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篇 素祭-基督作神子民與神同享的滿足(二)

讀經︰利未記二章二至十三節。

我們在進一步來看素祭的各面以前,要將燔祭和素祭比較一下。

燔祭主要的項目是血。(利一3,11。)素祭主要的項目是油和乳香。(利二1。)油是為著調和並塗抹,乳香是要為著澆在素祭上。

燔祭是為著遮罪。我們需要遮罪,因為我們不彀絕對為神活著。即使我們沒有作錯或犯罪,而且完全並完整,我們仍然不是徹底、至極、完全、整個的絕對為著神。我們若不是完全為著神,我們就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這就是說,我們是有罪的;我們有罪是在於沒有絕對為著神。

神是我們的源頭。我們為神所造,目的是要彰顯並代表祂。要彰顯並代表神,需要我們絕對。然而,在墮落的人類中間,沒有人是絕對為著神的。也許我們有些人能絕對為著神到相當程度,但仍舊不是完全、全然的絕對為著神。我們不是絕對為著神,像那人耶穌在地上的時候那樣。四福音描繪祂是全然絕對為著神的一位。我們沒有一個人能與祂相比。因此,我們虧缺了神的榮耀,我們需要遮罪。

遮罪不僅是為著贖罪,更是為著平息我們與神之間不和平的光景。遮罪平息我們與神之間的光景,解決我們與神之間的難處。

為著遮罪,我們需要獻上基督作燔祭。然而,我們只能照著對基督所經歷的程度獻上基督作燔祭。為著向神獻上基督作燔祭,我們需要在基督的經歷裡經歷祂。

遮罪需要血。只有動物有資格作燔祭,因為只有動物有為遮罪而流的血。所以,在利未記一章,燔祭牲必須是牛群中的公牛、羊群中的山羊或綿羊、斑鳩或雛鴿。

在素祭裡看不見動物生命,所看見的乃是植物生命︰麥子、麥粒、禾穗。植物生命作基督的豫表,指明生產、繁衍和繁增,以供應生命,使人憑以活著。我們在素祭裡看不見血,卻看見油和乳香。油塗抹素祭並與之調和;乳香乃是澆在素祭上。就著血、油、和乳香來看,燔祭與素祭之間有很重大的分別。

供物是給神和我們的食物,使我們與神有相互的享受。燔祭完全被神燒盡,是神單獨喫的。神的『口』就是燒盡燔祭牲的火,這火晝夜不斷的焚燒著。燔祭裡神聖的喫法是很有規律的,這由肉塊在焚燒前要有規律的擺列在柴上所指明。(利一7~8。)

燔祭是為著遮罪,所以只能給神喫。只有神有資格享受為著我們遮罪之物。所以,我們不能喫燔祭牲。

我們雖然不可以喫燔祭牲,卻可以喫素祭的一部分。人獻上素祭時,要『取一滿把細麵,和一些油,連同所有的乳香;…在祭壇上燻著獻上,作素祭記念的部分,就是獻給耶和華為怡爽之香氣的火祭。』(利二2。)這裡我們看見,一部分的細麵和油連同所有的乳香乃是神的食物。神必須首先品嚐並享受素祭。剩下的,包括細麵和油(但沒有乳香),是給祭司的食物。

祭司事奉神。他們的事奉是聖別的,他們的食物也是聖別的。我們若要作祭司事奉神,就需要喫祭司的食物,就是適合我們聖別事奉的聖別食物。這食物餧養我們,使我們有力量事奉神。

素祭乃是基督作神子民與神同享的滿足。首先,神享受祂那一分的素祭,然後纔是我們享受。因此,我們的享受是一種共享,就是與神共同的享受。

伍 把所有的乳香連同一些細麵和一些油,燒在壇上

所有的乳香連同一些細麵和一些油,要燒在壇上。(利二2。)這表徵基督那超越、完美、被那靈充滿、並被復活浸透的生活,有相當部分是獻給神作食物,給祂享受的。

基督在地上的為人生活是超越的,但我們很難說這超越是指著甚麼。我們可以說,這是指基督高標準的屬性和美德。這標準有多高?我們無法說出來。人類中間從來沒有這樣的標準。

基督是神又是人。祂是神的靈所膏、所調和並所充滿的神人。不僅如此,甚至在祂釘十字架以前,祂就彰顯了復活。在一切事上,甚至在責備法利賽人(太二三1~36)並潔淨聖殿(約二12~17)的事上,祂都彰顯了復活。基督在地上為人生活的超越,是在祂為人的身份和為神的身份裡,也是在祂那在靈裡並帶著復活的人性和神性裡。這就是四福音所啟示祂的超越。

基督的人性是完美的。祂是柔細、均勻、並完全平衡的,沒有不及,也沒有超過。不僅如此,祂是被那靈充滿,並被復活浸透的。當祂行走在地上時,祂總是被那靈充滿並被復活浸透。

一 作為記念

乳香連同一些細麵和油要焚燒作為記念,因為這祭有滿足的果效。記念更甚於滿足。我們可能滿足於許多事,卻不把這些事作為記念。但當我們有了最高的享受時,我們就會把那個享受作為記念。神享受基督到一個地步,這享受成了一個記念。

二 作為怡爽的香氣

怡爽的香氣是一種馨香的氣,是一種給人安息、平安、喜樂、享受、完全滿足的香氣。素祭的豐富成分-基督的人性、神性和祂那超絕、完美、被那靈充滿並被復活浸透的生活-乃是叫神安息、平安、喜樂、享受、完全滿足的香氣。

陸 素祭剩下的,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

『素祭剩下的部分是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這是獻給耶和華火祭中至聖的部分。』(利二3。)這表徵在神享受之後,我們也能享受基督的為人生活作我們的食物。首先必須將神的分給神,使祂得著滿足;剩下的纔是我們的分,使我們滿足。

說我們能享受基督的為人生活作我們的食物很容易,但實際上我們怎能這樣作?思想利未記二章裡的豫表,會幫助我們回答這問題。這裡的豫表是一幅表徵基督為人生活的圖畫。細麵表徵基督的人性,油表徵神的靈。油與細麵調和,產生調油的細麵,就是調著油的細麵。所以,喫細麵就是喫油,也是喫那個調和,因為油和細麵是無法分開的。

利未記二章裡的圖畫有力的指明,我們享受基督為人生活的路,乃是藉著那靈。約翰六章證實這點。在這章裡,主耶穌啟示祂是可喫的。『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活糧,人若喫這糧,就必永遠活著。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的生命所賜的。』(約六51。)猶太人無法明白這事,就『彼此爭論說,這個人怎能把祂的肉給我們喫?(約六52。)主耶穌在六十三節說,『賜人生命的乃是靈,肉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這指明喫耶穌的路乃是藉著那靈。

我們若要藉著那靈來喫耶穌,就需要看見那靈今天乃是具體化在話中。我們接觸話的時候,就接觸了具體化於話中的東西。我們要喫耶穌、接受耶穌、享受耶穌,就必須接觸祂的話;我們接觸祂話的時候,那靈就在那裡。

按照新約,神聖的靈與我們人的靈是有關聯的。我們需要藉著我們的靈來接觸主的話。藉我們的靈接觸主話的路,乃是禱讀主話。我們來到話面前,不該僅僅運用眼睛和心思,如同讀報紙那樣。我們需要禱告,不僅運用眼睛和心思,也要運用靈。我們若這樣作,表面上是在接觸話,實際上乃是接觸那靈。那靈調和著基督的人性。因此,藉著運用我們的靈接觸具體化於話裡的那靈,我們就喫進了基督的為人生命與生活。

我們如何能享受基督?藉著運用我們的靈來禱讀主話,我們就能享受基督。我們禱讀主話的時候,就接觸祂的靈,這靈乃是與祂的人性調和的。這樣,我們就得著那最高人性-基督人性-的餧養。

我們在自己裡面無法過一種為人生活,像主耶穌所過的那樣。只有祂能過這樣的生活。但我們藉著來到祂的話跟前,運用我們的靈禱讀主話,就能隨時接受主耶穌。我們這樣作的時候,就接觸了那靈,那靈也就將主耶穌供應我們作我們的滋養。因為我們所喫的就成了我們的所是,所以我們越喫耶穌,就越被主耶穌所構成。藉著喫主耶穌的為人生活,祂的生活就成了我們的。自然而然的,不用憑自己努力,我們就會像耶穌一樣的謙卑和聖別。這就是享受主耶穌作我們的食物,使我們過一種彀資格事奉神的生活。

經過一千五百多年的時間,神為我們豫備了一本書,就是聖經,並且把牠放在我們手中。祂也將祂的靈給了我們。那靈在我們裡面,聖經在我們外面。二者加起來就是在祂為人生活裡的基督。我們運用我們的靈禱讀主話的時候,我們就接觸那靈,並享受基督的為人生活。這就是素祭。

柒 經過火
一 一切素祭都要經過祭壇上的火

一切素祭,無論是爐中烤的,鏊上烘的,或盤中煎的,都要經過祭壇上的火。(利二4~9。)這表徵基督在祂的人性裡獻給神作食物,經過了焚燒的火。我們接觸素祭的時候,就接觸到那試驗的火。

二 焚燒的火表徵那是烈火的神,不是為著審判,乃是為著悅納

利未記二章裡焚燒的火,表徵那是烈火的神,不是為著審判,乃是為著悅納。獻給神作神食物,使祂滿足之素祭的部分,要被火焚燒;這是神的悅納,不是祂的審判。這表徵神已經接納了基督作滿足祂的食物。神藉著用火焚燒,悅納了素祭。

捌 調著油

『你若獻爐中烤的素祭為供物,就要用調油的細麵作的無酵餅,或是抹油的無酵薄餅。你的供物若是鏊上作的素祭,就要用調油無酵的細麵。』(利二4~5。)素祭是調著油的,表徵基督的人性與聖靈調和。(太一18。)這調和也表徵基督的屬人性情與神的神聖性情調和;因此,祂是神人。基督是絕對與神調和的人;祂的人性與神調和,就是與那靈調和,因為那靈就在祂裡面。所以,我們接觸基督的時候,就接觸了那靈。

關於利未記二章裡的調和,我們來看詩篇九十二篇十節下半:『我是被新油膏了的。』達祕新譯本對『膏』這字有註解說,『嚴格說來乃是「調。」』不僅如此,達祕對利未記二章四節的『調』一辭也有註解說,『這辭有攙合、調和的意思。在詩篇九十二篇十節,這不僅是像承接聖職那樣的膏抹,乃是全人因著油而得振奮,得加強:這油成了他的力量;因此,那裡說「新油。」』所以,這調和使人裡面的部分與成分得振奮,得加強。

在召會早期,有許多關於神性與人性調和的辯論。有些神學家認為:說人與神調和,含示相信人能成為神,人能被高舉到一個地步神格化了。對調和的教訓有這種領會的人,就定罪這教訓。至終,神學家就不敢用調和這辭,或教導關於人性與神性的調和。 

那麼,我們今天為甚麼這麼大膽的採用這辭?我們說調和,因為聖經裡有這樣的啟示。我們關於神性與人性調和的教訓,乃是基於新約的啟示,也是基於舊約豫表的證實。

按照利未記二章的豫表、圖畫,素祭基本上是由細麵和油作的。四節說到『調油的細麵。』油指明神性,細麵指明基督的人性。細麵調油指明,藉著神聖的調和,基督的人性己經得以拔高到最高的標準。

保羅在加拉太二章二十節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他在腓立比一章二十一節說,『在我,活著就是基督。』保羅不僅與基督調和,保羅就是基督。有人聽到這話,可能與我爭辯並定罪我,說我扭曲了保羅的話。他們會說,『保羅沒有告訴我們他是基督,他只是說基督在他裡面活著,並且在他活著就是基督。活基督是一回事,是基督是另一回事。』對這我要回答說,『他若不是那個人,怎能活那個人?保羅若不是基督,他怎能活基督?』

保羅在往大馬色的路上時,主耶穌問他說,『你為甚麼逼迫我?』祂接著又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徒九4~5。)保羅以為他只是逼迫司提反和別的門徒,卻不曉得他實際上是在逼迫基督。主把祂的門徒看作祂的一部分。因此,行傳九章四節的『我』乃是團體的人,包括主耶穌以及所有的信徒。所有的信徒都與基督是一,不僅僅是聯合的一,或結合的一,乃是調和的一。

因著主耶穌乃是神成為肉體來作人,祂乃是神人。你想祂的神性可以與祂的人性分開,或者不必任何調和,祂的人性只是與神性聯在一起,使祂成為神人麼?若沒有調和,祂怎能作為神人來活著?基督的神性是與人性調和的。不過,這神性與人性的調和,的確沒有產生第三種元素,沒有產生既非神性又非人性的東西。若說在主耶穌身上,這神性與人性的調和產生了第三性,產生了既非完全神聖又非完全屬人的性情,這是異端。這當然不是我們對調和這辭的領會。我們同意韋氏新國際字典第三版對調和一辭的定義:『與別物相集或結合,以致結合後組成成分仍可區分。』在兩種元素這樣的調和裡,元素仍可區分,並沒有產生第三種元素。

基督是完整的神,又是完全的人,獨特的兼有神性和人性,並沒有產生第三性。這是新約所啟示,且是利未記二章的豫表所描繪的。這豫表把調和清楚描述出來:油與細麵調和,細麵與油調和。這兩種元素雖然調和一起,但二者的素質仍然有別,並沒有產生第三種元素。這是對調和正確的領會。

作為我們的素祭,基督的超絕是在祂的神性裡,也在祂的人性裡。就著祂的神性而言,基督有神聖的屬性;這些屬性是藉著、同著並在祂人性的美德裡彰顯出來的。因此,祂具有比全人類更高的倫理道德標準。祂是神的這所是,同神聖的屬性,都加到祂是人的這所是,同人性的美德裡。這就是耶穌基督的超絕,這超絕乃是神性與人性調和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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