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篇 從人裡面發出的不潔(一)

讀經:利未記十三章二至二十八節。

在利未記十一章,我們看見我們需要在飲食上有分別,就是在喫的事上有分別;這就是說,我們必須謹慎我們所接觸並接受的。在十二章,我們看見人類的出生牽涉不潔,因此我們生來就是不潔。現今在十三章,我們來看痲瘋這件事。

飲食上的分別關係到我們在外面該接觸甚麼,從外面該接受甚麼。然而,我們在不潔裡的出生,與外面所接觸的無關,乃與裡面的所是有關。我們從出生起就是不潔,這不潔是我們內在的東西。我們生來就是罪人。我們不是因著犯罪,或從外面接受一些事物,使我們的性情或構成有所改變,而成為罪人。不是。我們從出生起就是罪人。不管我們所接觸的是潔淨的,還是不潔淨的,我們都是罪人。我們是罪人,這與我們外面所接觸的無關,這是我們出生的事。

痲瘋是很難分析的。可以說,痲瘋來自人的外面,是由痲瘋病毒進入人裡面而引起;也可以說,痲瘋來自人的裡面,因為除非痲瘋的毒素進到人裡面,引起這疾病,不然是不會長出痲瘋來的。所以,痲瘋是由外在的因素加上內在的作用所引起。起因是來自外面,但作用是在裡面。

我們需要思想三件事:飲食上的分別、人類出生連同這出生的不潔、以及痲瘋。這三件事包括我們所有的難處,而我們要過聖別的生活,與這些事非常有關係,我們需要問問自己,關於我們所接觸的,關於我們的出生,關於痲瘋及其外面的因素和裡面的作用,我們的光景是如何?我們若無法解決這些難處,就不可能過聖別的生活。我們若是接觸錯誤的事物,我們若是生來就是不潔的人,我們若有使我們患痲瘋的外在因素和內在作用,我們怎能過聖別的生活?那是不可能的。痲瘋患者能過聖別的生活麼?當然不能!為著過聖別的生活,我們必須對付我們與事物的接觸,對付我們的出生,並對付我們痲瘋的光景。

壹 痲瘋表徵從人裡面發出來嚴重的罪

痲瘋(利十三2)表徵從人裡面發出來嚴重的罪,就如明知故犯、任意妄為、定意頂撞神的罪。(參米利暗-民十二1~10;基哈西-王下五20~27;烏西雅-代下二六16~21。)

痲瘋實際上不是從人裡面開始,乃是從外面開始,是因著某種病毒的侵入,然後從裡面生發出來,就如舊約的三個事例-米利暗、基哈西和烏西雅-所說明的。

痲瘋總是來自背叛。米利暗背叛作神代表權柄的摩西。她背叛是有原因的,就是摩西娶了古實女子為妻。(民十二1。)米利暗因著背叛,就長了痲瘋。(民十二10。)她的痲瘋來自她的背叛。

在王下五章二十至二十七節,以利沙的僕人基哈西背叛以利沙行事的法則。以利沙不願從痲瘋得醫治的外邦人乃縵接受任何東西作賞報。基哈西卻從那得潔淨之痲瘋患者接受禮物;之後,乃縵的痲瘋就轉到他身上。基哈西因著背叛也成了患痲瘋的。

在代下二十六章十六至二十一節,烏西雅王背叛神關於祭司職任的條例。按照這條例,君王不能有分於祭司的職任。但烏西雅背叛這條例,結果就成了患痲瘋的。在這三個事例中,每一次都是先有痲瘋進到背叛的人裡面,然後從那人裡面生發出來。

按照舊約,痲瘋是某種起因的結果,那種起因就是背叛神的權柄、神的代表權柄、神的法則和神的經綸。我們都必須承認,我們曾背叛過神的權柄,背叛過祂的代表權柄。不僅如此,我們常常背叛神的法則。末了,我們也背叛過神整個的經綸。所以,在神眼中,我們都成了患痲瘋的。痲瘋進到我們裡面,然後從我們裡面生發出來。

痲瘋是罪。在聖經中,罪的頭一個事例乃是撒但的背叛。撒但背叛神,那個背叛成了現今在宇宙中的罪。在撒但背叛以前,沒有罪這樣一個東西。罪不是創造出來的,乃是由背叛的天使長路西弗生發出來的。

罪實際上就是痲瘋。罪在聖經裡的意義就是背叛。所以,罪是背叛神,背叛神的代表權柄,背叛神的計畫、安排、管理和行政。整體的說,罪就是背叛神的經綸。這背叛是由撒但自己生發,發起的。至終,罪來到人類中間。『這就如罪是藉著一人入了世界。』(羅五12上。)這罪,痲瘋,既進到人裡面,就從人裡面發出。結果,我們都是患痲瘋的。每當我們作了背叛神的事,這事就是痲瘋。由此我們看見罪是痲瘋。痲瘋表徵罪。

主耶穌在山上頒佈了諸天之國的憲法,下山後作的頭一件事,就是潔淨患痲瘋的。(太八1~4。)這患痲瘋者代表亞當墮落的子孫,亞當所有墮落的子孫都是患痲瘋的。撒但所生發的罪,藉著亞當進到人類裡面,使我們都成了患痲瘋的。現今,痲瘋產生了許多不同的罪行,就是那許多顯出、表顯出來的背叛。

貳 人在他肉皮上腫(隆)起來,或是發出東西,或是有了火斑

人在他肉皮上腫(隆)起來,或是發出東西,或是有了火斑,(利十三2上,)表徵人外面顯出任性、與人不合、驕傲和高舉自己。在人肉皮上的腫脹、發出東西、火斑,都是患痲瘋的徵兆。就屬靈一面說,這些指明任性,不法。任性是從裡面發出的一種東西。任性的人就是不受任何管治的人。

與人不合也指明痲瘋。我們不該以為與弟兄不合是小事。不合也是生發的東西,指明痲瘋正從一個人裡面出來。驕傲和高舉自己,也是一樣。這些都是症狀,徵兆,表明人患了痲瘋。

參 帶到祭司那裡察看,並關閉(隔離)七天

帶到祭司那裡察看,並關閉(隔離)七天,(利十三2下~28,)表徵把這樣的患者一面帶到主面前,一面帶到事奉神的人那裡,由他們來察看;並且在一個完整的時期內,使他們不與別人接觸。主耶穌和那些事奉神的人,就是事奉的祭司,都有資格來察看,以斷定那人是否患了痲瘋。

肆 痲瘋的現象

痲瘋的現象就是痲瘋的本質。我們在這一章所看到關於痲瘋的現象,乃是神聖的診斷,神聖的醫藥。

一 毛變白

毛變白,(利十三3上,)表徵行事的能力,過正常生活的能力衰退。以色列人的頭髮是黑色的。以色列人的黑髮變白,就是衰弱的徵兆,指明有了疾病。

二 病深於肉皮

三節下半說到病深於肉皮。首先有東西發出,然後病深於肉皮。這表徵人的行為有了過失,但他存心掩飾,不肯承認。

三 肉皮上的火斑變白,但現象不深於皮,其上的毛也沒有變白

四節上半說到人肉皮上的火斑是白的,現象不深於皮,其上的毛也沒有變白。這是好的徵兆,好的症狀,不是痲瘋的徵兆,因為這表徵人的行為有了過失,但他已經承認,沒有掩飾,並且他行事的能力沒有衰退。

四 患病的地方已經發暗,病沒有在皮上發散

六節說,『第七天祭司要再察看他,患病的地方若已經發暗,這病也沒有在皮上發散,祭司就要定他為潔淨,所發出來的原是無害的。』患病的地方已經變暗,病沒有在皮上發散,表徵人的軟弱,藉著基督在他裡面用恩典作恢復的工作,已經被生命吞滅。這樣的人已經得了醫治,得了恢復。

五 若皮上有白白的腫(隆)起之處,使毛變白,並且在腫起的地方露出新肉,這是肉皮上長期的痲瘋

『祭司要察看他;若皮上有白白的腫起之處,使毛變白,並且在腫起的地方露出新肉,這是他肉皮上長期的痲瘋,祭司要定他為不潔淨,不用把他隔離,因為他已經不潔淨。』(利十三10~11。)這表徵舊有的罪,因著行事能力的軟弱,又回來了。

六 痲瘋若在皮上四外發散,從頭到腳佈滿全身的皮,並且全身的皮都已經變白,患痲瘋的人就潔淨了

『痲瘋若在皮上四外發散,佈滿了患病者全身的皮,就祭司所能看到的,從頭到腳都有,祭司就要察看,若是痲瘋已經佈滿他全身的肉,就要定那患病的人為潔淨,全身既然都已經變白,他就潔淨了。』(利十三12~13。)這表徵一個滿身是罪,肯在神面前承認的人是潔淨的。這與我們的見解相反。按照這裡的豫表,一個滿身是罪,絕對有罪的人,若不掩飾他的罪,而在神面前徹底認罪,他就要得著赦免和潔淨。然而,那不願意被暴露,隱藏自己的,就仍是患痲瘋的。隱藏自己以及掩飾自己的罪,乃是痲瘋的徵兆。

七 新肉若在皮上顯出來,那就是痲瘋

『但是新肉在他身上顯出來的那日,他就不潔淨了。祭司要察看那新肉,定他為不潔淨;新肉是不潔淨的,那就是痲瘋。』(利十三14~15。)這裡我們看見新肉若在皮上顯出,那就是痲瘋。這表徵舊有的罪又回來了。

八 新肉若又變白,痲瘋就潔淨了

『但是新肉若又變白,他就要來見祭司;祭司就要察看他,若是患病的地方已經變白,祭司就要定那患病的人為潔淨,他乃是潔淨的。』(十三16~17。)這表徵重複的罪若肯承認,還是得潔淨的。

九 在肉皮上長瘡的地方又白又腫(隆起),或是有白中帶紅的火斑,這就是痲瘋

『若在肉皮上長瘡,已經治好了,而在長瘡的地方又白又腫,或是有白中帶紅的火斑,就要給祭司察看。祭司要察看,若其現象低於皮,其上的毛也變白了,祭司就要定他為不潔淨,那是痲瘋病,在瘡中發作。』(利十三18~20)這表徵人得救後,外面的生活有了軟弱,並且又有新的弱點在他的行為上顯出。

十 若是在肉皮上有了火傷,火傷的新肉又成了火斑,或是白中帶紅,或是全白,這就是痲瘋

『或是在肉皮上有了火傷,火傷的新肉又成了火斑,或是白中帶紅,或是全白,祭司就要察看,若是火斑上的毛已經變白,現象又深於皮,這便是痲瘋,在火傷中發作。祭司就要定他為不潔淨,那是痲瘋病。』(利十三24~25。)這表徵一個得救的人憑肉體行事,如發脾氣、稱義自己、不肯原諒別人等等,這些都是痲瘋的病徵。發婢氣乃是罪,因此是屬靈痲瘋的徵象。自義也是一樣。稱義自己,就是原諒自己,不承認自己的失敗、過失和錯誤,也是屬靈痲瘋的症狀。同樣的,不肯原諒別人,也是屬靈痲瘋的症狀。我們墮落的人很難原諒別人,容易記得誰得罪過自己。有時我們好像赦免了主內的弟兄姊妹,但我們赦免卻沒有忘記那件得罪我們的事。我們記得那件事,甚至對別人談論到那事,卻一直宣稱我們已經赦免了得罪我們的一方。這是沒有忘記的赦免,這是屬靈痲瘋的病徵。

在召會生活中,我們都要受到試驗,好試出我們在動機、目的和行動上有多少是純淨的。召會生活要證明我們在那裡,我們是甚麼,以及我們是誰。我們的人、我們的心、我們的心思、我們的意圖、我們的動機、我們的目的-這一切都要在召會生活中試驗出來。也許我們的動機在某種程度上是潔淨的,卻不是絕對純淨的。在我們中間,誰能說他在動機、意圖、心願和目的上是絕對純淨的?我們沒有一個人能這樣說。請記得,我們生來就是不潔的,並且我們這人乃是不潔的總和。一個是不潔之總和的人,不可能在動機上是絕對純淨的。

我們若看見自己是不潔的總和,並且不可能在動機、意圖和目的上絕對純淨,就會領悟我們多麼需要神完全的救恩。我們需要基督,連同祂的死與復活。我們需要基督作我們的燔祭和贖罪祭。基督作我們的燔祭,乃是我們的生活。基督作我們的贖罪祭,顧到我們的罪,不是得救以前的罪,乃是得救以後仍然犯的罪。我們有基督同祂的死與復活,也有基督作燔祭和贖罪祭。這是神完全的救恩。

我們晚上睡覺以前,該在主面前有一段認罪的時間,求主赦免我們的罪與不純淨。我們特別需要求主赦免我們動機上的不純淨。我們應當再次接受祂作我們的贖罪祭和贖愆祭,並將祂那潔淨人的寶血應用到我們的情形裡。然後帶著洗淨的良心,就是由血並那靈所潔淨的良心,我們就能平安睡覺。

利未記第二段對付我們聖別的生活,開始於飲食上的分別、我們生產的不潔、以及我們痲瘋的光景這三件事。痲瘋是撒但所生發的罪。藉著我們祖宗亞當的墮落,罪進到我們裡面。亞當的墮落,叫撒但所生發的痲瘋進到我們裡面。這痲瘋今天仍留在我們裡面。這就是為何保羅能說,『若我去作所不願意的,就不是我行出來的,乃是住在我裡面的罪行出來的。』(羅七20。)保羅領悟我們裡面有痲瘋的病毒。痲瘋既進到我們裡面,現今就從我們裡面發出來,成為罪、過犯和罪愆。為著這些,我們需要基督作我們的贖罪祭和贖愆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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