根據主藉著雲柱和火柱的引導。離開主的引導,神的百姓沒有權利行動。倘若以色列人的行動沒有主在火柱或雲柱中的引導,他們定規是憑著自己或靠自己行動。在屬靈的事上這樣作是絕對不妥的。隨著神的吩咐,我們還需要有祂的帶領和引導。如果祂要我們作甚麼,我們不該憑自己去作。反之,我們該禱告說,『主,既然你要我作這件事,你必須引導我。藉著火柱或雲柱帶領我。』
雖然十三章看起來似乎是插在十二章和十四章中間,事實不然。相反的,本章是必需的。它啟示出我們需要主的引導如同主的吩咐一般。
不僅如此,本章還啟示主的引導和帶領只有在符合某些條件時纔臨到。祂的帶領和引導不是沒有條件的。頭一個條件就是分別為聖。倘若我們還沒有分別為聖,就無法有主的帶領。我們也需要經歷無酵生命的新開始。分別為聖以及有無罪生命的新開始,是能得著主引導的頭兩個條件。
另一個條件是復活。要受主引導,我們必須不在天然的人裡。我們的骸骨必須復活且行動。當我們不在天然的人裡,就必有主的帶領和引導。
我們已經指出,聖經認為天然的人是血肉之體。當彼得得著耶穌是基督、是活神兒子的啟示時,主同答說:『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太十六17。)再者,當基督向保羅啟示以後,保羅沒有與屬血肉的人商量;那就是說,他沒有與天然的人商量。(加一16。)我們已經指出,約瑟骸骨的行動表徵復活。雖然這些骸骨枯乾了,他們仍然能彀行動。這是一個在復活裡之人的圖畫。這樣的人能被主帶領並受祂引導。當我們在復活裡,我們就有資格接受主的帶領和引導。
事實上,主的帶領和引導,就是夜間在火柱中以及日間在雲柱中的主自己。當以色列人帶著兵器從埃及出來的時候,他們是受火柱和雲柱的引導。埃及人定規被這樣的景象嚇住了。
以色列人照著主的引導從埃及出來的圖畫,啟示出主的引導只有在我們符合祂的條件時纔會賜下。我們需要分別為聖,我們需要有無罪生命的新開始,並且我們需要在復活裡。然後我們就必被主引導並受祂的帶領。
當主帶領以色列人時,祂沒有引導他們走近路。反之,祂引導他們走迂迴的道路,似乎是繞遠路。我們也許盼望以色列人從非利士地的道路一直走到美地。然而,十三章十七節說:『非利士地的道路雖近,神卻不領他們從那裡走;因為神說,恐怕百姓遇見打仗後悔,就回埃及去。』因為可能與非利士人打仗,神就不領以色列人從那條路走。如十三章二十節所說:『他們從疏割起行,在曠野邊的以倘安營。』
照著人的想法,主對祂百姓的帶領相當奇特甚至愚拙。如果我們是神,為了避免被法老追襲的可能性,我們定規會領百姓走另一條路。但神帶領祂的百姓走遠路。我們在下一篇信息將看見,這誘使法老追襲他們。神帶領祂百姓的方式似乎錯了。事實上,主的帶領永遠不會錯。神所帶領的路都是對的。祂永不會錯。
出埃及記十三章十八節說:『所以神領百姓繞道而行,走紅海曠野的路。』這裡的希伯來文指出神使百姓轉向。藉著火柱和雲柱,祂領他們走迂迴的路。
在我基督徒的生活中,許多時候我認為神帶領我的路錯了。但我至終為著主的帶領而敬拜祂。祂的帶領永遠沒有錯。從人的觀點來看,我們會以為祂該以某種方式帶領我們。但如果祂那樣帶領我們,我們就學不到功課了,反而我們也許有回埃及的危險。所以,神帶領我們走迂迴的道路,甚至繞遠路。因著以色列人如此受引導,最後他們必須在曠野漂流三十八年。這段期間他們一再地繞圈子。這也是今天許多基督徒的經歷。他們一直繞圈子,沒有顯著的長進。然而,藉著這樣的走法,我們學了重要的功課,如民數記和申命記所顯示的。我們也許盼望受引導走直路,但神反倒帶領我們走迂迴的路,繞道而行。祂甚至使我們過紅海,然後行過大而可畏的曠野。
已過我讀過一本書,名叫『神兒女的直道』。然而,常常沒有直道給神的百姓走。當我們巴望神選擇一條直道時,祂卻使我們繞道而行。在幾年之間,我們也許有許多迂迴的路。然而,藉著這些迂迴的道路,我們得幫助、被裝備、受教育、被訓練並受管教。這就是神不領我們走直道的原因。
當我年輕時,我很欣賞『神兒女的直道』那本書。但我現在不再寶貴它了,因為在我基督徒的經歷中,我已學知主時常領我們走迂迴的道路。請看以色列人在曠野的行程。他們走直路麼?不,他們的道路儘是迂迴。然而,並非他們自己選擇要走這些迂迴的道路。他們乃是藉著主在雲柱和火柱中的同在所引導。
出埃及記十三章二十一至二十二節說:『日間耶和華在雲柱中領他們的路,夜間在火柱中光照他們,使他們日夜都可以行走;日間雲柱,夜間火柱,總不離開百姓的面前。』這兩個柱子實際上就是一個。當夜晚來臨時,雲就變作火。但是當天亮時,火就變作雲。然而,火和雲是一個。
在豫表裡,雲表徵靈。神的靈臨到我們就像雲一樣。這裡的火是表徵神的話,對我們乃是光。因此,神所給我們活的引導,乃是藉著靈或是話而臨到。當天空晴朗時,祂是雲。但是當天空幽暗時,祂就是火。當主在夜間作火柱引導時,這柱子所發的光使黑夜變為白晝。如此以色列人日夜都可以行走。
在基督徒的生活中,白晝和黑夜應該沒有兩樣。事實上,我們基督徒在與主同在的生活中應該沒有黑夜。反之,我們的黑夜該變為白晝。如果有一個黑夜沒有變為白晝,我們就失敗了。每當我們在黑暗中沉睡時,我們就在基督徒的生活中經歷了黑夜。但我們一呼求主名,我們就蒙了光照,黑夜也變為白晝了。
雲和火都是神的表號,因為祂是靈也是話。再者,話也就是靈。(約六63,弗六17。)主、靈、話,乃是一個,不斷地帶領且引導我們。我們明朗的時候,神藉著靈引導我們。但我們陰霾的時候,祂就藉著話引導我們。當話向我們顯明時,它在我們的經歷中就成為靈。
不論是雲柱或是火柱,神的引導總是一根柱子。在聖經中,柱子表明力量。因此,神的引導是剛強的;它立得正直並支持重量。神藉著如此明確的引導來帶領以色列人。
為著出埃及記十三章所敘述的所有細節,我們需要感謝主。在此我們看見代替以至分別為聖,記念的日子以及無罪生命的新開始。在此我們也看見復活的生命,我們在其中享受主的同在作引導,如同雲柱和火柱一樣。讓我們為著主的引導敬拜祂,即使祂不領我們走直路,反而繞道而行,我們也敬拜祂。為著所有迂迴的道路讚美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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