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利未記十三章二十九至三十一節,三十三節,三十四節下,三十七至四十一節,四十五至四十六節,哥林多前書五章十三節。
我們在前篇信息中大體的說到痲瘋,在本篇信息中要詳細的來看痲瘋這種病。
利未記十三章二十九節說到在頭上和鬍鬚上的病。在聖經中,頭,特別是頭髮,表徵我們的榮耀。林前十一章指明,頭髮與榮耀有關。
鬍鬚與榮耀無關,乃與自尊有關。要解釋自尊是甚麼很不容易,說自尊是一種尊榮並不彀。自尊實際上乃是自居的尊貴。社會地位高的人受人尊敬,人若自居尊貴,那就是自尊。就屬靈一面說,鬍鬚與自尊,與人自居的尊貴有關。人留鬍子就是展示他的自尊。
頭(表徵榮耀)上和鬍鬚(表徵自尊)上會有病,這指明痲瘋很容易隱藏在人的榮耀和自尊裡。人得尊貴並不是痲瘋,但人自居尊貴,這就是痲瘋。
在利未記十三章,我們看見神的智慧;這一章對我們的罪作了神聖的診斷。痲瘋與罪是同義辭,罪與背叛又是同義辭。罪就是背叛。宇宙中實際上只有一種罪,就是背叛。
按照神在創造裡所立的原則,萬有都有次序,都與權柄有關。宇宙中到處都有權柄。家庭中有權柄,學校中有權柄。國家若沒有權柄,就不可能有和平與秩序。背叛與權柄相對。背叛的人就是反對權柄的人。
就神聖的意義說,權柄與神自己是同義辭。神是宇宙中的權柄。撒但嘗試破壞神聖的權柄,卻失敗了,且因著他的背叛受了審判。今天我們既是神所創造、揀選、救贖並拯救的人,特別是祂所重生的兒女,就應當是最服從、最順從的。
羅馬五章指明,罪就是悖逆。罪藉著亞當的悖逆進到人類裡面。(羅五19。)你知道悖逆是甚麼?悖逆就是背叛。悖逆與背叛是同義辭,而背叛又是撒但的同義辭。背叛怎樣是撒但的同義辭,照樣,權柄乃是神的同義辭。
一切與背叛有關的都是屬撒但的。今天,背叛在我們身上的表顯有許多方面,而每一方面就是一個罪、罪愆、過犯、越分或過錯。這些在外表看可能是小事,卻全是那惟一的罪-背叛-的表顯。
我們需要記得,罪的源頭是背叛,而背叛是撒但的發明。所以,罪來自撒但。不僅如此,每一種罪都有背叛的性質,且都帶著背叛的表顯。甚至最小的罪也含有背叛的元素。因此,犯罪就是背叛神。每當我們犯罪,我們就是背叛神。
頭上的病,(利十三29上,)表徵在服權柄和心思的思想上出了事情。凡在思想上出毛病的,在對權柄的態度上也有毛病。思想上的毛病,其源頭乃是背叛。人對權柄的態度若不對,他的思想就有毛病。人對權柄的態度若對,他的思想就不會有任何毛病。
鬍鬚上的病,(利十三29下,)表徵人的自居,自尊,要得到人的高舉。我們不該自居,反該看自己是無有的。
自尊或要得人的高舉,乃是痲瘋。這種要得高舉的心就是在小孩子身上都能看到。例如,小男孩往往在訪客或親友面前表現自己,為要得到他們的稱讚。他們那樣的行為就是因為要得人的高舉。
甚至在釋放信息的時候,我們也可能尋求得人的高舉。講道的人可能努力表現自己多麼有學識、有知識、有口才,藉以自居尊貴。在公眾面前講道的人,很容易成了這樣患痲瘋的。
利未記十三章三十節說,『祭司要察看患病的地方,若現象深於皮,其間還帶有細黃毛,祭司就要定他為不潔淨,那是頭疥,是頭上或鬍鬚上的痲瘋。』細黃毛表徵過基督徒正常生活的能力衰退了。我們若在靈裡剛強,有正確、正常的基督徒生活,按屬靈的意義說,我們就是有黑髮。但我們的頭髮若變黃變細了,就表徵我們屬靈的能力正在衰退。細黃毛是一種病徵,這病來自背叛。這種頭髮乃是背叛神的表徵;這指明至少在某些事上,人對神的話不服從或不順從。甚至稍微不順從神在聖經裡的話,也會叫我們的頭髮變為細黃。
有時候一位姊妹會看到她的丈夫在屬靈上變弱,在神的事上和接受神的話上軟弱了。這位弟兄就是有了細黃毛,這是痲瘋的徵兆,背叛的表徵。
三十一節接著說,『祭司察看頭疥的病,若現象不深於皮,其間也沒有黑毛,祭司就要把患頭疥病的人隔離七天。』這節說到病不深於皮,其間也沒有黑毛。這表徵人的罪沒有被遮蓋,但也沒有能力抗拒罪。病不深於皮是好的徵兆,指明人的罪沒有被遮蓋,他沒有傾向要遮蓋自己的罪。沒有黑毛是不好的徵兆,指明缺少抗拒罪的能力。實際上,這節所描述的光景是中性的,因此祭司需要把病人隔離七天。
剃鬍鬚但不剃頭,(利十三33,)表徵對付人的自居、自尊等,但是保留對權柄的服從。林前十一章指明,不剃頭就是服從權柄。剃頭乃是背叛的表徵。就屬靈一面說,我們該保留頭髮,而剃掉鬍鬚。有人剪了頭髮,卻保留鬍鬚,這指明他們是背叛的、自尊的,且尋求人的高舉。
三十四節下半說到洗衣服。衣服表徵我們的行為,我們日常的行事。洗衣服表徵對付行為上的弱點、過犯、缺點、背叛的言語、不正當的行動等污點。因著我們都有這樣的污點,我們需要首先藉著血,再藉著那靈,而得著徹底的洗淨。
『但是頭疥的樣子若沒有改變,其間也長了黑毛,頭疥已經痊癒,他就潔淨了,祭司要定他為潔淨。』(利十三37。)頭疥上長黑毛乃是好徵兆,表徵一個人過基督徒正常生活的能力得著了加強。在患病的地方長出了黑毛,這就是說,屬靈的能力在我們的弱點上得著恢復。
三十八節說到男人或女人『在肉皮上有了火斑,就是白的火斑。』這些白火斑表徵顯揚自己的病。
『他們肉皮上的火斑若是灰白的,那就是皮上發作的水泡疹,那人是潔淨的。』(利十三39。)這表徵從顯揚自己的軟弱中得著恢復。當人顯揚自己、自尊的時候,他就有白火斑。這些火斑是不好的徵兆。肉皮上的灰白乃是好的徵兆,指明人已經謙卑自己,且從顯揚自己的病中得了恢復。
四十節說,『人若頭上掉髮,那不過是頭禿,他還是潔淨的。』這表徵雖然沒有背叛,卻不服權柄。這裡沒有背叛的徵兆,只有不服權柄的徵兆。
四十一節繼續說,『人若頭頂前掉髮,那不過是頂門禿,他還是潔淨的。』頂門禿表徵在人前和公開場合中不服權柄,但不是背叛。
利未記十三章四十五、四十六節告訴我們,痲瘋患者向別人公開承認自己的痲瘋。這就是說,罪人向別人公開承認他的罪。
四十五節說,『身上有痲瘋病的人,他的衣服要撕裂,頭髮要蓬散,他要蒙著上脣喊說,不潔淨,不潔淨!』這裡我們看見痲瘋患者向別人承認自己痲瘋的好幾方面。第一乃是穿撕裂的衣服。這表徵犯罪的人承認自己的道德破產。撕裂自己的衣服乃是承認自己在道德上破了產。
痲瘋患者的頭髮要蓬散。這表徵他完全不服權柄,放肆無忌。這樣的人是背叛的,不在意任何權柄。他蓬散的頭髮乃是任性的表徵,指明他不守規矩,不顧到條例和法則。
痲瘋患者也要蒙著上脣。他『要用布條包裹臉的下半部,留下口的部分鬆動,好向人宣告,不潔淨,不潔淨!』(George Bush,布西喬治。)蒙著上脣,指明從痲瘋患者(罪人)口中發出來的,都是污穢的,會傳染的,也指明不可和他接觸。
痲瘋患者必須喊說,『不潔淨,不潔淨!』這指明不住的定罪自己。
『他有這病在身的日子,就是不潔淨的;他既不潔淨,就要獨居,他的住處要在營外。』(利十三46。)獨居營外,表徵有罪的人要留在召會之外,從神子民的交通中隔離,直到清除了他的罪。(林前五13。)
CopyrightⒸ 2016-2023 臺灣福音書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