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利未記十三章四十七至四十九節,五十三至五十九節。
利未記十三章是滿了豫表和象徵的一章。我們研讀這一章,需要對整本聖經有正確的認識和領會,不然就不會明白,或者有錯誤或偏頗的領會。利未記十三章首先對付人身體上的痲瘋,然後對付衣服上的痲瘋。然後,十四章對付房屋裡的痲瘋。這是痲瘋三個基本的類別。
在聖經裡,衣服表徵我們外面的行為,我們日常的生活。衣服上的痲瘋,(利十三47~59,)表徵人在身外的生活上、行為上、與人接觸上的罪污。
利未記十三章說到三種衣服。
四十七節說到羊毛衣服上的痲瘋病。羊毛衣服表徵人在行為和與人接觸上是溫和的。因為羊毛是柔順的,所以表徵溫和的行為。
麻布衣服,(利十三47下,)表徵人在行為和與人接觸上是平淡的。麻布是純淨、平淡、簡單的。我們的行為既用麻布來表徵,就該是純淨、平淡、簡單的。
皮製的衣服是暖和的。因此,皮衣服(利十三48下)表徵人在行為和與人接觸上是溫暖的。
我們的行為既用這三種衣服來表徵,就該是溫和、平淡且溫暖的。在任何一種行為上,都不該有痲瘋-罪和背叛-的表顯。
注意衣服的經緯,就是注意縫製衣服所用之織料的編織。經,是從上而下;緯,是從左到右。
經是從下而上,又從上而下。因此衣服上的經,表徵我們外面對神的行為,我們與神的關係。在我們對神的行為裡,不該有痲瘋、背叛。
在織料上,緯是從左到右,又從右到左。因此,緯表徵我們外面對人的行為。我們這一方面的行為該是純淨、潔淨的,沒有一點痲瘋、背叛。
我們在日常行事裡的行為,實際上是一種交織,就是一種牽涉到神,又牽涉到人的情形。我們若僅僅與神,或僅僅與人是對的,就不完整。我們需要與神與人都是正確的。這就是說,在我們的衣服上,在我們的行為上,無論在經或緯上都不會有痲瘋。
衣服上發綠或發紅,(利十三49,)表徵人在生活行為上有不正常而奇怪的改變。假定某個以色列人有一件衣服,突然變綠或變紅,那是衣服在外表上有了不正常的改變。這樣的改變表徵在行為上有了不正常的改變。我們日常的生活和行為該是正常的。然而,若是有了不正常且奇怪的改變,這就是病徵,是痲瘋的徵兆。
衣服上發綠或發紅的病散開,成了惡性的(蠶食的)痲瘋,(利十三51,)表徵散播的罪更形惡化。『惡性的』和『蠶食的,』指明藉著食肉而擴散的疾病。這種惡性的痲瘋,表徵藉著蠶食全人而在人裡面擴散的罪。起初,罪的規模可能很小,程度不深。然而,現在罪將人吞食,就不斷擴散,越來越惡化。
『那染了病的衣服,或在織成或編成的料子上,或在羊毛或痲布上,或在皮子的甚麼物件上,他都要焚燒,因為那是惡性的痲瘋,必要在火裡焚燒。』(利十三52。)在火裡焚燒衣服,表徵完全去掉有罪、污穢的生活行為。我們若發現有罪的事在我們裡面越來越惡化,就該把牠『焚燒,』就是應用基督的十字架來對付,而將牠完全去掉。
焚燒衣服,表徵強的對付。有時候所需要的不是這麼強的對付,乃是洗衣服所表徵的另一種對付。五十三、五十四節論到這事說,『但是祭司若察看,那病在衣服上,或在織成或編成的料子上,或在皮子的甚麼物件上並沒有散開,祭司就要吩咐把那染了病的物件洗淨,再隔離七天。』把那染了病卻沒有散開的衣服洗淨,表徵把人生活行為上可能是弱點的地方對付乾淨。某件事到底是真的罪,還是可疑的罪,你可能並不清楚;在這種情形裡,你只要將衣服洗淨就彀了。這就是應用神那洗淨的靈來對付;在這裡把神的靈比作洗淨的水。
『洗淨後,祭司要再察看染了病的物件,若染病之處的樣子沒有改變,雖然那病沒有散開,還是不潔淨,你要把那物件用火焚燒;那是一種腐爛,無論是在正面還是在反面。』(利十三55。)腐爛、蠶食更深的痲瘋是非常嚴重的,表徵侵蝕的罪更形惡化深入,雖然悔改認罪,但在外表上沒有改變。這種罪能把人佔據、吞食、毀滅。
在我們基督徒的生活裡,每天需要作兩件事-悔改和認罪。沒有悔改和認罪,那一天就不是好的一天。我們如何需要一再洗手,照樣,我們需要一再悔改、認罪。每一天,我們都有些事情需要悔改並認罪。我們若要過聖別的生活,就需要每天的洗滌,這洗滌乃是來自我們的悔改和認罪。
我們需要在婚姻生活和家庭生活裡有悔改和認罪。在婚姻生活裡,我們該樂意對配偶說對不起。我們若不樂意說對不起,就會與自己的丈夫或妻子有難處。在家庭生活裡,父母得罪了自己的兒女,也該向他們說對不起。『對不起』這話,含示悔改和認罪。
神赦免祂的兒女是有一些條件的。主要的條件乃是要我們認罪,(約壹一9,)而認罪來自悔改。我們若不悔改,就無法認罪。
為著過聖別的生活,我們需要認識有關飲食上的分別、我們的出生、以及我們的光景等事。我們得知這些事以後,就必領會到需要每天悔改。我們需要悔改,因為我們太容易犯錯了。不僅如此,我們還需要為那發自裡面的東西悔改。我們可以用身體的潔淨來說明。我們的手整天不一定會摸甚麼不潔之物,但因著出汗和排泄,那發自裡面的東西就使我們的手成為不潔的。為這緣故,我們一天需要多次洗手。在基督徒的生活裡,原則也是一樣。即使我們沒有接觸任何不潔的事物,我們仍需要為那發自這人裡面的東西悔改。這就是說,我們不僅需要為所作的悔改,也要為所是的悔改。要記得,我們這人乃是不潔的總和。既是這樣,我們就需要天天悔改並認罪。
『但是祭司若察看,物件洗淨後,染病之處暗淡了,他就要把染病之處從衣服上或皮子上,或從織成或編成的料子上撕去。』(利十三56。)這表徵把人生活行為上可能是弱點的地方除掉。衣服洗淨後,染病之處暗淡了,這是好的徵兆,得醫治、得恢復的徵兆。然而,那變暗的染病之處應當從衣服上撕去。這就是說,那變暗的地方該被割除。這指明我們需要割除、徹底對付可能是我們弱點的地方。
五十七節說到染病之處從衣服上撕去後,病又在衣服上發作:『若又出現在衣服上,在織成或編成的料子上,或在皮子的甚麼物件上,這就是病又發作了,你要把染病的物件用火焚燒。』病又發作是不好的徵兆,表徵人的弱點在對付、去掉之後,又顯出來。
『但是你洗淨衣服,或織成或編成的料子,或皮子的甚麼物件之後,病若離開了,你要再洗牠,牠就潔淨了。』(利十三58。)衣服洗淨後,病若離開了,要再洗衣服,這表徵一個人的弱點經過對付後,要再進一步有第二次的對付。
從本篇信息所說的點,我們看見我們需要作四件事:悔改、認罪、對付某些事、以及去掉某些事。我們若要過正常、正確、聖別的基督徒生活,每天都需要悔改、認罪、對付我們真實甚至可能是弱點的地方、並從我們的行為除去那些弱點。由此我們看見,在對付罪、痲瘋和背叛上,牽涉到許多細節。
利未記十三、十四章說到罪的事,比聖經中任何別處的章節都更詳細。這兩章不僅對付我們這人裡面和我們行為上的罪,也對付我們房屋裡,我們住處裡的罪。因此有三重的對付罪-對付人身上、衣服上和房屋裡的痲瘋。人的不潔,可能先在他身上,然後在他衣服上,再在他的房屋裡。我們需要三重的潔淨以脫離罪,脫離痲瘋。
我們若想對付這三種痲瘋,就需要一再的悔改,甚至每小時都要悔改。不管我們在行為上,以及與別人的接觸上是多麼謹慎,我們還不完全。惟有主耶穌是完全的,祂的行為在每一面都是完全的。然而,我們確實不是完全的。我們生來就是不潔,我們這人就是不潔淨,我們怎能完全?怎能純淨?對我們而言,這是不可能的。所以,我們需要為我們的失敗悔改,承認我們的過錯,並且對付我們的失敗和過錯,甚至尋求將這些事除去。
利未記十三章用了不同的辭來描述並診斷痲瘋:腫起來、發出東西、火斑、白的、新肉、長期的、長瘡、白中帶紅的火斑、頭疥、黃毛、發綠、惡性的。我們研讀這一章若是注意這些辭句,就會蒙光照,看見痲瘋的醜陋。我們要看見,痲瘋是多麼麻煩並容易傳染。特別是,我們要蒙光照看見自己患痲瘋的光景,因為在這一切細節裡,我們會看見這是我們自己的描繪。
我們若蒙光照看見自己,就不再會自尊。患痲瘋的人,不潔的人,怎能自尊?這是不可能的。在痲瘋裡面沒有尊嚴或尊貴。我們沒有一個人該受尊貴、尊崇並榮耀。那麼,誰該受尊貴?惟有主耶穌配得榮耀和尊貴。只有祂該受尊貴和榮耀。
因著這一章給我們這樣一幅清楚的圖畫,使我們看見自己消極的光景,這的確幫助我們認識自己。我能見證,我多年來藉著研讀這一章得了莫大的幫助。我無法輕易忘記我是怎樣的人,因為藉著利未記十三章,我深深的在每一細節上蒙了光照。我看見了我在自己裡面是怎樣的人。這一章一直題醒我,我是一無可誇。離了主的憐憫,這痲瘋就要擴散並侵蝕我全人。
利未記十三章叫我們謙卑下來。這一章給我們看見,我們全然是患痲瘋的,我們乃是背叛的總和。我們全人的每一部分都有背叛。在我們身上沒有服從,沒有順從。所以,我們需要過悔改與認罪的生活,在生活中藉基督的十字架來對付併除去我們的缺點。這樣,我們纔可能過聖別的生活。
我用『可能』這辭,因為我從經歷知道,我們甚至無法一整天都是完美的。我們可能在早上有美好的起頭,但日中其餘的時間卻不是那麼好。你曾否一整天都很完美,過著聖別的生活?我記不得有過這樣的一天。你們如何?
利未記十三章啟示,我們乃是痲瘋的總和。我們生在其中的不潔,每一面都是痲瘋,都是背叛。背叛、不潔、痲瘋、罪-這些乃是同義辭。說我們生來就是不潔,就是說我們生來就是背叛。我們是背叛的總和。這既是我們的光景,所以我們若要過聖別的生活,就需要整天悔改認罪。
想想以賽亞看到基督榮耀時的反應。(賽六1,約十二41。)他說,『禍哉,我滅亡了;因為我是嘴脣不潔的人,又住在嘴脣不潔的民中。』(賽六5。)雅各論到我們的舌頭時說,『惟獨舌頭沒有人能制伏。』(雅三8上。)他又說,『若有人在話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人。』(雅三2。)我們的嘴脣和舌頭引起何等的麻煩!我們說話的時候,很容易說有罪的事,需要我們的悔改與認罪。
我們在利未記十二章,看見我們是不潔的總和;又在利未記十三章,看見我們是痲瘋的總和。這痲瘋就是罪,而罪就是背叛。所以,我們需要經常不斷的悔改與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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