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利未记二十二章一至三十三节。
利未记二十二章说到两件事:享受圣物时该有的圣别,(利二二2~16,)以及为还愿或甘心献的供物蒙悦纳的路。(利二二18~33。)
我们要享受圣物,就需要圣别。为了彀资格享受圣物,我们需要相当程度的圣别。我们需要圣别、分别归神到相当的程度。
‘你要告诉亚伦和他子孙说,他们要与以色列人所分别为圣归我的圣物隔离,免得他们亵渎我的圣名。我是耶和华。你要对他们说,你们世世代代的后裔中,凡不洁净,却走近以色列人所分别为圣归耶和华之圣物的,那人必从我面前剪除。我是耶和华。’(利二二2~3。)这里的圣物表征神赐给事奉祂的人享受的基督。神的子民献给神的一切,乃是神赐给我们这些事奉的人作享受之基督的豫表。因此,圣物就是我们所经历并享受的基督。
在三至九节,我们看见凡不洁净的人,不可吃圣物,除非在水中洗身,免得担罪而死。这表征我们不该一面带着不洁之物的玷污,一面又来享受基督;我们必须先彻底对付玷污,免得被定罪,遭受属灵的死亡。这就是说,我们若要享受基督,就必须留意我们的光景。我们在任何一面蒙了不洁或玷污,都必须彻底对付,而这对付主要的是藉着在圣灵里的洗涤。若不对付,我们多少会遭受属灵的死亡。
‘外人不可吃圣物;在祭司家寄居的或雇工人,都不可吃圣物。’(利二二10。)这表征未得救的人,或在对神的事奉上无分的人,无法享受基督。这样的人在祭司的职任上无分,不可吃圣物。
‘但祭司若买奴仆,是用自己的钱买的,那人就可以吃圣物;生在他家的人也可以吃他的食物。’(利二二11。)这表征基督用宝血买来,在神的家中为神所生的人,可以享受基督。我们既由基督所买,又是神所生,生在祂家中的,当然有资格享受基督。
‘祭司的女儿若嫁给外人,就不可吃圣物的举祭。但祭司的女儿若是寡妇,或是离了婚,没有孩子,又回到父家,像她幼年时一样,就可以吃她父亲的食物;只是外人不可以吃。’(利二二12~13。)这表征信徒被外人吸引离开,就不能享受升天的基督,但他若和外人断绝来往,没有留下牵连,又回到召会中,就仍然可以享受基督。
一个人是祭司的女儿,意即这个人属于祭司体系。我们这属祭司体系的人若被外人吸引,就断绝了祭司职任,也断绝了对基督的享受。然而,那吸引若停止,我们又回到了召会生活,我们对基督的享受就要得着恢复。
‘人若误吃了圣物,要加上五分之一,把圣物交给祭司。’(利二二14。)这里我们看见人若不知道那是圣物而吃了,他就要加上五分之一偿还,把圣物交给祭司。这表征我们轻率的享受基督,并不算是真正享受基督,还必须在神前受对付。
我们可能在享受基督的事上自欺。我们认为自己在享受基督,其实那不是真正对基督的享受。这种对基督虚假的享受,需要在神面前受对付。
我们简短的说过,为着享受基督这圣物,我们该有的圣别。现在要从十八至三十三节来看,为还愿或甘心献的供物蒙悦纳的路。
许愿比甘心献的供物更强。愿一旦许了,就非常坚定,必须遵守。相反的,甘心献的供物,乃是出于我们的自由意志。我们可能献上甘心的供物,然而不贯彻到底,甚至忘记了。我们可能向神献上甘心的供物,后来又想要改变。这是一种不稳定、不肯定的奉献。然而,许愿就像向神起誓,是不能退回的,必须遵守。一位圣徒可能出于甘心将自己奉献给神,但一段时间之后,也许就忘了。然而,向神所许的愿就不能取消。因此,为许愿献的供物,比甘心献的供物更强。不仅如此,有些供物为甘心祭时可蒙悦纳,若为还愿却可能不蒙悦纳。
在二十二章十八至二十一节,我们看见凡献供物,无论是为还愿,或为甘心献的,或作平安祭,凡给耶和华作燔祭的,若要蒙悦纳,就必须是公的,没有残疾的牛、绵羊、或山羊。这表征我们献上所经历的基督给神,作神的食物,必须是没有残缺的,才能蒙悦纳。
凡为还愿献的、甘心献的、与作平安祭的供物,都可以作燔祭。燔祭的意义就是绝对为着神。我们该绝对为着神,但我们常常没有绝对为着神。因此,我们可能盼望下定决心向神许愿,使我们的余生绝对为着神。这献给神的愿至终成了燔祭,意思就是我们的一生从此绝对为着神。
甘心祭也可以成为燔祭。我们可以出于甘心,拣选绝对为着神。这样的甘心祭也可以献给神作燔祭。
很难解释平安祭怎样可以向神献上作燔祭。我相信我们许多人在主的筵席上都有过这样的经历。我们在主的筵席上享受主作平安祭时,我们对自己说,‘我已往没有绝对为着神,现在我享受祂,决定从今以后要绝对为着神。’这就是平安祭成了燔祭。
有时,我们可能刚强的定意,要绝对为着神。这就是所许的愿成了燔祭。有时,我们可能自然而然的运用自由意志,选择要绝对为着神。这就是甘心祭成了燔祭。有时,我们在主的筵席前享受基督时,可能想到该绝对为着神。这就是平安祭成了燔祭。由此可见三种不同的供物-为许愿的、为甘心献的、为作平安祭的-都可能成为绝对为着神的燔祭。
按照二十二章十八至二十一节,这些供物都必须是公的,没有残疾的牛、绵羊、或山羊。这里‘公的’表征刚强的基督。无论我们以何种方式献燔祭给神,我们的供物都必须是我们所经历,没有残疾、刚强的基督。
‘凡瞎眼的、折伤的、残癈的、有创伤的、长湿疹的、长癣疥的,都不可献给耶和华,也不可在坛上作为火祭献给耶和华。’(利二二22。)这表征我们献上所经历的基督,若有以上六种毛病,就不可献给神作祂的食物,使祂满足。我们需要享受完全、没有残缺、常显为令人喜悦的基督,然后我们就能将这一位献给神,作神的食物。这就是说,我们能以基督喂养神,使神满足。
‘至于肢体变形或发育不全的公牛或绵羊,你可以献为甘心祭,若为还愿,就不蒙悦纳。’(利二二23。)原文的‘变形或发育不全’也可译为‘有一肢体太长或太短。’较长的肢体是越过限度的肢体;较短的肢体是不及正确量度的肢体。二十三节表征我们对基督的经历过多或缺少,虽然通常还可以献上给神作食物,但若要更强的献上,就不蒙悦纳。
二十三节指明,我们甚至在经历基督的事上,也可能不平衡。有时,我们对基督的经历可能超过限度;有时,又可能不及正确的量度。譬如,有些圣徒强调享受基督,但他们却不结果子。约翰十五章说到对基督的享受:‘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约十五4。)我们若住在主里面,就从祂吸收丰富的生命汁浆。祂要住在我们里面,以祂一切的丰富来供应、扶持我们。这结果,乃是结果子。住在基督里面的结果,乃是结果子。有些圣徒强调住在基督里来享受基督,但他们不结果子。这种的享受基督,由利未记二十二章二十三节过长的肢体所豫表。他们缺少果子,证明他们对基督的经历不平衡。
主耶稣说,‘凡在我里面不结果子的枝子,祂就剪去…人若不住在我里面,就像枝子丢在外面枯干了,人收集起来扔在火里烧了。’(约十五2上,6。)这不是灭亡-乃是失去对基督的享受。枝子若从葡萄树上剪除,就失去对葡萄树的享受。我们在某些圣徒身上看见这样的事;他们声称除了享受基督,不在意别的,但他们经过多年却未结果子。这种享受就是过分的伸展,就像过长的肢体一样。他们对基督的享受没有结出果子来。
还有的圣徒对基督缺少享受,结果,他们也没有结果子。关于经历基督,这些圣徒构不上标准。对基督的经历太多或太少,都叫人不能结果子。
在约翰十五章,我们看见经历基督正确、平衡的路。我们需要住在基督里,使我们可以享受祂;然而,我们还需要结果子。我们需要从结果子的事,核对我们对基督的享受是否真实。结果子乃是证明我们对基督的享受是在限度之内。
在约翰十五章十六节,主耶稣说,‘不是你们拣选了我,乃是我拣选了你们,并且派你们前去结果子,叫你们的果子常存。’主不是说,我们该单单住在祂里面而不作任何事,那样就要超过限度,使对基督的享受过分伸展。我们需要访人传福音,使我们可以结果子。然后,对于住与结果子,我们就会得到平衡。住是为了结果子,结果子乃是真正享受基督的证明。我们若真正享受基督,就会前去结果子。
‘凡肾子损伤的、或压碎的、破裂的、割掉的,你们不可以献给耶和华;在你们的地上,不可这样行。’(利二二24。)这表征我们献上所经历的基督给神作食物,不可有任何属灵机能上的损害。我们需要享受的那位基督,乃是繁殖器官未受破坏的。这就是说,我们所经历的基督该有完全且完整的繁殖器官,使我们能更多、更多的产生基督。按约翰十五章来看,这就是结果子。
‘这些东西,你们从外人的手得来的,一样也不可献给你们的神作食物;因为这些都是损坏的,有残疾的,不能为你们蒙悦纳。’(利二二25。)这表征我们献上所经历的基督给神作食物,若是藉着不信的人,就不蒙神悦纳。将基督献上给神,不该有任何外人的作法。我们不该按不信者的作法享受基督并献基督给神。若这样作,我们的供物就不蒙神悦纳。
‘才生的公牛、或绵羊、或山羊,要跟着它的母七天,从第八天起可以蒙悦纳,献给耶和华为火祭。’(利二二27。)这表征我们对基督的经历必须长到复活的程度,才可以蒙悦纳,献给神作食物。
我们对基督的经历若未到复活的程度,就还有天然的东西留在我们里面。这样的经历多少是幼稚的。所以,我们需要在对基督的经历上长大。
我喜欢听年轻人见证他们对基督的经历。然而,因着他们对基督的经历未到第八天,他们还需要在经历基督上长大。即使我们对基督的经历已经在第七天,还是不彀。我们对基督的经历需要来到第八天;这就是说,我们对基督的经历需要到复活的程度。
对基督的经历若要达到复活的程度,我们就必须学习如何拒绝天然的生命,弃绝里面一切天然的东西。譬如,初信的人开始爱主,但他们对主的爱是天然的。我们该爱主,但不该用天然的爱来爱祂。我们该把天然的生命钉死来爱主。一面,我们该爱主;另一面,我们该否认天然的生命到极点。这会帮助我们在爱主的事上,长到复活的程度。我们这样来爱主时,我们对祂的爱,就没有一部分是留在天然里的。我们为主作任何事,都需要否认天然的爱、天然的能力、和天然的力量。这样,我们就会过一种为着基督,且达到祂复活之程度的生活。
‘无论是牛或是羊,你们不可在同一天宰它和它的子。’(利二二28。)这表征我们献给神作神食物的基督,必须与我们在神圣生命上的度量相称。我们将基督献上给神,必须与我们所经历神圣生命的度量相称。
我们若在神圣的生命里长大,就能献上属基督的东西给神作食物。然而,我们若在神圣的生命上太不成熟,就不能献上任何东西给神作食物,蒙神悦纳。
‘你们献感谢祭牲给耶和华,要献得可蒙悦纳。要当天吃,一点也不可留到早晨。我是耶和华。’(利二二29~30。)这表征我们献上基督给神为感谢,必须是新鲜、更新的,不停留在陈旧里。我们 所献的若是陈旧的,虽然仍是供物,却不蒙神悦纳。我们献给神的一切都该是新鲜的、更新的。我们对基督的经历需要调整、平衡、新鲜并更新。
我们需要对基督有新鲜且更新的经历。这会在我们里面产生感谢。这样,我们献上所经历的基督给神,就不会是陈旧的,乃是新鲜且更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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